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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老乡见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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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我饿。”
  “小妹你看,冤大头来了。”
  罗洛蹲在全龙兰最大的龙兰当行前,注视着一个又一个过客,直到看见自己的目标急匆匆的从当行走出来,脸色阴沉,身后背着一团布,罗洛看不出图案,只觉得应该不便宜的样子。
  “快,玉儿,去通知老大,就说来活了。”
  “哥,我们这样是不是不好。”
  “快去啊!”
  “嗯。”
  ——西市小巷,繁华商市的偏僻角落,林树喘着粗气,走出当行不过百米便撒丫子跑,不同于刚穿越来时羸弱的居家废柴,这些天的磨练让林树具备了一个正常成年男性所拥有的体格。
  “娘希匹。“林树骂道,早知道顶着哈尔克的疑惑也要问问这鞍子是哪个商会的,那当行门口挂着四个大字龙兰当行,这座城就叫龙兰郡,光是用脚趾头想想都觉得这玩意惹不起,自己竟然还主动送货上门,简直是白给界的天才。
  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发现。
  林树取下鞍子仔细端详了一番,本以为凭借着这上乘的质量怎么也能换个几十两银子,实在不行换几天晚饭也行,可如今这玩意却像是烫手的山芋,就说那门卫盘查的时候怎么看自己的眼神不对劲,要不是有哈尔克沙晶商会的通行证明估计当场就要正法了。
  “我说哈尔克这家伙怎么不把鞍子黑了。”林树把鞍子一丢,双手扣住头痛苦的说道。
  经过这些天的了解,林树清楚的认识到,哈尔克虽说是个好人,但同时也是个商人,林树最开始就没想过还能把鞍子收回来,没想到哈尔克恭恭敬敬的还给了自己,原来根本不是良心发现,而是他压根不敢黑。
  “小兄弟在苦恼些什么呢?”
  就在这时,一道陌生的声音传来,林树抬起头一看,是一个肥硕的壮汉和一对少男少女,壮汉似有两百来斤重,却没有影响行动,应该是个武士,并且有一定斗气基础,少男少女则长得有些奇怪,如林树记忆中的哈尔克,那是西萨族人独特的外貌,却不完全一样,特别是那少女竟然还带有一丝江南风情在其中。
  “你们是谁?”知人知面不知心,况且这家伙看起来就不像什么好人,林树默默掏出一把S57EL,在沙漠中的时候试验过了几乎所有能靠左手变换出来的武器,其中最好用的还是勃朗宁,最垃圾的当属南部十四,按林树的感觉,这玩意甚至在观感上不如大航海时代的火铳。
  其中威力最大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被算作手枪的S57EL(半截版),截了一半的状态应该被称作短铳,截断式霰弹枪都行,无赖一点叫他手枪貌似也没什么问题,毕竟他确实是一把能单手握持瞄准射击的短枪管武器。
  射程砍半,威力不变,还有什么是比它更适合现在的场景的呢?
  众生平等。
  壮汉看见林树手中突然出现的短管愣了愣,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怔了两秒,又旋即恢复成满脸堆笑的模样,杀弱鸡有弱鸡的杀鸡刀,杀斗鸡自然也有斗鸡宰牛刀。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白利起,是不远处力穷当行的掌柜的,小兄弟哪里人啊,刚刚去龙兰当铺是买卖没谈拢吗?我们这也可以啊,价格公道,同嫂无欺。”壮汉笑吟吟的说道。
  “这鞍子能当多少钱。”林树左手拿起鞍子,右手却紧紧扣在扳机上,哈尔克交代过,进了城就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能杀人,不能抢钱,宵禁之前要找好住处不能随意在街上游荡,就算没有住处也最好是藏起来不要四处溜达,不然被当成奸细可是杀头的重罪,所以林树并不愿意起冲突,自己经不起任何查,最好的结果无非是被丢出城。
  白利起看着鞍子有点失望,在西境鞍子是最值钱的东西之一,也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如果捡到了鞍子还给对应的商队便能得些许赏钱,虽然不如一匹完整的鞍子值钱,但也不算太少,可以说林树最初就走错了一条路。
  不过这鞍子一定要来历要清晰,像白利起他们这样充当放利钱角色的灰色当行,根本经不起查,来历清晰更是无从谈起,接手就是烫手山芋,万一眼前这家伙是什么不懂行的沙匪自己可就完蛋了,这和挑衅各大商会没什么分别。
  “小兄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这鞍子我们可不敢收,你还有其他东西吗?”白利起摇了摇头说道。
  “那算了。”林树转头就走,他一点都不想和这三个家伙有什么纠缠,想着这里卖不掉,自己换个地方总行吧,再呆在这里,如果那掌柜的发现了什么跟来了就完蛋了。
  白利起抠了抠头,急忙赶过来扑了一场空,旋即将不满的情绪发泄在一旁的男孩身上叫骂道:“罗洛,瞎了你的狗眼,怎么看门的,这就是你看上的?”
  一旁的罗洛护住妹妹陪着傻笑,白利起也不会真打,他两除了偶尔在各大当行门口钓鱼,还有一个活儿便是当扒子,每天也能带来一些收入,真打坏了对白利起也没啥好处。
  “大哥,那家伙身上好像带了不少银子。”仿佛是为了表忠心,罗洛一边挡着白利起的巴掌,一边小声说着。
  银子?
  白利起想了想,刚刚忙着推销当铺了,竟然忘了还有这手,那小子腰间挂着的那个小袋子,按照白利起的经验判断,应该确实有不少。
  “小兄弟等等!你是不是缺钱啊,我们这可以借给你!”白利起喊到。
  “我?你确定?我可是外来人。”林树疑惑的说道,就算是放利,那也没有这样的放头啊,最起码也得在本地有家有室吧,像他这种旅人,随时可能消失,上哪收回本去。
  “当然,买卖买卖,不担风险怎么赚钱呢。”白利起笑吟吟着走向前去,他是正式步入武士行列的一阶武士,说不上多强,但总比一般的普通成年人强很多,此时正悄然蓄起斗气准备先下手为强。
  白利起这么说当然不是真打算贷钱给林树,无根浮萍,贷出去了能让自家老板打死,只是为了靠近,怕这小子跑了。
  而林树也不安什么好心,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胆子这么大,但是本着能骗一笔是一笔的原则,背好鞍子同样向白利起走去。
  两个假笑的人,同样挂着不怀好意,如果不是萍水相逢,两人应该很快就能找到共同语言。
  就在这时,透过白利起肥硕的身躯,林树不小心撇到了他的身后。
  那个名叫罗洛的男孩不知道什么时候捡起一只长棍,眼神不停的看向自己的腰间。
  是钱袋。
  不对劲。
  就在此时,白利起一身斗气澎湃而出,林树的右手同时向前甩去,霰弹枪扫过附近的石板,激起一阵烟雾,发出一连串噼哩哗啦的破碎声,只有两三块碎片打在白利起的斗气护罩上。
  这是什么玩意!
  见林树举起那短管面向自己,白利起心头一惊,如果没猜错的话,自己应当是踢到铁板了,而且是很硬很硬的铁板。
  看着这一地狼藉,刚刚被极少的碎片打在身上的白利起有点发怵,刚打算说两句好话,大家相逢便是缘,不如您老人家大人有大量,把我当一个屁放了,从此您走您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岂不美哉?
  “就是那家伙!”龙兰商会掌柜吼了一嗓子打破了白利起和林树的僵持。
  掌柜的也不蠢,很快就发现了林树的问题,招呼了附近的城防军顺着味儿就跟了上来,前不久一只商队在去往西萨城的路上不知所措,八成是被沙匪抢了,这时候林树带着一块属于龙兰的鞍子来当,也不知道是蠢还是挑衅。
  林树下意识的转身想跑,却发现一个身穿白袍的小公子带着城防军围了上来,有些好奇的看着林树手中的短铳。
  白利起和两个小孩倒是熟练的很,抱着头蹲在墙边,反正他们三没犯事,这年头可没有什么既遂,未遂之分,他没抢到就是没抢到,林树身上一点伤也没有,撑死进去关两天就放出来了,龙兰大牢里都是熟人,说话又好听,自己超喜欢里头的。
  “二少爷就是他,他背着我们龙兰商会的鞍子,我看就是沙匪!”掌柜的指着林树身后的鞍子喊到。
  “别急,我倒是对这小兄弟颇为好奇。”二少爷摇着扇子带着微笑,见林树抬枪指向自己,笑着说道:“小兄弟别怕,我虽然不敢说你一定伤不到我,但是你手中这把枪如果真伤到我了,我敢保证,你绝对走不出龙兰郡半步。”
  枪?
  这家伙什么来历,这个世界科技这么发达的吗已经开始造枪了?
  无论如何,林树把手放了下来,冷冷的盯着眼前这个年轻人。
  “小兄弟你手头这东西是哪来的。”
  “你是谁,我凭什么告诉你。”
  “天王盖地虎?”
  “小,小鸡炖蘑菇?”林树一愣,下意识的说了出来,但对面那人好像也有点蒙,只觉得这五个字自己有点耳熟,却不是自己想要的答案。
  “宝塔镇河妖。”
  见林树重新说出的五个字终于对上了自己的记忆,年轻人高兴的拍了拍林树的肩膀小声说道:“老乡,没想到我竟然还能在这嘎达见到我的老乡,容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方原,在这里也叫方原,是龙兰侯爵邓君赋的养子,我来自湘北,江城,是一名活在新时代伟大红旗之下的五好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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