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小说巴士 / 都市之不灭神魂 / 第98章 逃命都做不到

第98章 逃命都做不到

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夜星宇的笑容已经不见了,他本以为大狗只是与变种人勾结,没想到不仅仅是这样,而是彻底的加入了变种人的行列,接受了基因改造。
  大狗原本就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在接受过基因改造之后,身体机能和细胞活力大幅增强,他的刀将会更快更狠,实力至少上升了一个等级,已经从普通的内劲古武者,上升到高级的内劲古武者,比莫尔斯和弗里曼联手起来还要强大。
  “一起上!”大狗向弗里曼招呼着,尽管变异后的身体令他的力量大增,他却依旧没有太多的信心,因为面前这个年轻人实在太诡异,太让他震撼,他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弗里曼发出一声怪异的嘶吼,与大狗一同冲向夜星宇。他的心态恰与大狗相反,变种人是出了名的狂暴嗜血和残酷无情,莫尔斯的身死并没有让他的内心生出半点波澜,就好像死去的不是同伴,而是跟他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并且,弗里曼也没有大狗的畏惧心理,因为大狗的基因改造程度比较低,只有二级的水准,还保有一些人类的丰富感情,可对于他这种三级变种人来说,感情差不多淡漠到几乎六亲不认的程度,害怕这种词,已经从记忆里面剔除。
  夜星宇主动迎上,脚踩迷踪,如风如影,大狗的砍刀与弗里曼的拳头纷纷擦着他的身体边缘急掠而过,连他的衣角都没有沾到。以他的武学造诣,除非对手的力量和速度能够大幅度的超越碾压,否则基本上没有命中的可能。
  夜星宇的肉身力量虽然只是堪堪达到内劲的程度,可他的战斗技巧却是天下第一,无人能及。
  武神的名头,绝不是吹捧出来的,而是在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事实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攻击落空的大狗和弗里曼心头一惊,预料到了危险的降临,纷纷转攻为守,迎接夜星宇的反扑,但是两人定睛望去,视线范围内却看不到一个人影,躲过攻击的夜星宇就像幽灵鬼魂一样,彻底消失不见。
  人呢?到哪去了?
  这个疑问刚刚产生,一记凶猛的锤拳就狠狠地砸在了弗里曼的右侧太阳穴上,发出噼啪的爆响声,却是夜星宇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鬼魅般地来到了弗里曼的身侧,发动了突袭。
  弗里曼的防御力比莫尔斯强出不少,胸背肌肉更加厚实,骨头也更硬,夜星宇至少要在短时间内连续轰击七八拳,甚至是十几拳,才能彻底解决弗里曼,所以夜星宇取了个巧,没有攻击心脏,转而攻击对方的脑部。
  对于那些脑袋没有变异的变种人来说,太阳穴是致命的要害之一,这是因为头部几乎没有肌肉,虽然颅骨比肋骨更硬,但是太阳穴所在的位置却是颅骨中极为薄弱的颞骨,防御力很差,内劲可以轻易的震碎颞骨而入侵大脑,造成变种人死亡。
  夜星宇的突然袭击,正中弗里曼的太阳穴,强大的内劲击碎颞骨,汹涌而入,瞬间将弗里曼的大脑震成一团浆糊,轰然倒毙。
  等到大狗反应过来,弗里曼将近三米高的躯体已经倒在了地上,双眼大睁,七孔流血,死不瞑目。
  大狗看得傻了,这呢嘛是什么怪物?一次交锋就灭掉一个三级变种人,两个回合下来,就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这特么还能玩?
  大狗反应也是快,二话不说,转身便逃,莫尔斯和弗里曼的相继死亡已经让他丧失了斗志,他甚至都看不清夜星宇的出手,连对方具体是什么实力都不知道,这样的恐怖对手,显然是自己无法战胜的,就算变异了也不行。
  大狗本身就是内劲古武者,再加上二级基因变异,逃起命来速度飞快,可夜星宇的反应比他更快,脚尖一挑,一枚石子便被踢出,如子弹般射向大狗的左腿,大狗才刚刚迈出十几步,石子就追了上来,瞬间从后向前射穿了他的膝关节,让他变成了瘸子。
  大狗有变异基因,细胞再生能力很强,但是再快也需要时间,偏偏夜星宇不会给他时间,又是先后射过来几枚小石子,分别贯穿了他的四肢关节。
  剧痛之下,大狗扑倒在地,夜星宇脚步一踏,已经从后追至。
  大狗强忍痛苦,挥刀向后一斩,刀至半途,却被夜星宇一脚踢飞,随后再一脚,狠狠的踩在大狗的后脑勺上,将他的脑袋重重跺向地面,深深地陷进泥地里,亲吻大地母亲。
  “放……放开……”大狗的声音憋闷地从脚下传来,恐惧和震惊都有,他实在想不通,自己堂堂一个修罗组织的杀手,竟然会敌不过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甚至连逃命都做不到。
  夜星宇蹲下身子,脚踩在大狗的后背上,用手抓住他那像是艺术家一样的长发,像拔萝卜一样,将他的脑袋从泥地里扯了出来,沉着脸冷声问道:“苟南,你告诉我,为什么要和变种人沆瀣一气?难道罗修没有叮嘱过你,对待变种人,见一个就要杀一个,绝对不要和变种人扯上关系?”
  大狗听到“苟南”这个名字,努力地转过脸来,无比震惊地望着夜星宇,颤声道:“你……到底是谁?”
  认识大狗的人,都叫他“大狗”,知道他真实姓名的,少之又少,这个从未谋面的陌生青年,又是如何知道他的名字?
  无论是青衣还是修罗,这两个组织都习惯以代号来作称谓。即使强如罗修,在他叛出青衣之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都是称他为“修罗”,或是“血修罗”。直到青衣覆灭,修罗创立,为了将罗修本人与他所创建的修罗组织区分开来,才将对他的称谓改为罗修。
  连大狗他自己,几乎都快要忘记了“苟南”这两个字,如今却从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青年口中再次听到自己的姓名,其震惊可想而知。
  即使他再聪明,也绝不会想到,这个年轻人就是自己曾经发誓要追随一辈子的罗修。
热门推荐
夜的命名术 吹神 夜的命名术 吹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