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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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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甫也想知道自己遭遇了是什么,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哦……还真说不清楚。不过想一想还是不要说自己被人绑架,刚刚脱离虎口的事实了,因为实在的骇人听闻。
  “小生原本趁着春色踏青,路过那边的山林,因为山路崎岖,不慎失足跌落山谷,和家人失去了联络,这一路走来,才弄得如此狼狈。”王甫吃吃地说完,总觉得自己都不信这番说辞。
  那红裙女子不为所动,一对目光还是紧紧盯着王甫:“失足跌落?官人却是好不小心,奴家幼年也在开封住过一段时间,却不知那边的山上有什么好玩的,官人你要去那儿踏青?”
  “当然有好玩的啦,那边的山上有一座庙,庙里供奉着一尊很吓人的菩萨的!”王甫说着做了一个鬼脸,逗得旁边的女婢眉开眼笑:“主子,这个人倒是有趣得很。”
  红裙女子依旧充满警惕:“汴京城离这里还有三十里地,还望官人见谅,奴家孑孓一身,不便携官人同行,官人沿着这条官道走,前方有条河,便是那蔡河,官人顺着蔡河就能走进汴京城了。”
  红裙女子的话语有条不紊,神态落落大方,真是个修养得体的大家闺秀。虽然她对王甫还是有些警惕,但是她所说的话语还是合情合理。王甫也能够理解,毕竟这辆马车载着的是女子,当然不便带上自己这么一个大老爷们(马车夫是下人)。
  只是三十里啊……现在已经日薄西山,三十里恐怕还得再走上两个时辰,到时候汴京城早就宵禁了,哪里还进得去?
  王甫还寻思能否有个转圜之策,一旁的马儿好像受不了和王甫这么一个脏兮兮的人站在一起,突然嘶鸣一声,剧烈晃动了两下。
  “呀!”站在车头的红裙女子毫无防备,一个趔趄,径直地摔下马车,那女婢也反应不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家主子像断了线的风筝,摇曳而落。
  王甫眼见女子跌落,一袭红裙如美丽的烛火,只是这可不能再继续欣赏下去了!亏得王甫眼疾手快,他可没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抬手就要接住她。
  也得亏是王甫,个子比较高,能够承受住姑娘下落的势劲,双手正好环过姑娘的腰肢,将她紧紧抱住。而红裙女子也本能地伸出手,搂住王甫的脖子。
  这姿势就像是情人的拥抱,只是王甫没有任何龌蹉的想法……因为胸疼,撞得生疼!这女子看上去挺轻的,撞在自己身上的力道却不小,还是有点吃不消。当初那些个后宫小说里说的和妹子迎面相拥是如何幸福的感受,全是扯淡!说好的有胸部做缓冲呢?这女子的也不小啊!丫的撞得我差点一口气没缓过来!
  “这位小娘子您没事吧!”王甫询问道,左手下意识地轻轻在姑娘的后背拍了两下,像在安抚小孩子。
  “呀!”红裙女子又是一声惊呼,连忙从王甫的怀里钻了出来,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但此刻一定脸红如火。车上的女婢慌忙地跑了下来,扶住自家主子不住地查看,生怕摔伤摔坏了。
  “奴婢该死,奴婢该死,主子您没事吧?”
  红裙女子微微颔首:“没事,还得多谢这位官人了!”
  王大官人尴尬地笑了一下:“呃,举手之劳……冒犯小娘子之处还请见谅……”自己不在乎男女之别,但是这个时代的人在乎,特别是这种大家闺秀,万一这小娘子因为自己碰过她的身体想不开自杀呢……不过这两天碰秦烟的身体怎么就那么自然呢……可能因为感觉不同吧,和秦烟在一起的时候,超脱生死,反而洒脱,也习惯了调戏秦烟的感觉。而这个蒙着面纱的女子则有一种神秘感,一种拘束和不真实感。
  “嗯?”红裙女子怔了一下,明白了王甫的意思,眼睛里流露出了愤慨,“官人仗义出手,何来冒犯?当奴家是那种不知变通的顽固不成?”
  “那就好,那就好……”王甫唯恐她在意,既然人家不在乎,自己也就不用在说什么了,于是讪讪地笑,不再说话。王甫不知道,这个时候可不像后来被程朱理学毒害的封建社会,北宋的女性的地位可以说是封建社会中最高的。女性不仅仅有独立的财产权,还有婚姻自由权甚至是离婚权。女性不受到“三从四德”的束缚,对于男女授受不亲什么的根本不大在意。这可不像后世的明清两朝,简直将女性当成了男性的附属品,毫无人权。也因为宋朝女性的地位,才会出现像李清照、朱淑真这样的奇女子。
  “主子,这马儿为何突然不安分呢?”女婢诧异地问道。那车夫也摇了摇头:“说来也奇怪,这一路而来都很安分,怎么这个时候突然就不听话了?”说完还看了王甫一眼,言下之意是否跟王甫有关。
  红裙女子眯着漂亮的大眼睛扫了马儿一眼:“也许是近乡情怯吧,毕竟它也好久没有回这个地方了。”
  近乡情怯?王甫呵呵一笑,引来了红裙女子不满的目光。
  王甫可不给面子,毕竟他可于没有女性那么多的感性细胞,能够将随便一件事情想得天花乱坠:“小姐的想法真是特别,只是这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近乡情怯的恐怕不是马儿吧……至它为什么突然不安分,我想我知道原因的!”
  王甫说着,径直地朝马儿走去,伸出手缓缓地摸了两下马背:“伙计,难为你了,待会就没事了。”说完走到马后蹄的位置,蹲了下来。
  红裙女子的心都提了起来,这么做是很危险的,如果马抬腿一踢的话,后果不堪设想。王甫当初摸过的最大的动物也就是哈士奇,什么大象啊老虎啊都是在动物园看过的,哪有这方面的经验。红裙女子还没出言警示,就见王甫已经自顾自地抬起了马的左后蹄。
  马儿不安地动了一下,红裙女子又要叫出声了,但最终那马儿还是安静了下来,任由王甫抬着腿。
  “你们看!”王甫的脸被马尾巴扫了两下,却带着欢快的笑容,“原因就在这里。”
  三人定睛一看,原来这匹马的左后蹄上,蹄铁和马蹄的接缝里刺入了一块尖细的石子,因为磕得难受,马才会有刚才那样的举动。
  这下,众人都恍然大悟了,马夫毕竟和马打交道,心疼自家的马儿,连忙下车替它把石子取出,看着这匹马缓缓地走了几步,以示一切正常,王甫在一旁不由地笑了。
  红裙女子紧盯着王甫,见他神色自若地笑着,没有一丝的虚伪和做作,于是迈开步子走到了王甫身边,轻轻地说道:
  “官人好细致的观察力,方才奴家竟然没有发现!”
  王甫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个鸡汤文,于是脱口而出:“我呢,和别人不一样,别人走路要么看天,要么平视,而我走路都是看着地,不是因为我谦卑,而是这地面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但是最珍贵的东西都是落在地上的,金银啊,珠宝啊,别人走过的经验啊,而不是在天上。所以啊,我才能发现马蹄上的石头。”
  这锅鸡汤炖得可以,香飘四溢,王甫觉得自己不去当思想家简直可惜了。红裙女子彻底怔住了,过了半晌,那双眼睛突然弯成了月牙。这一次,她真的笑了,王甫第一次看到那双笑着的大眼睛,虽然看不见容颜,但这双眼睛真美,恐怕传闻的睥睨生辉也不过如此。这该是怎样一个蕙质兰心的女子?
  “官人!”红裙女子微微一福,行了个礼,“今日蒙谢出手相助,还教了奴家一番做人的道理,奴家感激不尽,看官人谈吐绝对不似奸恶之人。官人若真需要赶回汴京城,那就一道同行吧,只是这马车里是奴家的私人空间,不知官人能否将就,坐在这车辕上?”
  “将就,这有什么不能将就的!”王甫喜出望外,这下问题都解决了。至于坐车辕,不就是跟马夫一样么,有什么不可以的?
  在夕阳的余晖下,马车再次前行,因为路上耽搁,这一次的行进速度又快了不少。
  王甫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吹着微凉的风,突然觉得这个时空的生活真的挺不错的,至少不用担心污染,空气都是这般的干净……阿,阿嚏!
  看来是着凉了,昨晚在冰凉的地上坐了好久。王甫抽了抽鼻子,转头同马夫聊起天来:“老大哥,你们从哪里来的?”
  “诶!这位大官人折煞小的了,小的只是个下人,您唤我老王就行!我跟着主子,从陕西来的。”从刚才王甫的气度,马夫也知道他是一个有身份的人,方才自己还喊他叫花子呢,哪敢跟他客气啊。
  又是姓王的?哎……王姓不愧是一个大姓,难怪隔壁老王那么多,惭愧惭愧!王甫骚骚地一笑,他也不会摆什么自己是上等人的架子,毕竟和谐社会人人平等嘛,于是无视了马夫的谦称:“陕西啊!我去过呀,革命的土地……呃,呃不是!那啥,我吃过很多陕西的美食,有那个……那个……”
  有啥来着?王甫当然吃过很多陕西的美食,然而那是后世才有的,现在有没有谁知道啊?
  “肉夹馍!”好在最后终于记起了一个,王甫拍拍胸脯,“对,就是肉夹馍!”这个时代有这东西吧?
  这个时代当然有!马夫笑了,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公子见多识广,这肉夹馍的确是陕西的吃食,小的当年有幸,蒙家里主子赏赐,吃过一回。”
  哟,感情这肉夹馍在这时候还是奢侈食品啊,颇有后世肯德基麦当劳的意思啊……不过怎么着肉夹馍也比后世那些油炸食品营养得多,好吃的多。
  “陕西是个好地方啊,我小时候学过很多歌,都是和陕西有关的,什么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啊……咳咳,那些都是我家乡的歌啦,你应该没听过。”
  “咦?”马车夫皱了皱眉头,“官人您方才不是说是汴京人士么?小的在汴京也待过几年,为何从没听过这样的歌?”
  “我的家乡……”王甫语塞了,半晌后低低地说道,“那是我很小的时候,我住的地方,已经很久以前的事了……”
  马夫恍然大悟:“哦,原来那是官人童年待过的地方啊?那就难怪了,官人年纪轻轻,却阅历颇丰,难怪举手投足都有一种气质。”
  气质?我哪来的气质,我要是有气质你一开始还以为我是叫花子?王甫哭笑不得。穿越那种骇人听闻的事,王甫自然不可能说出来,见这位老王挺奉承,王甫不由地又想卖弄起来,干什么咧……吟诗应景吧,我真是个满腹才情的骚人~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离家久了,倒感觉以前的一切都不真实了……”
  纳兰性德这诗词写的,真符合我的口味呀,王甫说完以后,还啧啧嘴,意犹未尽,转头却看见那马夫一脸迷茫。好吧,这是对牛弹琴了。
  马夫听不懂,但是有人能听懂。车里传出了低低的沉吟,如梦呓一般:“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故园无此声!”
  车帘突然被掀开,一股茉莉花香毫无防备地窜入了王甫的鼻腔,王甫侧目,便见红裙女子的臻首微倾,眸光带着惊喜:“官人,这词,却是你作的么?”
  这个时代的诗词就相当于那个时代的流行歌曲,是个小姑娘都喜欢!更遑论红裙女子这种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了。王甫自然要把这个逼装到底,于是深沉地把头一点,颇有宗师之风。
  “奴家也曾背井离乡,流离多年,这大半的河山我也都见过走过,好山好水看尽,却都怅然若失,一直不明白这种感觉是什么,今日官人这一句‘故园无此声’算是启发了我,可不是么,再好的山和水,都没有故乡那种熟悉感,比起汹涌澎湃的黄河,奴家却是更喜欢汴京城那静静流淌的金水河,只因那河水声是故乡的声音。”红裙女子越说越兴奋,双眸越来越亮。
  王甫悻悻地笑了:小娘子你这读后感有点长呀,高考阅读题是不是得满分呀?不过你这话容易产生歧义,怎么听着像是从首都大城市出来的人看不起俺们乡下的穷山恶水呢?
  红裙女子见王甫愣愣地盯着自己,不由地脸红了,她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不过她的心性豁达,只迟疑了一下,便又弯起了一双大眼:“官人能吟出如此佳句,可谓文采出众,奴家倒想与您结识一番,请教官人尊姓大名?”
  刚才不是说过一遍了么,这学生真不认真听讲!王甫轻咳一声:“小可名叫王甫!”
  “王大官人有礼了,奴家闺名景涵。”
  景涵?嗯,虽然不如秦烟好听,但是也不错啦,就是不知道两人谁更好看点,看着景涵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王甫诡异地一笑,要不下次办一个选美大赛?
  景涵莫名其妙地看着王甫,不明白王甫听到自己的名字后为啥笑得这么贱,他想到什么其他事情了不成?
  “官人,方才听你所说,你的故乡并非是汴京,不知你小时候住在什么地方?或许奴家曾经到过。”
  王甫摇了摇头:“我的故乡在很远的地方,那里人很多,很挤,很热闹,人与人之间都没有什么交集……景涵小娘子你一定不会喜欢那种地方的。但是我却好想回去。”
  “未必回不去啊。”景涵好奇地说,“官人你已经成年了,如果想回故乡又有什么困难呢。”
  王甫不想继续纠缠,于是转移了话题:“景涵小娘子,刚才我念完诗了,现在又想唱歌了……我记得小时候睡不着,我妈……我娘都是唱这首歌让我睡着的。”
  “什么歌?”
  王甫仰望着天空,低低的唱:“三月里的小雨淅沥沥沥沥淅沥沥下个不停,山谷里的小溪哗啦啦啦啦啦哗啦啦啦流不停……”
  景涵的目光变得迷离,心里某种共鸣突然令她对王甫产生了好感,这个沙哑着声音唱着这首从未听过但十分动听的歌,这个人就是个迷,好生吸引人。
  天空飘起了雨丝,渐渐成了断线的珠子……春天的小雨,就这么下了。
  直到那声音消失,马夫警惕地看了王甫一眼,告诉景涵:“主子,这位公子睡着了。”
  “嗯。”景涵点了点头,她看到王甫仰望着天,眼睑微合,睡得像个孩子。
  “莲儿,取我的披风来替他盖上,免得他着凉。王伯,咱们慢点,别吵醒他了。”
  夜色低垂……
  …………………………………………
  开封府南衙,薛文清偷偷瞥了眼从房檐不断地往下滴的水珠,又把目光放回到手中的文件上。其实这里面都是些小的不能再小得事,平时他只要瞥一眼就能下论断。然而今天他看得格外仔细,批得格外小心。没办法,他必须表现出自己很忙的样子。不然自己只要一闲下来,蒋书就在一旁闹得没完没了。
  王寅端坐在府衙前的台阶旁,虽然已经替他准备了椅子,但是他还是执意要坐那儿,蒋书一看劝不住,干脆意气用事,直接搁他旁边一屁股坐下,两人一起等待消息。
  “这已经到酉时了,府尹大人为何还未回来?”蒋书已经焦躁不安,这一时一刻可都是人命啊。马上都要天黑了,可还是一点情况没有。
  王寅疲惫地摇了摇头,这一天的折腾他已经要撑不住了:“但愿二哥儿吉人自有天相!不然,我都不知道如何回去跟爹娘交代!”
  蒋书默然,这个时候自己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也唯有希望王甫吉人自有天相了。
  就在这时,从门外摧枯拉朽跑进了一群青衣吏员,嘴里高呼:“府尹大人回来了!府尹大人回来了!”
  蒋书和王寅立刻如离弦的箭,飞快地冲了上去,就连垂垂老矣的薛大人,竟然也三步并作两步往前走,众人等待的便是这一刻。
  “大人,怎么样了?”见吴居厚衣帽尽湿,满面风尘,不展的愁容,王寅心里已经有不好的预感,但还是耐住性子追问了下去。
  吴居厚带着歉意看了王寅一眼:“皇城司的高手前往鹤冠山查看,的确发现了一些可疑的痕迹。只是当我们潜入救人的时候,那里的人早已经全部撤离,我们顺着他们的足迹一路盘查,发现路上有血迹和火并的痕迹,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照这种情况看,那些贼人应该已经遁逃,而且……而且王公子恐怕已经凶多吉少……但我们没找到尸首,现在还在搜寻,或许还是有生机的。”
  王寅如五雷轰顶,几欲昏厥,过了许久,突然一声悲呼,跪倒在地:“二哥儿!不!这不可能!”
  蒋书也很悲愤,他一边拽住王寅的衣角,一边朝吴居厚几乎是咆哮:“开封府就这么点能耐么?昨天还是活生生的一个人今天怎么说凶多吉少就凶多吉少啊?你们去抓人啊!一群官兵害怕几个毛贼啊?好好一个人就找不到了?啊!他怎么就找不到了?”
  要是在平时,也许吴居厚听到这样的话要勃然大怒,但此刻他却很沉默,没有争辩,也没有解释说并不是完全没有希望。毕竟没有救回王甫这是不争的事实。堂堂开封府竟然让一群绑匪跑了,无论实情如何,这都足以令人诟病。
  “没事的,二哥儿不会有事的!”蒋书转而去安慰王寅,“开封府靠不住,我们回去自己想办法!”
  王寅已经悲伤过度,全然失去了理智,任由蒋书搀扶着,步履蹒跚走出南衙。口中依旧唤着二弟。吏员们主动给他们俩让路,没有人敢多说一句。
  “大人!”薛文清缓缓地给吴居厚作了一揖,却被吴居厚制止了。
  “薛老,其实这个案件的本身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发现了更重要的事情。”
  “嗯?”薛文清一愣,却见吴居厚神情严肃,不似在说笑。
  “我们借一步说话。”吴居厚挽着薛文清往屋里走了几步,说道,“我们在山上发现了一座破庙,就是这曾经有人住过的痕迹。”
  “那座庙有问题么?”薛文清不愧在开封府呆了几十年,一下子就找到了症结。
  “是的,其他人可能不知道,但我在和州待过几年,在那里,我知道了民间有一个很神秘的宗教,明教。元丰年间,江宁府有妖人率教众造反,被朝廷定义为邪教。那座破庙供奉的就是明教的大圣明尊,所以我怀疑此事跟这个邪教有关!”
  明教!薛文清的阅历里,似乎有过这个宗教的印象,此刻听吴居厚提起,不由地紧张了起来,这的确是大事,远比绑架一个人要重要的多。
  “薛老,麻烦您了,今晚我要连夜处理这件事情,对了,派人拿上我的拜帖,请翰林院蔡京蔡大人来一趟,这件事情和他也有关系。”
  薛文清遵照吩咐去办事了,吴居厚缓缓地叹了口气,坐在旁边的位置上给自己泡了一杯茶,自语道:
  “景涵啊,你今天回来,却得原谅爹爹今晚不能回去和你团聚了!”
  ………………………………………………
  “那条河就是汴河,当初就很热闹,现在真是一点都没变。”马夫老王指着旁边船楼林立,灯火通明的河流感慨道。王甫在一旁无聊地点头,算是回应。
  宋朝的都城汴京是此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而且现在已经不禁夜市,虽然封城了,但是城内依旧热闹非凡。不过见识过未来超级大都市的王甫自然不会有太多感慨,现在的他只想快点到家。
  手里还搂着景涵的披风,有那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王甫原本是想还给人家的,只是景涵貌似也累了,躲在车里一言不发,恐怕是在小憩。
  马车转过一条坊巷,便要走上那座桥了,过了桥不远,自己家就到了。
  王甫坐不住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自己到站啦该下车了,跟主人道个别吧。
  “景涵小娘子!小娘子!”王甫张嘴嚷嚷。
  “嗯?”车帘掀开,景涵探出了臻首,“官人有事么?”
  “我,到家啦!”王甫指了指前方不远处的一座宅院,门口灯笼上隐约能见到“王”字,“多谢小娘子相助,来日有缘再见,哦对了。这披风还给小娘子!”
  景涵没有接过披风,却是微微一笑:“这披风却是不用急着还给奴家,夜里风大,官人先披着御寒。借官人吉言,来日有缘相见再说吧!”
  王甫还道是人家姑娘爱干净,毕竟自己浑身脏兮兮的,披了这么久,就让她接过去也不适合。还是拿回去洗干净吧!
  “如此甚好,那我先走啦!”王甫跳下车,回头挥了挥手,便大步向前。
  我王甫又回来啦!带着劫后余生的喜悦,王甫走的像个英雄。只是没走几步,却记起了一件重要的事:还没问景涵住哪儿呢!这披风怎么还?
  只是一回头,那辆马车已经消失无踪,桥上依旧熙熙攘攘。看来,这下真只能靠缘分了。王甫苦笑了一下,又省起身上还有一件姑娘的物品,便是秦烟的香囊。
  出个门捡回两个姑娘用过的东西,好像也不亏,可惜不是抱两个漂亮的小娘子回家啊!不然这就赚翻了!王甫志得意满,然后又意淫了一番。没办法,这时都称呼年轻女子为“小娘子”,这个词总让王甫想到一些不和谐的东西,哎,《金瓶梅》不能多看呀。
  “二哥儿!”
  “二哥儿!”
  身后突然响起两个突兀得声音,把王甫吓了一跳:这是干啥啊,二哥二哥的叫,关云长来了?只是那尖锐的公鸭嗓好熟悉,另一个声音也不陌生。
  王甫回头,就看见了像见鬼一样的蒋书和王寅。
  “二哥儿真的是你!哈哈你没死!”
  “你丫别乱摸,老子当然是真的!先回家再说!”
  “对对,回家,二哥儿咱们回家!爹!娘!”
  “……”
  远远地巷口,景涵站在车头,美丽的大眼睛默默地看着这一幕,异彩在眸中闪动。
  “主子,咱们也回家吧。”女婢莲儿在一旁劝到,“府尹大人应该等急了,你们俩都等了好几年才团聚呢!”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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