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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贞晓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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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元历2023年十一月十八日,炎黄神洲国,江南省海临市郊区。
  安静,静得理所当然,静得一成不变。
  房间被突如其来的光晕打亮,照出一片蜉蝣灰尘。
  亮光来自于床头柜上五公分厚黑色砖机的六寸液晶屏。
  一只手缓缓伸向床头柜,将手机拖进被窝。
  又是三无厂商安装在手机系统里的捆绑软件发来的推送,依旧以模糊的泳池派对图片为背景,衬托一行标准的句式:
  “你,想要......吗?”
  贞晓掀开被子,穿上外衣,默默告别经常在被窝里“用”来遐想的邻居房东女士,难得打的而不是坐公交,到城市边缘一座鬼楼大厦。
  下车前,贞晓点上一支烟,把剩下的半包烟与防风打火机,连同十几块零钱送给了出租车司机。
  在师傅意味深长的注视下,贞晓道了声“谢谢师傅”,下车,关门,招手送别。
  一步一步,爬到与贞晓年龄同数的二十三楼,贞晓在这空旷的平台上,竟然看到一床晒着的被子。
  十一月的天气,很冷,贞晓看了眼风雨欲来的天色,把那床被子收了起来,在楼里找了个干净的纸板箱放到室内,门的旁边。
  上次到这地方,还是因为那个勉强算得上朋友的朋友,因为感情受挫,打电话给自己嚷嚷着要跳楼。
  他不会往下跳的,就像自己不会往上爬。贞晓了解他的性子,但贞晓还是去了。不是朋友情深,而是因为自己实在无事可做。
  那朋友现在怎么样了,贞晓不知道,反正他当时只顾给自己灌酒,然后两人一同站在五六十米的高空,向底下的社畜现充挥洒液态新陈代谢物。
  贞晓觉得这大厦很像自己,曾经也算万众瞩目,到现在无人问津。虽说都是自己的选择,但贞晓心中还是有那么一点后悔。
  贞晓不是脆弱的人,但今天排位十三连跪,追的番剧还跳票,彻底压垮了贞晓麻木的神经。
  贞晓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个世界,譬如昨晚有一场不知什么星座的流星雨,千年不遇,空前的绚丽,朋友圈都在刷屏,祈愿或是赞叹,而贞晓,死死拉上窗帘,塞紧耳机,睡大觉。
  这世界少了谁都一样转,更何况是自己这社会基石上的一颗灰尘,死就死了,没人会在意。
  贞晓自嘲想道。
  不过好像有一人除外。
  得知自己的死讯,做兼职那家面包店的老板娘肯定会痛不欲生,因为自己的时薪比别人低一块钱,而且从不偷懒。
  想到老板娘三天两头对自己嘘寒问暖的,贞晓更加悲愤了。怎么说自己也算仪表堂堂,对自己最关切的,竟然是个有俩孩子的中年妇女。
  翻过围栏,站在平台边缘,贞晓拿出手机,从机身侧边的槽口拉出修容三件套,不紧不慢地拾掇自己。
  既然要死,不如死得干净一点,贞晓不想自己被验尸官“验身”的时候,耳屎都没掏干净。
  贞晓听到楼内传来嘈杂的声响,暗叫不好,收起手机,低下头,在那黄晕的路灯中,仿佛看到了自己的一生。
  无父无母,被大户人家收养进福利院,念到高中后主动断绝关系,远走他乡,靠打工偿还了抚养费,没选择上大学,独居在单间房里,过着御宅族的生活。
  活了二十三年,至今是母胎单身。也不是没有姑娘对自己表达过爱慕,但贞晓都装作不知情,统统拒绝。一来是因为自己孤儿的身世,二来,是因为贞晓心中有个小人。
  贞晓有自知之明,论智力、体力、综合素养,自己都只是高出全民水平线一小截,唯有一样才能,是除了观察力外,能令贞晓自傲的,就是情景演化能力,俗称yy能力。
  贞晓想过或许会有个国色天香的陌生姑娘,哀求着让自己不要死,而自己多半会拒绝。
  可当她真的出现时,贞晓却犹豫了。
  “不要跳!”
  听见焦急的女声,贞晓回头,却看见两道身影撞破厚厚的灰墙,吓得贞晓连忙趴下,死死扒着围栏。
  两人随即在这两个篮球场大的平台上斗了起来,流光四溢,声势浩大,连武侠大片都做不出那样的特效。
  贞晓斗胆看去。
  其中一人全身笼罩在宽敞的中袖白袍下,看不清容貌,不过手掌奇大无比,并蒙着一团刀枪不入的灰芒。
  而另一人,竟是擎着一杆霸王枪的姑娘,留着一头秀气的短发,身着黑色便衣,直筒长裤佩黑色牛仔衫,只需远观便知是个绝色美人。
  “你,先别急着寻死!爬上那边的水塔,把那发光的东西取下来。”短发姑娘挥手扫出漫天枪影,逼退白袍人,侧头道。
  贞晓看清那动人的侧脸,心脏剧烈“噗通”一声,一时竟愣住了神。
  “小伙子,别听她的!”白袍人急促道,声音沧桑低沉,“不要被表象所骗,她是个魔女!快离开这里,跑下楼去!”
  转眼间,二人又斗在了一起,看这形势短时间内很难分出胜负。
  所幸是贞晓,很快便认清局势,翻过围栏抱着头矮身往水塔跑去。
  爬上水塔,贞晓一眼就看见那嵌在石灰塔上,闪着蓝色律动的皱皮梭状物。先前看到这水塔上的蓝光,贞晓还以为这只是霓虹灯而已。
  拨了一通电话,贞晓把这苹果大小的东西抱在怀里,跳下水塔,贴着墙壁走向门边。
  那短发姑娘眉头一皱,蛇牙般的枪尖冒出三尺火焰,将那丈八有余的霸王枪抡出数道火圈,最后拧腰一劈,火光冲天而起,竟打穿地面,把那白袍老者轰了下去。
  短发姑娘吹灭枪尖火焰,三两步跳到贞晓面前,伸出白净小手,盛气凌人道:“给我!”
  换做其它任何时候,有这么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对自己说这话,贞晓立马就会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代了。可现在,贞晓还得思忖思忖。
  吞了一大口唾沫,贞晓注视着那张分明很好看似乎又没那么倾国倾城的脸袋,恍惚道:“我们......是不是见过?”
  短发姑娘不耐烦地皱着眉头,眼看着就按捺不住想要伸手去抢那神秘东西,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神情有了那么一刹那的动容。
  就在这同一刹那,贞晓在短发姑娘背持的霸王枪枪尖上,捕捉到了那漆黑楼道中一闪而逝的锋芒。
  贞晓想过很多种死法,服用安眠药、密室焚碳、肺癌不治、安乐死、狂犬病发、精尽人亡、以及,老死。
  这些死法,都没什么意义,甚至可以说是死得很憋屈,对贞晓来说没多大差别。所以贞晓选择了成本又低疼痛感又小还能体验自由感觉的跳楼。
  但如果是为了救一可能素不相识但是很好看的姑娘而死,贞晓心甘情愿。至于这魔幻的情景到底算哪门子事,对贞晓而言,虽说有点遗憾,也没那么所谓。
  贞晓就在这短短的十几分之一秒,仿佛爆发出积攒了二十三年的胆量与力量,推开那短发姑娘,转身迎向那一柄幽亮短刀。
  贞晓像是被十吨量卡车横撞,在动量守恒定律下飞向天空,鲜血像是装进管道,被花洒喷了出来,在淡蓝色光华的照耀下,美得能当社交软件头像来用。
  鲜血自刀尖滑落,接连成线,滴血不沾。
  “通幽?”没有去看死狗一般的贞晓,短发姑娘捏紧霸王枪,平静看着阴暗楼道中走出来的黑袍男人。
  从先前短发姑娘轰出的破洞中,白袍老者一跃而出,身上被烧出数个破洞,露出褶皱的皮囊,蹲在贞晓旁边,没有擅自行动。
  “上使大人!”白袍老者恭敬道。
  黑袍上使拨去衣帽,露出一副普通的男中年模样,正气凛然道:“魔女,短短一个月,你就已经杀了我教三名教徒,本使今日亲临,就是要为灵主教、为天下百姓除害。不过......”
  黑袍上使话锋一转,目光灼热看向短发姑娘全身,依旧正声道:“念你年纪尚小,及时悔改,拜入我教、供奉吾主,为时不晚。”
  “呸!”短发姑娘啐了口唾沫,扎四六斜马端枪。
  “韩忠进。”黑袍上使召唤道。
  “请上使大人下令!”白袍老者应道。
  黑袍上使将短刀收入袖中,面无表情道:“拖住她。”
  “她”字刚念出口,短发姑娘便一枪送出,快比闪雷,蛇牙与空气厮磨出火花,如赤龙出潜渊。
  黑袍上使身子一晃,那一枪便落在了空处。黑袍一分为三,如鬼魅般贴地飞行。
  白袍老者捧起手,喷出一口老血,双掌化大一圈,带着两团厚重血雾,悍然扑向短发女子。
  三道黑袍鬼影在贞晓面前重合为一,抬起脚将贞晓翻了个面,扼住贞晓脖颈将其提起,一手探去搜寻。
  “怎么可能!”
  黑袍上使突然瞪大两眼,不可思议道。
  那一柄短刀通幽,不知何时已插在自己心头,那半死不活的男子睁开一条眼缝,勾起右边嘴角,神情玩味。
  “这一刀,还你的,两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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