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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窃明贼 / 第10节 赠书

第10节 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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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徐尔默瞪大了眼睛,说道:“你说毕懋康在你的家中?是在你父亲手下任职了个官职吧,也不对呀,他连户部侍郎都不做,怎么到了你家门下?”
  郑森也很疑惑,为什么徐尔默对此人如此的熟悉,便说道:“毕懋康先生厌恶官场,为宦官所不容,便辞官归乡,可他老人家对火器的研制一直都很有兴趣,儿子读了他的书深感其大才,遂恳求父亲将其招致府上。”
  徐尔默怀疑的看看郑森:“我不信,那样一个倔脾气的人愿意委身于人。”
  “怎么,义父和毕懋康先生是旧相识吗?”郑森问道。
  “当然是旧相识了,算起来我还得叫他毕叔叔呢,他是你太爷爷也得忘年之交,之前还常到我们徐家做客。”徐尔默回忆起来。
  “原来如此。义父,其实与其说是他委身于我,不如说我们郑家有求于他,家父从济南府请毕老先生之时,信中说的是愿提供一切人力物力财力,但不对他做任何要求,只求他能不浪费自己的才华,便是如此,也是前前后后请了三次才打动他老人家。”郑森解释道,其实这是他的坚持。
  他初读《军器图说》之时,便深感毕懋康是个大才,特别是他在书中居然记录了一款遂发火枪,还是他自己发明的,那可不得了。
  因为家庭的缘故,此刻的郑森对此时西方世界的火枪有一些接触,多了许多之前没有了解,比如西方步兵的主流装备还是前装滑膛火绳枪。
  三个技术名词,一是前装,也就是装弹时是先把火药从枪口倒进去,然后再用一根铁棍把子弹从枪口捅进去。
  其实火枪,无非就是火药爆炸产生强大的气压,把子弹弹出去,此时的子弹都造的比枪管大一点点,为的是紧贴枪管不漏气,以获得更大的气压,更大的速度,更大的杀伤力,也是因为这一点,使得把子弹塞进枪管这一个过程很费劲,大概要二到四分钟。
  第二个是滑膛枪,指的是枪管的内壁上是光滑的,没有膛线,子弹飞出枪口时旋转方向不一定,二三十步之外的距离打到哪里全凭天意。
  与之相反的是线膛枪,也就是枪管内壁上有螺旋的膛线,这样的枪射出的子弹是旋转着射出的,子弹不会偏移方向,绝对是理论上更好地选择。但是,此时虽有线膛枪,但是并未普遍的运用,也就是少数的精锐会用。
  原因有很多,一个是造价昂贵,因为需要手工打磨出膛线,线膛枪是成本是滑膛枪的三倍以上,另一个是因为此时的圆形子弹缘故,即使有膛线,装弹射击几次,那好不容易打磨出来的膛线就被磨平了,实在是得不偿失。
  第三个是火绳枪,也就是枪管后部有一根燃烧着的火绳,这根火绳泡过油,燃烧速度缓慢,扣动扳机时,连着的火绳随之移动,点绕火药。
  至于燧发枪,就是枪管后部有一个遂发装置,原理也很简单,就是火石撞击金属时会发出火星,这火星落到装火药的地方就会点燃火药。比之火绳枪,此时的遂发装置不那么成熟,有很大失灵的概率,优点是不怕下雨。
  毕懋康发明的叫做自生火铳,也就是燧发枪。
  徐尔默思索了片刻,似乎有理,说道:“好吧,你父亲求贤如渴,竟到了这种地步,能请到毕懋康先生,大明两京一十三省,那么多封疆,现在独独你父亲有这份见识。我此前修书于毕懋康先生,请他同我一并修书,可请不到啊。”
  郑森笑笑,这些个夸郑芝龙的话只当徐尔默在夸自己,又只能说道:“不一样,义父视他为朋友,家父可视他为老师呢,哈哈。”
  “森儿,你看看,看看这些书。”徐尔默命下人抬出一个大木头箱子,然后打开来,捧出其中三本书说道:“这几本都是你太爷爷在世时手抄的书籍,有爷爷手录的《几何原本》,世间可只此一本的,还有《测量异同》和一个别的书,为父也叫不上名字,今天一并给你,也算是告慰你太爷爷他老人家的在天之灵。。”
  “这?”郑森迟疑了一下,这可是徐光启的遗物,自己怎能受之,“义父,儿心中有愧,不敢受。”
  徐尔默已是近四十岁的中年人,蓄起了长长的胡须,比之当年多了许多的威严和沉稳,他满怀深意的看着郑森:“森儿,人活于世,这些个身外之物都不值什么。”
  “可对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来说,不一样啊。这些书是义父缅怀太爷爷的念想,儿子愈发不敢受。”郑森说道。
  “你太爷爷在世时候曾上书皇上,进言算术之学于天文历法、水利工程、武器兵法、账目理财、建筑工程、舆地测量等等的重要性,但是别说皇上,便是我这个做亲孙子的,也是一点都听不进去你太爷爷这种话,现在想来,九岁的森儿也比我强许多了。”
  “义父,我惭愧,不敢。”
  “森儿,你听我说,后来你太爷爷临走之前,对着我的父亲,也就是你的爷爷,还有我们弟兄几人,也就是你的叔叔们说道,说他一辈子做了几件事,一个是西学东渐,可除了红夷大炮外,并无引起朝廷的重视;一个是《农政全书》,他三十年前就开始编了,至今未成,让父亲大人和几位下属继续他的遗志;最后件便是编纂新的历法,如今算是小成了。”
  “我总是在想,若是你太爷爷在世的时候,我和你几个叔叔若是能用心一点,多听听他老人家的教诲,兴许也能继承他老人家的微末,可是,可你这个义父实在是愚笨,还好有你在,这几本书所以你一定要收下。”
  “你太爷爷说,咱们天朝自古视洋人为蛮夷贼寇,可他听利玛窦之言,总觉得洋人也有他独到的地方,和北方的蛮子大不相同,那些个洋人似乎再走一条不同的路,全然不同于大明的路。你就说荷兰人,他们地方不过大明之百一,人口亦不过大明之百一,竟从那么远的地方打到了大明家门口,再看太祖时期下西洋的三保太监,那是何等威风,怎么就落了个劳民伤财的下场呢。可是你太爷爷他说也不知道。也不清楚洋人走的到底是什么路,也不知道和大明的路比起来,到底是哪一条路更好。”
  话到此处,徐尔默已经激动地不能自己,满是血丝的眼睛红了起来。
  郑森也十分惊讶,徐光启这才是所谓睁眼看世界第一人,这种见识便是清末也不多见,大明当时已经睁开眼睛,怎么就强行闭上三百年呢!
  郑森十分触动,古人的情感确实比现在的人要真实许多,在郑森心中,徐尔默这个义父不过是随便一叫认的而已,可徐尔默分明把自己看做亲儿子一般,让他怎么能不感动,让他怎能不视他为亲人。
  郑森双手接过那两本书,恭敬的说道:“儿子谨记义父教诲。”
  “这就对了,这就对了!天色不早了,在府上用了晚饭,歇息一夜明早再走吧。”徐尔默抚摸着胡子,满意的笑了。
  郑森不能拒绝,只好留宿一宿,直到第二日清晨才被徐尔默一路送到了码头上,再前往南京城。
  徐尔默送别完郑森,刚刚下了马车回到家中,便有一个小姑娘一蹦一跳的过来迎他,咯咯的笑着叫他:“爹爹。”
  竟是昨日为郑森倒茶的那一位丫鬟。
  徐尔默装出生气的样子:“姑娘家,成何体统!”
  小姑娘拉着徐尔默的胳膊,揽到怀里,撒娇道:“爹爹,我不是想看一下大明第一海贼的儿子是什么样子吗?像不像别人说的那样长着鱼的脑袋。”
  小姑娘一句话逗乐了徐尔默,他问道:“你那里听说的,他长着鱼的脑袋?”
  “姐姐们说的,说的可吓人了,说他长着鱼的脑袋,两个眼睛一边一个,能在水里待一天不出来。”小姑娘边说,边用手指比划鱼的样子。
  “这不是胡说八道吗,郑森还是爹爹的义子呢。以后不准装作下人倒茶!爹爹当时没拆传你,是不想坏了你一个姑娘家的名声,以后再这样,休怪爹爹家法伺候。”徐尔默威胁道。
  “嘿嘿,你只是怕自己丢人罢了,不和你说了,我去找姐姐们玩去了。”小姑娘便蹦蹦跳跳的跑开了,只留下徐尔默原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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