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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豪横的咸鱼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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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洞没有那么常见,一个山洞的形成需要很多条件,除非天然形成,云歇没有办法在几天之内凭空造出山洞。
  族人们想住山洞,不外乎两个原因,一个是山洞相对安全,不会有野兽闯进来,二是山洞能够遮风挡雨,免受风雨侵扰。
  但云歇认为,只要有充足的食物,只要能保证安全,族人们一定不会太过坚持住山洞的。
  威胁,目前不外乎狼群,云歇觉得有必要和陨石狼王建立友好的外交关系了。
  食物,不用担心,母亲正在四处寻找合用的藤条,编织背篓。
  背篓多了,捕的鱼也就多了,这些鱼全都蠢的出奇,一点诱饵就能捉住好多,且前赴后继。
  这几天太阳很好,在云歇的指导下,母亲指挥族人把鱼刮鳞去内脏,抹上大量的盐,压在石头下面,几天之后再晾晒,晒干就成咸鱼了。
  腥味太重,狼群也会嗅着味找来。
  陨石狼王还是那么威风,白灰色的毛发干干净净,蓝色的眼珠子灵动非常,很漂亮。
  漂亮的东西总是让人心生美好。
  狼也一样。
  当母亲指挥着族人把一背篓的鲜鱼倒在地上的时候,看着像狗一样摇尾巴的群狼,云歇就笑的格外开心。
  他决定以后每天都定点喂食这群狼。
  陨石狼王迷茫地看看地上活蹦乱跳的鱼,以前它的食谱里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它这趟来,也不是为了吃这个。
  不过味道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狼王的尾巴也慢慢地软下来了。
  狼再聪明,终归是狼。
  几天后,当七只狼崽子明目张胆地出现在人群里,和其他孩子们一起玩耍的时候,云歇知道,狼群已经基本搞定了,剩下的交给时间就好。
  不需要捕猎,陨石狼王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趴在高处的石头上,看着下面的人们忙忙碌碌,或许它认为下面的人类就是它圈养的食物提供者?
  云歇很希望它就是这样认为的。
  等到这批狼老死,等到自己长大,说不定族群里就有狗了。
  食物太充沛了。
  炙从来没有过过这种日子,顿顿吃的打饱嗝,这不是造孽吗!
  晒着太阳,炙一点都不想动弹,他对新家无比的满意,对那个神秘的孩子,也始终心怀敬畏。
  旁的傻人没见过那孩子可怕的样子,炙不会忘记,那一刻的威势,已经刻到了他的骨子里。
  咸鱼无处晾晒,山洞附近树木又很多,于是族人们就把咸鱼挂在树上晾晒,每天走在咸鱼树林里,云歇就会想到酒池肉林这四个字。
  酒?
  想到酒就想到粮食,这个时代是有粮食的,神农氏教会了人们种植粮食,按理说,该有小米粥喝才对?
  云歇见到过粟,混在野草里,母亲路过的时候看都不看一眼。
  母亲现在骄傲地厉害,方圆几百米的树上都挂满了咸鱼,只是有很多鸟雀来啄食,这让母亲很是恼怒,专门有女人拿着树枝赶鸟,仍然屡禁不止。
  至于回山谷的事,母亲好像已经忘了。
  咸鱼晾好了之后,就被储存在了山洞里,山洞里面铺了一层树枝,咸鱼就放在上面。
  有资格进山洞睡觉的,只有母亲,云歇也有资格,但他不愿意。
  族人们想住山洞。
  云歇想住房子。
  用树枝搭鸟窝一样搭出来的房子没有任何用处,在云歇的想法中,砍倒大树,修理出笔直整齐的木材,晒干,再用木榫结构造出来一个房子,才是可行且能接受的。
  这样做,需要一个很重要的东西,那就是金属工具,比如斧子,锤子,凿子。
  河边有沙子,沙子中能筛出来铁砂,这些都知道,但缺少磁铁,或者说磁石。
  太难了,云歇叹气。
  母亲的叫喊声突然穿了过来,云歇急忙让炙驮着自己过去看看。
  母亲在河边大喊大叫,云歇定睛一看,原来是河对面有一行野人,他们带着很多货物,每个人的背上都背着沉甸甸的背篓,里面摞的高高的,可惜看不清是什么。
  母亲很兴奋,手舞足蹈地和他们交流,双方隔着一里路互喊,这也能聊天?
  的确能聊天,母亲还听懂了。
  努力地和母亲比划着沟通,终于云歇明白了,原来对方是去草市子交换货物去了。
  女人对逛街似乎有着天然的热情,自从知道大河上游有一个草市子,母亲就开始准备货物,山洞里装满了咸鱼,却没其他东西,母亲很想让山洞挂满肉干,挂满皮口袋,这样她就能吃着肉干就咸鱼,还有很多口袋的盐。
  这就是母亲梦中的样子。
  咸鱼装了十背篓,盐准备了一个兽皮袋子,足足有三十多斤。
  这已经属于大宗交易的场面了。
  母亲点齐了二十个最强壮的男人,又叫上了一群八个胸口有小馒头的女孩,炙背着云歇,一行人出发了。
  这群女孩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但没有一个人说一个不字,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本就该如此,没什么愿意不愿意。
  走到大河边,队伍朝上游走去,这时候云歇才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河面这么宽,怎么渡河?
  云歇不相信这时候有人工桥,渡船也够呛。
  和母亲说了疑问,母亲却胸有成竹地让云歇放心,云歇追问母亲却又不说了,只好作罢。
  去一趟草市子的代价,比云歇想的高多了。
  黑夜来临,族人们在一个山丘下过了一夜,第二天继续赶路,就这样走走停停,直到第十四天,才看到了对岸有人烟聚集的踪影。
  母亲很兴奋,队伍的士气一瞬间高涨了起来。
  云歇已经不想说话了,赶个集单程走十四天,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但云歇想的还是太简单了,看到了草市子,不代表马上能过去,众人又走了十天,才发现了一颗倒地的巨树,巨树的主干有两人抱那么粗,顺着巨树走到对岸,又顺河而下走了十天,这才到草市子。
  好吧,单程走了三十四天,云歇皮肤都晒黑了,出发的时候是春天,现在天热的已经像夏天了。
  云歇发誓,以后再也不赶集了!
  乱七八糟的草棚搭的到处都是,很没有章法,这就是所谓的草市子,母亲口中交易货物的地方。
  背着沉甸甸背篓的一行人一出现在草市子上,就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鱼,别人也有,但咸鱼,只此一家。
  咸香的味道弥散出去,瞬间围拢上来很多穿着皮裙的野人。
  绝大多数人都有皮裙穿,这让云歇很受伤,他们这群人穿草裙皮裙的寥寥无几,就连他自己都光着腚。
  云歇让炙驮着他在草市子上从这头走到哪头,对野人的交易有了了解。
  这片区域应该是平原部落的人建立的,草棚子是平原部落的标志,像母亲他们,满脑子只想住山洞。
  有很多人在卖麻布,手工粗糙,质地很硬,很有野人风格,但麻布就是麻布,必须让母亲多换一些,早就看够了黑不溜秋的身体了。
  除了麻布,还有人卖石头的,云歇看了看,就直接让卖石头的人全部打包,自己全要了,去向母亲要咸鱼!
  要多豪横有多豪横。
  那个瘦小的野人很是高兴,在麻绳上连连打结,一连打出三十八个结,给云歇看,意思是他要这么多咸鱼。
  云歇小手一挥就同意了,想走,人家却不肯,非要背着石头跟着云歇去取咸鱼。
  母亲很不满意云歇用珍贵的咸鱼换烂石头,石头山里多的是。
  但还是给了瘦野人三十八根咸鱼,瘦野人拿出打结的麻绳,手里过一个绳结,就取一只咸鱼,鬼精鬼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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