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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人入黄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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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陈公子,你不要离开我”随着一声梦呓,这位富家小姐从梦中醒来了。
  “小姐,怎么了,又做噩梦了吗?”一旁的丫鬟边给小姐擦汗,边问道。
  “嗯,我又梦到陈公子了。自从半月前分离后,便再无见他,这几日不知是太想他了吧,总是梦到。”富家小姐抿了抿嘴,“清露,给我倒杯茶,还是陈公子给的茉莉茶,不,算了,倒杯水吧,喝一点少一点,这是我唯一能想他的东西了。”
  “小姐,要我说,那个姓陈的就是个负心汉,负了小姐的心,小姐,要我说,皇子挺好的,您身为陶……”
  “住嘴,清露,若不是他,我早已死在了那个山上,不准你说他。”
  “好好好,谁让你是我主子呢?”
  “晓晓,晓晓,快快快,三皇子来见你了,赶紧去见他。”陶天兴冲冲的冲进了女儿陶晓晓的闺房,“女儿,难的三皇子对你如此喜欢,我和你母亲自是欢喜的不得了,还不快去!”
  陶晓晓皱了皱眉:“父亲,我不甚喜欢三皇子,不去。”
  “怎能如此无礼,他可是皇子,是如今最有可能成为这樱都的继承人,是最有可能成为太子的人,跟上他前途无量啊!”
  “父亲,您若喜欢您自己许配给他算了,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我喜欢的人,就算是仙,是魔,是人,或是那些个畜牲,我也喜欢!”
  陶天怒了:“你这丫头,平时就是太惯你了,速速随我去,不然我没有你这个女儿!”
  陶晓晓叹了口气,
  “怎么陶将军发这么大火气,陶小姐不愿见我就不愿,何必强迫于她?”突然,三皇子来到了陶晓晓的闺房外,“陶小姐说得对,无论是谁,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去追寻便好,何必……何必去强迫于对方呢”三皇子说着说着,哽咽了起来,“陶小姐,吾离去了,今日之事是我唐突了,莫怪你的父亲,改日再见。”随即,三皇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在轿子里,三皇子让他的侍僮也上了来,“小诺,你说,吾自幼便喜欢了她,为何吾对她如何如何好,还是不能讨她欢心。”
  “回皇子,卑职认为,感情不可强求,她既然已经心有所属,不如……不如放手便好了”
  诺庆自然知道,他家这皇子,真是个痴儿,虽平易近人,不自称王而为吾,也没有什么怪癖,但的确痴情的很每次热脸进了陶将军府,每次被赶出来,唉,可悲啊。
  “吾决定了,要成为当朝圣上!这样陶晓晓一定会喜欢吾,吾一定要让她成为吾的王妃,吾也只要这么一个王妃!”皇子的话,真响亮……
  诺庆差点没一口老血吐出来,我的皇子啊,您老要么说的低点儿,不知道的还以为您这是和我商议谋权篡位呢。
  在那个战场上,陈阳已经战死了,陶小姐的陈公子,身体已经变的冰冷无比,无人搭理这片战场,在这片血海的不远处,有一个孩童默默的看着。
  “可悲吗?真傻!明明知道自己入了这战场便九死一生,为何还要入?倒不如当个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师傅,你说是不是。”孩童的言语很平淡,甚至有点讽刺,全然不像四五岁的孩童说出来的。
  “这个世界上,有的人注定不平凡,有的人为权,有的人为钱,有的人为情,有的人只为了一句诺言,他们不能说是傻,只能说他们是一群痴儿罢了。只不过,他们是为的死后也可以安葬的好点,或者普天同悲又或者死后可以与自己爱的人葬在一起罢了。”身着淡紫色衣服的男子在旁边默默说着,
  “那师傅,你是为了什么而活呢?”“世界和平!”“师傅,您的逼格都闪瞎我的眼了,哎呀师傅别打我,我错了。”
  “徒儿,过来看看,这具尸体有何不同?”
  “回师傅”,孩童揉了揉脑袋,吃了口桂花糕,说道,“其他的尸体黑色的方块儿和红色的方块儿特别多,而这个,粉色的小方块儿最浓,红色的甚至没有,白色的也好浓烈,黑色的很少哦”“
  那我问你,黑色的小方块儿多了怎么办?”“会,会诈尸?哎哟别打我头,长不高怎么办!”
  “为师有一万种方法让你长高,黑色的是怨,怨多了,就会产生怨气,轻微点,怨气侵入身体,会得病,严重的,可以屠尽一个城!也罢,红色的是亲情,既然如此暗淡,自然是个孤儿,白色为道德,证明此人道德高尚,粉色为爱情,证明此人心中仍有放不下的女子,这道德之力可以净化怨,这么浓烈的道德之力,净化此地所以怨气自然可以,也算为师欠他的一份,好徒儿,把为师的香拿来。”
  “师傅,是你的那个什么香奈鹅香薰吗,别打了师傅我知道了
  ”孩童从他师傅的安欧微包包里,拿出来了一块晶体,那晶体整个由虚幻组成,“给,师傅,你的香”“不,是你的香”这男子说完后露出了他三十二颗闪亮的牙齿“呕,师傅,能别这么恶心么”
  “滚(`Δ´)!”
  “徒儿,你听好了,这些你说的小方块,世界上能看到的不超过百人,师傅看你有天赋,还有这眼睛,也看你孤苦无依,便收你为徒,为师现在告诉你,你的眼睛是上辈子投胎时走黄泉路被迷了眼睛,所以你能看到这些,而这些方块儿,又叫”
  “桂花糕!”
  “搞什么鬼,不叫桂花糕!”
  “不是,好师傅,我桂花糕掉地上了,你再给我一块呗”孩童闪着他灵动的眼睛。
  “……”
  那男子又给了孩童一块桂花糕。
  “谢谢师傅!师傅最好了!”
  “听好了,这些方块儿叫玺,亲情爱情友情叫情玺,颜色分别为红色,粉色,蓝色,还有紫色的,为师先不告你,你长大了自然会懂,这些道德等等品质的叫圣,如果圣多到无法估计,便会成圣人,圣人之下皆为刍狗,黑色的叫怨”
  “嗯嗯”
  “而这香有四块,有这虚幻的,还有白色的,还有翠色的和黑色的,分部叫黄粱,凝露,圣洁和怨鬼,尤其这黄粱最难弄,是最纯粹的感情搞到手的,可以使另一半陷入梦中,阐述东西,凝露是痴儿特有的感情,圣洁则是品德高尚,而怨这玩意儿最好搞,一抓一大把”
  “嗯嗯”
  “看好了,为师今天用这黄粱施展一术,可以了结这段缘,此术名叫,绝,也可叫断!”
  “师傅”那个小孩童奶声奶气的喊到,“怎么了徒儿”“师傅,为啥这些名字这么中二啊?”
  “咳咳,那是一位上古大能起的,怎么能叫中二呢!”男子脸上写满了尴尬。
  “那再给我块桂花糕尝尝!”
  “你除了吃还会啥?”
  “喝,睡”
  “……”
  “徒儿看好,为师传你口诀,当练到炉火纯青之时,你就可以不用口诀了。”
  “好的,师傅”
  “酆都之灵,常伴吾身,奈何之苦,忘川之痛,黄粱一梦,如痴如醉,今朝黄粱,明朝断兮!叱!”紧接着,只看到了一大片虚幻的颜色,传入陈阳身上,又传向了远方,传入了陶府,传入了陶晓晓的梦中。
  “陈公子,陈公子,你怎会如此!”又是一声梦呓,那场梦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虚幻,是如此的绝情,是如此的痛心,泪水与哽咽,从陶晓晓的眼中,口中传出。
  “小姐,小姐,醒来啊,清露害怕啊,小姐!”
  奈何,陶晓晓是唤不醒的,只因这是黄粱一梦,梦醒后,才可醒来!
  梦中,陶晓晓哭出了血泪,梦中,她拿了三尺白绫吊上了屋檐,梦中,她去了,去的那般干脆,只因为君已故,奴家怎能继续苟活。
  但,那场梦,还未醒,她看到了三皇子在她尸体前流的泪,看到了三皇子的疯癫,看到了三皇子从此,再无帝缘,她还看到了她的父亲,因为站错了队,受到了打压,一介武夫,怎能忍得了,交了兵权,褪去了盔甲,在朝堂之上,拿着与他出生入死的天晓剑,自尽了,因血溅朝堂,惹怒了圣上,终究还是被诛了九族,终究死无葬身之地。
  那一刻,陶晓晓崩溃了,她号啕大哭,却无人搭理,这是她的梦,她却无法控制,她看着那柄天晓剑,那是她的父亲用他的名字和晓晓的名字加起来起的名字,不是有多好听,但是很温馨。
  再看三皇子,曾经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却因为痴,成了疯子,而他的侍僮诺庆,依旧保护者他,在这幽暗的深宫里,樱花还在飘,颜色却是红色的,那是诺庆为了保护三皇子而流的泪。
  太多的人欺负打压三皇子,不管是曾经三皇子的好友,还是三皇子的兄弟,全都在嘲笑他,拿石子扔他。
  而诺庆还在保护着三皇子,口里喃喃道:“三皇子,不!诺云,诺庆一定会守护你的!”
  天空逐渐黑暗,却不是黑暗,而是泛着血色的红,无数的血从天空坠落,撒在了晓晓的身上,她痴了,只能看着诺云疯癫的样子,看着陈阳的尸体,看着自己所以亲属的尸体,她是多么后悔没有嫁给三皇子,放弃陈阳,这一切都是她的过错,是她的无理取闹,喜欢了一个不可能的人!
  她累了,坐在了地上,她又一次来到了诺云的寝室,那是他的宫殿?
  竟然连蜡烛都没有,但她可以看到诺云,看到诺庆把他的衣物脱下来披在诺云身上,梦里的世界真快,在这无情的冬季,使得诺庆冻死了,没人再保护三皇子,也没人再认为他是皇子,
  晓晓多想冲过去保护他,可她却不敢,是愧疚吗?还是至始至终都没有感到愧疚呢……
  诺庆的坟墓,仅仅是简单的把他填到了一个荒山洞里直接埋了,可笑啊,曾经皇子的侍僮,如今却被扔到了外面,而皇子,还在笑,晓晓还在哭。
  在这个残暴都梦里,晓晓不用吃,不用喝,不用歇息,天空下的雨是血色,晓晓流的泪也是血色的。
  这时候,雨下的更大了,因为诺云,常年吃那些馊饭,终究得了肠胃癌,死在了着诺大且豪华的皇宫里,但他是幸运的,因为当朝圣上,为了不失面子,终究让诺云,住进皇陵,封号,穷壤王。
  晓晓还没醒,因为她已经痴了,这个梦里的她,已经双目空洞,已经麻木了,她的泪还在留,雨还在下,五十年已过,就算是在她的梦中,也形如乞丐,头发黑白,昔日的美人,如今竟成了这副模样,她还是醒不来。
  因为黄粱一梦百年长,这才过了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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