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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神人无欲,仙人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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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权榛邵红袖回到家中,两人相对无言。
  “后天我就送你去铁匠铺吧。”朱权榛终是选择先开口道。
  邵红袖好似没有听到,依旧在厨房中精心准备着晚饭。
  朱权榛不多时就已看完两本书籍,便马上查询铁血至尊系统。飞仙诀碎片:一不知名无上女帝所创杀招的一种手印,威力不详,疑似具有惊天地泣鬼神,破碎虚空的能力。
  恭喜宿主获得一红色武学碎片,飞仙诀(2/100),宿主可选择保存碎片或者将其转化为一门金色武学,铁血至尊系统的声音在脑中响起。
  朱权榛果断选择了一门金色武学毕竟战斗力的提升对于底蕴不足的自己才是目前最需要的。
  由于宿主是第一次兑换,给予宿主种类选择的权利。
  朱权榛心中早有想法,不需多想选了轻功。
  惊鸿照影(金):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一人忘情而得道,一人极情而照影,此中故事想必极为精彩。此功法须极情致性才可至最高境界-变幻无方,来去无形。
  一门不错的天品轻功拿到江湖上又少不了血流成河,这次朱权榛并没有前两次那么幸运直接大成,而是仅仅入门罢了。
  此时的朱权榛达到的翩若惊鸿,矫若游龙之境已经可以无惧一大部分先天高手的追杀了,可见铁血至尊系统的帮助对朱权榛来说有多么的大。
  越女伤情剑(紫):天人一剑,破尽三千越甲。越女伤情,屠得百万雄师。原为残本,经系统补全不予升品。
  古时一女子机缘巧合之下夺天地钟神造化,悟至诚之道,合天地同参之意练出一身独步天下可以前知的剑法。
  此女子误爱一负心男子,伤心伤情剑法又有所变化。
  融入绝杀之道,血洗百万生灵。可那百万生灵之血竟也洗不掉剑与心上的伤。
  朱权榛看着倒吸一口凉气,这渣男渣也不挑挑对象,作死也不是这种作法呀。越女伤心剑,看来是一知行合一的剑法。
  《中庸》有言:“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为能尽其性,则可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可尽物之性。为可尽物之性,则可知天地之化育,可知天地之化育,则可与天地同参已。”
  《中庸》曰:“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山人曰:“至诚之道,必达至圣之境。”
  圣,又土也,心中有自己的一片自由之土,方称之为圣。如若为圣,必先一之,一之即择一而固之,非至诚之道不能一也。
  至诚之道乃一条哲学之路,其中艰难险阻非常人能够想象,况中国自先秦两千载以来,世出之哲圣者又有多少人呢?心中无妄,可得自由,至诚无息,不息为征,征则久远。
  越女伤情剑乃至诚、尽性、天地同参三大境。
  至诚之道乃道心通明、无尘无垢之境。神秀和尚有佛偈: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常拂拭,不使惹尘埃。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达至至诚之道可明本心,可通万物,可知祸福。
  尽性之道,了然己命知行合一。达此境界虽不足称圣,却也可称贤。尽性之人穷理尽性,以致于命。
  穷极万物生妙之理,究尽生灵所禀之性,尽性于已于万物,可观天地之化育,可知万物之更替。尽性之人乃近道之人也。
  近道之人尽性穷神,所以身心不动,外魔不可近,天地不可欺。于此天地无用唯一己心耳。
  与天地参,谓与天地同立而三也。唯天之大、唯地之厚、唯人圣也,故天道、地道、人道,一也。圣人之道博厚而高明,博厚于地,高明于天,故可以于天地同参。故圣道,惊天地泣鬼神,圣喜天明地稳,圣逝天雪地裂。
  圣人于天地同参,于天地同生,于天地同休,故圣人之道乃于天道合道。可这把伤心的越女剑却是天人之剑!神人之剑!得道之剑!
  神人不存私欲,心存大爱,爱无边,故而威力无边威能无穷。
  神人无欲,无欲无为居下清虚。众生有求必苦,神人无欲则明,众生就像苦海的拼死游水的人,而神人则乘着一艘扁舟,泛舟苦海之上。
  地品武学铁血至尊系统竟给朱权榛提升至小成。至诚之人,可以见神,武学五大境界朱权榛一下便入见神,精气神合一,自身精神意志和武功内力完全交融归一,一化万千。
  至此困扰朱权榛的金刚法相得到解决。四大皆空为无我,无我可证得无上佛祖果位,佛者无我无欲无心无情。
  但心存慈悲者倒驾慈航普渡万物,原来无我不是终点,无我之后就是无他,众生皆我,天道无他。
  一念至此,朱权榛种种疑惑困扰通通解开,内心通明之下金刚无相功的金刚法相与紫金铜锤手合二为一再无二至。
  此时的金刚无相功和紫金铜锤手已返璞归真,使用时再无外表变化,时时刻刻都在朱权榛体内运转不息,一阵黑烟自朱权榛头顶冒出消散于空气中。
  后天绝顶成了!朱权榛心中愉悦,此时的他终于完全掌握了完整的金刚法相并且心中再无破绽,有了把握问鼎这次大比的魁首之位。
  晚饭过后朱权榛带着邵红袖上了屋顶,两人躺在屋顶上数着为数不多的星星。
  “我整理了下,一本轻功一本剑法,你明天背下来就烧掉,不要给别人知道,别人知道的话会有一些小麻烦。”朱权榛下巴顶着邵红袖的小脑袋道。
  “爹爹也不行吗?”
  “最好不要吧,爹不喜欢武林只想专心打出一把神兵而已,这些东西对爹来说只会招来灾祸吧。”
  “哦!”邵红袖一如既往的乖巧。
  “你也不用担心我,有些事我必会去做,但不管何时对于我来说你才是最重要的。”此时的朱权榛内心念头通达,已经没有了前瞻后顾之心,“你势必要练好武功,你比我聪明多了,就是太懒了不然只怕我不是你的对手。”
  邵红袖小鼻子皱起来,抬头道:“平常都是人家在干活好不好,在城东我可是出了的勤快的包子铺老板娘呢!哼!”说着说着邵红袖便抱着朱权榛的脖子亲吻了起来。
  正午的包子铺没什么生意,朱权榛拿出备用的冰冻成品包子放在特制的蒸笼中热了热。
  一位身着素袍的瘦小女子在这时来到包子铺前,原本正常尺码的衣袍穿在其瘦小的身体上显得有些宽松,身上背着一把乌黑的大剑。
  大剑长有一米五,再加个头便可以赶上这位瘦小姑娘的身高,宽厚异常,远处看就像根大铁棒。
  朱权榛常在邵阳东的铁匠铺帮忙,曾看过这种材料,最少千煅的玄铁,这么大一把至少上千斤了。
  看来这小姑娘背负这把剑要么是不出世的高手,要么是在磨炼自己,可不管哪一种情况这瘦小的姑娘都不简单。
  “来十个大肉包子,再把这葫芦装满米酒。”瘦小姑娘随手把一白皮葫芦放在包子铺前。朱权榛仔细一看这姑娘皮肤偏黄一头短发,眉毛细短而有力,五官普通,但那双眼睛小成了咪咪眼好像无时无刻不在微笑着。
  “您稍等,今天没做新鲜的包子只有冰冻好的,我给您热一下。”朱权榛感觉那双眯眯眼看自己的眼神就像在看海边的一块礁石、天空的一朵云彩、草里的一只野兔。
  万事万物在她的眼中好似无甚差别,道是有情却无情,前世见过不少冷漠眼神都不像这种眼神。这种眼神更准确的应该叫作忘情,太上忘情。
  太上忘情,并非无情,忘情是寂焉不动情,若遗忘之者。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一言。
  得情忘情,忘情而至公。人之至私,天之至公,天之至私而用之至公。正所谓最上忘情,最下不及情。这小姑娘让朱权榛想到四个字:飞仙忘情。
  朱权榛热好包子用油纸袋子包住递给瘦小姑娘,再打了些炉上的热米酒,“承惠一百三十文。”
  瘦小姑娘把铁剑杵在一边,从怀中掏出一个粗布钱袋子,仔仔细细的数好一百三文钱递给眼前学自己眯着眼的胖子。
  这姑娘好似饿坏了,三四口就吞下了两个又热又大的肉汤五花包,又喝了一大口米酒,米酒从嘴角滴落满足的叹了口气,道:“胖老板,你家包子怎么做的能告诉我么,我给钱。我想回去做给我家里人吃。”
  朱权榛看这姑娘说话可爱,哪有一上来问人家秘方的,看着她那把玄铁重剑沉思一会,道:“包子的做法我可以让我老婆教你,十两金子,你还要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十两金子太贵了,五两。五两金子我就告诉你名字。”小姑娘倒也会算账,朱权榛的秘方五两黄金是最低价。
  盯着玄铁重剑朱权榛有些出了神,真是个有趣的小姑娘,实力深不可测竟然还会讲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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