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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残秋。
秋风萧瑟,凄凉的似要夺走万物的心跳。
一片片金黄色的树叶无可奈何的飘落下来,一夜的凋零,地上的尸体已经被落叶掩盖的七七八八,但还是掩盖不住令人作恶的气味。
地上有二十一具尸体,恶臭的血液流的满地都是,烦人的蝇虫嘤嘤作响。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横七竖八的四肢到处都是。
他们显然是在激烈的打斗中,处于绝对的劣势,然后被人用非常快、非常薄的刀削去了手臂、削去了大腿。刀锋掠过到胳膊,胳膊与身体永远的分离;大刀划过胸口,大脑与身体划江而治……
丁思君看着这满地的尸体、尸体上完整的伤口,不禁感慨:“好快的刀。”
丁思君不是一个女人,是一个风度翩翩、非常喜欢女人的男人,特别是那种像水蜜桃一样饱满润泽还有非常韵味的女人。他是江湖有名的风流剑客,也有人叫他“采花大盗”,他之所以能活这么久,还没被别人的老公打死,是因为他还有极好的轻功,上天入地速度超快。还有超一流的剑术,除了江湖上的掌门人外,他几乎没有对手。他有个自认为不错的称号,叫,因为“娘子思君”。
“和你比起来怎么样?”说话的是一个面容阴沉的冷面男子,而且他竟然只有一只眼,眼神还十分尖锐,他的脸因此更“冷”了,令人不寒而栗。
冷面独眼男叫龙聚峰,是万峰镖局的大当家,响当当的大人物。
地上的21具尸体就是万峰镖局的伙计,也是他自己最为满意的、亲自挑选的武功最高的二十一位弟子,每一位都是万峰镖局的绝对精英。
他们每一位出去,都是有模有样的一位斗士。谁也想不到他们会被人如此轻易地杀死。谁也感受不了龙聚峰的内心有多么的凄凉。
“比我快,快很多。”丁思君淡淡道。
“无人可敌?”
“此人武功虽高,但恐怕有把极快的刀?”
“刀?”
“对。”
“什么刀能这么快?”龙聚峰沉思片刻,记忆回溯到二十多年前,想到一个人、一把刀,一把曾经把江湖搞得天翻地覆却无人可敌的魔刀,脱口而出道:“莫非?……”
“恐怕是江湖上消失已久的天下第一快刀,梨花刀。”
“梨花刀重现江湖……”
万峰镖局这趟镖压着的是一箱宝石,是30颗能价值连城、能照亮黑夜的的夜明珠。若是失败了,倾家荡产也赔不起。因为他是受南阳王的嘱托,恐怕还会面临生命的代价。若是成功,当然也能大赚一笔,同时也能借南阳王的名气打响自己的牌子。
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为了收益去拼搏固然是一种勇气,但当风险真的来临,有时候却是生命能够承受之重。
龙聚峰兵分两路,一路自己亲自带队,一路让自己的儿子乔庄打扮暗中带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惨案。
“如果你丁思君打不过这个拿着梨花刀的人,天下谁还能打的过?”
“或许赵西京可以。”丁思君沉思片刻回答道。
“露水剑赵西京?赵西京,赵西京……”龙聚峰一个人楠楠重复道。
“我想回看看贵公子。”丁思君问道。
“这没有问题。”龙聚峰答道。
“贵公子”叫龙天鸣,他没有死在21具尸体之中,也是唯一没有死的人。但是他此时躺在床上,已经昏迷了五天五夜,身体非常消瘦,靠人喂食存活着,他没有右臂,右臂被人用剑削去,没人知道他为了逃命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龙聚峰的家人是在家门口看到龙天鸣的,当时他左手用力堵着右臂伤口,防止流血过多,靠在家门口,昏迷着……从那时起,龙天鸣就没有醒来过,脸色也越发的暗淡惨白,只是他的呼吸却一直未有间断。
亲传弟子们纷纷殒命,自己的独生子昏迷不醒如同尸体,龙聚峰的的内心是悲哀凄凉、欲哭无泪的,因为一个人悲伤到了极致之后,是哭不出来的。
但他现在没有懊悔自己接了这么一个单子,他现在满脑子想的只有一件事----不惜一切代价找到凶手,让他感受人世间最痛苦的刑罚后再死去。
(2)
仰天的飞檐,仿佛在坚定地宣告人定胜天。米黄色的旗帜在飞檐下、劲风中有韧性地飘荡着,旗帜上四个漆黑大字,
万峰镖局。
本来万峰镖局的生意如日中天,可以想象他有可能成为天下第一的镖局。
如今却有门庭冷落之感。
丁思君跟着龙聚峰走进威严的大门,穿过偌大的、摆满兵器的庭院,来到一个小小的摆满书卷的书房。
原来书房里的书架子后面别有洞天,藏着一个地下室。
地下室不大,装饰却是非常的温馨,如同少女的闺房,可以想象这里可能是热恋期间的少男少女幽会的地方。
但是在场的没人会感到温馨,因为龙天鸣正一动不动躺在床上,面色苍白冰凉,像一具冷藏在冰窖中僵硬的尸体。
丁思君走进、仔细观察着龙天鸣,半晌没有说话。
“丁大侠可有什么发现?”龙聚峰发问道。
丁思君没有立马回答,过了小会儿才回到:“奇怪,真是奇怪。”
“奇怪什么?”
“令郎本应立马死亡,但是体内有一股真气护住了他。”
“真气确实有,是什么真气?”
“江湖人都知道龙聚峰练的是赤龙七十二式……”
赤龙七十二式是一种枪法,是龙聚峰的看家本领,在练长枪的领域里算是上乘的武功了,其中一招“赤龙回头”最为出名,曾经靠这一招打败过武当派的王峰道长,所有的弟子也都是为了学会这招“赤龙回头”而来。
“是,没有错。”
“令郎可有拜其他人为师。”
“其他人?没有,从小跟我学枪,是我的传人。”
“那就神了……”
“丁大侠请别卖关子,直接告诉我吧。”
“这股真气是混元九色真气,不会错。”
龙聚峰大惊,混元九色真气正是当年梨花刀的主人----南宫明灭的独创心法。修炼此功,好似修炼了金刚不坏的身体,是最强的防御.
当年的他,以混元九色神功护体,以削铁如泥的梨花刀为利器,一个人同时具备最强之矛和最强之盾,攻守皆无敌。
丁思君沉吟片刻娓娓道:
“南宫明灭或许活着,或者是他的传人,他杀了包括你儿子在内的22个人,但是却给你的儿子注入了一股混元九色真气,让他有力气逃跑一段时间,你儿子回到家后,真气消失一半,立马就如活死人一般沉睡过去,体内剩余的真气能让他半死不活的撑一段时间。”
“为什么这么做?”
丁思君没有回答,因为他不知道南宫明灭为什么不杀龙天鸣。或许南宫明灭想戏弄龙天鸣,或许想让借龙天鸣顺藤摸瓜找到龙聚峰,又或许龙天鸣因为机缘巧合下得到混元九色真气的秘籍,秘密修炼但遇到真的南宫明灭就打不过了。
“我想请我的朋友来帮下我。”丁思君道。
“阁下的朋友,莫不是赵西京?”龙聚峰阴冷的脸突然有点兴奋,毕竟赵西京是公认的剑神,或者是最接近剑神的人。
“我倒是想请赵西京出山,可惜我也很难找到他,找到他,他也不一定会参与这件事中来。”
“不是他,那还有谁?”
“是一个瞎子,一个英俊潇洒的瞎子。”
龙聚峰思考片刻,想到了一个人:“……是马行川吗?”
丁思君点点头、若有所思道:“正是马行川,也非他不可。”
彭!一声重物敲击地面的巨响瞬间打断了丁思君的思考。
丁思君转过身,低头一看,瞬间看到令人心碎的的一幕画面。
堂堂赤龙镖王龙聚峰大当家,南阳王韩君才的好朋友,一生风里来雨里去经历无数灾难却绝不屈服的男子汉,竟然歪曲双膝重重地跪在青石地面上,以头磕地,好似害怕惩罚蜷缩在宫廷一角的小太监。火热的皮肤,冰凉的青石地面,额头上缓缓流下来的殷红的血珠,渐渐湿润泛红的左眼……龙聚峰放下了一切,一切身份、一切尊严,悲哀地恳求丁思君,道:
“丁大侠,请你,一定要帮我找到这个凶手!”
人在江湖,什么最珍贵。
用不完的金银珠宝?位极一切的权势?世上最快最锋利的无上快刀?天下第一的武功和名声?或许都不是。
在江湖飘零的人,更加像那路边水滩上的扑腾的小鱼儿,随时会面临突如其来的天灾和人祸,而人世间相濡以沫的真情,或许才是这江湖上最弥足珍贵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