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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天遁神剑 / 第十五章 侠客少年行

第十五章 侠客少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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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月如梭,转瞬已是深冬,大雪满天山。
  天山脚下,一片荒原之上,风雪肆虐,狼嗥不断。
  这样的天气不要说商队行走,就是野兽也不愿出穴,然而风中传来一阵血腥味,一个少年从一片乱石堆中走出。
  少年脸色苍白,抚着手臂,拖着瘸腿,破烂的袍衫上有血迹,显然是受了伤。
  少年一边往前走,一边不住地仓皇四顾。
  蓦然,前方雪地传来阵阵异响,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快速靠近。
  “狼群。”
  苍白少年经验老道,倾听了一会就辨别出是什么声响,慌张地又退回了乱石堆中。
  刚退回乱石堆,一群狼已经出现在视野中。
  这群狼瘦得皮包骨,咻咻喘息,显然好些天没尽食。
  其中一只鼻子嗅了嗅,仰天嚎叫一声,就迫不及待地扑向苍白少年隐藏之处。
  后面的饿狼听了,也发起了凶猛攻击。
  嗖嗖嗖……
  当狼群接近乱石堆,突然脚下雪地崩塌,露出一个插满尖木的大坑。
  前头的狼刚坠落大坑,又有几只冲速过快也一头跌进大坑,被尖木洞穿了五脏六腑,鲜血直流,惨叫两声就死去。
  剩下几只饿狼吓得退出几丈,闻到同伴的血腥味不肯离去,唾液直滴的血盆大口贪婪地盯着坑中同伴的尸体,只是忌惮还有陷阱,不敢乱动。
  “你们饿了几天想吃我,我也饿了几天想吃你们,如今就看鹿死谁手。”
  少年从乱石堆中走出来,脸色仍然苍白,腿却不瘸,手中也多了一柄匕首。
  几只饿狼露出獠牙,蓄势待发。
  苍白少年盯着几只饿狼,几只饿狼盯着苍白少年,在风雪中对峙而立。
  周边一时寂静得可怕,可以清晰听到苍白少年剧烈的心跳声和饿狼的喘息声,给人心灵以极大的压力。
  时间慢慢过去,风雪中的人和狼慢慢露出疲惫状态。
  苍白少年全身僵硬,眼睛生痛,欲稍微活动一下四肢,眨眼之间,几只饿狼就乘机扑了上来。
  “不好……”
  苍白少年一惊,手中的匕首感觉千斤重,想抵挡几只饿狼的攻击已经来不及。
  眼见苍白少年陷入危境,一群身体壮硕、像虎豹狮熊一类的灵兽似千军万马奔腾而来,轻易就咬死了几只饿狼。
  “苍猊犬。”
  苍白少年一眼就认出这些体格高大,力大勇猛,使人望而生畏的灵兽,正是被誉为犬中之王,连豺狼虎豹都怕的苍猊犬。
  “你没事吧?”
  苍白少年正看得目瞪口呆,身后一只手掌按在他的肩膀上,吓了他一大跳。
  “你是人还是妖?”
  苍白少年被吓了一大跳,很快又镇定下来,看着眼前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年龄,穿皮靴,戴兽皮帽,拿鞭子,背着银色胡琴的西域少年。
  “我自然是人。我是回鹘人,因为我娘亲是汉人,娘家姓常,所以我会说你们汉人的话。我有一个汉族名字叫常行山。你呢?”
  西域少年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微笑地看着苍白少年。
  “凌鸿儒。”
  “谢谢你救了我一命。”
  苍白少年收起匕首,伸展四肢,扭动僵硬的脖颈。
  “你怎么对陌生人没有任何防备之心啊?”
  常行山见凌鸿儒虽然一身袍衫破旧,但性格大大咧咧,不以表取悦人,说话又风趣,不由地对他产生了好感。
  “有什么好防备的。我除了一条性命,身上什么都没有。”凌鸿儒开始处理那些狼肉,然后把它们弄到自己暂时居住的山洞里,老气横秋道:“习惯了,无所谓!我已经刀枪不入,百毒不侵!”
  “它们自小都是我喂养大的,除了我只吃我娘和常安弄的东西,我烤两只给它们吃,你不介意吧?”
  常行山见了站起来帮忙。
  “怎么会,这些够我吃一两个月。”
  “对了,这种风雪天你怎么会跑到这荒原上来?”
  凌鸿儒又拾来柴草,生起火堆,烤起狼肉来。
  “我出来打猎。”
  “看不出来,你这手艺不比我们差。”
  常行山也生了一个火堆烤起来,看着凌鸿儒有条不紊,气定神闲地烤肉,有些意外。
  在西域,烤肉吃是家常便饭,几乎人人都是烧烤高手,他一看就知凌鸿儒在这方面也是个高手。
  他在大唐生活过,在这方面能真正让他佩服的没几个,凌鸿儒算一个。
  凌鸿儒这时才发现他身上不仅背着胡琴,还背着弓箭。
  常行山喂过一群苍猊犬,右手拇指和中指放进嘴里打了一个呼哨,一匹浑身洁白的骏马立刻飞奔了过来。
  “这是我们回鹘最烈的酒,你敢不敢喝?”
  常行山取下马上的酒袋子,问凌鸿儒。
  “我喝过不少好酒,却从来没有喝过你们回鹘最烈的酒,今天一定要好好尝尝。”
  凌鸿儒毫不客气拿过酒袋子,仰头就喝。
  常行山见凌鸿儒如此豪爽,高兴地又拿来一个酒袋子,和凌鸿儒大口大口地喝酒,大口大口的吃肉。
  尽兴后,常行山取下背后的胡琴拉了起来,慷慨歌声传出山洞,在风雪中飘荡。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人。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
  凌鸿儒一听就知是李太白的《侠客行》。
  李太白的诗风靡大唐,这首《侠客行》则是较出名的一首,被谱成曲传唱,那些热血少年郎,学着诗中那样骑乘白马,身佩宝刀,膝前横剑,行侠仗义,快意恩仇。
  眼前的常行山,心中竟然也有这样一个侠客梦。
  他的琴中有刀光剑影,他的歌中有威猛志气,他的胸中有壮举雄风,他的脚中有一往无前……
  常行山一曲拉唱完,正对着火堆陷入沉思的凌鸿儒这才回过神来,向常行山伸出了手。
  “你也会拉胡琴?”
  常行山惊喜交集。
  “说出来你也许不相信,在我六岁那年,我突然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位白须仙人坐在一座冰塔前,面对凌云雪峰拉琴高歌,从此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胡琴,我爷爷就亲自去长安请了一名胡人琴师教我拉琴。”
  凌鸿儒点头。
  “我相信,怎么会不相信。”
  “说出来你也许也不相信,我喜欢修道也是因为梦见了一位仙人老道,因此我父亲大人也去长安给我请了几位高道隐士指点我修行。”
  常行山更是惊喜大叫。
  “我也相信。”
  凌鸿儒连连点头。
  两人相视一笑,继而哈哈大笑,笑得那些开心,彼此也亲近了许多。
  “给。”
  “这把琴我从来不让别人碰,哪怕是我爹娘也不例外,你是除我之外第一个用它的人。”
  常行山把胡琴递给凌鸿儒。
  “这把琴是无价之宝。”
  凌鸿儒接过手就看出这胡琴出自天工之手,所选的皆是几百年灵木和灵竹,琴弦乃是蛟龙之筋,在精通音律的修道之人手中,它不仅能救人,也能杀人。
  “凌兄弟,你真是我的知音。”
  常行山一见,更是把凌鸿儒视为知音。
  凌鸿儒越看越爱不释手,抚摸了几遍,这才开始拉琴高歌。
  君不见,淮南少年游侠客,白日球猎夜拥掷。
  呼卢百万终不惜,报雦千里如咫尺。
  ……
  男儿百年且乐命,何须徇书受贫病?
  男儿百年且荣身,何须徇节甘风尘?
  ……
  常行山一听,凌鸿儒拉唱的也是李太白的另一首《少年行》,琴中有赤诚,歌中有壮志,胸中有豪气,脚下有无悔,更视为知己。
  这一个风雪夜,两个偶遇少年坐在火堆旁,把酒话天涯,直至天明。
  “你回去吧,不然你爹娘会担心,我先睡了。”
  凌鸿儒说着就眯上了眼睛。
  “喂,你别睡着了,陪我多聊一会儿。”
  常行山还没尽兴,拉起凌鸿儒。
  “你还是回家去吧,我刚才被你跟你那些苍猊犬吓得魂不附体,现在只想睡觉,明天才有精神赶路。”
  “你就睡在这里,不回家?”
  “这里就是我的家。”
  “你……”
  “我只是个浪迹天涯的孤儿,懂了吧。好了,你回家去吧,我真的要睡觉。”
  “你别睡,跟我回家。”
  常行山说着不管凌鸿儒答应不答应,拉起他就走出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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