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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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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陆头儿吃了一惊,“这么快就要走啊,先别,你三叔刚才过来了,你和他说一下吧”。
  然后他领着叶奕凡七拐八拐,走到了一个楼边一颗大树下,一个估计不到五十的中年人,个子不高,挺清瘦,头发浓密,人长得很精神,脸出奇的黑,正是叶奕凡的三叔。
  此时正一个人坐在树荫下凳子上,前面摆个破桌子,踩着皮凉鞋,一只脚在地上,另一只脚踏着桌子腿儿,一只手拿着馒头,另一只手拿着大葱蘸着桌上大酱,吃的正欢,旁边还摆着瓶儿啤酒。
  三叔的生平也算是比较传奇了,当年家里有两个女儿,非要再生,三婶儿怀上之后就躲了起来。村里听说了派工作队四处寻找,到三婶儿娘家,能查到的亲戚家,四处寻找也没找着。
  所说按当时的情况,找着了就是个强制引流。结果三婶儿出人意料的躲在了一个在集市上刚认识不久的邻村的老太太家里,成功的把孩子生下了。
  此事的结局就是,三叔丢掉了国营供销社的售货员工作,还背负了一大笔罚款。而且超生还失败了,迎来了第三个女儿。
  家里实在过不下去了,就绝然一个人跑到市内,找了个工地,老板正好也是同县的人,就在这里做了小工。
  他自小就心灵手巧,在家时编筐挝篓之类的技术活,都是一看一琢磨就很快能弄明白并上手。到了工地也是,一边做小工,一边看大工怎么干活的。
  
  后来工地缺人,工头儿问有会砌砖的吗,或有会抹灰的吗,他就说我行,上去一干,慢慢地也干得像模像样,随之工钱,地位也逐渐跟着上去了。
  有一次老板和人在楼前估算建筑用料,他就在旁边听着,最后大家商量完估计了一个数,他在旁边就插嘴也说了一个数,到最后发现他估的竟然是最贴切的。
  老板发现他是个人才,加之是本县城老乡知根知底,所以也越来越重视,半年时间就做了工地的施工员,后来过年时工人的工钱,老板都直接先发给他,然后其他工人到他家去领。
  做了这行没多久,家里万象更新,房子翻新了,各种大件也备齐了,当年还较为罕见的录像机也很早就买了,近些年一直处于志得意满,目空一切的状态。
  老远看叶奕凡过来了就问:“在这干怎么样了”。叶奕凡还没等回答,陆头儿就忙抢先堆着笑说道:“这事整得,小凡说呆不惯想回去”。三叔毫不惊讶,一边吃一边说道:
  “ko,我还以为你能坚持一个礼拜。在这里日子可不好过啊,什么事哪那么容易,除非你混到我这个地步。”
  三叔不无自豪的喝了口啤酒,
  
  “那天要不是你爸说想让你锻炼一下,还真不能让你来。”
  叶奕凡只能笑着听着。
  离开三叔那儿,叶奕凡找表哥唠了会儿,表哥也很理解,送他到了车站。
  回到家中,父母也想到了叶奕凡在工地不会干太长时间,倒也没惊讶。只是日子又开启了无聊模式,白天闲逛,玩麻将机,或三国志机,晚上玩小游戏机,一天天日子过的昏天暗地。
  家里地方不大,叶奕凡睡在客厅边里的一张小单人床上,旁边摆个淘汰下的黑白电视机,用来玩小霸王。
  
  这一天中午起来,母亲说有事和他商量。
  原来在本县城,有个表舅,家里开了一个小饭店,女儿面临要高考。表舅,舅妈学历都不高,帮不上忙,当时也没有各种辅导班,舅妈就通过母亲说想让叶奕凡帮着辅导一下。
  由于在家实在是无聊,于是叶奕凡提出干脆白天到饭店呆着,能帮点忙就帮点忙,顺便辅导一下表妹,表舅,舅妈欣然同意。
  第二天,是个周五,叶奕凡上午骑着自行车就去了,大概十多分钟就到了。饭店在离县城去往市内的路的交界处一个转盘附近,叫悦来居。
  
  饭店紧挨主干道,道上车水马龙,地点很好找,店门面不大,也不太起眼,一进门三张四人的散客桌,再往前是吧台,一个头发不长,皮肤很白,容貌姣好,看起来为人干炼,象职场女士模样的,约40多岁的女人站在吧台旁边,正是叶奕凡的表舅妈,听说在县妇联任职。
  一见面很热情的招呼:
  “小凡来了,先进来一下。”
  接着拉开了吧台左侧对面的一个拉门,领叶奕凡进去,里面是个包间,面积不小,迎门一张桌子能坐十来个人,里面有台卡拉OK机。
  
  卡拉OK机和桌子间有很大距离,能作为跳舞的场所。旁边有排小沙发。屋顶还有个小灯球。这在当时是相当标准的吃饭喝酒,加唱歌跳舞的休闲场所了。
  “正好,上礼拜刚买了这个卡拉OK机,现在没这个不行啊,客人喝完酒就想唱歌,但我们还不会用,你那个舅啥事不顶,根本弄不明白,你来帮看看怎么用,还没有碟,等找时间你先去帮买一个”
  “好,要什么样的歌?”
  “我也不太懂,你就找最流行的,最通俗的,谁都会唱的就行。”
  叶奕凡看了看机器,是那种用大VCD放的,半径大概是计算机光盘的3倍左右,现在已经很难见到了。
  “没有碟也没法试,我现在就去买吧”
  “那好,我一会上班去了,你以后就在这呆着吧,主要帮客人放放歌就行,机器挺贵,别让酒后的客人随便弄。”
  这个安排倒是很让叶奕凡满意,好歹是个技术工种。
  “小丹一般周末过来,偶尔晚上也能来,到时学习上有什么问题,就让她找你了。”
  
  小丹是表舅的女儿,正读高三,成绩中等,属于前进一步是幸福,退后一步是孤独那种,能否升学在毫厘之间。表舅还有个儿子,小学五年级,叫小欢,听说属于成天胡闹闯祸的主儿。
  “行,没问题”
  说着拿着舅妈给的钱,马上骑车去电子城,当时最流行,最靡靡之音的歌曲是杜十娘,真的好想你之类的,正好有一张碟全包括了,里面还有当时流行的红日,透过开满鲜花的月亮什么的。共十二首歌,基本也能顶一阵子了。
  那时候就这条件,唱歌时是有什么歌只能从里边选什么,不象现在,想唱什么歌直接去搜。基本上应有尽有。一问价钱,竟然要30,好象这种大碟是贵,叶奕凡不太擅长讲价,最后好容易讲到25块,买回去了。
  回去后舅妈已经走了,表舅过来了。他个子不高,满脸油腻发红,肉都挤一块。看似粗俗,但小眼睛里透着精明。听说小时家境贫寒,小学都没读完,后来不知怎么娶了舅妈,很难想象这两人会是一对,现实版的美女与野兽。
  
  他的特点是话多,酒后则更是罗嗦,重复。以前去过叶奕凡家几次,喝了点酒后就说得云山雾罩,没完没了,听完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
  见面就说道:
  “来来小凡,你家搬过来这么长时间,你还是头一次来舅这里吧,来,我领你看看。”
  说着领叶奕凡从吧台进入厨房,厨房左侧并列两个锅,一个是烧柴或者煤的大锅,一个是用液化气的小锅。右边是案板,杂物。
  往里的方向用个帘子隔着,里面是个小仓库,固定电话也放在那里一个大柜上面。刚进厨房左侧就有个门,从那里出去,霍然开朗,竟然还有一个院子,左侧两个房间,一个小一点,只摆着一张桌子和一圈5,6个椅子,另一个是带炕的,炕上摆着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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