字:
关灯 护眼
小说巴士 / 神与苍狼神 / 第二章 山洞惊魂

第二章 山洞惊魂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到了黄昏,达头儿受生物钟的影响,第一个自然醒了。而达头儿还没有叫出声来,其它狼也就已经自然醒了。达头儿很自然地发出一声嚎叫,起身向洞外走去,而帕朗莎群的其它狼也很自然的的跟上了达头儿,它们知道,要去狩猎了。达头儿却突然转过头,低吼一声,把目光停在大公狼项圈身上,又把目光转开,停在母狼拖把身上,示意它们两个留下。
  达头儿选中了它们两个,其实是用了一下午的时间思考出来的:
  之所以选项圈,是因为项圈是帕朗莎群的二把手,是享有“一狼之下,万狼之上”的称号的一只狼,战斗能力不容小觑。达头儿认为项圈肯定能保护好白带和小狼们,而项圈也确实能保护好白带和小狼们。还有一点,项圈之所以叫项圈,就是就是因为它脖子上有一圈微微发红,让人类一看就着迷的毛。那一圈毛在项圈的脖子上,如果是在远处看,或是不仔细看,就会以为它脖子上带着一个项圈。项圈曾经用脖子上的“项圈”骗过了好几个老猎人。达头儿知道,如果猎人又来找帕朗莎群的麻烦,项圈一定会去用脖子上的“项圈”骗过猎人,给白带和小狼们带来安全;而达头儿之所以选拖把,是因为想项圈和拖把互相有个照应。除了达头儿和白带之外,项圈和拖把算是帕朗莎群历史上配合最默契的两只狼了。再说母狼也细心些,白带如果不好,不舒服了,拖把总能照顾好。所以,达头儿认为,留下它们两个是最合适的了。
  项圈和拖把其实不太愿意,特别是项圈:我那么厉害,却让我来看家,不让我上猎场,这不是大材小用吗?但是是狼王发令,不得不服从,项圈和拖把只好走回大岩洞内,趴在“王座”的下面,闭上了眼睛,但耳朵还是直直的竖着。
  达头儿看见项圈和拖把趴下了,就放心的叫了一声,带着帕朗莎群去狩猎了。
  项圈和拖把张开了眼睛,望着帕朗莎群的背影渐行渐远,轻轻地叹了口气。但是精神又马上提起来了,它们两个的任务是保护白带和四只小狼,大脑一点也不能松懈。
  这时,四只小狼崽也醒了。白带马上给它们喂奶,四只小狼饿极了,当然也马上开始喝奶。喝饱奶之后,四只小狼就跑到了草地上“放风”,而这些小狼,站都站不稳,就只会趴着,躺着,你咬我一口,我抓你一下。当然,这些打闹不会造成任何伤害。项圈、拖把和白带守在旁边,围成了一个圈,小狼不许出那个圈,而小狼似乎也走不出那个圈。
  过了一会儿,小狼玩腻了,就回到了大岩洞。项圈、拖把和白带又守在四只小狼旁边,四只小狼昏昏沉沉地睡去了。等到小狼饿了,又醒了,白带又给它们喝奶。这时,只听大岩洞外传来几声枪声。
  项圈没有任何犹豫,一听见枪声他就“嗖”地窜了出去。一边闭着眼,抬着头,极力模仿哈士奇的叫声,一边吃力地甩着尾巴——不管怎么样,狼的尾巴也是肉做的,里面也有骨头,有神经,有血管,外面也长着毛,也是身体的一部分,也是由大脑控制的——这时候,只听见一个人大声喊:“宝石,你看!那也是一只哈士奇!”宝石当然认出了项圈,当然知道那是一只狼。宝石抬起头,想叫,却被主人一巴掌拍下去:“别乱叫!”。原来,先前那个老猎人已经走了,而这个小伙子根本不会打猎,只会拿一个猎枪装装样子。对于那个小伙子的家族来说,这肯定是不好的消息,因为他们一家是猎人家族;但是对于帕朗莎群来说,这肯定是皆大欢喜了。但是项圈并没有在意有没有变了一个人来打猎,它只知道要引开猎人,引得越远越好。
  那个小伙子,欢呼一声,放下猎枪,直接向项圈跑去。项圈的眼里闪过一丝疑惑,但很快就消失不见了。项圈熟练地向森林跑去。那个小伙子叫到:“哈士奇,别跑啊!”就追了过去。
  这时,在洞穴里,蓝晶儿喝饱了奶,很闷,想出去玩,出去呼吸新鲜空气。白带现在深深的知道外面的危险,于是就用前爪紧紧按住蓝晶儿的头。蓝晶儿开始疯狂起来,开始尖叫着,虽然叫声很轻,但是每一声都穿透了白带的心,每一声都让白带全身颤抖一下。这时,白带低吼了一声,蓝晶儿才暂时安静下来。
  宝石的耳朵很好,听觉很明锐,当然听到了大岩洞里狼的叫声。宝石又想叫,但看着越跑越远的小主人,想起主人临终前的托付:“池儿以后就是你的主人了,你要保护好他。”于是就追了上去。
  池儿就是那个正在追项圈的小伙子,这时已经追着项圈跑进了半山腰的森林,突然,他感到哪里有些不对劲,就猛地一回头,刚好和站起来,想给小主人一个惊喜的宝石装了个满怀。
  只听“啪”的一声,池儿和宝石都倒在地上。这时,池儿露出一种惊讶的笑。
  蓝晶儿已经站在草地上,无遮无拦。但在池儿看来这就是一个缩小版的宝石,一个小宝石站在草地上,池儿又一阵兴奋:“宝石你看,你的孩子在那儿哎!”宝石很不满的瞟了池儿一眼,还在喉咙里咆哮了一声。不过池儿并不在意,他还是用一种很兴奋的脚步绕过宝石,跑向蓝晶儿。
  蓝晶儿立刻感觉用一股寒气从脚尖,慢慢延伸到背上,又延伸到脑袋。
  蓝晶儿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人类,但出于狼刻在骨子里对人类的恐惧,蓝晶儿想跑。但蓝晶儿的四条腿好像固定在地上了似的,怎么也抬不起来。蓝晶儿只好呆呆地看着那个人类飞奔过来。
  不过宝石听池儿一说,就回过头,看见缩小版的自己,也是愣了一下,但是敏锐的鼻子马上告诉宝石:这是一头狼!宝石全身的毛唰地像钢针一样竖立起来,两只眼睛鼓得像要从眼眶里蹦出来,龇牙咧嘴,发出穷凶极恶的咆哮:狼也太卑鄙了,竟然用我的样子来糊弄主人!
  这时,项圈听见了宝石的咆哮,就转过头来,看见了宝石。项圈心生一计,从背后接近宝石,慢慢的,没有一点声音——宝石还在骂那个在草地上的狼,忘记了后面还有一头狼,所以一点也没有感觉后面有一只狼——忽然,项圈腾空而起,扑在宝石身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咬了宝石的肩胛一口。这一口咬得宝石鲜血迸出,宝石惊叫了一声,立刻转过身来,想回敬项圈一口,但项圈很完美地避开了。
  池儿听见了宝石的叫声,立刻回过头:“哇!两只哈士奇打起来了!”并又慢慢爬上山去。
  蓝晶儿呆呆地看着前方,它需要时间,它需要时间来咀嚼之前发生的一切:我趁那只母狼不注意,溜了出来,我一扭头,一座山,山上一个奇怪的东西,不知叫了些什么,向我冲来,我想跑......对!我想跑!我要跑!蓝晶儿马上一个扭头,跑回了山洞,与其说跑,更不如说爬。蓝晶儿两步一趔趄,三步一摔跤地“爬”回了洞穴。
  在洞外,不时传来人的欢呼声:池儿正看两只“哈士奇”打架,看得起劲儿呢!
  也不知过了多久,天都快黑了,项圈拖着多处挂了彩的身体回来了,拖把马上用舌头舔了项圈的伤口——狼的唾液是一种很好的药——还“哟呜哟呜”地叫着:你真厉害,能在猎人手下逃生。而项圈已经注意到了:这个猎人和以前的那个不太一样,似乎.....似乎连枪都不会用。
  这时,狼群狩猎回来了。白带迫不及待地窜出洞去,刹那间,白带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每一只母狼,都叼着一大块大象肉,还有几只大公狼,一起拖着一具完整的大象的尸体。而达头儿,一脸骄傲地站在那里,头抬得高高的。
  白带想:是不是达头儿运气好,在路上捡了个尸体?不,不可能,以达头儿的性格,如果是捡来的食物,绝对不会骄傲,再说,这尸体好好的,不像是捡回来的。或者可能是找到了一只落单的小象?不,也不可能,象群一向视幼象为掌上明珠,不可能让幼象独自离群,再说了,按这个尸体的大小来看,绝对不会是幼象的尸体。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达头儿遇见了刚被逐下王座的老象王,这只老象王身负重伤,所以被达头儿捡了便宜。
  白带凑近大象的尸体,闻了一下,就乱了:这绝对是一只年轻公象的尸体。
  达头儿看了白带一眼,得意地叫了一声。这时,项圈和拖把也走了出来,它们的反应和白带一模一样。白带又想:达头儿带回整个大象的尸体,无非是为了炫耀,应该大家都没吃吧。而当白带发现所有狼的肚子都鼓得不能再鼓的时候,就知道了:帕朗莎群捕获了两只大象。但大家都不知道,这两只大象,本来是马戏团的演员,因为贪玩跑出了马戏团,很不幸,被外出狩猎帕朗莎群遇到了。这两大象本来就没有野外生存的能力,又一直被娇生惯养,根本不知道狼是什么,也不知道自备,结果就惨死在了狼嘴下,让帕朗沙群的狼占了便宜。
  等白带它们饱餐了一顿之后,狼群将剩下的大象肉埋了起来,正在夏天,这样食物不容易腐烂。
  而后来,狼群开始单调的生活:清晨和黄昏狼群出去狩猎,项圈和拖把留下帮白带照顾四只小狼崽,那个猎人也没来过大岩洞了,一切都平平安安,没什么事。
  又过了一个多月,四只小狼崽要开始学吃肉糜了,这当然需要狼群捕获更多更大的猎物,以满足小狼的需要。而白带对小狼的爱却一成不变,甚至更浓了。
  蓝晶儿的眼睛还是一如既往的蓝,蓝的美丽,蓝的纯粹。
  蓝晶儿似乎忘记了,在一个多月前,它被母亲,被父亲嫌弃旳事,似乎也忘记了,当白带第一次带自己走进大岩洞时,众狼那疑问的眼神,那驱逐的嚎叫......
  蓝晶儿真的忘记了吗?蓝晶儿真的忘得掉吗?
热门推荐
圣墟 万界天尊 太初 圣墟 万界天尊 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