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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至尊狂妃:鬼夫,别惹我! / 227可以让任何人忽视她

227可以让任何人忽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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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到一边去。”面对师梦远的呼救,莫凌笑迅速做出了反应。
  
  我闪到他的身后,免得打扰了他的动作。这时候,那人皮衣的轮廓已经更加完整了,而师梦远的情况也愈发的糟糕。
  
  莫凌笑两手在空中划动,像是画出了一个八卦形状,但图案更加复杂。画完后,他双手一推,用鬼气绘制的图案就朝人皮衣飞去。
  
  图案最终缩小成巴掌大小,猛地打在人皮衣的胸口。人皮衣震了震,师梦远从它手上掉了下来。
  
  莫凌笑就地取材,一脚踢起地上翻倒的满满一盒绣花针,手指飞快地弹着,将针刺到人皮衣身上。绣花针所刺到的地方涌出鲜血,落地却化成丝线的形状。
  
  那件人皮衣倒在地上,浑身都在流血,流的血液越多,它的形状就越缩小。相应地,师梦远失去的部位都回来了。
  
  它抽搐着,向师梦远爬去。空荡荡的袖管高高举起,像是想要抓住她。
  
  师梦远咬着嘴唇,忽的生出了勇气,摸起地面掉落的一把裁缝用的剪刀,拼命地扎着人皮衣。
  
  人皮衣“噗噗”破了数个口子,师梦远又刺又剪,将它分割成了几片碎料。
  
  剪到最后,里头竟掉出来一个黑黑的东西。那玩意轮廓跟人头差不多,还能看到眼眶和脑壳,可是也不像是婴儿的头颅,更像是某种动物的。
  
  “是黄皮子的。”莫凌笑用脚踢了踢,说。
  
  “怎么可能,这东西不可能是用黄鼠狼的毛皮做成的啊。”师梦远指着那些软滑的布料,说。
  
  “黄皮子到了一定的年头就会成精,能化成人形,但也很容易露出马脚。这件衣服应该是黄皮子在人的形态时给剥下来的,穿的时日久了,它会吸收主人的精气,化成妖鬼。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你不该再留着它的。”莫凌笑说道。
  
  “我,我得烧了它!”师梦远哆嗦着捡起所有的人皮,又怕收拾得不干净,直接把整张地毯都给卷了起来。
  
  “烧吧。”莫凌笑没有阻止她,“还有这些衣服,你不是说都是从那家店买的么?店主人不知是不是成心要害人,你最好也给丢了。”
  
  “当然不能留着了!”师梦远如今一看到那些衣服,就像看到了洪水猛兽。
  
  “凌笑,其他的衣服该不会也有鬼吧?”我看她房间里的衣服那么多,也不知道到底从那家店里买了多少件。如果里面有些衣服也跟这件人皮衣类似,还真够呛的了。
  
  “我们刚才去过那里,我并未发现那些衣服有什么异常。就是。很臭而已。”莫凌笑皱了皱眉。
  
  为了保险起见,我们仔仔细细地把房子给检查了一遍。还好,这回是真的没问题了。
  
  师梦远以给我们提高报酬为条件,让我们帮忙跟她收拾衣服。毕竟那么多的衣服她一个人打包不完,她心里慌乱,非要在天黑前把衣服都给打包好。只有看着那些包扎得严严实实的包裹,她才能安心。
  
  反正帮人也要帮到底,我们就呆下来帮她了。我打包得腰酸背痛,还好粗重的活都让莫凌笑代劳了。我一般就负责把衣服从衣架上拿下来,再打开塑料袋装进去,或者是找胶布封住。
  
  忙到五点多的时候,一屋子的衣服都打包完毕。师梦远还把自己去商场买的衣服都给扔掉,不再打算租这里居住了,等到明天再去找新的房子,然后重新买衣服。
  
  她当场给我们结算了报酬,我想了想,除了火车票的费用外,其他都不要了。
  
  “你干嘛呀,又抽筋!”莫凌笑暗地里瞪我。
  
  我说:“她现在的工作都是靠那黄皮子得来的,没有了那东西,她很快就要失业了。我们要是还拿她那么多钱,会害了她的。”
  
  “我还真不知道你这么圣母。”莫凌笑撇了撇嘴,连火车票的钱都退给了师梦远。“就当我们是来自费旅游好了,好好玩几天,别浪费我们的血汗钱。”
  
  “看不出来嘛,你有良心了。”我揶揄道。
  
  “哼,人都说夫唱妇和,我公平点,你做什么我也跟着做。怎样,我是不是很开明?”他笑着掐了掐我的脸。
  
  除掉回来的车票钱,我们身上也就剩下四百块的现金了。想要在消费不低的c市里再游玩两三天,还真是有些捉襟见肘。
  
  还好,我带着银行卡,等到现金花光了再去取点钱应急也不迟。
  
  我找了个小饭馆点了份白菜猪肉饺子果腹,莫凌笑为了省钱,愣是忍住了他的馋虫。他不需要吃东西维生,就是他个人比较馋罢了。
  
  我怕会饿,所以也不敢倒多少醋来蘸着吃。莫凌笑撑着下巴装作看外面的风景,其实他时不时会偷瞄碟子上的饺子,再咽口水。
  
  我夹起一块饺子,塞到他的嘴里。“太多了,我吃不完。”
  
  才怪,我平时能一口气吃光一袋500克的饺子,这一碟二十个饺子也不在话下。
  
  他吃了一个后,说什么也不肯吃了。“真难吃,我不要了,你给我都吃光啊。”
  
  我们俩为了几个饺子在那互相推让,想想都有那么一丢丢心酸。
  
  “咦,你,你是林暖暖吗?”旁边有个女生快步走来,惊喜地看着我。
  
  我仰起头看她,立刻认出了她是谁。“叶梧桐?天啊,你在c市吗?”
  
  叶梧桐,乃是我小升初补习班的同班同学。那时候的我说好听点是天真烂漫,说直白点就是没脑子,而她不同。小小年纪的她看起来分外忧郁,有着超出同龄人的成熟与睿智。自打暑假的补习班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了。
  
  对于她的印象,也只是她的自然卷头发,还有那好看的眼睛。
  
  “是啊,我初中开始就在这里读书了。没想到隔了那么久,你还记得我啊。”叶梧桐主动坐在我的旁边,说:“这是你的男朋友吗?”
  
  “那是我弟。”我毫不犹豫地答道。
  
  莫凌笑笑了笑,“我们是姐弟恋,我今年才十七岁,这次是跟她私奔来这里的。”
  
  我用力地在餐桌下踩住他的脚,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弟,你不要在这里背你们话剧社的剧本。”
  
  叶梧桐尴尬地看看我,换了个话题:“你们怎么来吃这些啊?c市有很多特色小吃啊,改天我可以带你们去尝尝。”
  
  “不用了,我们是穷游,纯观光。”我忽然觉得我说得真好听。
  
  “啊,穷游啊,真有情调,我以前也试过呢,然后就遇到了我现在的老公。”叶梧桐掩着嘴笑着,说:“好巧啊,我记得以前跟你虽然不是很熟,但还是比较有印象的。来,既然遇到了,我就顺便给你这个吧。”
  
  “什么东西?”
  
  我看她在包里翻了半天,最后拿出来的是两张大红色的请柬。
  
  “明天中午是我结婚的日子,希望你能来见证我的婚礼。”叶梧桐真诚地笑着,说。
  
  一说到婚礼,我第一反应就是我那可怜的余额。要是去吧,至少得包个一百大洋的红包,意味着我可能连饺子都吃不起,只好改吃馒头了。
  
  “其实我。”
  
  还不等我找个借口,叶梧桐就打断了我的话。“别跟我客气了,我不收你的红包,我就是想在明天跟你叙叙旧。你们不是穷游吗?这里的便宜住宿都不好,还不如来我这里。我包吃包住,你们晚上在我那住。”
  
  “那怎么行啊,你不是结婚吗?怎么能给你们当电灯泡?”莫凌笑不知想到了什么,开口了。
  
  “这次婚礼我老公请了他村子里挺多人来,我老公经营一家家庭旅馆,就安排他们在那里住一两天。而且酒店就在隔壁,很方便的。我那还有空房,可以给你们俩一起住。”叶梧桐说。
  
  听了这话,莫凌笑在我耳边小声说:“去吧,包住啊,能省至少两百块钱。”
  
  可是我要是去了,出于礼貌,我和他至少得给个一两百的红包,相当于扯平了。
  
  “你想想,一两百就能住宿和吃饭,婚宴的东西可比饺子馒头好吃多了。”莫凌笑是动了这个心思,一直劝我。
  
  “来吧,你们还没找到住的地方吧?今晚可以先去那边休息。”叶梧桐似乎很想让我参加。
  
  算上两个晚上的房钱和那一顿饭钱,唔,这下倒是让我动心了。当然,我不会占她太多便宜,该给的还是会给的。
  
  “好啊,不过红包什么的当然要给的,那可是你大喜的日子啊。”她帮了我的忙,我不能什么都不做。
  
  “你就象征性点包一个好了,给我太多,等你以后结婚了我也要包回来的呀。你们还有什么事不?行李都带齐了吧,我老公开车在外面等着我,我们可以一起回去。”叶梧桐握住我的手,兴高采烈地说道。
  
  我狼吞虎咽地吃下最后一个饺子,说:“好了。”
  
  叶梧桐的老公开着一辆面包车,长得斯文腼腆,稍微有点发福。看他们那恩爱的模样,想必明天的婚礼也会举办得很好。
  
  所谓的家庭旅馆装修得很气派,从大门进去的时候,我特地瞄了一眼小黑板上写着的当日价格。单人间要一百五十元,双人间要两百块,我们两在这住两天,着实是赚了便宜。
  
  旅馆房间布置得很温馨,我洗了一个时间很长的澡,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吹着空调,进入了梦境。
  
  梦里,我又梦到了帅老头。我和他谈天说地,聊了最近发生的事情,当他听到我成功用过一次针法后,乐得跳了起来。
  
  经过今晚,我学完了全部的十三种阵法。在最后,他还额外教了我第十四针。但那针的穴位很奇怪,我在梦里还记得清清楚楚,可睡醒后就完全忘记了。
  
  唯一还记得的,是老头在教完我那一针后,很郑重地告诉我,如果不是生死攸关的情况,绝对不能用它。
  
  我学得很认真,然而不免要付出点代价。第二天早上醒来,我一点都没有睡过觉的感觉,而且还觉得很累。
  
  莫凌笑坐在床边,哀怨地看着我。
  
  “你干嘛?大清早的别吓人啊!”我脱口而出地骂了一句。
  
  “你看看我的手。”他撩起长袖衬衫的袖子,手上青一片紫一块的。“你昨晚到底做了什么梦啊?老是抓着我掐我,拜托,这些痕迹很难消下去的,天知道老赵又要坑我多少钱。”
  
  “啊,对不起啊,我昨晚好像梦到……呃,我梦到我在捏柿子!嗯,就那么一个个捏过去,看哪个熟了,结果一个都没有。”我煞有介事地说道,还伸手比划了一下。
  
  莫凌笑立刻把手给缩回去,避免再遭到我的荼毒。
  
  家庭旅馆里的其他人早就出门给新人帮忙了,只有一两个店员在前台看店。吃过旅馆提供的早餐后,我收拾了一下,跟莫凌笑去找叶梧桐。
  
  为了方便,叶梧桐直接在家庭旅馆里准备结婚的事宜。院子里坐满了请来的亲戚朋友,给她打下手。
  
  做新娘可真不容易,天不亮就要起来梳洗化妆,还得在酒店门口迎客人,完了还没得吃饭,得一桌桌陪酒后才能吃点剩菜。仔细想想,怎么倒觉得好像是在伺候别人。
  
  叶梧桐办的是中式婚礼,穿的是两边有开叉的大红色旗袍。领口的金色盘扣衬得她光彩照人,再加上化妆师的打扮,她宛若古画卷里走出来的古代美人。
  
  我们俩帮不上什么忙,只能说了些喜庆的话,在院子里闲聊。两家的亲戚都是从农村里特地出来参加婚礼的,彼此看上去十分熟悉,坐成一堆谈天说地,互相贺喜。
  
  不过有一个是例外,那个老婆婆看上去年纪也挺大的了,精神倒是不错,打扮得很朴素。搬个板凳往墙角一坐,发呆似地晒着太阳,存在感很弱,弱到基本没有人注意到她。
  
  我也只看了她一眼,却没有在意。她好像天生就有一种技能,可以让任何人忽视她。
  
  等了一会儿,叶梧桐悄悄把我喊进去,说:“我有点饿了,你能帮我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吃的不?随便什么都行,我可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
  
  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快到厨房的时候,我看到那个老婆婆正从那里头出来。
  
  我打量着她,她穿着黑色的衣服,肩上挎着一个少数民族花样的刺绣布袋。头发微白,双目有神,偶尔会给我一种鹰眼般犀利的错觉。
  
  即使她注意到我的视线,她也依旧无视我的存在,步履蹒跚地消失在拐角尽头。
  
  我进去厨房的时候,有人正在嚷嚷:“哎?奇了怪了,我刚不是炒了份猪油炒饭吗?谁给端走了啊?那可是我的早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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