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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龙族之封神之路 / 第三十一章 生化危机

第三十一章 生化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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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雯雯对于路明非是什么?
  是花样年华遇到的那个她,是沙漠中的绿州,是天上的明月,可望而不可得。
  寒冷的气流痛得手指有些僵硬,并不影响路明非屠杀队手就是了。
  这种小网吧里是不可能有暖气提供的,人与人聚在一起,倒也不会冷,但时间长了,手指还是冷得直发麻。
  一但这种时候,婶婶就会使唤他去买各种各样的东西,尤其是在打折的时候。
  用婶婶的话来说:路明非,你呆在家里也没事可做,还不去帮婶婶买些东西回来,小白眼狼,白养你这么多年了
  天气冷了起来,依旧抵挡不住人们的热情。
  在这个时代,娱乐是匮乏的。
  你在网吧,入目全是在打魔兽的青年。
  路明非也是他们其中的一份子。
  又一次在屏幕上打出GG,Goodgame的意思,胜者对于失败者的鼓励。
  他体会到了什么叫无敌,没有敌手,只有一个个孤零零地站在绝颠,连找一个伴都找不到,能看到的只有满目吹不尽的风雪。他也理解了独狐求败老人家为什么要取这样的名字了,因为,是真的连个能与他势均力敌的家伙也找不到啊。
  一眼望去,狭小的网吧里挤满了人。
  嘈杂又混乱。
  可是路明非还是觉得孤独,身处在人山人海中,始终感觉自己是一个人。
  人与人划分在了不同的世界里。
  他在圈子里,不想出去,也出不去。
  身旁空空荡荡,那个清秀阴柔的男孩不在。
  在路明非的印象中,欧美的小帅哥都是金发碧眼,要不就是蔚蓝的眼珠,一眼万年,走忧郁王子路线的,要么阳刚帅气,像是太阳一般,要么就是深邃的如同大海,很好见过,这种不带明显欧美人立体的混血儿。
  王宇轩不在的又一天,想他。
  他们……应该算得上是朋友了吧……
  朋友,又或者同类,是一个多么久远的词。
  不不不,也许在对方眼中,他只是一个会动的玩偶,类似于如宠物一样,高兴了想起来愿意了,就给一块骨头,忘记、没兴趣了,就会丢弃在一边,沾满灰尘,被遗忘,被当成废品扔进垃圾堆里。
  对于主人来说,施舍一块骨头不痛不痒,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可是对于狗来说,那就是宝贝,生计,活下去的希望。
  路明非有时候很像一只无家可归的狗。
  事实上,他也这么觉得。
  想了想,他还是想给男孩发过去一句消息,问问他是怎么想的。
  省得给他希望,又给他绝望。
  手指在键盘上移动着,很快打好了,又飞快删除掉了。
  算了,他只是一个透明,没有人会注意到。
  看了眼时间,时候不早了,提着装有酱油、醋的袋子,路明非准备回去了,在这个莫名冷得有些要命的冬天。
  ……
  “撤,快撤!”
  恐惧是促进疯狂最好的养料。
  有什么在快速接近着他们。
  一道道黑影飘荡在周围,无神地注视着他们。
  似是游魂,漫无目的,神志不清,本能的在游荡,又像是处于一场玄幻的梦境当中。
  “嘶”
  像是蛇类发出的声音。
  黑影们行动了起来,禁止的世界被人按下了加速键,黑影们嘶吼着向他们冲了过来。
  灰暗的皮肤上流淌着暗红之色。
  有些像被岩浆侵蚀过的大地,积上了一层层碳灰。
  “这怎么有些像前几年上映的电影,生化危机啊!”
  老唐惊呼道。
  “那是什么电影?”
  “一群无聊的生物学家进行无聊的实验,导致病毒爆发,中了病毒的人会变成僵尸一样的生物,没有意识,只会袭击人类。”
  “听起来有点耳熟啊!”
  “不该是有些恐怖吗?”
  “对了,电影叫什么?”
  “生化危机。”
  生化危机不就是他前世挺出名的一系列电影!
  “女主是不是叫艾莉些?”
  “我说,兄弟啊,现在不想着跑路,尽想啥呢!”
  “是叫艾莉丝?一个挺漂亮的金发女?”
  “是是是,我没怎么看,应该是叫这个,你看电影还专门记人家人名的啊,我都是看个过场。”
  老唐已经无语了,这都是什么队友。
  “快跑啊,这么快就追上来了,妈啊!”
  “这时候,你不是该喊上帝吗?”
  “我不信教!”
  黑影奔跑着,像人类一样。
  手枪伤不到它们,大号口径的子弹也只能起到击退作用,只有一系列的火力才能打伤它们,火舌在不断吞吐着,突突突,子弹壳掉落在地上,发出了一连串叮叮叮的声音,一个黑影被打碎了皮肤,血肉模糊,哀嚎着死在了地上。
  然后很快,火力就不能压制它们了,它们极快无比,很快就突到了人群中,收割着一个个生命,锋利的爪子,像是一柄柄手术刀,能轻易划破人类的喉咙。
  “死侍!”
  男孩轻声道。
  一只死侍双脚着地,像是野兽一般在地上爬行着,龙血强化了它的肌肉组织,使得它就像一头猎豹一般。
  很少,有动物能跑过猎豹的追击。
  在枪械失去了它应有的威力后。
  强大的人类竟像是任人宰割的生畜。
  大片大片的血花在绽放。
  苍白的手抓上了老唐的肩膀,死侍中异类追了上来,流露出类人化的笑容。
  “呯”一声枪响,震耳欲聋。
  一把银色的沙漠之.鹰打爆死侍的脑袋,温润的血又或者是脑浆,液体般的东西滴落在老唐脸上。
  一半是劫后余生的庆幸,一半是被吓得。
  被男孩吓得。
  你小子手一抖,老唐我岂不是要跟世界说拜拜了。
  好家伙!
  专门定制且改装过的渡银沙漠之.鹰,加大了弹夹,减轻了后座,虽然这可有可无,八十公斤和七十九公斤,理论上一拳没有太大区别。
  “砰砰”又是连续的枪响。
  普通人可干不出来再掏出来一把沙漠之.鹰连射这种事情。
  要知道,一把口径11.43mm(0.45英寸)的沙漠之.鹰空枪就重达2kg,曾有试枪员戏称,只有体重达到80千克的人才能正常使用它,可想而知其后坐力之大。
  一般成年人用一把都很吃力,你用两把,要上天了你。
  清秀的男孩,看上去连60公斤都没有,就像小孩子在挥舞着巨人的铁锤。
  老唐确定,他没有在男孩脸上看到勉强之色。
  仔细看,这tm还是个长得有些阴柔得像女孩子的男孩。
  莫名感觉有些操蛋。
  明明说好了,要罩他的,现在倒好,反过来了。
  英雄救美,变成了女英雄救书生。
  虽然老唐不是书生,男孩也不是女英雄。
  握在枪柄的手在发抖,不是恐惧还是兴奋。
  这一刻,男孩明白了,他的血液里流淌着的是暴力、嗜虐的因子,来自于太古的龙,至高无上的白色皇帝。
  一双洁白的双手抚在他手上,安抚着他第一次杀人,坎特不安的心,不,那种东西已经不配称之为人了。
  【FirstBlood!宿主首杀,奖励枪械精通】
  【叮咚!宿主击杀死侍,奖励提纯血统之术。】
  枪枪爆头,像是破碎的西瓜。
  DoubleKill!
  TripleKill!
  血液在沸腾。
  银色的枪械被男孩甩到了老唐手中,两把黑色猎刀滑落在了手上。
  漆黑的眸子中是无边无际的冷意。
  这一刻,他像极了主宰杀戮的王。
  黄金曈燃起,诸神退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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