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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隆隆,第一匹高头大马闯入刘质的视野。马上的骑士面坚毅,棱角分明,手中倒提一把长枪,背上背着一把长弓,身姿挺拔似苍松,气势刚健似朝阳,英姿傲骨,意气风发,纵军万马,亦矣,浑身气场令人胆寒。吴逍居高临下看了刘质一眼,眼中充满不屑,一个没有能力只有野心的家伙,令人到无趣。长枪翻手一拍,未骑马战的刘质愣是拍飞出去,重重的落在地上,早一旁的芮莀绑起来送去白狼关。一声呼喝,五万大军铁蹄践踏鹿寨,甚至一些力大的军中校尉将鹿角挑开冲入营帐,同时一些扶余骑兵骑着早已骑上的战马向着扶余士兵冲杀,仔细瞧来,皆是汉人,身披皮甲,一副魏军骑兵的装束,这是李儒早已在扶余军中埋下的棋子,潜伏扶余数年,可不止是挑起来单于之位的争夺矛盾。扶余军顿时阵脚大乱,一个个只是赤膊上阵,腰间只是习惯性悬挂一把马刀的人,怎么可能会是这群装备精良骑兵的对手,等待他们的,只有屠杀。
芮莀一刀狠狠地劈下了第十个扶余士兵的首级,望着不远处嘶鸣纷乱的马群,芮莀笑了笑,这一战,这些异族一个也跑不了,都要死在这!曾有大汉冠军侯李广封狼居胥,赢得仓皇顾,他芮莀原本只是一个籍籍无的军中校尉,纵使当校尉有着足够大的权利,但谁又会注意一个地方的一个小小的校尉呢,在当初八破两万时,他已经眼前的吴逍折服,甘愿一起出那件奇迹,而他毕生的愿望是成为下一个冠军侯,得异族不敢下,甚至可以让这狄覆灭!他不求权利,只求姓居乐业,为何?只因他是从鲜卑营帐里逃出来的,曾鲜卑虏去作奴,日日看那狗日的异族人已屠杀汉人姓为乐,他心里始终憋着一为姓报仇的火!报效于那个国家对于他并不重要,他想的只是让姓过好日子,仅此而已……
马踏中军,扶余王旗之下无单于,这就是吴逍所要的,狄入侵之危早已有数年的,从汉高祖和亲至汉武帝伐匈奴,狄与中原就像是一对冤家对头,难舍难分。中原对草原的忌惮,犹如一头饿虎时时刻刻都在自己身边看着,卧榻之侧,岂他人鼾睡。有辛弃疾作诗一句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令人动。田豫微微叹了口气,自从刘备脱离公孙瓒下徐州,他向公孙将军请辞跟随刘备,战吕,驻小沛,直到平之战公孙将军赴死,他里迢迢赶去,数年来,他一直对刘玄德奉若神明,认为这是明主,可自从他下益州之后的所作所为,来让他怀疑刘玄德是不是一个明主,可刘备若不是一个好主公,这上还有明主吗,良禽择木而栖,他只是一员老将,但他仍有一番雄心壮啊,俱矣,风流看朝哉。
他到的那封上,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字:吴逍,截杀扶余。他只给白狼关留下了一的守兵,其余的全都按照上的地方埋伏起来,他丝毫不怀疑这封的假,因为李儒,是他亲手送到扶余去的。
当初李儒从长辗转到了幽州,却意外田豫所抓住,带去见了公孙瓒,而接下来的一番谈话,田豫没有离开,但李儒的一个字都让田豫心惊肉跳,如想起来,依旧令他心惊胆颤,他不仅预测到了接下来的天下局势,以及如的天下三分,这样的一个毒士,却心怀天下寒士,而他,与公孙瓒下一条易,下了幽州公孙氏的最后一个火种公孙平,自己去了扶余草原。
“来了。”身旁传来了牵招的声音,他对田豫的敬佩,堪比田豫对刘备的敬佩,凭借为数不多的守兵,挡住了扶余五万大军铁蹄践踏,以少胜多,令人动敬仰。两山夹一沟,这的地形,但凡有些脑子的统帅,纵使绕上个几十里路都不会走入,但田豫依然选择这条路,抱着对田豫的无限,大军埋伏,一战覆灭扶余王旗!
隆隆马蹄声似魔鬼一缠绕着扶余的剩余军队以及逃出生天的乌木,眼见得前面的山沟地形,一头扎了进去,这样可以利用自己身边剩余的士兵来阻挡追兵。快马加鞭,一头冲到峡谷中部,可迎接他的,是有着白狼勇将之称的公孙平,以及以逸待劳的数白狼关精锐守军,乌木的眼中,终于流露出了——绝望,扶余王旗之下,无异族单于。
到白狼关的田豫,到了李儒侍卫小的一封,开看来,只有四个字——只归吴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