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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道行途说 / 第一章聚贤酒庄 一

第一章聚贤酒庄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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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段洲在整个十六方域里面算的上是最富裕的一方了。西连界峡,东靠药窟,南至冕海,北接离靖,汇聚周遭的人杰地灵终成就其大繁华景色。兴通百业,各式把耍,若在弃段洲虚闲一生,定是有趣之极,纵使荒废沉迷此地,也算的上不枉此生了。寻常人家于此落户,贪恋平淡,痴迷繁华,延续几代人的智慧建立家业,不限规模的大小,单说由小做大的精神就够后人吃好久了。
  日月循环,一个人的寿命也不过千年而已,能够活到千岁之年已经是古今少有了。时间如流水一般,恍惚一下,却已是银发日暮的岁数,太多的舍不得,又有悔恨,懊恼;有悔恨没有真切的享受生活的人,有懊恼没有珍惜生命真正拼搏的人。
  弃段洲,弃段洲,人生即以苦短,何不放弃一段年华尽情享乐?一生又有几段时间可以回忆,本是荒诞的生来,又何必在乎过程,是放弃一段呢?还是放弃一整段?
  这确实很伤脑筋。
  曼叠山位于弃段洲的西北角,挨着界峡和离靖洲的距离差不多远。正好到了九月,漫天的金黄绒毛,随风自在的飘散,似少女般舞姿的轻柔,在空中旋转,时急时缓的变换,一眼就能通透,在绒毛的缝隙间闪烁着明光,朦胧摇曳。这是曼叠山上独有的金绒树在九月随风散种的画面,每每到了这个季节,过往来此观看金绒盛景的人络绎不绝。配合着夕阳下的金光,远远望去整个曼叠山都闪着金光,如若不知情人,还以为这是一座金山了。
  在山顶上的一棵高大的金绒树上,一个一身懒气躺在树杈上的小孩儿,自在的看着山下纷飞的金绒,哼着肆意而发的声音。尽管声音还略显稚气,但五官清秀,身躯骨架已经基本固定,想来以后绝对是一个翩翩公子,帅气逼人,迷倒万千少女绝对不在话下。没有错,这个小孩儿就是我,我的名字叫墨司羽,请记住我就是墨司羽。
  “小羽你又去哪了?赶紧回来做饭!”一声直通山顶的呼喊声,让我毫无准备的身体一颤,吓得我差点从树上掉下来。声音沙哑如枯木那般,却也中气十足,极富有穿透性,这个声音就是我师傅顾索老头儿。
  每天就知道压榨一个未成年人,从来都不教导我做什么,反而我像一个仆人一样,需要伺候他老人家的日常。
  一个滑步从树干上利索的滑了下来,大步流星般的向山腰处的一间树屋跑去。
  三五下就到了树屋前,对于我这个在山里长大的人来讲,喘两口大气都算我输。
  环顾四周没有发现顾索老头儿的身影,我知道,他一定还树屋里面酣睡。
  蹑手蹑脚的顺着藤梯爬了上去,还没到门口,就已经可以听见了他那干瘪的鼾声。待到我的嘴巴基本上快要贴近顾索老头儿的耳朵时,我深吸了一口气,卯足了劲,然后长大了嘴巴对他的耳朵喊道:“地震了!”
  接着就在屋面上跳了起来,让本来就不算稳定的树屋更是摇晃了起来。
  顾索老头儿猛地睁开了眼睛,面色慌张的从床上跳了起来。
  嘟囔了一句“地震了。”忽然看到了我在他旁边跳来跳去的,顿时气的气血上涌。
  顾索老头儿一把拽住了我,并对我喊道:“不想活了?把房子踹下去,老子把你扔下界峡。”
  “算了吧老头儿,就会这句话你烦不烦啊,说吧,今天吃什么?如果还抓金钱豹,小爷我不伺候了。昨天差点没把我累死,要不是小爷我机灵,还差点被那畜生反杀了。”
  “反杀了更好,就当老子没捡过你,没能耐的人我也看不上。”
  我倒是满不在乎的继续把玩着他的酒葫芦,说道:“喂,老头儿,做人要有点良心行不,小爷我今年才十岁,就是一个成年人怕是抓一只金钱豹也要费不少力气吧。”
  “好了,废话少说,今天就抓两只山鸡来做晚餐。对了,顺便弄点果子来。”
  说完一把从我手里将酒葫芦夺了过去。
  “行吧,小爷去也。”
  没有走藤梯,顺势一个滑步顺着树干滑了下来,树干的树皮已经没了,让我打磨的极为光滑。
  拿了我的工具包就出发了,对于抓山鸡这项运动我还是很感兴趣的。
  三跨两步向密林深处跑去,由于在山地里长大,我的身体素质成长的很快,如今我的速度在成年人里也算得上出类拔萃的了。
  山鸡喜好隐藏在石洞里,总是以树叶掩蔽,倒也不难找。最可笑的是山鸡为了彰显自己的地盘,往往会在石洞外留下很多自己的气味,它会把洞里之前用过的干草细枝插到树叶里,所以想要找到山鸡并不是一件难事。
  最头疼的事情在于山鸡的石洞往往找特别陡峭的石壁做窝,所以没点功夫的人还真不好抓捕。
  其实,这些还不算什么,更让人头疼的就是在接近山鸡的时候很容易发出声响,山鸡很容易察觉到,一旦被山鸡反应过来,它会顺势飞出洞口,在想要抓住它,那除非人也长着翅膀可以追过去。
  但,如果人真的可以像鸟一样可以飞,那又怎么可能被山鸡发现呢。
  不断地变化身形,植物的枝叶从身上刮过发出“沙沙”的声音,尽管有些瘙痒,但也听来痛快的实在。
  快速的朝着一片崖壁靠近,正在奔跑到最陶醉的时候,只听“嗡”的一声,一个硕大的黑影出现在我头顶的上空。
  还没来的及反映,心头一紧,双腿发软,脚随着惯性继续往前跑去,这时的脚不再像刚才那般轻盈,一脚接一脚的向前踩了两步,终于身形还是没有稳住,上身向前栽了过去,若不是我双臂护的及时,怕是小爷的脸——后果不堪设想。
  接着向前做了一个狮子滚球的动作才稍稍卸去刚刚的力气。
  待干吐了两口粗气,才向前面的怪物看去。
  一边抖掉身上的灰土,一边细细的上下打量。
  一只全身粉红色长毛的兔子,上面坐着一个不大的小孩儿,同样一身粉红色的裙装,两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我的方向。
  尽管心里很不爽,但看到并无恶意的画面,心里刚刚提起的怒意也转瞬消失了。心想着,这小孩儿绝对是某个势力的天宠,这么纯种的红毛兔被一个和我一般大的人当作坐伴,也算得上是大手笔了。
  “你没事吗?小哥哥?有没有受伤?”
  小女孩从兔身上滑了下来,朝我这边走过来。
  看着如此真挚的眼神,使我不禁尴尬的将无处安放的双手搓向脖子后面,并傻笑着说:“额,没事。”
  看了一眼那兔子接着说道:“对了你这兔子从哪买的?”
  “哦,这是我今年过生日爷爷给我的生日礼物。”
  接着低下了头,嘟嘟着小嘴说:“小哥哥,蹦蹦不是故意的,请不要责怪它好嘛,它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怕是小丫头误会我要讨兔子要说法,我又解释道:“那个,那个啥,我就是看你的兔子长得好看随口问问,我没事,你们走吧。”
  双眼发出了亮光,缓缓地抬起头看着我,似乎松了一口气。
  “谢谢,小哥哥,我也觉得蹦蹦是最可爱的,它可乖了,你看的它的毛,小哥哥你摸一下,可舒服啦。”
  那童稚地声音让让小女孩显得更为可爱动人,感到有点无从招架就连忙说道:“额,改天再摸吧,我还有事,我先走啦。”
  “哎,小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岁伞琪。”
  “小爷我叫墨司羽,好的,岁伞琪我记住你了,有缘再见。”头也没回的继续往前面走了。
  后面飘来了银铃般的声音。
  “羽哥哥,以后来克州记得找我玩啊。”
  继续耍帅没有回头的向前走,向后摆了摆手。心想克州什么地方都没告诉我,还让小爷我去克州找你玩,再说小爷命苦,长这么大,曼叠山都没有走出去过,就算老头儿放我出去,能去你那克州还不知那一年了,你怕不是个憨宝宝吧。
  想到这里忍不住的叹了一口气。
  “哎!——兔子是只好兔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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