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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再收个劫匪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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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陈一行人出发了,同一时间的沛县,易小川在刘邦家里也呆了大半个月了。
  刘邦终于到了押送徭役的这一天。
  因为要押送徭役到砀郡郡城,是个大城市,易小川这么爱玩,当然决定跟着一起去喽。
  刘邦原先还为怎么说服易小川而烦恼,这下好了,正中下怀。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砀郡城郊的一处小破院里。
  刘邦、樊哙、易小川和一众徭役此时正在喝酒聚餐。
  徭役们知道自己有可能会被送去修长城,所以这很可能是自己最后一次喝酒了,一个个都不要命的喝。
  因为刘邦的腿瘸了,怕自己管不住这帮徭役,特地带上了心思缜密的樊哙,所以没有出现如电视剧里那般,徭役出逃的情况。
  易小川以为自己是刘邦的好兄弟,所以很放心大胆的喝醉了。
  这几天他一直都是如此,和沈陈对喷过后的他心情十分郁闷,很烦躁,所以他很想喝酒。
  殊不知,他的亲亲好大哥刘邦,早就把他卖了一个好价钱,不然他哪来的这么多钱买酒买菜。
  但最后关头,刘邦还是心软了一下。
  虽然他早就决定要卖了易小川,但易小川一直把自己当亲亲好大哥,这段时间,易小川一直大哥大哥的叫着。
  而且他接触的这个易小川也不是电视剧里那个体面的,有好多美女爱他的,很聪明的那个易小川。
  现在的易小川只不过是一个全身脱毛,整天借酒消愁,说着些胡话的臭傻吊。
  刘邦觉得,就凭易小川这种人,哪怕没死,也混不了多好。而且他跟自己一样,很恨沈陈,还是留一点生机给他比较好。
  自己良心上也过得去一点。
  最终,刘邦在填写徭役名单时,把易小川写在了官徭上,没有填到修长城的苦徭上。
  翌日。
  天色大亮,役所内嘈杂声不绝于耳。
  易小川从宿醉中被吵醒了,忽然觉得有点懵逼。
  我是谁?我在哪?这是什么情况?
  而且坐起身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手脚都被绑了,坐在一辆板车上。
  他认出来了几张面孔,那是服徭役的人。
  这是役所啊,那没事了。
  可是自己为啥被绑起来了??
  而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的亲亲好大哥刘邦早就不见踪迹了。
  “这,这是什么情况啊?”易小川试探着向边上的卫兵问道。“这位兵哥,我怎么被绑在这里?我大哥刘邦呢?”
  那个卫兵扫了他一眼,不屑地说道:“臭光头,还大哥刘邦呢。你妄想灌醉他人逃徭役的事情已经被发现了,还装啥装?”
  “什么?逃役?你们一定是误会了,我是刘邦的结拜兄弟,是良民啊,不信你们可以去找他问啊。”易小川焦急地辩解着。
  “你别在这里狡辩了,死光头。长这么丑,心眼还这么坏。你这种人就该去修长城的,居然给你安排服官徭,呸。”那卫兵说完还吐了一口痰在易小川的光头上。
  “你怎么说话的?我说了我不是徭役,你听不懂人话么?”易小川此时已经解开了绳子,起身踹了那卫兵一脚。
  其余的卫兵看易小川这么刺头,一窝蜂得用上来,暴打了他一顿。
  然后给他带上脚镣,手上也绑上了绳子,和其他的徭役绑成一串。
  脚上的脚镣也用铁链子和其他徭役链成了一串。
  十人一串,领头的徭役被卫兵牵着。
  此时的易小川被打的浑身都是淤青,被绑在一队官奴的最后一位。
  而且他还是没搞懂自己为什么会被当成徭役。
  自己一觉醒来怎么在役馆了?自己是被谁绑了?刘邦去哪了?难道是刘邦把自己卖了?
  这时一阵牵扯的力道从手和脚传来,他被拉了一个酿跄,差点摔倒。
  只能跟着往前走去。
  此时的易小川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放荡不羁爱自由的自己怎么能去做奴隶?
  于是大声呼喊起来:“你们抓错人了,我真不是徭役啊,快放了我?”
  这一举动惹恼了领队的卫兵。
  这么多人,都不闹腾,就这光头逼事多,刚才被打了一顿还不长记性。
  这位彪形大汉拿着鞭子,一鞭子抽了下去,直接把易小川穿的粗布衣都抽裂开了。
  背上的皮肉被这一鞭子抽出一道很深的鞭痕。
  易小川也随着这一鞭子,叫出了一声骚气的叫声。
  “啊~~”
  彪形大汉见这死光头居然还敢骚叫,又是一鞭子抽在了易小川的嘴上。
  只见易小川的嘴唇都打裂开了,嘴里血滋呼啦地吐出了几颗牙齿。
  他终于老实了。
  ……
  沈陈一行人吃喝玩乐,在途经一个山谷时,大宝忽然职业病犯了。
  他开始给大伙儿分析此处地形如何如何适合拦路抢劫,这地方如何如何适合占山为王等等。
  “那你分析了半天了,这山叫啥名字啊?”沈陈忽然来了一句,打断了大宝的自嗨。
  大宝眨了眨他的豆豆眼,沉默了几秒钟。
  “少爷,我打小就是从沛县长大的,就没出过远门,我哪知道啊。不过这个山它真的适合给山賊扎窝,我觉得马上山賊就得出来截道了。真的,你信我啊少爷。”
  一边说着,还从马车的后方噔噔噔跑到马车前面来了,一脸认真地看着沈陈。
  高要被逗乐了,说道:“沈兄,你从哪找的这么奇葩的跟班?”
  “哦,他和二狗三喜都是我从一座叫流氓山的山脚下捡来的,之前好像是一个山寨里的巡山小混混。”
  高要听完沈陈的回答后也沉默了,同样作为穿越者,凭什么他能捡到小弟,而自己却特么在一个小客栈里龟缩了整整一年。
  就在他正感叹着的时候,前方山岙口居然真有一个人拦住了路!
  “少爷!少爷!我说什么来着?有打劫的吧?快夸我,夸夸我啊。”大宝看到前方有人打劫,激动得不得了。
  然并卵,就没一个人搭理他。
  高要:“沈兄,还真被这乌鸦嘴说中了,我们交点钱给他?”
  素素也从马车里探出头来看了看,发现劫匪居然只有一个人,然后她就放心了。
  一行6人,只有一个家丁和一个丫鬟还有点担心的意思,其余人全然没把这一个劫匪当一回事。
  等到车队慢慢靠近之后,沈陈发现这劫匪也太惨了吧。。。
  这人身高一米七左右,面容倒是凶神恶煞的,身穿淡黄色的短衫游侠装,但现在背鲜血染红了一大半。手持一把短剑,胸口手臂处都有刀伤,血还正在流着呢。看他面色苍白的样子,怕是受伤不轻,就这还出来打劫,太敬业了!
  沈陈看出这人是在硬撑着,完全不担心他会暴起伤人,而且凭自己目前的实力,也完全不用担心这人搞事情。
  劫匪看到过来的是个年轻小伙子,也是松了一口气,不过他还是装出一副自己很牛逼的样子说道:“打劫!男的站左边,女的站右边!快点!”
  沈陈有意想逗逗他,反问一句:“大哥,那不男不女的站哪里啊?还有太监,还有娘炮,对了还有人妖!人妖站哪里?”
  劫匪有点懵逼了,带着求知的眼神问道:“娘炮是啥?人妖又是啥啊?”
  沈陈:“呐,平时就只知道练你的肌肉,不好好读点书,连人妖和娘炮都不知道,打劫都打不明白了吧?”
  “是是是,你教教我。”劫匪此时快支撑不住了,手里的剑都快握不住了,只能顺着沈陈来。
  “那你听我好好和你说道说道,这娘炮呢,就是一个男的,他就喜欢跟个娘们似的,一天到晚也不干些正经事。说话就那种娘们唧唧的,吃桃桃~睡觉觉~喝水水~你说恶不恶心?
  这人妖呢,就还是这个男的,他已经不满足于做女人的事情了,他是真的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女人!他吃药你知道吧?然后他的胸就和女人一样……
  诶,我还没说完呢,你怎么就晕倒了?”
  沈陈跟他哔哔到一半,这劫匪就支撑不住,失血过多晕了过去。
  后面看戏的大宝不禁惊叹一句:“少爷越来越牛逼了,这都能把人给说晕过去了!少爷,这一招是什么名堂啊?教教我呗。”
  沈陈惯例似的给他后脑勺来了一耳光,然后从马车的后箱里(其实是系统储物箱)取出一个医疗急救包,说道:“就你能白话,给那人包扎一下,我看那人应该挺能打的,以后他就是你小弟了。”
  “好呀好呀!”大宝乐颠颠的拿着绷带跑了过去。
  ……
  季布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一家客栈的床上了,身上的衣服也已经脱光了。
  不过他此时被包成了一个木乃伊,除了脑袋还留在外面。
  “哟,醒了啊?你以后就是我大宝的小弟了,跟着大宝哥混,保管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大宝接受了沈陈的指令,在边上照顾这位劫匪先生。
  季布张口想说话,发现没多少力气,话都说不出来。
  愣头青大宝当然注意不到季布有话想说,任然管自己在边上吹他的牛皮。
  这时候丫鬟小红端了盆水进来了,看到季布那副想说话的样子,马上问道:“你是不是想喝水?”
  季布立马眨了眨眼睛,小红马上就倒了杯水过去喂。
  大宝还傻愣愣地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他想喝水的?”
  “他都晕了1天一夜了,想喝水很正常啊。。。”小红用宛如看智障一般的眼神看着大宝说道。
  小红给季布喂了点水,打算去厨房煮点粥。
  噔噔噔地跑出房门,正好遇到沈陈带着素素逛街回来。
  “姑爷,你在路上捡的那个山賊他醒了,刚喂他喝了点水,他说他叫季布。”
  沈陈作为一个现代人,听说过季布这个名字,但具体这人是谁,他又不知道了。
  他虽然得了过目不忘的技能,但对得这个技能前看过的东西,并不生效。
  他只依稀记得这人好像是楚汉争霸时期,楚国一个挺牛逼的武将。
  现在收了当小弟也挺好,毕竟自己已经被征召为太仆令了,高要也没成为赵高,吕雉也跟着自己走了,历史既然已经改变了,那就改的彻底一点。
  农耕文化和封建社会在中国孕育的时间太长了,虽然秦朝至明朝,华夏的文化水平一直处在世界前沿。
  这是农耕文化和封建统治的功劳,但这也限制了工商业的崛起。
  南宋时期,华夏就已经出现了工商兴起的萌芽,可惜那会儿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南宋灭亡后,蒙古人的铁蹄虽然没有踢碎工农业兴起的萌芽,但也大大的抑制了它的兴起。
  到了明朝,这几百年手工作坊在明朝各地大肆发展,而就在这时候,满族人又来了。
  一下给工商业来了个一刀切,闭关锁国了。
  在国外各地地方工业科技大肆发展的时期,满清皇帝还在沾沾自喜的做着他的大国梦。
  这都是血的教训啊,落后就要挨打,沈陈打算给这个世界的华夏名族提提速!
  扯远了……
  沈陈变戏法似的,从裤子里掏出一罐蜂蜜,说道:“给那人补补,他是练武的,身体恢复的快,吃点蜂蜜枣子,过两天就好了。”
  小红接过了蜂蜜罐子,噔噔噔地又跑远了。
  沈陈寻思这人刚醒,估摸着和自己之前车祸醒来时的感觉应该差不多,也懒得进去看他了。
  ……
  晚上,季布已经能下地走路了,他过来主动采访沈陈。
  古人就是这点好,都讲礼,自己既然已经能下地走路了,哪怕身体还是很不舒服,但规矩不能破。
  沈陈趁着这一下午的时间,专门找时间去查了查资料。(沈陈储物箱内带了笔记本电脑,系统U盘存了很多资料。)
  历史上,季布乃楚国人,为人重信守诺,而且用兵遣将也牛批,曾多次打的刘邦要死要活的。
  “季布多谢公子相救!”季布单膝跪地,双手抱拳行了一礼。
  沈陈扶起了季布,说道:“小事,我就挺好奇,你那会儿伤成那样,还抢劫?还有你的伤乍回事?”
  “那白鹤岭上,有一伙山賊,经常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我作为江湖上有名的侠义之士,怎么能袖手旁观。那天我一人独闯賊窝,杀的他们屁滚尿流,不过他们人多势众,我自己受伤也不轻,后面只能且战且退。。。”季布刚开始还说的义愤填膺的,说着说着语气越来越弱,他能他也感觉自己的行为有点脑瘫。
  沈陈点了点头,怪不得在这季布晕过去以后,还有一伙山賊冲了出来,应该是过来追杀他的人。
  “哦,后面还有一帮人出来追杀你的,顺便想打劫我,被我一个一个全宰了。对了,你还是没说你为啥抢劫啊?”
  “我是看你们车队人少,当时我虽然身受重伤,但凭借我的彪悍气息,我以为你们会服软的,而且公子你一刀一个山賊,我不太信。”季布满脸复杂地说道。
  不给你露一手,你还当我是公子哥呢?
  沈陈也不多哔哔,一拳打在了客栈的承重柱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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