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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我是傀儡 / 第十一章 一个诗人的死亡与责任

第十一章 一个诗人的死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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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爱一生走了多久,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了。
  大概有十年,终于他走到了传说中的月亮城。
  其实月亮城是未来人在至此建立的一个时空穿梭机。
  穿梭到另一个时空的时候,他的人生记忆将会忘记曾经时空的记忆,马上寄宿到了整个时空整个人该有的记忆
  今生今世穿梭了后,变成了一个老头,一个九十多岁的诗人。
  阳光吹拂着海洋一般的花朵。
  在这片花海中央有一个木屋。
  木屋里住着一个孤独的老头。
  花朝着阳光绽放着,红的、黄的、蓝的、紫的。
  一起在风中阳光中颤抖!
  这个老人已经九十多了,形如枯木,他是个诗人。
  他就是被地图带到另一个空间的今生今世。
  他在这里是一个诗人,一个九十多岁的诗人。
  今天他把许久没穿的一件白衬衣穿在了身上。
  他要去参加一场诗人的聚会。
  在这里,这个诗歌死亡的时代,只有在这里。
  他才能感受到诗人云集,也才能感受到赞扬与崇敬。
  在这里人们会对他大加赞许,会对他的诗歌谈头论足!
  会倾听他优美地朗诵着迸射他灵魂的诗歌。
  然而今日也是她女儿将要生孩子的日子。
  女儿的老公以及她老公的父母爷爷奶奶都在产房外守候。
  还有女儿的妈妈,那个与他已经离婚多年的女人,也在那。
  女儿生完孩子后,并没有看到她一直怨恨的父亲。
  她是他们晚年得到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孩子。
  今年她四十了才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
  她很想与家人分享,特别是那个很少见到的父亲。
  因为他已很老了,能见到自己的孙子,这是多么难得的事情。
  可是她的父亲依旧象以前壮年时候一样,总是忙于陶醉在诗人赞美的人堆里。
  每天充满了聚会与酒会。
  然而如今,是个早已在常人眼里失去了实质的价值。
  所有的人们都加入到了写小说的队伍。
  而且即便在写小说,也是不在乎什么文学文字的优美。
  一切一切都变了。
  诗歌已死。
  狂人老亦。
  连他所主办的诗社,人也走光了。
  那片花海包围的诗社,只有他一个孤苦老人。
  这是一个众叛亲离的老人,所有他身边的家人都恨他。
  恨他对诗歌的热爱。
  恨他的自私散漫。
  女儿生孩子的时候,他正在诗歌聚会的舞台上高歌朗诵。
  正在他陶醉在一堆老人赞扬的时候。
  一个年轻人站了出来。
  “诗歌已死,诗人都将远去,你写这些,现在还有人看吗,能变成钱吗,能养活自己和家人吗,你这样只会让这些年轻人在一个没有诗歌的年代里迷茫,现在是小说的时代,人非草木,必须有了金钱,才能活下去,你都这么老了,为何不下了这个舞台,让这个时代的步伐自然前进!”
  “年轻人,诗歌没死,在我的心中,它永存,当这个时代失去诗歌的警钟,失去诗歌的优美,失去诗歌的澎湃,请问人们又从哪里去寻找那情怀的最高处,那语言优美的海洋,难道让所有人躺在死尸一般的苦海文字里,才是文学的未来与人们精神的追求,不,我绝不允许,我在,诗歌就与我同在!”
  老人的呼喊其实对于这个时代没有任何的用处。
  老人在聚会上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嘲讽,他羞愧恼怒。
  他实在太老了,太孤独了,连在这个诗人的聚会上也找不到存在感了。
  六个月后。他骑着那匹陪伴他多年的乌黑老马奔向了一个家。
  他女儿的家。
  今天是他孙子半月的庆祝日,女儿家举行了聚会。
  人很多,很多。
  女儿看到他非常的埋怨,这时候他也正巧碰到了那个与他离婚多年的老婆培森。
  “哦,瞧瞧,这是谁来了,大诗人今生今世来了,稀客,早知道你来了,我就走了!”培森脸色铁青着说道。
  “为什么一见到我,就这么挖苦我!”今生今世痛苦地说道。
  “我,挖苦你,你女儿大龄生产的时候,你最该去的是哪,对于我来说,我这一辈子最大的不幸就是遇到你这个老流氓,你毁了我一生,也给我的女儿带来了一生的阴影,你对这个家就是个魔鬼,怎么现在不春风得意了,看看,现在谁还看什么狗屁诗歌,你这一生沉醉诗歌,却唯独忘记了你身边最亲的人,你有什么脸来到这里。”培森显然非常的激动。
  “至少我曾经养活过这个家,你就难道没有一点可说之词,而全部是这仇恨的挖苦!”今生今世愤怒了。
  “算了吧,你早期勤奋于写诗,成名后,你整天陶醉于那些聚会里,陶醉于那些赞美里,陶醉于那些崇拜者里,可如今,你什么都没有了,赞美没有了,崇拜你的人没有了,连钱也没有了,只剩下一把可恶的老骨头,我死也不想看到你!”培森句句话痛打着老人已经完全佝偻的身躯与萎靡的精神世界。
  他痛苦地望着整个曾经嫁给她的女人。
  她曾经也是他的一个粉丝。
  她曾经也狂热地爱着他的诗歌。
  可生活与命运改变了一切。
  如今,这个年老的培森是他人生中最恨他的人。
  聚会上所有的人都看着培森奚落着今生今世。
  今生今世无地自容,但他又无言反驳。
  原来因为诗歌,整个社会已离他而去。
  他只是一个历史遗弃的老人,而已!
  培森奚落完,就与女儿告别。
  今生今世皱着眉来到女儿身前,说了句对不起,就走了。
  女儿望着老人疲惫佝偻的身子,她想叫他回来。
  但长久的埋怨,已经无法化解。
  她沉默地看着他的背影,眼泪在滚烫渗出。
  人与人的感情是多么的复杂,至亲也是如此。
  今生今世走出女儿家的院落,准备坐上他的老马离开这块不属于他的地方。
  这时一个年轻的黑衣牛仔来到了他的面前。
  “哦,我是先前聚会里的一个朋友,我听到了你们的争吵,我看到你有一匹马,而且似乎你也需要钱!”
  “我这马陪我走遍了这个国家的土地,参加过不同的聚会。”
  “这样太好了,看来你是个真正的骑士,真正的骑士不该被侮辱,不该缺少金钱,我这里有个地址以及一封信,你去那个地方,那里有人会给你一个差事,你只需要骑着你的马帮他们运送东西即可,你会得到丰厚的回报,有了钱,你可以给你的女儿还有你那个小孙子买很多的礼物,他们会很开心的。”
  听到这话的时候,今生今世看了看院子里的女儿。
  这时候女儿也在看着他,眼里全是眼泪。
  他骑着廉颇老矣的乌黑老马去了上面写的地址。
  在么一个黑洞一样的房子里,见到了十几个彪形大汉。“请问,差事是什?”
  
  “运送东西,运送禁令的酒水,你敢吗?”
  “对我而言,没有什么好害怕的,我的身体基本入土了,剩下的日子,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记得,不得告密,否则你全家不会有一个活口。”
  “我知道,我会按照我们合作的规则做事情。”
  “年龄是大了点,但胆量很适合做这个,你这样的老头,老得实在不像话,估计也没人查你。只是你这匹马实在太老了,杀了得了。”
  “我可以不用它,但不会杀它,我会把它养老送终!”
  “这是你的事,好了这是运送的地址,货到收钱。”
  今生今世离开了那个黑洞一样的房子去了地址上写的那个科莫小镇。
  在去科莫小镇的途中,经过了一个寸草难生的风沙小镇。
  在这里今生今世经历了一场生死之战。
  夕阳橘色的光芒笼罩着夜幕将来的小镇。
  整个小镇就剩下了房屋与树木的剪影。
  整个世界无论多么的罪恶。
  总有一些人会站在邪恶的对立面坚守着善良。
  人的心有很多活法,选择善良不过是为了心安理得。
  选择邪恶的人虽然在人世光鲜,内心却惶恐不安或着麻木不仁,如同行走在人世的死尸。
  活着即死了,因为阳光是走不进他的人生的。
  人,总得选一种活法,即便是一个正邪不分的人,偶尔也会偏向某一边。
  人是一种复杂却很有趣的生物。
  那些选择善良却又失去勇气,甚至没有丝毫反抗能力的人们。
  他们只能祈祷,祈盼一个神勇的战士来拯救他们出水火。
  但这个战士不一定是个什么沽名钓誉的正义人士。
  也可能是一个迷茫在生活里的亡命之徒,仰或是对生活失去信心的疯子。
  炙热的直射阳光,宽阔的沙丘草地。
  一辆乌黑的马车带着无数阳光下的灰尘沙土奔驰着。
  这是两匹神俊的高头大马,一白一红!
  两匹大马长长的鬃毛波浪地飘荡在这干燥的空气里。
  驾着马车的就是那个老的不能再老的今生今世。
  这辆马车是差遣他的人送他的,本来是要送他一两福特车的,但他只会骑马,因为这马与马车,第一次挣的钱也被扣掉了。
  今生今世接受了,因为这两匹大马与这马车价值不菲。
  那匹老黑马如他所愿在家休养了。
  今生今世出发前对着两匹大马念诵了他自己写的诗歌《力量》。
  念完后,他在两匹大马的两只大耳朵上都绑上了许多鲜花。
  此刻这些鲜花早已枯萎,早已飘散落在了风尘的道路上。
  人生何尝不是这样,走着走着,自己就没了!
  太过口渴,今生今世就喝起了酒,那醉意随着两匹狂奔的大马颠倒升腾,仿佛升仙了一般,好不快活。
  远处渐渐清晰,一个沙土中的小镇呈现在了今生今世的老眼中。
  一只巨大翅膀的秃鹫划过,今生今世就带着酒意随着两匹大马的飞驰,荡漾到了这个小镇的街道上。
  街道两边站着许多别抢的牛仔。
  整个街道死气沉沉。
  首先映入今生今世老眼的是一家棺材殡葬生意的店铺。
  看上去这个店铺生意不错。
  此时殡葬店里正在给几具尸体化妆入棺。
  这殡葬店的屋顶排列着一群乌鸦在那尖叫。
  行走没几步,当街一头牛被砍为两段,已经死去多时。
  在烈阳下腐臭难闻。
  这是一头饿疯了的野牛,闯到小镇来找吃的。
  结果被一个智障的小镇居民打死,砍成两节。
  本来这居民想把牛带回去吃了,但最近的兽医馆确认这牛得了疾病,吃不得。
  所以就这样这两节的野牛再也没人碰触。
  野牛没人会为它出钱出力去埋葬。
  只能在街道中腐烂。
  这死去的牛尸身上全是各种苍蝇小虫。
  那双死去的牛眼是睁着的,反射着眼前的影像。
  此时这双牛眼正看着今生今世,楚楚可怜!
  今生今世绕开继续行驶马车来到了小镇的中央街道。
  这里两边都是多层的木屋阁楼。
  有酒馆、旅馆、妓院等等场所。
  外面站了更多密集的别抢牛仔。
  今生今世擦了擦汗,弹了弹围绕他的绿头苍蝇。
  忽然一道亮丽的光线吸引了他的那双老眼。
  一个波浪长发的白衣女子,一双碧绿如海的星辰大眼。
  他看着那如诗一般的双眼,一下就沉浸在那双如海的眼里出不来。
  那美丽高贵的波浪长发女子被人带着进入了对面的阁楼。
  今生今世喝着小酒,仍然痴迷地望着楼上。
  他下意识的用自己枯老的手梳理了一下稀松的白发。
  那双欲望的双眼迸射出少年的火花。
  很快一群别抢牛仔下来挡在了他的马车前。
  “这是奥尔特的女人,你个老头怎么老望着,是找死吗?”其中一个牛仔开始对他瞪着眼睛。
  街道两边房屋里的人都透过窗户看着街道。
  “她长得实在太美了,难道你们不这么认为吗,我在看她的时候,并不知道她是谁的女人,这样可以被原谅吧?”
  “你都这把枯木样子了,美丽的女人与你有关吗,把马车与这两匹马给我带走。”
  “马可以带走,马车不可以,我是运货的。”
  “运的什么货?”
  “是酒。”
  “禁酒,你还敢运酒,没收了!”
  那帮别抢牛仔,将马车和双马绑在了楼下。
  并且打了今生今世一顿。
  今生今世知道自己打不过这些人,但他又不能失去这个任务。
  于是他就先在对面的一家旅馆住下。
  他想找机会夺回马车。
  进到旅馆,旅馆老板看到先前街道所发生的事情,建议他忘记马车,离开这里。
  因为在这里奥尔特与郎克宁两人所统帅的两个帮派是惹不得的。
  “我,不怕死,我必须夺回马车,那是我运送的马车,不能从我这丢失。”
  “听我的,拍拍屁股走吧,这个小镇早就被这些恶人给霸占了,这是一个神都不眷顾的地方。你实在要去夺马车,我这有两只枪,五十发子弹!记住如果被抓住,不要说是我给你的,我只能帮你到这了!”
  “我年轻的时候是个神枪手,可是在我六十八岁的时候经历了一场疾病后,我的双手就一直颤抖,到了八十岁我的双眼已经看不清楚事物,但就算如此,我也不会躲避,这枪我拿着,绝不会说是你给的。我这样做,不是想证明什么,只是想告诉这些人,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要夺回来!”说这话的时候,今生今世喝完了自己手中的小酒,将空着的酒瓶放在了旅馆的收银台上。
  他喝完这些酒,胆量更大了。
  旅馆老板惊奇地看着这个快要入土,老的不能再老的老头手握双枪,踩着旅馆耸动的木地板,嘎吱嘎吱地走着,去赴一处几乎就是死亡的战场。
  一股热血涌上了这个旅店老板的心头。
  “好一个执着威猛的老头!只可惜此去就是送死,殡葬馆里又要多一个尸体了,当然我会为这样一个热血的老头买单!”
  就在此时,大晴天,天空一声炸雷!
  所有人望向天。
  那天被活生生撕开一道口子。
  然后一道红光射入那家旅馆。
  那红光就是猿天罩扭转时空转移到此的身影。
  这个身影受命运老人的命盘波动,进入到了今生今世的身上。
  此时今生今世那佝偻的身影忽然笔直了。
  走路的姿态也敏捷了。
  双手有力地握着双枪。
  此时思想还属于今生今世,但体质属于猿天罩。
  只是在这个时空,猿天罩的体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只给予了比常人快几倍的速度力量和眼力以及恢复伤口的能力,但不是强大到神武星球那般。
  今生今世走出了旅馆的门。
  旅店老板透过窗户看着老头的背影。
  “我怎么突然觉得他英猛无敌了一般,是错觉吗?”
  风沙在小镇里吹着。
  今生今世身影在风沙里移动着。
  地上黑色的人影越来越长。
  他吹着年轻时候喜欢吹的小调。
  坚毅的眼神里充满了回忆。
  看到先前的马车不见的时候,他的眼神变得火热凶狠起来。
  连那开始稀松发白的络腮胡须也变得浓密红艳起来。
  透过灰蒙蒙的沙土,满脸皱纹的今生今世走进了那座阁楼。
  进门就闻到一阵扑鼻的香气。
  先前那个美丽的白衣女子正在底楼的沙发上呆呆地看着一瓶白花。
  此时她穿着一件非常艳丽的蓬裙,背后竟然有一堆紫色的纱织翅膀,那巨大的人工翅膀,让整个大厅唯美神秘起来。
  女子看着老态龙钟的今生今世脸上正冒出许多汗珠。
  两个人对视了一会,那女子似乎知道今生今世来此干什么。
  她眼神往上看了看,示意那些人就在上面。
  这穿着蝴蝶蓬裙的女子似乎与那些人不是一伙的。
  今生今世上了楼,楼上先前领头的牛仔出来了。
  “说了,不要看她,她是奥尔特的私人财产,你这该死的老头怎么还没离开这里。你这把老骨头难道非要埋在这里吗,要知道这里是没人给一个毫无关系的老头埋葬的,你的尸体只会在无人的角落腐烂,或者被偶尔深夜走进小镇街道的野狼叼走!”
  “没有那辆马车与马车上的货,我是不会离开这里的!”
  气氛一下凝固了,那个别抢牛仔开始了准备掏枪,为了分散今生今世的注意力,他又说起话来,就在他觉得今生今世没有注意的情况下,开枪了。
  子弹飞射而来,不知为什么,今生今世觉得那些子弹虽然非常的快,但竟然可以看清楚子弹的轨迹。
  令他更惊奇的是他移动的速度比猎豹的速度都快很多,在移动的同时,他的眼睛始终能看准对方的眉心,双枪砰砰同时开枪,两颗子弹几乎同时命中那个牛仔的眉心。
  那个牛仔几乎感觉到两次死亡的过程!
  所有人都掏出了手枪。
  因为这是他们见过看枪速度最快最准的人。
  连郎克宁手下最快的枪手奎恩也没这个人快。
  这个在众人眼中老到不能再老走路都怕摔跤的老头,快捷地令人咋舌,认输再增加个一两倍才有可能抵抗,他的动作是那么的敏捷,并且可以腾飞攀爬于各处,如猴子一般。
  那按枪的速度简直跟机器上了发动弦一般,停都停不下来。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开枪的速度太快了!
  更惊奇的是,每颗子弹都是致命的准。
  都命中了对方的要害,仿佛一个持枪的死神来到了世间。
  玻璃瓶、纸张、碎木、人血交杂在一起飞扬在空气里,如一曲厮杀的交响乐奏起。
  有些人被过快的连发子弹,打得在空中翻腾,竟然一时落不到地上。
  这按发子弹的速度太惊人了,那枪管瞬间就通红了。
  过了许久才冷却,但那摩擦的白烟依然袅绕!
  今生今世皱纹的嘴角吹了一下白烟。
  “我虽然老了,但我依然是个神枪手!”
  今生今世一战成名!
  他拖着枯老的身躯再次回到旅馆。
  先前借枪给他的旅馆老板,眼睛里充满了希望。
  因为这是小镇许久以来第一个敢直面这些黑社会的人。
  而且还是一个老的不能再老的老头。
  实在太热血了!!
  他拿出了最好的酒招待今生今世。
  很快整个小镇都知道了今生今世。
  奥尔特的死对头朗克宁嗅觉灵敏,他率先想要招揽今生今世。
  今生今世成了这个小镇势力争夺的热门人物。
  严格来说是热门神枪手。
  一个开快抢的老头子!
  今生今世目前的身手可以同时与二十几个快枪手对开取得胜利。
  但奥尔特有几百个持枪手下。
  要得到这批货,就必须利用这两伙对立的势力。
  今生今世只想利用这些肮脏的势力对打,他可没想过入伙。
  他只想拿回自己的那批货。
  但今生今世没有当面拒绝朗克宁的邀伙。
  他说了他会考虑。
  朗克宁当晚就把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哈农宁送给今生今世过夜。
  今生今世带着一个爵士帽,穿着白色的衬衣黑色的马甲,走起路来比以前有精神了。
  他看着在阁楼楼梯扭动身躯走路婀娜的哈农宁,心里竟然动了念头。
  随后他又压低了心中的浊念。
  他选择了与哈农宁谈心,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哈农宁主动提出了她想离开朗克宁,她觉得今生今世有这个能力带她离开这里。
  这个哈农宁原本是大城市的一个芭蕾舞团的舞女,崇尚艺术,被朗克宁看上抢走当了他风月场所的风尘女。
  朗克宁毁了她一生,她要毁灭他的一切。
  今生今世与哈农宁取得了合作。
  第二日,朗克宁邀请了他手下两百多人聚餐,这也包括了今生今世。
  此时走来了一个高大威猛的男子。
  “檀木尔,你什么时候回来了?”朗克宁问道。
  “那边的事情我已经办妥了,就等着奥尔特的人上钩。只是我听说老大现在邀请了一个老头子入伙,似乎有取代我的趋向,我倒下见识下,这个老头有什么能耐,可以吸引到老大的目光,是你吧,那个吃意大利面的老头!”
  “首先,我不是老头,再次我只是为朗克宁做点事情,一个外聘工作人员,你与你老大是你们的关系,与我无关!”
  “混账,你瞧不起我,走,门外百步,拔枪!”
  风吹了过来,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拔枪!”朗克宁吼道。
  砰砰砰砰砰砰,今生今世的子弹打飞了檀木尔的子弹,紧接着今生今世的子弹突突突突将檀木尔的手枪打得在空中一直在打转,而且越转越快,所有人都仰起了头。
  这些人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快这么精准的枪法,能开枪让一支短枪在空中越升越高,越转越快,这力度、速度、角度,简直到了神的境界。
  “枪神今生今世!”所有人都欢呼了。
  今生今世拖着枯老的身躯来到檀木尔身前。
  “我不叫老头,我是诗人今生今世!我开枪的时候,你爷爷还在你爷爷的妈妈的肚子里。”
  真是你大爷还是你大爷,拽得不得行!
  “上次欠你的房租,以及以后半月的房租全奉上,以及你给我的枪与子弹,这些钱够了吗?”今生今世又回到了旅店。
  “你住着,我不收钱!”
  “做生意都要收钱,否则我就是恶霸了!”
  “好,爽快.”
  “对了,老板,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乔治齐科。”
  “好的,以后你叫我今生今世。”
  夜晚,瓢泼大雨!
  忽然一群人破门而入。
  枪突突突突突突地朝着躺在床上的今生今世开来。
  今生今世迅速滚到了床下,拔出了床下藏着的手枪,他的屋子里到处都藏着枪,这是朗克宁为他安排的。他让今生今世小心。
  无数密集的子弹将那个大床打得鸡毛纷飞,千疮百孔。
  今生今世旋转翻腾,双枪齐射,很快来刺杀他的两个杀手全部中弹而亡。
  朗克宁得知这件事情后,更加拉拢起今生今世,他让今生今世帮他干一票。
  他让今生今世带着他的一些手下埋伏了奥尔特的一次交易。
  这次奥尔特交易的人全部被今生今世带的人给突突了。
  奥尔特大怒!!
  他知道朗克宁身边来了个厉害的角色:今生今世!
  听说自己的手下抢了他的货,那批禁酒值不少钱,贪婪的奥尔特还没打算还,他想先硬,再软。
  他派了他的手下第一神枪手:奥尼木。
  这只奥尼木只有一只右眼,偏偏这个右眼极其精准。
  他是今生今世来这之前最厉害的神枪手。
  这日,今生今世抽着雪茄,喝着咖啡坐在一家有情调的餐馆,写起了诗歌。
  早晨和煦的晨阳透过玻璃照到人身上异常的舒适温馨。
  小餐馆内还响起了悠扬的爵士音乐。
  仿佛时光都被融化了。
  这可是今生今世来到这个小镇难得的安静祥宁。
  此时,远处一颗金色的雕纹子弹正呼啸而来。
  瞬间就会破窗射到正在写诗的今生今世,爆了他的头
  在还有两百米之距的时候,今生今世的耳朵异常地抖动竖立起来。
  他一手写诗,一手辨声朝窗外开了一枪。
  破碎的玻璃如绽放的冰花在晨阳下如钻石一般四处飞射爆裂。
  今生今世射出的子弹不偏不倚地打掉了远处射来的子弹。
  过了许久,一个满头灰发的高大中年男子带着帽子进了餐馆。
  进直坐到了今生今世面前,点了与今生今世一样的早餐。
  “我叫奥尼木,独眼神枪奥尼木,你的枪法是这镇上唯一可以与我匹敌的神枪手,奥特尔对上次的事情深表不安,他说,只要你愿意加入我们,这批货不但还你,还有另外的好处。”
  “我杀了你们那么多人,他不恨我?”
  “奥特尔与朗克宁不一样,朗克宁是个土包子,没有远见,奥特尔他有更远的目标,他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我暂时不想加入任何团伙,这样我给你们做一件事情,一件让你们得到利益的事情,你们就让我带着货离开这里,我不想参合在这里,我不属于这里。”
  “那你先做了,看看,价值如何。”
  黑夜,依然大雨,今生今世与哈农宁相见在一片树林里。
  哈农宁为他弄到了一个情报,朗克宁一批新货运往百里外的哈尅德镇,路线,哈农宁全部弄到了。
  今生今世给了哈农宁一些钱叫她离开这个小镇,这里对她很危险。
  哈农宁却说道不弄死朗克宁,她不会离开这里,她害怕这个魔鬼再次找到她,其实这世界这么大,朗克宁要找到一个刻意藏起来的人,是不可能的。
  只是她吓怕了。
  今生今世把哈农宁提供的情报告诉了奥特尔,奥特尔给今生今世带了一些人手埋伏,果然,劫得了这批货。
  奥特尔,大喜!
  但他还是没有把那批属于今生今世运送的货物还给他。
  今生今世终于见识了这个人的贪婪,他决定一定出掉这个人。
  另一边朗克宁知道货物丢失后,他头一个怀疑的就是哈农宁。
  当今生今世再次见到哈农宁的时候,她已经被毁容丢在了野外,今生今世给了些钱给她。
  “今生今世,你是我见过这世上最好的一个男人,你没有贪恋我的美色,虽然你也在利用我,但你至少关心我的死活,我走了,你不要再呆在这里了,这两个是魔鬼!”
  “即使走,我也会除掉这两个魔鬼!”
  这个可怜的姑娘坐着马车离开了整个罪恶的小镇。
  “你只要正式入伙,那货我一定还你!”
  “我杀了你的手下,你为何还要收我入伙。”
  “那些人就是废物,死了就死了,你不一样,你是个人才!”
  “好久没有人说我是人才了,其实我老婆说的对,我是个废材,废材诗人!”
  奥尔特再次找到今生今世谈论入伙的事情。
  “我知道,你现在受雇于朗克宁,但我会出更高的价,其实你运货也不就是为了钱。”
  “听说那个哈农宁被毁容了,朗克宁这个人很残忍,你想不想杀了这家伙,取代他。”
  “杀他,你不是手下有个神枪手檀木尔吗?”
  “我不想冒这个险,万一失败,失去个左右手,你不一样,你已经取得了朗克宁的信任,你可以帮助我轻松地出掉他!”
  “好,我考虑下。”
  奥尔特走了,今生今世知道奥尔特利用完他也会杀死他。
  但今生今世想先利用奥尔特出掉朗克宁。
  他最终答应了奥尔特。
  为此朗克宁勃然大怒,宣称一定要杀死今生今世。
  朗克宁准备了大批人手,奥尔特一边给了今生今世几十个枪手,保证他的安全,一边腾手准备暗杀朗克宁,而这个刺杀朗克宁的消息,今生今世竟然当面告诉了朗克宁,而那次朗克宁竟然没有杀死今生今世,朗克宁这个人觉得有利用价值的人,总是不要赶尽杀绝的。
  这次奥尔特派过去刺杀的人没有取得什么好处,死伤大半,而朗克宁也损失了好多手下。
  奥尔特派檀木尔又去刺杀,这次朗克宁又死伤了许多,檀木尔也受了伤。
  接下来,今生今世互相点火透漏消息,双方的火拼越来越烈,最终朗克宁被奥尔特防火活活给烧死了。
  而奥尔特得意的带着他剩下的几十个枪手在火焰外狂呼。
  就在这时,一身牛仔,带着帽子的今生今世全身插满了短枪。
  他双手握枪。
  子弹突突突突地飞出,打光一双手枪,接着又一双,地上的子弹散落地越来越密愁。
  奥尔特与他的手下也葬身在了这里。
  今生今世带着疲惫的身躯,来到了他来小镇见到的那个阁楼。
  他来到了白衣女子前,告诉她:奥尔特死了!
  第二日白衣女子就坐着马车离开了整个小镇。
  今生今世也赶着他运货的马车以及那一车的酒,准备离开这个小镇了,然而此时镇上的人忽然密集了起来。
  今生今世来到这个小镇这么久,从没见几个人上过什么街道。
  现在忽然小镇的人多了起来。
  这些人就是些平凡人。
  他们什么也不说,目送着这个老头离开了整个小镇。
  年老的今生今世安全地完成了第一次运送任务。
  接下来他又不断地接任务。
  他开始把钱用在了女儿身上,孙子身上。
  这一切,都让他那个与他离婚多年的妻子培森,看在了眼里。
  两人的关系开始缓和。
  家庭就是这样,总是需要呵护的。
  今生今世还用钱请来了一些依然在坚持走着诗歌之路的才华之人。
  他觉得钱这个东西,总要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才好。
  一切似乎都越来越好了。
  他褶皱的脸上开始了微笑。
  然而命运总是不安。
  他离婚多年的老妻得了肝癌。
  需要大量的钱维持治疗。
  他开始拼命地接起任务。
  他身上的伤越来越多,但他都掩藏的很好。
  尽管得到了很多治疗,培森依然渐渐病重起来。
  每天今生今世都祈祷培森能够再好起来。
  在一个午后的阳光下,在诗社的花园中,培森陪着今生今世散起了步。
  她选择了原谅他。
  他们在一起听着曾经最爱听的舞曲,挑起了舞。
  那一天,培森躺在今生今世的怀里,再没醒来。
  她走得很安详,很满足,那闭上双眼的微笑永远镌刻在了今生今世诗歌的心里。
  原来世上最美的诗歌就是家人!
  今生今世继续拖着更老的身躯继续接着任务,因为他的身上背负着女儿、孙子以及诗歌的希望。
  终于在他一百岁的时候,他的生命到了极限,他死的那天,他质问了老天无数次,但他的命依然无法与老天斗下去。
  今生今世在这个时空死亡以后穿梭到了另一个时空,他又会变成什么样一个人呢,请听下回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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