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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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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里斯端详着手上的这把剑,这是作为他保护了爱蜜莉雅大人的奖赏。
  宴席最后,爱蜜莉雅对菜月昴帮她拿回了徽章表示感谢,如果『国王候选』连一枚小小的徽章都守护不了,那显然会被认定无力守护这个国家,从而从『国王候选』中除名。
  同样的,罗兹瓦尔允诺菜月昴和格里斯提出自己的要求。
  “那么~,作为保护了爱蜜莉雅大人并且帮助爱蜜莉雅大人拿回徽章的功臣,菜月昴,格里斯,尽情提出你们的要求~”
  罗兹瓦尔如此大方的说道。
  不同于菜月昴提出的雇佣他在宅邸工作的奇怪要求,格里斯很直接的表示自己需要一把更好的剑。
  “罗兹瓦尔大人,我需要一把更好的剑来发挥我的才能,守护宅邸,如果可以,最好能和我的属性相契合。”
  格里斯恭敬行礼,他至今仍对那把制式长剑耿耿于怀。
  理所当然的,他们的要求都被满足。
  于是此刻格里斯手上便多了一把相当适合他的剑,淡淡的风在剑身上流动,轻轻一挥,近乎感受不到阻力。
  相传这把剑是由王国传奇铸剑师所打造,由十三名风属性术士轮流不间断灌输风属性玛娜,经由铸剑师本身的加护加持,在剑身上固定住了『风』,形成了“看得见的风”奇观的传奇宝剑,铸剑师对这把剑寄予厚望,起名为『流光』。
  传闻这把剑有着风的极速与无物不破的锋利,寻常武器与其上的风触碰就会被轻易切割,武器本身还会给主人提供风的加持,人持剑冲杀,被人敬畏的称呼“未闻其声,先见其剑。”
  也不知道这把剑怎么会成了罗兹瓦尔的收藏......
  格里斯爱不释手的把玩着。
  比我以前的魔剑还要好上一些,罗兹瓦尔真是舍得下本钱......
  拿到了新的武器,格里斯一时有些手痒,想找个什么地方练练剑,但是看来看去,也没找到什么好地方。
  还是不祸害这里的花花草草了,不然雷姆又得骂我......格里斯放弃了宅邸里练剑的打算,去村里看看吧,巡逻一下看看有没有中大奖的魔兽偷溜进来......
  格里斯迈开了脚步,向着阿拉姆村走去。
  ............
  “早上好,格里斯叔叔!”
  刚到村庄,格里斯就看到一个金色头发戴着红色发卡的女孩子向着他打招呼,周围同样有几个同龄的小孩子,看起来是在玩什么游戏。
  “早上好,佩特拉。”格里斯走近,蹲下身摸了摸女孩柔顺的金发。
  “在玩游戏吗。”
  “是的,格里斯叔叔!格里斯叔叔也一起来吗?”佩特拉摇晃着小脑袋,一脸期待的发出邀请。
  “对对!我们也想和格里斯叔叔一起玩!”旁边的几个小孩也雀跃着,想要格里斯加入他们的游戏。
  “怎么没见梅莉。”格里斯轻笑着,安抚的拍了拍佩特拉的小脑袋。
  佩特拉皱了皱小巧可爱的鼻子,不是太开心的说道:
  “梅莉,梅莉去喂她的小狗了,都不来和我们玩。”
  “梅莉不在,格里斯叔叔要陪我们一起玩吗?”佩特拉又闪亮着眼睛问。
  格里斯哑然。
  “叔叔还要去巡逻,保证村庄安全才能让你们天天都这么开心的玩游戏。”格里斯又轻轻捏了捏佩特拉的脸颊,把她委屈的神情捏成了一个笑脸。
  随后站起身,看着孩子们失望的表情,带着希望的说道:
  “下次再陪你们一起玩。”
  “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对对!上上次也是!”
  孩子群们起哄,一时让格里斯也不由得跟着他们笑了起来。
  走向森林,跟孩子们挥手。
  “格里斯叔叔再见!”
  “格里斯叔叔再见!”
  “下次要一起玩哦,说好了!”
  看着孩子们天真的笑脸,格里斯也不由笑了。
  “好,说好了。”
  真是简单又平凡的幸福啊......
  ............
  格里斯巡逻完结界,没发现有漏网魔兽,一时有点可惜。
  随便找了颗粗大的树,一个纵身,跃上树枝,安静的听着微风与鸟兽合奏的小曲,沐浴着被层层枝叶打碎的阳光。
  “原来我已经是被叫叔叔的年纪了。”格里斯回想起村庄的小孩们。
  在他有记忆起,到现在确实过了三十多年的感觉,不过不确切自己什么时候出生的,所以格里斯对自己的具体年龄并不清楚。
  而小时候饲养他的那群人,也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那只是一群追逐着赏金的疯子。
  格里斯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后靠在树干上,闭上了眼睛。
  在他有记忆起,是被扔在一个破烂裹尸袋里,被带回那个组织的。
  在见识到了他不死的特质后,他们便将他当成了好用又廉价的工具,或许说廉价并不合适,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给他提供了食物和水,教导他,培养他,他为他们猎杀目标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他们将他的不死特质开发到了极致,练剑,不间断的挥砍,一遍又一遍,直到手臂废掉,然后他们会把他的手臂砍断,再生,再一次次的练习。
  在他能够熟练掌握暗杀技巧后,他便被派出去执行一次次的暗杀任务,为他们追逐一把把的金币。对他们来说,刺杀,就是他最大的价值。
  他接过不计其数的任务,杀过不计其数的人,简单的任务,他会给对象没有痛苦的死亡。每每从阴影中走出,拿着短剑,不顾目标怎样的苦苦哀求,简单的一剑,让目标没有痛苦的死去,让鲜血飞溅在脸上,让本就灰暗的眼神再少一分颜色。
  如果任务比较困难,他会一次次尝试,一次次消磨目标的精力,受伤再回复,死亡再复活,最后在对方的恐惧中,将目标送往天国。
  如果他的运气不错,遇到了大票的目标,他的“师父们”会将他精心打扮,穿上燕尾服,戴上小礼帽,拿上手杖,刻上大威力的爆裂术式,让他进入贵族奢侈而上流的舞会,接近目标,然后给众多贵族放一场华丽的烟花。
  事后再将他的碎块收集,装进麻袋,带回组织,方便下次使用。
  格里斯挥挥手,一道气浪打得上边的枝叶摇摇晃晃,数不清的叶片缓缓翻滚着飘落,伸手摘住两片,放进嘴里含着,丝丝清凉带着苦涩弥漫开来。
  这样的日子过了不知道多久,有个特别的刺客做了一些特别的事情。
  她痛斥着其他同僚的软弱,对他们只会利用工具的思想表示极致的蔑视。
  在一天夜晚,女人带着他来到一处悬崖,寒风中,女人艳红色的眼眸带着冰冷的困倦与落寞。
  “听着,小鬼,我不会承认你作为一个人,去寻找你的名字,记住我,痛恨我,然后回来杀死我,走吧,这里不是你的家。”
  然后便一把将他推下山崖,没有停留的离去,那被风扬起的烈焰般的火红色长发竟有些烫伤他的眼睛。
  后来过了许多年,等他再回到组织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被处死,就在他被放走后的第二天,女人被处以极刑。
  他杀了组织所有人,用上百个头颅堆砌了她的坟墓,他不知道名字,只记得他们称呼她『零』,他就靠在零的墓碑旁,度过了整个冬季。
  当春季的太阳升起,将混着血的雪融化,将他和墓碑的影子拉长,他说道:
  “我有名字了,零。”
  “格里斯,我的名字叫格里斯。”
  “魔女教大罪司教『怠惰』担当赐予我的名字。”
  ............
  格里斯睁开眼,他嗅到了猎物的味道。
  伸手,取剑,拔剑,挥剑,一气呵成。
  吱呀一声,不远处一只兔子脖颈上显出细线般的血痕,同时一颗大树倒下,惊起无数飞鸟。
  比我想的还要好用......格里斯收剑回鞘,越下树枝,走向那颗倒下的树,提起了兔子的后腿。
  可惜头没了......格里斯稍微收拾了一下周围,来到河边,将兔子剥皮洗净,去除内脏,拾了一些断掉的树枝,准备烧烤。
  不过很快他就满头黑线,因为他不会火魔法,没法生火。
  随手一剑将摆好的无法点燃的篝火打成木屑,格里斯提着兔子往府邸方向走去。
  ......
  此时正值中午时分,雷姆和拉姆正在厨房准备午餐。
  还没到厨房,格里斯就听到了菜月昴的惨叫。
  “啊啊啊啊!我的手!”
  “笨蛋巴鲁斯,用刀的手法还是不行呢。”
  “不愧是姐姐,削皮的样子都美如画。”
  “毫无疑问的亲人眼里出西施,好歹你也评价一下我的工作状况啊喂!!”
  “种出这蔬菜的地主真可怜。”
  “可恶啊!!让我用我的爱刀『流星』让你们看看厉害......嗷啊啊啊!!”
  格里斯竭力忍住笑意,走到窗边,轻轻敲打了一下窗户。
  “今天加餐吧,路上遇到了只撞死在树上的兔子。”
  雷姆看了看兔子脖子上整齐的切口,顺从的点了点头。
  “好的,格里斯大人。”
  格里斯刚准备离去,又饶有兴致的回头,看向菜月昴。
  “要帮忙吗,昴大人。”
  “啊啊!如果能帮忙的话再感谢不过了!!”菜月昴一边捂着手指一边用看到救星般的看着格里斯。
  格里斯嘴角带着微不可察的笑意,『流光』出鞘,青色的剑芒闪过。
  离开厨房,格里斯满足的叹息了一声。
  ............
  “笨蛋格里斯,所有的土豆皮都被他切掉了,今天一定要让他吃完所有的土豆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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