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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帖:义结金兰 生死之交一碗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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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晃:兄dei,快到我碗里来“才文弟,上马吧!”徐晃大手一伸,对马下的纪采薇说道。
  因为纪采薇之前已经声明了自己不会骑马,所以徐晃特意安排了两个士兵,双手交叉做了个人梯,纪采薇也并没有多做推辞,拉住徐晃的手,踩着手搭的梯子就上了马。她坚持不肯踩着人家的后背上马,因为她觉得那实在是太侮辱人家的人格了。这种事儿,她是不会做的。
  但这免费的顺风车,不搭白不搭。如果扭扭捏捏,不仅显得小家子气,更惹人怀疑。况且她又不是被人拉一下手就非要自杀的烈女。共骑一匹马罢了,有必要弄得那么三贞九烈吗?
  坐在徐晃伟岸宽阔的身躯后,就是有种安全感。自己的身份没露馅吧?早上起来已经把白布在胸前缠了一圈儿又一圈儿了,应该没问题吧?
  好在昭姬不算是个波涛汹涌的女人,否则女扮男装可要加倍困难了。再或者,昭姬到现在也还没发育完全也说不定。毕竟她才17岁嘛。
  直到现在,纪采薇审视自己的这个身体,还没能摆脱那种偷窥人家身体的、小小的罪恶感。
  不紧不慢地按照预定路线向陈留开拔,小蔻就跟着下面的卫队一起步行。本来她也可以跟骑兵一起骑在马上的,但小蔻人小鬼大,一副少女心思,根本不能接受跟个陌生的男子共乘一骑,纪采薇也只好随得她去。
  此刻看到小姐几乎毫不犹豫地上了马,小蔻不禁暗自咂舌----小姐真得变了忒多忒大胆了。若是以往,怎么可能让二公子之外的男人拉她的手,还紧贴着一起坐在马背上呢。
  其实此时徐晃心下也暗自诧异着,背后这个才文兄弟身轻如燕,几乎是没费甚么力气就把他拽上马来。而且,他的手是那么柔软细滑。略一碰触之下,其触感之绵柔更甚于女子。当他坐于自己身后,他还隐约闻到了一丝淡淡的香气,让他一时间竟有种错觉,觉得才文兄弟竟是个女子。
  随即他马上坚决否定了自己的胡思乱想,人家也许不过就是家里格外娇养些,所以难免沾上一些女子习气。只说他昨夜所讲的那些言论,就断不可能是女子所能说得出的。再者值此多事之秋,哪有年轻女子敢带一个小仆役就上路的呢。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凭着一点点不起眼的细微末节,竟然就作此无稽猜测,徐晃不禁有点儿惭愧起来。
  “贤弟,我们这一路取道河内郡,途经野王,平皋,沁水和附近的一些郡县,再经过山阳县,然后就可到达陈留郡了。这样走,既可以避开那些正在打仗的郡县,也算是没绕多少弯路。好在河东河内两郡,目前还没有大举兴兵的迹象。否则这一路,就愈发地难走了。”
  徐晃想到人家“才文弟”毕竟与自己这个大老粗刚刚认识,难得人家一个读书人肯这么信任自己,自己就更要坦坦荡荡,把行进路线说个清清楚楚。
  也免得人家以为自己绕路,实则揣着叵测之心呢。虽说自己好歹也是个骑都尉,但眼下是兵匪不分的乱世,很多当兵的为非作歹起来,比土匪还狠还残暴。这也是徐晃作为一员武将难能可贵细心之处。
  纪采薇根本不知道这些地名都在哪,对她来说也没有太大意义。她可不知道徐晃内心还有这么多自证清明的想法,她只知道徐晃是员大将,后世留下了不错的名声,她当然不会对他抱有怀疑的心思。总之目前有个这么好的向导,一切也不用她自己费心,简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好的,公明兄常年在外征战,对路况战况都比我熟悉得多。该怎么走,自然全凭公明兄安排。”她乐滋滋地回道。
  “昨晚你我只顾谈论天下形势,竟忘了问,才文弟今年多大了?”徐晃接着问。
  “哦,快18岁了。公明兄呢?”纪采薇反问道。
  “愚兄虚长你十岁,已近而立之年。可叹见识却不及弟之万一。”徐晃说道。
  “兄未免过谦了,小弟不过是纸上谈兵。若论到真正的行军打仗,小弟恐怕还没上阵,就要丢盔卸甲狼狈而逃了。”纪采薇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
  事实也的确如此,她还没经历过什么战争呢,离她最近的就是国共之战,可那时她也还没出生呢。
  徐晃见她格外谦逊,给自己留足了面子,心里更加欣赏这位“小老弟”。又问说:“那弟可曾娶亲哪?”
  “不曾娶亲,公明兄想是早已成家了吧。”
  “是啊,早已娶妻生子了。生了个儿子叫徐盖,如今已六岁,满地疯跑了。想来贤弟定是心存高远,寻常女子定不能贤令弟动心吧。”想到儿子,徐晃心里一暖,心情也轻松了起来,豪爽地笑着说。
  “兄见笑了,才文年轻无知,还不想这么早就成家,以免误了人家的女儿。这种事情到底也是要讲个缘分,无缘对面不相逢嘛。”纪采薇心中暗笑,我要是能娶妻,也就不必这样遮遮掩掩的了。
  “缘分?何谓缘分?愚兄未曾听说,还请弟相告。”徐晃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觉得新奇至极,似懂非懂,但又不知所谓。
  纪采薇暗暗叫苦,缘分这个词现在还没有吗?对吼,现在可还没有佛教呢,都是信道家老庄那一套的。偏自己又说漏了嘴,只好尽力补救:“其实小弟也是从书上看到的。西方有个教义,叫做佛教。缘分这个词,就出自于佛教。人和人之间,要有这个缘分,才能相遇相识。就好比说,我与公明兄能在这乱世偶尔相逢,这就是一种缘分了。也就是两个人之间,存在一种天意安排的联系。”她努力解释着,希望能让徐晃理解。
  徐晃“哦”了一声,虽然还有点糊涂,但觉得才文弟的见识如此广博,越发钦佩了。
  “大丈夫在世,应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弟不妨也娶个贤良的女子侍候双亲,弟便可放手在外一展抱负,寻求明主以期建功立勋。以贤弟之才,不宜一味耗在家中,平白辜负了生平所学。”
  徐晃觉得,如果可以说服他出仕,或许今后可以有“缘分”与他在一起共事。难得可以遇见意气相投的良朋益友,自然是能留则留。
  “兄台又说笑了。才文不过是看了几本杂书,一时狂妄多说了几句,哪里可以到治国平天下的地步。这些事情,还是留给公明兄这样的真英雄去做才对嘛。”纪采薇赶忙回答。
  她可没心思也没胆量在这大时代乱搅合,万一弄乱了历史,自己也赔不起啊。《寻秦记》毕竟是本小说,穿越到底会不会搅乱历史,谁又能给出标准答案呢?。唠五块钱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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