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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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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锋从那以后就发誓,再也不做那懦弱之人,他要变强,要拜将封侯,要不顾一切的惩罚这世间的不公!
  他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裳,不管那女人的叫骂阻拦,离开了那个肮脏的地方。
  有人叫他小乞丐,他不听,有人骂他野狗,他不管。他眼神冷冽,心中是软弱愚蠢的父亲冲进大火时的背影,眼中却是铿锵与坚毅。
  他变成了一只凶狠的野兽,一个极恶的强盗,不畏痛楚,不惧生死。
  偷、抢、拿了东西就跑,一切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直到差点被人打死,是一位老乞丐救了他。老乞丐教会他如何做人,如何看待世事,如何放下心中怨气,并把所有的积蓄给了他,让他去学武。
  “你不仅要为自己,你更要为这世间打抱不平。”老乞丐说。
  沈锋去跟不知名的师父学了枪法,他悟性极高,十分刻苦,日夜练武,每天只睡两个时辰。进步神速,他化怒火为动力,且悟性极高,没过一年便超越了师父。
  出了师门后也不断练枪,每天除了一日三餐就是挥枪,刺枪。一枪一枪扎向从前的回忆,那个肮脏的院子,屈辱的家。
  再后来,他便入了江湖,从十二岁时便杀了人。从那以后便是在江湖中不断的打打杀杀,自己的枪法也越来越纯粹,枪中只有杀意。他孤身行走江湖,会杀,会躲,会藏,知道人心的险恶和世道的不堪。不过他谨遵老乞丐的教诲,向来都是惩恶扬善,打抱不平。十五岁时,已成为了一品宗师,他确实没有什么天赋,都是愤怒带来的动力,还有血与汗的磨练。
  他没学过什么招式,出手除了攻防就是杀人技。
  十六岁,他一人一枪,杀了那狗县令。在自己那不愿认的母亲面前,那时她已改嫁。
  那晚,连同主簿在内,几乎所有的衙差都被灭门,只留下幼小的孩子与妇人。
  沈锋随即策马出城,逃出凉州,遁入中原,从此改名换姓。
  直到今天,他通过自己夜以继日的努力,成为了万中无一的大宗师,成为了泱泱大国的天之骄子。站到了学子监武举的这个石台上面,他打败了眼前这个名为上杉越的少年,就无疑成为了蓝烟的第一天才。他就有能力铲除这天下所有的不公,为了世道,为了百姓,也为了自己。
  他必须赢。
  沈锋拿起拳头怒砸了几下胸口,大喝一声,吐出一口淤血。
  随即拿出了他多年混迹江湖的杀手锏,他冲着上杉越缓缓开口道:
  “这一枪,名为”
  “大漠孤烟!”
  瞬间连人带枪急射而出,身后石台俱碎,枪如长龙直指上杉越,枪头为眼,气流如龙卷风般汇聚。
  “破!”
  上杉越也不再留手,一刀自下而上劈往枪头,势要砍断此枪的威势。
  【一刀流·阳炎】
  红日如火砍向龙卷。
  气势炸裂,石台崩坏。
  沈锋气势虽削,但枪劲不减,直指上杉越咽喉。上杉越不可改刀法,否则这枪必定刺杀自己,便侧身一躲,辗转腾挪之际沈锋枪头一转,对向上杉越。
  上杉越转手挥刀,另一手将刀鞘甩出,直砸沈锋胸膛!
  “不好,他们这是以命搏命!”两位考官站起身来喊道。
  但为时已晚,上杉越的刀鞘狠狠的砸在沈锋胸膛之上,右手一刀挥向沈锋脖颈,势要将他断头,沈锋全然不惧,枪锋已然到了上杉越的眼前,二人若执意不躲,将双双殒命于此。
  电光火石之间,上杉越手腕一转,弃刀向后跳下擂台。
  众人惊讶之余,两人已经站定。
  “我输了,你是个值得尊敬的对手,在你的眼神里,我看见了狮子。”上杉越说罢,缓缓深鞠了一躬。
  沈锋看见这一举动,心中对此人涌出万分敬意,双手抱拳,深深作揖回礼。
  “是我输了,你才是真正的英雄。”
  此时背手考官轻咳了两声,缓缓说道:
  “是上杉越输了,但沈锋你出手不顾性命,差点害得两位殒命于此,我考官二人判你取消资格,你可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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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伏辰躺在太医阁的床上,听着杜仲讲白天的战况。
  “那上杉越为何不跟他死拼到底?”柳伏辰缓缓撑起身子,椅在床头疑惑问道。
  “我估计着,沈锋在用命赌,赌上杉越不敢和他以死相拼,赌赢了便赢回了蓝烟的脸面,以后就会封侯拜相,前途无量,输了...也就是同归于尽呗,看来沈锋是无牵无挂,又籍籍无名的狠冽之人。
  但是上杉越就不同了,他是天之骄子,我猜他会背负着整个东洲国的期望,必要惜命,以国为大。说到底,还是上杉越强一些,毕竟是武圣。我估计沈锋这一命换一命的杀招用了不是一回两回了,那熟练劲,他真的是个刀尖上舔血的狠人。”
  杜仲一边给柳伏辰吹着药,一边分析着战况娓娓道来。
  “不愧是你啊,还学什么武,以后就当我的幕后谋士得了,等我得了这天下,分你一半。”
  柳伏辰笑着说道。他此时脸色蜡黄,嘴唇泛白,显然受了不小的内伤。
  杜仲看着向来寡言少语的柳伏辰跟他开起玩笑,他就知道,经过这短短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完全信任了杜仲,二人也成为了彼此目前唯一的朋友。
  一旦有了友情或者亲情、爱情这种东西,再高冷,再狠辣的人都会有所触动,做出改变的。
  就像沈锋此时正在李元庆的病房坐着。
  “真的吗?我就知道你能行,什么东洲武圣,都是狗屁。”李元庆张牙舞爪的说道。
  “我最后也被考官取消了资格,但也没关系。”沈锋靠在椅子上,闭着眼一脸放松的仰头说道。
  “又活下来了。”他口中喃喃。
  “取消资格又能怎样,以后你就是整个蓝烟王朝的大英雄,举国上下的人们都会记住你的名字。”李元庆双手端起碗喝了口药,转头对着正惬意的沈锋说道。
  “谢谢你的兵器,没有他我也赢不了。”
  “客气个屁啊,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李元庆嘴里药还没喝净,含糊不清的说道。
  沈锋听罢,睁开眼睛,转头望向李元庆,这些年来除了老乞丐,第一次有人对他说出这么温暖的话,看着李元庆那痴呆的表情,听完就很让人觉得心安。沈锋望着李元庆,眼中映着烛火的光,缓缓开口道: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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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武开始!”
  “我认输了!”张松挠着头对着台下考官笑着说道。
  “我打不过他,我认输。”
  两位考官看着这贼眉鼠眼的张松,气不打一处来,持旗考官问道:
  “你怎么不早说?”
  “才想起来。”张松挠了挠头贱笑着说道。
  考官大手一挥,示意让他下去,喊道:
  “赵子龙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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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李元庆伤没好,就由轮空的杜仲对上了张松,也不知道这张松唱的是哪一出,来了个临阵举白旗。
  考官判杜仲胜后,明日便是与李元庆的决战了。杜仲虽然心里有些紧张,不过总算能一展身手了,齐叔说过,境界进步的最快方式就是与人真刀真枪的干,尤其是死里偷生,进步会尤为飞快。想必这沈锋就是这么过来的,上杉越的杀意和血腥味也极重,怕是也少不了。
  这次与李元庆的比试那是最好的磨练自己的方式,一力降十会。二人都是以气力为主的武者,明日之战便如同战斧刚巨锤,硬碰硬的比拼。
  话说杜仲也感觉很迷糊,第一轮轮空,第二轮对手投降,莫名其妙就到了武状元决战了,别明天再出了什么岔子,这就像是命运在跟他开玩笑一般。
  杜仲正出门准备透透气,缓缓心神,正巧碰上同样出来透气的沈锋,二人四目相对,眼含深意。
  杜仲率先抱拳作揖,说道:“赵子龙。”
  沈锋同样回礼说道:“沈锋。”
  “沈兄是想出去出去透透气?”杜仲笑着问道。
  “一同走走?”沈锋回笑着说。
  二人相视而笑,一同走出太医阁外,走在皇城之中。他们不知,此时城墙之上正有一宦官在观察着他们。
  “我见沈兄如见故人,莫名的有种熟悉的感觉。”杜仲侧头看着沈锋说道。
  二人皆背着手并肩缓步走在石板路上。
  “我也是,说不定咱们从哪里见过。”沈锋低下头说道。
  杜仲心想,会不会也是转世过来的二十一世纪的人,便开口说道:
  “沈兄,唐宋元明清你知道吗?”
  沈锋听着一脸茫然,疑问道:“恕我学疏才浅,那是何物?”
  杜仲心中暗暗叹了口气,还是算了,便开口说道:
  “一把不知名的兵器罢了。”
  杜仲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
  “虽然是很久之前了,记忆已经模糊不清。我小时候常常感到孤独,却又享受自己一个人的感觉,小时候总被同龄人欺负,一直到快要成年才交了第一个朋友,才第一次对人袒露心扉。当我第一次看到你的眼神时,就仿佛看到了年幼的自己。”
  沈锋会心一笑,看着杜仲说道:
  “我也有同样的感觉。还记得小时候上私塾,同窗总打骂我,说我是只野狗。我父亲不敢去管这些,怕生事,于是我整个孩童时光都是如此过来的。每个人都拿着鄙夷的眼神看着我,那种眼神,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杜仲说道:“若沈兄不嫌弃,子龙想和你交个朋友,咱们路遥知马力,日久见真心。”
  沈锋行走江湖多年,倒也不会轻信别人,不过杜仲说话真的能够让他有感同身受的感觉,便停止脚下的步伐,对着杜仲说道:
  “好啊,沈某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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