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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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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给读者的话。
  很抱歉,以穿越的视角,来写人生的第一本书。
  此歉致给这本书,致给曾经的我,也致给所有读者。
  这个世界几乎每夜都出现在我的梦中。
  世界的恢弘,故事的精彩,我会尽量一一仔细的描写出来。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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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杜仲生前过的很精彩,他出生于二十一世纪,平安长大,父母也教养有方。
  他本是一个内向的人,从来都不太爱说话,生下来之后没哭过几次。小时候总被其他孩子没有理由的欺负,譬如在在食堂抢走自己饭碗里的肉,在喜欢的女孩面前扒自己的裤子等等。于是他便愤怒的挥起拳头,砸向每一副丑恶的嘴脸,砸的他们抱头鼠窜。
  由于从小被迫的好勇斗狠,杜仲的性格变得勇敢果断,痞里痞气,有了些男人味。从初中开始,六年转学了六个学校,但最后也通过学习职业技术,奋战半年,上了一所还不错的大学。他也逐渐长成了一个明辨是非的少年。
  “哪有智商高低这一说,只要没有先天性的缺陷,每个人都是一样的。那些自己不努力的人,往往把自己不如意归咎于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杜仲这样说。
  再后来,家庭过于窘迫,他从大一开始就顶着学习压力开始到处兼职,办了助学贷款,给家里减轻负担。短短的几年里,他摆过地摊,做过服务员、导购、传销,哄过小孩,做过销售,卖过学习资料,为了赚钱不断奔波,大二开始就没有再花过家里一分钱。
  四年后,他毕了业,大学的经历让他磨去了年少的傲气。他变得老练,变得机灵,变得更有素质。
  他不甘平凡,苦学一年,考上了复旦大学的研究生。
  在不断的学习与兼职中,硕士毕业,找了一份薪水还算颇为丰厚的工作。他的梦想是做一部好的动漫,但在生活的压力下,却不得不对现实低头。
  他每个月都给家里打些钱,并总是嘱咐父母不要劳累。
  父母去世后,他办了签证,搬到挪威。
  学完了挪威语后,便工作了几年,在特罗姆瑟边缘处的小岛处买下了一栋房子。
  房子很大,座落于岸边。站在阳台上望去,是宁静的海湾,涛声很小,远处是雪山和蓝天,空中时不时有海鸥飞过,后面是一片大森林,树叶沙沙作响。旁边的邻居们是一对对老夫妻。
  一年四季都很清冷,是一处没有喧嚣的安静世界。
  他独自生活在处于海湾上的房子里,目睹着周围的邻居换了又换,直到他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他闭着眼躺在床上,心中安逸,平静,没有波澜。微风从阳台吹进来,轻轻拂过他的脸庞。夕阳最后一丝余晖在雪山腰上射入窗户,照在他的身上。
  人生的一幕幕,犹如走马灯一样出现在他的脑海,爷爷,奶奶,父母,朋友,同学,同事......
  “孤独终老,说的就是这样吧。”
  “倒也不后悔,一个人的生活,挺好的。”
  “不过,下辈子,还是别这样了。”
  慢慢的,他享受着安静的死亡。他眼前漆黑一片,意识也渐渐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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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杜仲心中疑问。
  他的意识一阵天旋地转,随之而来的是渐渐清晰。他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却使不上不一丝力气。他感到了一丝光明,努力地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帐篷,是大火,是几个人的身影。
  他虽睁眼,但眼前都是一片模糊的虚影。周围的人们说着什么,他也听不明白。那是一种很奇怪,很特殊的语言,像是蒙古语和汉语的结合。
  突然,他被人抱走,他只感觉这人在飞奔,且速度极快,应该是武侠小说中的轻功,但在这人怀中,还是稳稳当当的,就像是乘着火车的卧铺。
  “我穿越了?”他心里想着。
  这抱着“杜仲”的人,身着黑袍,手提长枪,一手抱着杜仲藏于袍中,快步冲出大火。一群身披金甲,手持八面钢剑士兵拦住了去路。
  “金吾卫...”黑袍男子以特殊的语言嘀咕了一句。
  金甲士兵也不多说,齐齐的向男子攻杀而来。
  黑袍男子向侧边一顿手,长枪由手心向下滑去,他抓住枪尾,大臂轮圆,用力甩在面前,长枪画成一条弧线,直接将进入范围的几个金甲士兵腰斩。
  黑袍男子换了口气,再反向轮了一条弧线,又几名士兵倒下。但是眼看士兵越聚越多,这样耗下去恐怕不行,便扎起马步,提枪蓄势,随后一枪戳成直线,人随枪动,宛若游龙,直直破阵。黑袍男子洞穿数人,其势又将两旁的人震飞。随即快步跑到红墙边上,欻欻欻,几步便飞上墙头,跑了。
  金甲士兵面面相觑,为首一人说道:“快去找周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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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后
  杜仲眯着眼睛起床,到屋外伸了伸懒腰。
  自从他被黑袍男子掳走之后,就送到了蓝烟王朝的东北方,幽州。
  杜仲在幽州渔阳的红石村长大,在这个世界刚出生时的许多记忆都已模糊不清。他只记得有人救他出来,然后挨个地方找奶妈、买牛乳,最后定居到这小村子。这户人家处于大山之中,有些荒凉,大风一起,院子里便四处尘土飞扬。
  那个男子叫齐乘禄,如今差不多有四十岁,杜仲管他叫齐叔。两人住下的这户民家姓孙,家中就一对老两口,细细来算住了也将近九年了。老两口过的很清贫,简陋的农家大院,外面是用栅栏做的围墙和大门,木头做的屋子上面盖着茅草,睡的是烧火的土炕。
  莫名其妙的是杜仲在这个世界也叫杜仲,齐承禄并未提过名字的事,这名字是这家老婆婆取的,说是看他小时候病怏怏的,这杜仲是门药材,有健脾肾,强筋骨之功效,所以就以此为名了,杜仲也乐得方便。他也常常把上辈子的事当成故事说给爷爷奶奶听,告诉他们这世间真的有轮回,爷爷奶奶不信,杜仲便做出一些华容道棋,象棋之类的小玩意,并教会了一家人,所以他们对这个言行举止都相当古怪的孩子说的话都将信将疑。
  齐承禄相貌刚毅,头些年还仪表堂堂,如今不修边幅,留着杂乱的山字胡,整日穿着一身黑布麻衣,身后背着个木枪筒。杜仲生下来就没见过他换一次。他还总解释自己有两身换洗。齐承禄不爱说话,最喜磨他的枪,每天下午都要磨一磨,日复一日。他还每日早早起来就背着枪上山打猎,有时候心情好了就带上杜仲,杜仲也十分爱好此事,毕竟前世可没一次猎都没打过。并且他每个月还会去城里走一趟镖,补贴家用。
  自从杜仲五岁以后,齐承禄就让他每天扎马步,学蛙跳,拿担子挑着水坐蹲起。杜仲总是反驳说这样以后长不高,齐承禄就悻悻地说:“我小时候就这样过来的,如今不也是八尺男儿?”见齐承禄这样贱贱的,也倒有些幽默,杜仲便总是逗他。
  齐承禄的笑容逐渐多了以后,杜仲这修炼随之也变多了,扎马步和挑水变成了一项,蛙跳改成了“跳坑”,齐承禄在后院挖了好多个坑,前左后右交叉着挖了一排,随着杜仲长高,每次都挖到正好到杜仲的腰间,于是杜仲就每天下午背着手去“跳坑”,更离谱的是院子里有一颗百年大树,齐承禄每天就让杜仲去肘击,膝撞,肩靠,杜仲心想这不就是练泰拳吗?
  就算如此,杜仲也不叫苦,这点便让齐承禄尤为欣赏。孙家老两口一生无子,把杜仲当亲孙子看,当初虽然不知道这齐承禄什么来历,但是看他带个吃奶的孩子,便让他留下了。如今老两口也对他不说两家话,齐承禄和杜仲也对老夫妻俩生出了感情,犹如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面对齐承禄的日日苦训,杜仲虽没说什么,老两口就不乐意了,既然把齐承禄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便少不了一番教训,老齐也只能无奈苦笑,劝说这二老回屋休息,对二老的恼怒都用一些“都是为了杜仲好”之类的话给搪塞过去。
  每每当杜仲问道自己的身世,齐承禄都闭口不答,偶尔会说些“等到了时机我自然会告诉你”之类的话。但杜仲也不着急,自己本身就是心淡如水的人,前世那么久的沉淀,给自己坚毅的性子又添了几分沉着冷静。他如今猜也能猜个大概,齐承禄这气势磅礴的名字,还背着一把神秘的虎头枪,自己肯定例如前世年轻时看过那些爽文里的名将之后,皇帝遗子之类的,肯定身份不凡就是了。
  就在杜仲十一岁生日这天的傍晚,齐承禄把他叫到屋外,二人在院子里的石头磨盘坐下。
  “我还不能告诉你你的身世,这是你父亲的命令,待你有独挡一面的实力之后,他自会与你相见。”
  齐承禄没有看杜仲,直直的望着远山,手肘搁在膝上,两条手臂向下垂着,一脸淡然的说道。像是一个迟暮的侠客,又像是一个刚刚种完地的农民,神情疲累而又泰然。
  “没事的,我喜欢和齐叔,爷爷奶奶一起住在这大山里。”
  杜仲靠着齐叔坐在旁边,微笑地看着男人刚毅的侧脸。
  “我每天让你练习的,是一门武学,名为‘八极’。”
  齐承禄说道。杜仲也不惊讶,毕竟早就听过这个,想想这个在前世还是一门相当厉害的武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怎么样。齐承禄没想到杜仲会不接话,他也没回头,继续盯着远山缓缓说道:
  “这是你父亲当初教给我的,天下只有三人会,你,我,他。‘晃膀撞天倒,跺脚震九州’,这是此门武学的大成,当你学至大成,便可出山入世了。”
  “那我现在练到什么程度了齐叔?”杜仲好奇问道。
  “刚刚入门,你天资平平,一点都不像你父亲,但奈何你如此勤奋,我预计再过五年即可。”
  齐承禄扭了扭脖子,说道。
  “好。那这武学有没有品级之类的,或者习武的人的境界高低那种?”
  杜仲问道,毕竟记得那些爽文小说都是带等级的,或者境界之类乱七八糟的,主角一定能越级打反派,而且怎么折腾都不会死,但是自己还是小心点吧,毕竟这个世界还是真实的。
  “天下武学,不分高低,但境界倒是分高下的。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武学境界可是证明了习武之人实打实的真本领。
  境界都是凭借自身实力划分的,由下到上分为六层境界,刚刚入门武学,即是七八九品武夫,称下乘武夫,寻常兵卒,体格健硕者皆可达到;学有所成者,为四五六品,称上乘武夫,什长伍长,军中精锐皆可达到;一二三品称为小宗师,学有大成,沙场身经百战者,江湖行走无碍者,便可达到;一品之上,称为大宗师,在沙场多为将军,在江湖可独霸一方,是为武学炉火纯青者;大宗师之上,便称为武圣,武圣武圣,肉身成圣,须不断修炼,身怀气运者方能入此境界;武圣之上,称为“武神”,能有此称号的如当今宰相,人称“火丞相”的呼延灼,是为“力武神”,当初的真武将军破军,被称为“铁武神”,能有武神之称的,古往今来不超二十人,须有鬼神之力,才配称得上一声“武神”。”
  齐承禄说到这,身形顿了顿,回头看着杜仲,杜仲听得入神,被他这一回头吓了一跳。齐承禄看了杜仲一眼,神情细微变了一下,而又转过头去,吸了一口气,说道:
  “这最后一重境界,谁做了这天下第一,谁揽了这武学气运,谁才能达到。此境界之人,被称为“武帝”,当今天下,共存两位。从古至今,只有今朝同时出有两位“武帝”。“武帝”到底有多强,没人知道,因为天下没人值得让他们使出全力。”
  “齐叔,你不是说只有天下第一才能做“武帝”吗?那如今怎么有两位,他们使不出全力,为什么他两个不打一架呢?”杜仲听得热血沸腾,直起了身子,问道。
  “以后你就知道了,还有,传闻这武帝之上还有一层境界。”齐承禄说道。杜仲竖起了耳朵,静静等着。
  “传闻那是一种虚无飘渺的境界,看不见,摸不着,只有得天庭气运给与才能达到的神仙之境。一百年前戏武帝魏相如为护子弟兵撤退,在雍州五丈原一人一枪挑翻七千人马,吓得敌方十万大军望风而逃。人称——枪仙。可惜不久后便负伤而死了。”齐承禄说罢,便叹了口气。
  “齐叔,那你是什么境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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