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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讲述这个故事之前,我先要向广大读者说明一下,在你们眼前一一滑过的发生在众多人物身上的事都是杜撰而来,绝无真事。
“西风”即古时对少女的称谓。
我,混于世上,大名鼎鼎鼎鼎大名,括弧,现在不大名鼎鼎以后定将鼎鼎大名。好了,废话短说,臭名其曰——高鄢。、
废话再短说,故事开始。
每个人在童真时代里都会多多少少产生点梦想,或者近似于梦想之类的东西。我丝毫不例外,甚至堪称其中的佼佼者。我打小想做名神探,像小说中的福尔摩斯,却糊里糊涂的成了畅销作家,而且出的每一本书都跟侦探毫无关联。鼓起勇气下定决心丢弃耀眼的光环,回归故里,去考警察,却又机缘巧合收到一家报社的邀请信。
我职场的‘阳’失调了,家中的‘阴’却火热着。我有着一群光屁股长大的铁杆朋友,朋友中更甚有三个跟我关系特殊的异性。
刘静珍,我爱的人。我痴迷于她那班姬续史之姿,谢庭咏雪之态。眷恋着她那委委佗佗美也,皆佳丽美艳之貌。我爱着她,而我们却从没有真正的约会过,只因我从没有向她表露心扉。丘比特是在捉弄我。我不止一次的发誓,要是上天给我一次机会让我抓住这个小人,呵呵,那它的翅膀将不翼而飞。当我到了可以承担爱的年龄,我则为了实现侦探的梦想而未雨绸缪锻炼体魄,从山东的蓬莱阁步行前往拉萨。当我发现离福尔摩斯尚有千里之遥,只配拿着笔杆骗欺部分少男少女时,我又开始为满足自己的虚荣而废寝忘食。当我小有成累到住院决定休息时,她又东渡去了他国。我们的爱情就这样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错失着。但可以肯定的是她一直都在等着我的爱。这次,我们同在L城,是相爱的时候了。我准备向她发动攻击。
张娜,爱我的人。她拥有着为含金柳,为芳兰芷,为雨前茶的容貌。单论这点,她跟刘静珍有过而无不及。品德上除了有点小姐脾气外,绝数上佳。爱情就是那么爱钻牛角尖,喜欢上这个就不可能再喜欢上另一个。所以张娜爱着我,却从来没有得到我的默许。但朋友还是朋友。她也绝对够朋友。在我去西藏的路上,她陪我走了一千五百多公里,最后累到住进医院,没过几天,身体尚未康复的她开车一路伴我到喜马拉雅山前。我写书时,她是我最好的打字员和校对员。我对她也够朋友。但朋友只能是朋友。现在,我们在L城的生活都稳定了,是她发动最后攻击的时候了。
小湘,我的红颜知己,我的知己红颜。她长得啊。那是一个冰肌莹彻,丰容靓饰,丰姿冶丽,瑰姿艳逸,皓齿星眸,娇音萦萦,绛唇映日,眉目如画,柔心弱骨。我不写了,因为她的美会写到我手软。总之,论外貌她太美了。也许就是因为她外貌太出众,以至于她的其它变得苍白。她是一个孤儿,我靠父母所给的零花钱和打零工的所得支持她读完了中学。中学后的她,离开了学校,在工厂里做一个不起眼的小职员。那时的我已经开始写作。回归故里之后,我拿出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套寓所,与小湘住在同一屋檐下。十八岁的她,开始朝青春期过度。有很多人以为我们关系不一般,但清者自清,只要朋友们彼此心知,他人甭管了。
一个男人一旦有了这么三个异性,寂寞那是跟鬼扯的。
三女之间没有冲突,明确一点的说张娜和刘静珍之间没有冲突,因为我们都是朋友。
进入报社后,我消逝掉龙游浅滩的困惑,准备实打实的做好为国为民的职差。记者做好了也可以替天行道,我梦想做侦探的初衷便是如此。我想的很美,但现实往往想得越美的东西到最后越让你苦不堪言。不幸,这个事实又落在我的脑门上。上班第三天,冷酷无情权大如天的那位老编辑便对我雪藏有加,声称是保护我,对我的人生负责。
每天,别人的电脑都在啪啪码字中度过,而我的电脑难得开启,偶尔有那么一次,也是鄙人打发时间象征性的浏览网页新闻。
那个火啊,那个气啊,令我几乎魂飞烟灭。
最近这几天,我的脸常常会笼罩在一杯泡着金银花茶的玻璃杯上。香气渗透着我的皮肤很舒服,这个方法是张娜教我的,受用匪浅。
我有时会想,有一个拿心喜欢你的人真好,你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她会用她的痴情一手包办。而且她不烦你,就算缠着你,也只会给你找乐子。
办公桌上的那一摞已经攒了三天的报纸,我无暇去看。反正有的是时间,不如堆他十天半个月,攒够看上一天。我自己跟自己打赌,要是明天再没事儿干,我就将小说搬到这里写,正好省电费,省时间。将因写作而加班的时间改为他用,岂不美哉。
报社不会开除我,至少最近不会。张娜的长辈是报社的大股东,谁曾想到在苏州开机械厂的张家还有这份产业啊。我也不能主动提出离职,因为我已经促成大错,错在签合同时,没有留意合同中竟有这一款——乙方主动申请离职,如同一生放弃对刘静珍之错爱,如再反悔就是乌龟王八蛋。乙方当然是我。我总习惯性会的在张娜面前疏忽大意,每每为此付出代价多多。
你说,七情六欲样样都旺盛的我,能不谈爱吗,何况不是错爱。
人啊,不能太有钱。太多的钱,什么都可以改变。
人啊,千万要让眼睛睁大点,看清楚了,那天就是由于这个组件的疏忽酿成了实质性的错误,后悔都找不到头。
我知道,要是我真的主动离开报社,张娜也不会拿合同压我。她就是好玩。所有人都知道,张娜将我搞进报社不为别的,就是想在白天的八小时内,可以随时的来看我,而这点刘静珍和小湘都无法做到。她的优越感如此显现而出。这不,从前天起,她开始暴露她的狼子野心了,在报社呆了六个小时,昨天也是,今天老早就在报社门前朝我灿烂招手,另一只手里还拎着我喜欢吃的早点。她高兴时跟我聊天,特高兴时一声不吭的看着我呵呵直笑,最最高兴时躺在老板椅上哼着小调端详着我。她不高兴时则面无表情一声不吭,生气时则看报纸,超生气时则狠吃零食。
我预感用不了多久张小姐对我留在报社的新鲜感就会消失,到时就会赦免我,还我自由。冲这点,我也不急着提出离职。
侦探做不了,警察做不成,记者空闲着,看样子我只能写我的小说。
说了这些,再谈些生我养我的地儿——L城。
我像钟爱我的生命一样深爱着它。
它位于某省东部,三面沿海,是国内知名的商贸城、物流城、小商品城。我在这里生活了整整十九年,离开了五年,回来时发现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个城市一旦发达了,它就会流失些什么?
会流失掉什么呢?我花费了一段时间,抱着舍旧求新的思想去了解这座城市,却发现我的故乡也像其它发达城市一样,喜闻乐见的好风气不复从前。
随了睿智之人的那些话,一个城市创造的物质价值越高,它的社会不良习气就越重。
这真让人惋惜。除了惋惜和不让自己混身其中以外,我别无他法。
凭一己之力改变一座城市的精神伤疤,那比登天还难。因为人的思想虽然无限延伸庞大无比,但行动起来却是极为有限的。对方的‘体积’越大,你就越弱不禁风,硬去碰,会像鸡蛋撞在石头上,碎的一塌糊涂,狼狈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