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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血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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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降临,黑暗笼罩了整个赤魂森林。
  此时的林逸,进入了一个神秘的世界,眼前站着一位老人。
  “年轻人,欢迎来到死亡的世界。你应该庆幸,血杀令选你做了这代的主人。”
  林逸一头雾水,只能认真听着。
  “血杀令,是帝国血字营,执掌血杀令的人,就是当代的血字营统领。”
  “自帝国成立之日起,血字营就一直存在,遵从大帝的御令,为帝国培养英才。”
  “血杀令,象征着那段黑暗的岁月,希望你能组织这纷争的乱世。”
  林逸现在只有一个字,懵。虽说自己的主角光环很好用,但是自己的最怕的就是和帝国扯上关系。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这不会就是现世报。
  那声音再次响起,让林逸有些厌烦,有完没完。
  “记住,在帝国最黑暗的岁月,血字营代表一切,必要的时刻,你可以持血杀令匡扶皇室。”
  林逸听完,觉得这个还不错,可以当金手指来用。
  要是帝国皇室敢拿时之剑来祸害老子,老子就用这血杀令分分钟教他做人。
  不过话说回来,为啥这个血杀令会遗失在这,又恰好被自己得到。
  原以为这个烦人的声音消停了,结果又来一句,就好像知道林逸的想法似的。
  “当年,血字营统领为了镇压初代血皇的残魂力竭而亡,自此,血杀令被遗留在这血魂森林。”
  林逸不想了,他再也不想和这个神秘的声音有任何的瓜葛。
  “时之剑的继承者,你值得血杀令的选择,更何况,天灵剑皇的传承,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得到的。你很幸运,加油吧,希望你能成为超越九阶的存在。”
  林逸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你这不是让我存心不好过。
  时之剑,我刚觉得自己适应了,结果又被你整得心里七上八下的。
  林逸平复了一下心情,感觉还不错。这就是主角,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美人抱。
  自从妙依离开之后,自己好久没有认认真真面对这个世界。
  说实话,自己以前看不起赵弈那二货,现在又觉得他挺对。
  男人身旁终究得有个女人,这样才能阴阳平衡,才会百运亨通。
  不过,喝花酒这种事,自己还是做不来的。
  不多时,意识回归身体,林逸醒了过来。
  看着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自己倒是挺激动的。
  自己终于回来了,只不过周围为啥还是新人类的世界。
  不止如此,还有个尸王盯着自己,顿时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现在,林逸大气不敢出一个,决定继续装死。
  新人类有一个缺陷,那就是他靠人体散发的精神能量感知人类。如果人类屏住呼吸,淡化自己的精神能量,可以屏蔽新人类的感知。
  林逸希望,这对尸王这种级别的存在有用。
  一般而言,新人类的尸王都有着五阶以上的实力,极难对付。
  他们没有痛觉,不会因受伤而无法行动。无论受多重的伤,依然能够活动自如,这也是新人类的可怕之处。
  帝国每年都会派出帝国警备部巡查各地,以防有变。
  新人类对于帝国平民的伤害是最大的。有一年,据说一个城市几乎都成为了新人类的乐园。要不是恰好刀尊严人乐在,不然会出大事。
  说起刀尊严人乐,就不得不提剑圣云烨,这两位可是后起之秀。
  ……
  林逸现在没有心情去思考其他了,那个尸王已经紧贴他的脸部,他口中的腥臭已经让他无法自拔。
  远处,燕卿尘已经完全昏迷,周围满是围的水泻不同的新人类。
  林逸现在很是讨厌这个新人类,太他妈烦了。低阶还好,还打得过,高阶的自己压根不够人家吃的。
  林逸现在就希望这个烦人的尸王能够远离自己,不然他就得一直装死。
  他很担心燕卿尘的情况,她现在处于昏迷的状态,希望不会有事吧。
  现在的赤魂森林,林逸就希望赶紧远离。
  他一刻也不想待在这,这里绝对是他噩梦的开始。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这个情况也好,让自己有所改变。
  从小到大,自己都被保护的太好了,亲历死亡,也让自己有所成长。
  生死间有大恐怖,也有大机缘。经过这次赤魂森林事件之后,自己的瓶颈有所松动,意味着距离迈入四阶不远了。
  四阶是一个坎,很多人有可能终其一生无法度过,自己要不是此次赤魂森林之行,估计还不知道要多久。
  平心静气,林逸见燕卿尘没有大碍,也就安心额恢复起来。
  自己的身体,经过对此受损,已经不堪重负,若不及时救治,恐怕会产生后遗症,损伤本源。
  对于灵源力强者来说,本源是最重要的,也是最脆弱的。
  经过这次洗礼,林逸的本源越发纯粹,其中的杂质回去之后,潜心修炼,便可剔除出来。
  虽然,尸王近在咫尺,但林逸已经可以摒心静气,安安心心调理身体。
  这就是大智慧,每个人只有在经历过后,才会明白,平静如水才是关机。
  心若止水,才能如涛涛江河一般,**注水,越发壮大。
  正所谓,流水不争先,争的是滔滔不绝。
  此刻,林逸的内心很是平静。感觉自己像是被幸运女神保温,温暖的阳光倾洒在自己的脸上。
  自己又像是在海边的沙滩上漫步,周围的人齐齐的注视,妥妥的主角光环。
  说实话,林逸不想要这个主角光环,他就想平平静静,和自己心爱的人相伴到老。
  什么苍生大爱?什么血族?什么新人类,他通通都不想理会。
  他是个俗人,看起来一副要为了苍生大业赴死的豪气,其实,骨子里,他还是想安安静静,和自己心爱的人相守一生。
  如果不是时之剑的出现,改变了他的身体缺陷,也改变了他的命运。
  让他从一个原本想追寻平静生活的男青年,不得不变成一个钢铁修士。
  如潮水般的新人类在赤魂森林游荡,林逸现在就一个念头,快点远离这些糟糕的虫子。
  就在林逸思考的档口,远处来了一群人类。
  新人类对于他们毕恭毕敬,一看就不好惹。
  “大人,这两个人类如何处置?”一个一身黑袍包裹的人类问道。
  “不用管,我们此次的任务完成了,帝国的军队和警备部的大人物就要到了,我们准备撤退。”
  其中的头领说道。
  “该死的帝国军队,等以后定要和他们好好玩玩。”
  一个脾气暴躁的人类说道。
  看样子,这些人就是新人类组织的成员。
  “对于帝国的军队,我们以后有的是机会陪他们玩。这次我们帮助血族收集到初代血皇的残魂。估计不久之后,血族就可以和帝国骑士团全面开展,倒是挺期待的。”
  林逸听到此话,心提到嗓子眼,初代血皇的残魂被血族得到了。
  看来帝国和血族的全面战争要开启了,不知道会是何时。
  一旦全面开展,必然会导致日渐腐朽的帝国分崩离析,这对于帝国而言,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现在的自己动不了,希望帝国的军队来的快一些。
  帝国警备部的大人物要来,那倒是有希望留下这些人。
  眼前的这只尸王,怎么还不走,老是盯着我干嘛。
  我又不和你做兄弟,你这盯着我怕是不好吧。
  林逸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被一只尸王盯着,哎,这种感觉,确实不是很好。
  就在林逸愣神的档口,局势又发生了变化。
  帝国军队赶到了,只不过被劈天盖的新人类给拖住了。
  这只尸王,估计就是新人类留给帝国军队的麻烦。
  这次来的帝国军队,估计是黄金卫士团。
  也只有黄金卫士团可以在帝国境内自由移动,不接受任何地区管辖。
  其他的地方军队,可没有这样的待遇。
  说起黄金卫士团,赵弈好像说过要加入。据说,每个黄金卫士团的战士都会有无数的女生给他们生孩子。
  赵弈还给他说过自己的伟大想法,那就是加入黄金卫士团,然后找一帮女子,生一帮孩子。
  林逸对于这个伟大的想法表示赞同,如果到时候赵弈生的孩子组成了一个军团,他要当统领。
  就在林逸胡思乱想的档口,新人类的尸王终于不再盯着他。
  他赶紧醒过来,走到燕卿尘旁边,抱着她赶紧跑。
  今晚的赤魂森林,格外的热闹。
  帝国警备部的大人物,黄金卫士团,血族三皇子,新人类组织。
  想想就让人头疼,这么多的大人物遇到一起,倒是很少见。
  林逸现在就希望他们别把这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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