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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一场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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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开始猜测杀死小王爷的人是谁,甚至有人开始寻找。
  不过,没人找得到。
  这个事情,也在短短的时间内,传遍魏国,让那些许多皇亲国戚豪门贵胄的纨绔子弟们惊恐不已,甚至有人说这是给大魏那些坏到骨子里的公子哥儿们提了个醒,是要杀鸡给猴看的,是杀一儆百的意思。
  一时间议论纷纷。
  这天,齐王府,齐王的怡心殿,齐王熊莽,身穿九蟒袍,这种九蟒袍也只有他和魏王熊心能穿,以前能穿的诸王,或死或贬或隐。不过从五月初一开始,熊心的九蟒袍上,是五爪正蟒。
  齐王高坐大殿之上,身边站着的便是李芳,大殿之上有三位王子和文武数十。
  此时,大王子熊昂和二王子熊庆跪地不起,熊昂低声哭泣。
  “本王还没有死,就急着上位了?自己亲弟弟惨遭不幸,你们还有脸笑,让天下的百姓看我齐王府的笑话吗?”齐王怒道。
  “孩儿知错了,孩儿知错了,父王…”
  齐王站起身,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可以扔出去的东西,身边只有烛台两柱,他拿起烛鼎砸向熊昂和熊庆,“没用的东西,废物!哭哭哭,就知道哭!整天游手好闲,吃喝玩乐不务正业,看看你们三弟,安分守己,平日圣贤书傍身,就是你们两个,搞的王府乌烟瘴气!”
  他气的举起颤抖的手臂,“滚滚滚,都给我滚,你们两个,都去边关,都去!”
  “都给我滚,滚出去!”
  两人趴着后退,退出了怡心殿。
  满朝文武,静若寒蝉。
  熊醇脸色波澜不惊。
  李芳轻声道:“王爷,息怒。二位王子年纪尚小,略施惩戒便好了!”
  齐王坐下,没有回话,对众文武问道:“还有什么事情?”
  其中一个大臣犹豫半天,还是站了出来,“王爷,魏王不日就要即位九五,与大宋的战事还在继续,所以这上上下下用钱的地方很多,去年税银六千三百万两,不知道今年上交到朝廷的该是多少?”
  齐王淡淡道:“该是多少就是多少。”
  他惨笑道,“他打仗,他要当皇帝,我出钱出力!我算个什么王爷!”
  所有人又沉默不语。
  李芳轻声道:“王爷,慎言!要以大局为重。”
  齐王叹了口气,“这件事你去办吧。”他看向下首的文武,“最近这段时间,事情都与李芳商量,你们做不了主的事情,就问李芳吧。”
  李芳挥了挥手,众文武离开。
  齐王沉默一会,忽然问,“刘王妃找过你了?”
  李芳点头,“找过了。”
  “你答应了她?”齐王又问。
  “答应了,毕竟是她的儿子,再说杀了那个人也无可厚非,是件小事。”李芳回道。
  齐王叹气点头,“那就依了她吧。”
  李芳突然问:“王爷,当日为什么不直接擒了那个年轻人?”
  齐王说道:“擒了他,杀了他又有何用,再说是熊天错在先,射了别人的马,又想射杀那人,别人只是还击罢了。江湖客,哪个不是睚眦必报的性情中人?。
  他哀叹一声,“冥冥中自有天意吧。”
  李芳低头道:“王爷宅心仁厚,实为天下苍生之福啊!”
  齐王摆摆手,“天下苍生再与我没有任何关系了。查清楚那个人的底细了吗?”
  李芳犹豫了一下,回道:“谍报刚到,名叫吴修,是黑甲营伍长。”
  齐王皱了皱眉,“黑甲营?办公事?”
  李芳摇头,“邙山之战黑甲营死伤惨重,暂时在邙山脚下休整,等着新任统帅上任和选拔填充。此人队伍战死三人,似乎是去送讣告的。”
  齐王站起身,缓缓走下宝座台,身后李芳微微躬身不疾不徐的跟着,他停下脚步问道:“黑甲营伍长,战功肯定不少,不会有麻烦?”
  李芳淡淡道:“不会。”
  齐王思量道:“黑甲营一向是最护短的。”
  李芳摇头道:“王爷不必担心。
  齐王沉默思量,背手走到大殿门口,只见他淡淡的冷笑一声便不再说话了。
  就算是捅到了魏王那里又如何?自己儿子的命就不是命了?魏王爱兵如子又能怎样!一个黑甲营伍长而已,能算什么?我齐王想杀一个人,别说是伍长,是个将军又如何?何况是他先动手杀人,到时候狡辩起来自己没有嘴了?想着想着,他忽然惨笑起来,“这些年,我这个王爷当的畏手畏脚,王霸之气全被我那个四哥抢了去,有人杀了自己的儿子,还担心报仇会惹得一身骚。”
  “通知下去,岁银及时送入许都,上面要什么,尽量给什么吧。”
  李芳微微点头,想说些心里话,不过最终还是没说什么,轻声退了下去。
  殿门,齐王看向有些阴沉的天空,一阵风将他高贵的蟒袍吹的猎猎作响,似乎要被扯掉一般,他只好紧了紧,神情有些落寞,将近五十岁的年纪,正值壮年的他摇头叹息一声,出门去了紫萱宫。
  似乎只有在紫萱宫,他才能得到慰藉。
  冯少保这几日过上了神仙的日子,不过每天他按时作息,吃的也比较清淡,他不喝酒,也不会喝酒。他被安排到王府外的一处私宅,这个大宅子中只有他一个人。
  夜晚,李芳前来,拿来一张画像。
  李芳先问他,“你是何时进入的王府?”
  冯少保说:“五年前。”
  “曾是江湖武夫?为何进入王府?”
  “被仇家追下,自宫进了王府。”
  李芳递出一张画像,“现在,你是我的人吗?”
  冯少保道:“是。”
  冯少保接过了画像,李芳又道:“劝你一句,别想着背叛我。画上的这个人,割下他的头颅,带回来。”
  冯少保点点头,将画像撕成碎末。
  李芳在空旷寂静的院子里缓缓而行,他忽然问道:“你想要什么?”
  身后的冯少保淡淡回道:“钱和女人。”
  李芳有些惊异,“你要女人?”
  冯少保没有说话,走到一个房间门口,打开了房门,只见一个女人被五花大绑的挂了起来,身上全是鞭痕。
  那女人已经奄奄一息。
  李芳满脸笑意。
  一个人的贪欲如果被展现出来,那么这个人就很好控制。
  对李芳来说,这两样东西对他来说,太简单。
  他摆了摆手,示意冯少保关门,笑道:“你要的,我都能满足你,这个宅子也归你了。”
  他忽然回头看着冯少保的眼睛,似乎就这样看下去就能让冯少保粉身碎骨,冯少保踉跄的后退几步。他冷冷开口问道:“你知道为什么大魏杀手排行第一名的鬼手,五十年来依旧是第一名吗?”
  冯少保当然知道,关于鬼手,江湖流言许许多多的事迹,无一不是江湖演义小说般的存在。五十年前,魏国清流馆诸多排行中杀手榜第一名鬼手,五十年后依旧是他,十年一次的杀手榜,后两位每次都会变,也只有他从未变过。
  杀手排行,比的是什么?武力?口碑?这些当然很重要,但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安全,雇主的安全。
  冯少保嘴角已经渗出了血丝,这是赤裸裸的压制,身边的空气似乎是一块块千斤重的巨石,他死死的撑着,脚下地板都被他踩的稀烂。
  李芳似乎有些满意,淡淡一笑,收了故意为之的压制,“你的对手是个难缠的对手,你最好能有所准备。但是我不认为你一次就能杀掉他,虽然你的境界比他高。不过没关系,既然我选择了你,就会送你一个莫大的机缘。”
  “五月初一,魏王登基。在这之前,大周皇帝就要离开许都,我希望你杀的第一个人是大周先皇。杀了他,气运压身,我会介绍你去山上门派修行或者跟着我继续修习武道,等你大道有成,我会用你五十年,五十年后,还你自由身。但是在这之前,别死了。”
  “您是说,我打不过那个人,而且可能会死?”
  李芳摇头道:“不一定会死,你可能很难杀死他。我只是希望你不要被这件事耽误,刘王妃最得王爷宠幸,她交代的事情,我还是要办的。你可以先去试试,杀不了他也没有关系,我会再派人前去。”
  “他是什么境界,什么来路?”
  “刚刚开穴而已,是一名魏军黑甲营伍长。”
  冯少保冷笑一声,“我已经触摸到化罡了,不会连一个刚刚开穴的低端武夫都打不死。”
  “武学境界都是狗屁,以后少拿武学境界说事。化罡境打不过开穴境的人,这天下比比皆是。再说,你了解黑甲营吗?”
  冯少保摇头。
  “那我更没有信心将这件事交给你了,你还是去直接杀大周皇帝吧,会有人助你。”
  说完这句话,李芳便沉默不语。
  冯少保站在李芳的后背,“我先会一会他,请不要将这件事交给别人!”
  李芳笑了笑,“好!给你十年时间。”
  冯少保深深不以为然,心性坚韧的他,罕见的有些愤怒的表情。
  当然李芳也是在故意激怒冯少保,他了解黑甲营,也深深知道,战场杀敌要比武夫厮杀凶险百倍,能当上黑甲营伍长的人个个都不一般。身后的年轻人虽然天资不错,不到三十岁的年纪也已经可以化力为罡,甚至比他年轻的时候更好,但这不足以能让轻易杀掉一个黑甲营伍长。
  他之所以给冯少保危机感和紧迫感,是想让冯少保心中时时刻刻都能有一股怒火,如果冯少保去试了,而且失败了,那就更好了。
  因为怒火是个好东西,他可以驱使人们前进,可以让人变成野兽甚至魔鬼,他需要这样的人,需要冯少保变成这样的人,也能让冯少保变成这样的人。
  更重要的,他希望冯少保能认清现实,虽然已经化力为罡,但是没有经过系统的修行,冯少保的武学境界,在他眼里只能算是稀松平常。
  不是任何人,都能为我所用。李芳转身问道:“你要如何去会会他?”
  冯少保冷笑一声,“我希望当我碰到他的时候,他是愤怒的,他出拳出力是歇斯底里的。”
  李芳故意盯着冯少保的脸,似乎是在看一个笑话,“没关系,你有十年时间。”
  深夜,冯少保目送李芳离开。
  过了好一会,他又回了刚才那个房间。
  只听见一阵阵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兴奋的呻吟声传来。
  他怒火的燃烧中,他一次一次的安慰着了自己。
  然后,他走出房间,在大堂的柜子里拿出一把剑,出了门。
  到达流霞郡的第二天,吴修准备离开,马的的伤势无碍,只是瞎了一只眼睛。收拾好行李,骑马出了郡门。经过打听,白镇并不远,出门两个时辰就能到。骑马快点的,也就大半个时辰,所以他并未着急赶路。
  白镇,盛产白瓷闻名大魏。白瓷不贵,寻常的百姓人家都能用的起。属于那种便宜实用的物件,寻常人家用他装米装油装茶,甚至用白瓷做饭碗也很常见。吴修并未策马飞驰,在一个多时辰之后才到了白镇。未到镇门,便能看到道路两边一堆堆的碎瓷器,镇上许许多多售卖瓷器的店家数不胜数。但最多的,还是那些制作瓷器的作坊,什么宋家白瓷,自产自销,什么正宗吴家白瓷,假一赔十等等,现在正是制作瓷器和销售瓷器的旺季,所以每家作坊门口便有一些马车或者骑马的客商,他们将这些本地价格便宜的瓷器运到那些大城贩卖,比如洪城,那就可以翻好几番了。
  吴修牵马而行,看着摆在地上的白瓷,晶莹剔透,真的好看。
  可是,找人的事情该去问谁呢?吴修没有眉目。只能是碰碰运气,一连问了好多人,都没人知道。快到了中午,几乎将白镇逛了个遍,依旧没人知道,他想着还是返回流霞郡去那个红粉楼问问那些大姐姐,要真是不告诉他,可以花些钱。
  吴修坐在茶摊,喝着大碗茶,愁眉不展。
  就在这时,一个正在纳着鞋底的老太婆走了过来,应该是八十岁的年纪了还抹着胭脂,她咧着嘴,一扭一扭的坐在了吴修的长凳上,那张脸吓了吴修一大跳。她用一种老母狗看小公狗的眼神审视着吴修,上上下下的看了一个遍,看的吴修浑身不自在。许久后,她将手上的鞋底子和针线放在了桌子上,啧啧道:“哟,好结实的年轻人,要是奶奶我年轻个一二十岁,看我怎么收拾你!”
  茶摊的中年老板似乎跟老人熟悉,就笑道:“王大娘,年轻一二十岁不还是六十好几了吗?我看,年轻个五六十岁还差不多。”
  老太婆骂道:“滚一边去,给你大娘泡一杯茶,这一上午都没喝到什么水儿!”
  那中年汉子哈哈大笑。
  吴修只好将屁股挪了挪,不成想老太婆也跟着挪了挪,而且还有点动手动脚的意思,吴修正要起身离开,她便问道:“年轻人,娶了媳妇没啊?”
  吴修没搭理她。
  老太婆看吴修不理她,笑的更欢了,就问道:“那个夏二娘是你什么人?姘头?老相好?她的一身本事,可是我教的,你要是她的相好,还要给我叫声师娘呢。”
  吴修摇摇头,“不是,老人家误会了,我只是找她有些事情,以前从来没见过她。”
  老太婆一拍大腿,正要哈哈大笑的时候,便伸手捂住了缺了十八颗牙齿的嘴巴,“哎呦,不早说,我还以为是忘不了她好功夫的相好呢。”
  吴修问道:“大娘知道她住在哪里?”
  老太婆止住了笑,点了点头,“你啊,从这条路回去,前面第二个路口,往左拐,有条小河,河边有一排房子,门口有颗杏树的就是了。”
  吴修抱拳笑道:“谢谢大娘!”说着,背起行礼就要走。那老太婆却是提醒道,“茶钱,茶钱。”
  吴修尴尬一笑,掏出了一块碎银子,一个铜板一碗的茶,可以喝一下午的,他笑道:“大娘,你就在这里喝茶,一下午都没事。”
  吴修放下银子,便牵马离去。
  老太婆的脸笑成了麻花,看着吴修离去的背影,她忽然幽叹了一声,说着自己才能听到的话,“老了老了,年轻的时候多少人为了我一掷千金,不过岁月安好,江湖终究还是你们年轻人的,年轻的江湖人,别失望,别气馁。”她转身,那个中年掌柜正用大牙咬着一块不小的碎银子,老太婆骂道:“你那个色鬼老爹是个老财迷,你就是小财迷!快点给老娘倒茶!”
  七绕八绕,终归是在那条小河边找到了门口有颗杏树的房子,吴修敲门,开门的却是个男人,男人个不高,长的也不太好看,典型的乡下汉子打扮,看着就忠厚老实,他用蹩脚大魏官话笑问道:“你是?”
  吴修抱了抱拳,道:“你好大哥,请问夏二娘住这里吗?”
  那中年汉子脸色立马就有些僵直,有些不太高兴,“这里没有夏二娘这个人!”说罢就要关门,吴修抵住了门,急道:“别误会,别误会,我是她儿子的朋友,有些事情要跟他说。”
  只听见屋内有个女人的声音问道,“谁啊?”
  那汉子扯开了门,依然有些不太高兴,乡下人淳朴,高兴和不高兴都挂在脸上。
  吴修看向里面,一个小院子的对面,站着一个穿着普通妇人衣服的女人,依然能看到她脸上即将消逝的俏丽容颜,和平儿长的真有几分相像,吴修喊道:“夏二娘,我是平儿的兄弟。”
  那女人一听平儿,快步走来,绕过了吴修,看了看门外,急道:“平儿呢?平儿呢?”
  吴修瞬间懂了。平儿当年被母亲骂,赌气出门。这一走,就是天人两隔。
  夏二娘看了一圈,终是没有找到平儿的身影,于是就问道:“平儿呢?你是谁?”
  吴修真的是不忍说出,不过也根本瞒不下去,他只好沉沉道:“平儿已经战死沙场。”
  因为平儿从军隐瞒了家乡,只跟兄弟几人说起,所以,当地的官府根本就不知道,吴修继续道:“平儿他临死之时对你念念不忘,只说了一句,娘,儿先走了。”
  夏二娘泣不成声,她扶着门,有些摇晃,那中年汉子伸手想去安慰,被她一巴掌拍走。吴修就像那天告诉老夫人和黄冬梅黄二的死讯是一样的,没有去安慰。等夏二娘哭声渐弱,吴修又道:“二娘,我能去里面坐吗?有些事情要说。”
  夏二娘点点头,抹了抹眼泪,走在了前面。屋内,两人相对而坐,那个中年汉子始终没有进屋一步,看来家里的地位尊卑,一见就知。吴修掏出平儿的军饷和抚恤金,还有一张文书,递给了夏二娘,道:“二娘,这些是平儿的军饷和抚恤金,不要觉得太多。平儿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大魏最好的军队中的一员,他勇猛,无畏,是我大魏的好兵。因为他从军时没有写家乡,所以军队就开了个他的阵亡文书,将这份阵亡文书交给当地的官府,当地官府会优待你们的。”
  夏二娘接过了文书,看了又看,轻声道:“谢谢你,谢谢。”
  有些话吴修想了半天,其实不想说,但最终还是说了出来,“夏二娘,其实有了这些钱,你就不用去…其实当年平儿出走,后来很后悔,只是身在军中,很多地方受到制约,想回家也回不了了。”
  夏二娘点点头,“其实这次回来,就不想去了。我生活简单,吃的用的也简单,这些年余集的钱财,够过了。”她放下那张文书,继续道:“这些钱,我也不用了,过几天我拿着它们去给几个相熟的姑娘赎身。从此,我便在这里安度晚年。”
  吴修问道:“门外那个是?”
  夏二娘道:“一个对我很好的乡下人,他一生未娶,想着来我这搭伙过日子,我也由着他,毕竟我一个人住在这里没个伴还是有点害怕。”
  吴修道:“嗯,也好,我看他忠厚老实,是个值得信任的人,可是二娘你一个妇道人家,还是处处小心的好。”
  夏二娘轻声道:“是个忠厚老实的人,知根知底的,从小便都认识。”
  吴修道:“如果有需要我做的事二娘尽管说,那张文书,如果二娘不方便,我就亲自去,毕竟我现在还是有个军职。”
  夏二娘道:“有劳了。我一个妇道人家,平日与人为善,这街坊四邻的虽说都知道我做些什么,但也没有明着看不起我。以后有他为伴,就安安稳稳,老老实实的过自己的小日子。”
  吴修点头道:“我是平儿的大哥,和他有手足情谊,以后路过此地会来看望你的,或是有什么事情,你就修书给寒山郡的韩府韩东来就行,不管多远,我和韩兄弟都会赶过来。”
  夏二娘点头,问道:“不再待几天?”
  吴修道,“下午去了官府,就没什么事情了。这里暂时没什么事情,我就启程去许都办点事。”
  夏二娘起身,“那就吃了饭再走。”
  吴修重重点头,“嗯。”
  中午,夏二娘亲自下厨,中年汉子在一旁帮忙,一座丰盛的菜肴,三人吃的不疾不徐,期间,吴修说了平儿在军中的趣事,也跟中年汉子谈了谈,确实是个老实人,他不怎么说话,只是拿着饭碗在哪坐着端端正正低头扒饭。对夏二娘而言,终究是好事。撇去了身上的铅华,了却了人间风月,在中年时期,还能找到一个爱自己的男人,夏二娘是幸福的。
  吃完饭,三人又围坐在一起喝了一会茶,茶过五味,吴修便和认识路的中年汉子一起前往官府,白镇的镇吏应该是个好官,但不知道是不是个清官,在吴修心中,只要对老百姓好便就是好官,贪一点也无可厚非,毕竟当官的人情礼节,迎来送往要比老百姓多。吴修递交了文书,那镇吏看到有黑甲营三个大字,便开始重视起来,非要亲自跟着吴修一起返回夏二娘的家,在夏二娘的家,镇吏嘘寒问暖,当场对吴修承诺,以后事事都会照护夏二娘,让他放心。夜晚,夏二娘便留着镇吏吃饭,镇吏是个健谈的人,席间和吴修谈起了黑甲营在民间的种种传言,仰慕的五体投地。看来今晚,吴修是走不了了。
  第二天,吴修准备出发,夏二娘和那个中年汉子亲自送了很远,期间镇吏也骑马赶来,用他的话说,都是大魏七品官,送吴修是公务。
  十里外,两人一骑停步,吴修下马,牵马而行,这次,他回头看了一次又一次。
  百米外,夏二娘喊道:“平儿他大哥,平儿姓夏,他叫夏平儿!”
  吴修回头大笑摇手,“知道了,我的好兄弟叫夏平儿!”
  三人看着吴修的背影渐渐的消失,转身而返。
  镇吏骑着马,有公务在身,便要急着返回,在临走之际他告诉夏二娘,如果有需要,随时就去找他。
  吴修骑上了马,此行走了万里,了切了必做之事,心中惬意。
  不过眼下,他要赶快赶到许都,做另外一件事。已是三月初,此行更加遥远,所以他要抓紧赶路了。五月初一魏王登基,在这之前,那个人可能就要离开许都。吴修在流霞郡开始往西,那个在大魏版图中部靠西一点点的许都,还有他的朋友,他欠了他一顿好酒,还欠了一个少年的一壶好茶。
  冯少保就在一条吴修走过的路上,他没有马,只用脚,不过即便是用脚力,也比一般的马要快。
  还有两天,他就可以到达流霞镇。
  清明时节,下起了小雨。
  吴修头戴斗笠,高坐马上,默默想念着从小到大离他而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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