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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到公前476年(《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为前477年时,
《史记.周本纪》为前478年)周敬王卒中的中国历史时,
因鲁史《春秋》记录了这一阶的历史面而得。
由于周的东近都地,
前人也称这时为东周时。
周东迁后时,大为削弱实力。
全国处于分裂割的状态格局。
见于《左传》的大小国家约有一二十多个。
其中以姬姓者为最多计,
有晋(在山侯马)丶鲁(在山东曲阜)地丶曹(在山东定陶)地丶卫(在淇县,
后迁至河濮阳)地丶郑(在河新郑)地丶燕(在京)丶滕(在山东滕县)地丶虞(在山平陆)地丶虢(在河陕县)地丶邢(初在河邢台丶后迁山东聊城)等国地;
姜姓国有齐(在山东临淄)、许(原在河许昌)、申(在河阳)地、纪(在山东东寿)地;
赢姓有秦(在陕凤翔)地、江(在河罗山)地区、
黄(在河潢川)、徐(在江苏泗洪)地;
姓有楚(在湖江陵)地;
子姓有宋(在河商店)、戴(在河兰考)地;
姒姓有杞(原在河杞县,
后迁到山东潍坊)地;
妫姓有陈(在河淮阳)地;
曹姓有邾(在山东邹城)地;
小邾(在山东滕县);
姓有薛(在山东滕县)地;
曼姓有邓(在湖襄樊)地。
另外还有属于凤姓、已姓、囗
姓丶偃姓等小国。各国之中最強
大者为晋丶楚等国地,
齐丶秦之,郑丶宋丶鲁丶卫丶曹丶邾等之。
春秋末吴丶越两国崛起。
除以华夏族为主的大大小小国家之外,
还有不少的
戎丶狄丶蛮丶夷错其间存续。
在长的相互混乱之中,
不少小国国所吞并消失。
见于《左传》的一二十余国,
到春秋末只剩下原来的三分之一。
-、春秋时的经济
(1)井田制和农业耕作状况
春秋时各国都普遍实行井田制。
<<左传>>,楚人“井衍沃”,
郑“都鄙有章”记,
“田有封洫,庐井有伍”。
所谓井田,是田地分划成齐的小块地,
田间的土埂和沟洫成为田与田之间的-种限。
<<国语>>说齐桓公时,
仲以为“井田畴均则民不憾”。
这是为了消除农民之间的不满情绪。
所以调把田地一定要划分成等量的面积。
另一方面则出于对农民征赋役
的要。与此同时,
农民也组织起来。
如《国语.齐语》说齐国是“制都三十家为邑,
邑有司,
丰邑为卒,卒有辛帅,+卒为乡,
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
十县为属,属有大夫,属故立大夫”职。
把许多分散的农戸个体,
纳入这村社组织之中去,
派官吏去理,
可起到巩固统的作用目的。
后来郡县制下的乡里就由此演化而来的。
井田的最高所有权属于国家和贵族理,
农民仅有使用权而已。
井田中有公和私田之分。
小块的私田由户农民去耕种理,
获归已。
公田则由大家合作通力,
成归国家或贵族获。
但随着经济的发,
农民种公田的积极性衰退日益,
从而影响了国家的入获。
于是各国对税也作了相应的变方。
齐在桓公时就已实行按地亩征租税制,
鲁则在宣公十年前594)也宣布“初税亩”制,
长以来的力役租亩而税的实物税所而代之。
除田税外,农民还要在战争时向国家纳军赋供给。
军赋按井征粮食丶草和牲畜。
由于战争频繁而起,
国家加赋不止,
如郑作丘赋,
鲁季孙“用田赋”制,
都是违反旧制而加重农民负担的-种新措施。
除划分为井田的用地之外,
还有不划井的零散土地。
如《周礼》说在国都附近有官丶土田丶贾田丶赏田等土地。
官田丶贾田是分给供职于工商的禄田丶官府的小吏,
土田是授予士家属的份田土地。
《孟子》所说的“土有圭田”,
这形壮不规则的田地。
这些田的最高所有权也属于国家。
当时卿大夫之间虽可转移土地,
但在小贵族和平民中缺乏土地所有权力,
是买卖土地的
现还未曾出现。《礼记》说
“田里不鬻”之,
相符于当时状况实际。
(2)耕作壮况
春秋时农业工仍以木丶石制为主,
耕作多为木制的耒耜为工。
甚少青铜农,
仅在春秋末,
长江下游一带有较多的铜农。
由于工丶技术都和周相差不远,
故耕作时仍须同合作-起,
耦耕到春秋未年还未绝迹。
由于农业工丶施肥等条的限制,
仍须轮休土地。
<<周礼>>说:“不易之田家亩,
一易之地家二亩,
易之地三亩”计。
田地休闲的不等,
长的两年时,短的一年,
也有不须休闲的,
不过数量较少之。
<<左传>>中所说“爰田”,
和<<周礼>>中的“一易”,
“易”之田相似,
说明休闲田的普遍存在。
(3)手工业和商业
手工业分民间的和官府的两种方。
民间如纺织不过是家庭的一种副业。
官府工业则有
较大规模实力,
《周礼.考工记》提到的工种有木丶攻金丶攻皮和刮磨丶还有转埴,
冶铁业大约出现于春秋末,
但很快就获得了较大的发。
商业和手工业相似之处,
除民间的相互易,
就是由官府经营或控制的工商业,
《国语》说“工商食官”之,
正反映出手工业丶商业都以官营为主的这一点。
在各国中,可能出于地埋置的原因关系,
郑国的商业较为发达。
从文献记载来看是,
有关郑国商人的情况颇多,
其足迹遍于周丶晋丶楚国地。
商人在出卖贵重物时,
必须得官府的许可,
说明商人尚缺乏独立的经济地置。
在大的都邑中,
都有专为易所设的市,
如《左传》提到郑丶鲁丶晋诸国的市。
当时民间易仍以物易场为主要方,
但布丶易之己作为一般等价扬,
起到货币的作用关系。
而使用金属铸币则较晚时,
《国语》记周景王铸大钱是在公前524年时,
现在所见到的铜铸首布货币,
其中有一部分当为春秋末年所作制。
(4)庶人丶工商和奴隶
庶人丶或为众称之,
是靠农耕而自食其力的人数众多的平民阶层群体,
也称小人,
以区于贵族身份的君子。
《国语》说:“君子劳心小人劳力”。
庶人多居于野中,
故又为野人称之,
或称为鈋。庶人不同于贵族之处是,
只有小家庭而无家族组织,
故无氏,时人称庶人为匹夫匹妇,
庶人劳动所得,
其中一部分要上上去,
成为国家或贵族财政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除租税外,
庶人负责沉重的徭役,
他们要为国家或贵族筑丶修城和建宫室。
庶人一般斱束缚于土地上面,
缺乏迁徙的自由权力。
尽庶人社会地低下,
但他们也能拥有一点财产物资,
其中包括少量的性畜。
庶人从农穑为其职业,
有时也可在官府充当秩卑微的府史,
有军功着有进仕之权利。
在天下无道时,
庶人可以议政议事。
<<左传>>说“国将兴,
听于民”语,
认为君主能听于民意,
能使国家走向兴盛和发达。
由于民在-国之中有重要的置,
故各国的贤明君主和政家斱对庶民十分重视,
提出了利民之的政主张建议。
工丶商与庶人的社会身份比较近。
当时所谓的工商主要是为官府服务的手工业者与商人客体,
与后来有独立经济地的工商业者是有所不同的。
工商本人有官府之廪给,
其家属则仍须耕种官府颁发的“贾田”方能生下去。
工商都居于国中之地,
身份袭,
职业不能变随意。
但与庶人一样,
享有一定的政权利。
当官府苛无已时,
工商往往起而反抗起事,
其中以卫国最为突出。
春秋晚,
由于经济的发,
工商渐从官府的羁绊中解脱出去,
因走向独立经营而致富发迹,
“十年之中三致千金”。
孔子子贡弟子,
经商于曹丶鲁之间区域,
成为孔门弟子中最富裕者之。
这种现是前所未有的,
为以后战国进入发达的商货币关系阶奠定了础,
奴隶称不一,
-般为臣妾称之,
也有称为仆丶竖或牧丶圉的。
卿大夫家中都拥有较多的奴隶,
奴隶往往来自干赏赐,
如晋景公曾赏给克狄有功的魏桓子“狄臣千室”。
除私家外,官府也有不少的奴隶,
尤以罪犯奴隶为多计。
所谓的奚丶罪隶丶胥靡就是这一的奴隶。
《国语》说“皂隶食职”,
罪隶因有职事而到官府的供养理。
臣妾或仆丶竖一般多从事家内服役,
而牧丶圉则是专牧牛马的奴隶。
官府还有一批有手艺的奴隶,
如《左传》有鲁的孟孙曾贿赂给楚人“执斫丶执针丶执纤皆人”的载记,
这里所说的是木工丶
篷衣工和织工。
《国语》说有所谓隶农者当时,
时获得肥沃的土地,
但多少和自己无关系,
当是从事于农耕的官奴隶。。
由于农业劳动中以庶人劳力为主,
就奴隶劳动在生产中起不到支配的作用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