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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二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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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话二人旅途
  班妮领命而去后,雷曼缓缓闭上眼睛,无力地瘫在椅子上。
  “失算了啊,雷曼。”他对自己小声说道。确实,这把名为“枪”的武器很可能是自己在对放逐之岛的把控逐渐疏忽的产物,假如两邦国真的确定了联盟关系,组建了联军,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至少在骑士团和魔法师联盟出动之前。假如现在向国王说明情况的话,因为“枪”的威力摆在眼前,倒是可以阻止这一切,让联盟的事情缓一缓,但是......雷曼的地位和权力绝对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眼前的这个君主早已不是那个野心勃勃、重情重义的伟大的约翰·考辛斯了,这位名为威廉·考辛斯的国王正逐渐厌烦自己,并一点一点脱离着自己的掌控——在凯文的驱使下。
  想到这里,雷曼不禁冷汗直流。
  “该死......”胳膊一使劲,雷曼挣扎着起身,是的,他对这一天的到来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但他没想到这一天居然来得这么快——自己半生心血换来的荣耀、权力与地位,自己辛辛苦苦建成的宏伟帝国,绝对不能毁于一旦!
  “必须,采取行动......现在!”
  夜晚,房间的烛灯早已被吹灭,疲惫的哈克斯已然进入梦乡——他连外衣都没有脱下,胡乱地盖了一床被子,就开始打起了呼噜。科伦侧卧在哈克斯身旁,小心翼翼地守护着床上仅剩的一点空间——哈克斯的睡相实在是太糟糕了,他的左腿还搭在了科伦的腰上。科伦无奈地叹了口气,一点一点抬起哈克斯的左腿,慢慢地挪开,轻轻放下,做完这些动作,科伦翻了个身,背对着哈克斯,闭上眼睛。
  哈克斯和科伦公用一张床,旁边的一张床睡着卡门,卡门睡得很安静,只能听见她细微的鼻息,就像是一只小奶猫轻轻地舔舐听者的耳朵,让人心里痒痒的。莫迪单独睡在隔壁,因为班妮找不到能够容下莫迪的床,只能移去隔壁客房的两张床,腾出空间供他打地铺。莫迪倒是习惯了这样的待遇,在地板上铺上自己随身携带的毯子,欣然入睡。
  “科伦?”清澈而轻微的声音钻入科伦的耳朵,声音是从卡门那头传来的,科伦睁开眼,压低嗓子,问道:“是你吗,卡门?”
  “嗯。”看来卡门和科伦一样,并没有睡着。
  “有什么事情吗?”科伦继续问。
  “嗯......那个伯爵,你怎么看?”
  科伦轻轻一笑,道:“没想到你会在意这个,真是让人意外呢。”
  “......”
  见卡门不再说话,科伦尴尬地咳了咳,自顾自地说道:“我就谈谈我了解的信息吧——雷曼·史密斯伯爵,是宏伟邦国目前资历最老、实力最雄厚的贵族之一。他年轻时带领史密斯家族同宏伟邦国的前一任国王约翰·考辛斯征战四方,在很大程度上维护并稳固了考辛斯家族对邦国的统治,算是如今邦国的头号功臣。在考辛斯家族控制邦国后,史密斯家族被授予极高的荣誉和优待,雷曼先生也因此被封为伯爵——也就成为了现在的雷曼·史密斯伯爵。也就是说,雷曼与他的家族能有今天,靠的就是他与约翰国王两人在战争中结下的深厚友情、以及雷曼对考辛斯家族的卓越贡献。”
  “......”
  “还有什么疑问吗?”
  “你知道的真多。”卡门也没回答,只是淡淡地感叹一句。
  “嘿嘿......出门在外,总有些信息要提前收集,我们总不能啥也不知道就往王都闯吧——做足功课往往会让事情变得简单很多。”
  “是吗?”卡门那头短短回应一句,紧接着就没了下文。
  科伦皱了皱眉头,无奈地叹了口气,道:“好啦,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没错,今天哈克斯和骑士团团长的角斗确实是有意而为之的......是我让哈克斯主动去挑衅那个家伙,并在角斗场一决高下,从而引来骑士团的骑士到角斗场围观,为的就是吸引雷曼伯爵的注意,最终达到我们的目的,对不起。”如同在神父面前忏悔罪行一般,他连珠炮似地将肚子里的话尽数吐了出来,然后,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就像是完成了什么重大使命。
  “......”又是沉默,科伦撇了撇嘴,把身上的被子裹得更紧了一些,索性闭上了眼睛。
  “我不是这个意思,科伦。”正当科伦快要睡着了,卡门的声音再次传来,“我的意思是,我们多亏了有你,才能走到今天——谢谢你,科伦。”
  “这样啊......”科伦鼻子一酸,低声呢喃,道:“也谢谢你,卡门。”
  “嗯,我们睡觉吧,愿卡莎神明祝福你。”
  “愿卡莎神明祝福你。”
  不一会儿,卡门那头传来均匀的呼吸声,科伦却依旧没睡着——虽说哈克斯过分的呼噜声是一个很大的原因,但真正让科伦在意的,还是别的事情。
  “雷曼·史密斯......十多年没有见面,你果然不记得我了。”
  ——人类纪1100年4月17日——
  天空是一片深蓝,一望无际的深蓝,确切地说,放眼望去,除了深蓝色,这个世界什么也没有,亚丁·珀罗斯,正漫步在这个熟悉而陌生的世界。在亚丁近二十年的记忆库中,有一段封尘已久、遥远而飘渺的记忆,虽然很模糊,但亚丁还是能隐隐约约感觉到它确实存在,而眼下的这个深蓝色的宇宙,就像是一把钥匙,不断试探着亚丁的那段记忆,强迫着亚丁的思绪向记忆深处靠近。
  亚丁仍然是漫步着,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走下去,他唯一清楚的是,这是一个梦境,他已经无数次进入这个梦境,在无尽的深蓝世界里漫步,直到苏醒。
  但是,眼下的这个世界,和以往不同,远方,出现了光亮——本不应属于这个世界的光亮。
  “太阳……”亚丁喃喃道。开始只是一个光点,慢慢的,光点逐渐扩散,逐渐把这个世界填充,深蓝的部分一点一点变少,逐渐被曙光蚕食,突然,就在一瞬间,光晕就像炸开了一般,整个世界化为了一片耀眼的白色,亚丁一愣,下一秒,光晕褪去,一个崭新的世界浮现在他眼前。
  “神明阿莎啊,这是……”眼前是一个具有色彩的世界,脚下的是绿色的草地,头顶是湛蓝的天空,远方是象征着永恒的太阳。前方,参天大树形成深绿色的屏障,矮灌木就像有生命一般伸展着身姿,四足生物在森林探头探脑,有翼生物穿梭于云霄,大多数生物亚丁从未见过,它们身体的构造是那样奇特,让他只能赞叹于创造之神的神力。
  “这是我的家乡——阿杜拉。”一个温和的声音从身后不远处传来。亚丁猛地一回头,只见身后站立着一个高瘦的人影——那是一个人,银色的长发披在身后,宽大长袍松松垮垮地披在其高挑的躯干上,双手背在身后,他皮肤白皙,双耳尖尖翘起,眼睛明亮而柔和,其身边萦绕着淡淡的光晕,宛若神明。
  亚丁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完美的人,这个人仿佛是整个世界所有美好事物的结合,在他看来,这样的存在甚至值得教堂的牧师们穷其一生写作诗歌来颂唱。
  “你好,我叫奥兹。”轻柔的语句再次响起,亚丁这才发现这个人说着亚丁从未听过的语言,优美而动听,但奇怪的是,亚丁居然可以听懂。
  “你,你好,我叫亚丁,亚丁·珀罗斯。”这个人的声音里包含着无限的亲和力,亚丁不由自主地告诉了他自己的全名。
  “我知道你是谁,亚丁——你的姓名、职业、人际关系——你的一切我都知道。”自称“奥兹”的人缓缓靠近,他的脚步轻盈无比,亚丁甚至听不见他的脚步声,就如同乘着风飘来一般。
  “……”,亚丁已经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了,奥兹来到他身边,梦幻般的光晕同样笼罩着亚丁,仿佛亚丁已然置身天堂。“惊讶吗?”奥兹问道。见亚丁不答,奥兹接着说道:“不必惊讶,你本就由我而来,我比任何人、甚至是你本身都更加了解你。”
  “……是吗?”亚丁还是一头雾水。
  奥兹微微一笑,平视前方,望着眼前名为“阿杜拉”的土地,问道:“这里如何?”
  “呃,很,很美丽……”亚丁答道,“就像是在仙境。”
  “嗯,你说的没错,确实是仙境。”奥兹点点头,却又补充道:“至少在五百万年前,阿杜拉还能算是仙境。”
  “五百万年前?”亚丁十分惊讶,他粗略地学过一些学者对人类文明的研究,但最早的研究目标时间段也不过在人类纪元的三百年之前,而这个名为“奥兹”的人,却声称自己了解五百万年前的阿杜拉!
  “阿杜拉现在怎么样了?”奥兹问道。
  “嗯,我只是听说过那个地方,听说阿杜拉很美丽,被称作‘梦幻之地’。”亚丁老老实实答道。
  奥兹沉默不语,闭上眼睛,亚丁见状,也不敢出声。
  “现在我虽然什么也看不见,但是我知道,阿杜拉如今虽美,但永远也不能称之为‘仙境’了。”不久,奥兹一声叹息,仿佛有无数愁绪涌上心头。
  “……”
  突然,天色变得阴沉,无尽的深蓝色再一次侵袭而来,转眼之间,太阳、天空甚至是这片名为“阿杜拉”的土地都被其吞噬。亚丁回过神来,整个世界再次变成了紫色,奥兹身旁的光晕也一点一点被蚕食着,他的脸色看起来十分难受。
  “奥兹!”亚丁感觉他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奥兹弯下腰,颤抖着的手扶着亚丁的肩膀,断断续续地说:“亚丁,完成我的使命,记住……你是我奥兹……”话音未落,深蓝色的漩涡如洪水决堤般扑面而来,奥兹一瞬间就淹没在深蓝色的海洋中。
  “奥兹!”亚丁大呼一声,惊醒过来。
  他瞪大双眼,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环顾四周,身边都是熟悉的一切——又是梦。满头冷汗,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心脏地某处被莫名重重撞击了一下。
  “奥兹……”逐渐清醒后,亚丁睡意全无,揉着头,他开始细细地品味方才的噩梦——无尽的深蓝、犹如仙境的阿杜拉大陆、以及那个自称为“奥兹”的、第一次出现在自己梦境中的人,无数的片段在他的脑海飞速穿梭着,不断撩拨他的每一处神经。
  “他是谁……我又是谁?”
  第一次,这是亚丁人生中的第一次,对自己的身世产生了疑问。活在乔治的关怀下,一直以来,亚丁并不希望去探寻自己的身世,或者说,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是,这个奇怪的梦,宛如一支利箭,不偏不倚地扎进了亚丁内心的最深处,让他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自己究竟来自何方?
  ——人类纪1100年4月15日——
  清早,太阳还没完全占据世界,本该紧闭的王都城门破天荒地开了一个狭小的缝隙,只见两位猎人打扮的骑手骑着白马,如一阵风似的迅速穿过城门,向远方疾驰。待两人通过后,城门悄然关闭。
  其中一人正是雷曼·史密斯,另一人高瘦个子,双目狭长,眼神犀利,腰间挂着一把细长的剑。此人名为哈维·史密斯,雷曼的贴身护卫,他并不是史密斯氏族的族人,“史密斯”的姓氏为雷曼所赐,以彰雷曼对其的信任与器重。
  两匹白马飞快地奔跑着,穿梭于山间小径,扬起阵阵沙尘。仿佛是有一股怪力在牵扯其前行一般,这两匹马的速度快得实在有些异常,甚至一些轻小的落叶、树枝在即将触及白马的肌肤时,就被莫名其妙地弹开。远远望去,竟感觉时间宛如停止,唯有“白风”轻轻掠过,回过神来,白马的身影已然在远处模糊不清。
  傍晚,夕阳西下,两匹马终于在一家小旅馆停了下来。雷曼和哈维一齐下马,栓好缰绳,两匹马都耷拉着脑袋,看起来十分疲惫。安顿好白马后,两人快步走进这家旅馆。
  客厅不大,有些昏暗,烛台上还没有点亮蜡烛,两侧是餐桌,已经有好几桌人在吃饭了。旅店老板身材矮小,大约五十岁左右,只在柜台前露出一个头。
  “两间房,最好相邻。”雷曼故意压着嗓子对老板说道,哈维则紧贴雷曼身后,警惕地看着四周。
  “我看看……嗯,没问题,两位住多久?”老板撑起身,眯着眼打量眼前这两位“猎人”。
  “半天。”
  “呃,先生,我们这里的价位是一天起步。”老板的嘴角不住抽搐,双眼流露出鄙夷的神色,他基本可以确定眼前的是两个落魄的穷猎人。
  “哈?一天起步?那一间房一天多少钱?”雷曼皱起眉头,装作肉疼的样子。
  “五枚宏伟金币,加上押金一枚。”老板没好气地说道,紧接着,他又顿了顿,补充道:“当然,三枚钢铁金币也行,押金照付一枚宏伟金币。”
  雷曼一愣,问:“诶,老板,我怎么记得五枚宏伟金币的价值相当于四枚钢铁金币呢?你是不是搞错了?”
  老板听罢,嗤笑一声,道:“你们两个是在深山生活的原始人吗?我告诉你,如今和钢铁邦国的人做生意可越来越难了,他们根本不收咱宏伟邦国的钱,懂吗?所以我宁愿少赚一点——假如你有钢铁金币的话,你们两个加起来给我五枚钢铁金币加上两枚宏伟金币作押金就行了。”
  “……”雷曼沉默了,从怀中掏出十二枚宏伟金币,“啪”的一声甩在柜台前,冷冷道:“给钥匙。”
  老板正要发怒,抬起头,只见雷曼双眼射出寒光,正恶狠狠地盯着自己,他倒吸一口凉气,哆哆嗦嗦掏出两把钥匙,递给雷曼。
  “在,在二楼的最东边,三号房和四号房……”
  雷曼一把夺过钥匙,一声冷哼,气势汹汹地上了楼梯,哈维用余光扫了扫老板惨白的面容,不屑地笑了笑,紧随其后。
  目送二人上楼后,老板才发现自己浑身止不住地颤抖,他赶紧抹去额头的冷汗,咳了两声,不满地嘀咕着:“真是两个神经病”。
  简单休息过后,哈维来到雷曼的房门前,敲了敲门:“是我,哈维。”哈维故意不用“伯爵”的敬称,以防隔墙有耳,暴露了二人的行踪。
  “嗯,进来吧。”雷曼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哈维便推门而入。哈维二十岁出头,精力旺盛,但雷曼毕竟已经上了年纪,体力早不如从前,此时他仍倚靠在窗边,闭目养神。
  关紧房门,合上窗户,点亮烛灯,哈维低声问道:“大人,晚餐时间到了。”雷曼睁开眼,站起身来,问:“现在几点了?”
  “傍晚六点钟了。”哈维将腰间的长剑解开,放在桌子上,再打开随身的背包,拿出了自带的食物。干粮很简单,是宏伟邦国平民级的日常糕点——仙礼糕,用宏伟邦国特产的几种农作物发酵制成面皮,再裹上一些特制馅料蒸煮便可成型。就雷曼个人而言,他并不喜欢这种粗糙无味的面皮和其内部填充的猪肉馅料,事实上,在宏伟邦国,生活条件稍微好一些的人都不屑于去吃这种东西,取这个动听的名字完全是平民们的一厢情愿。然而,因为其制作简单、携带方便并且有利于掩盖雷曼与哈维的身份,雷曼还是选择了仙礼糕作为二人的干粮。
  两人坐在桌前,各自拿起一块仙礼糕吃起来。哈维出身贫寒,并不在意仙礼糕的滋味如何,吃得很快,很快就吃完了,他问雷曼:“大人,我们此行要找的这个牧师到底是谁?”
  “亚丁·珀罗斯。”雷曼一点一点地咀嚼着仙礼糕的面皮,答道。
  “我听过他的名字,听说他曾救过您一命。”
  “确实,大概是在十年前了,当时你还不在我身边。”雷曼凝视着眼前吃到一半的仙礼糕,在脑海中找寻着这段记忆。
  “那时候我作为宏伟邦国的代表前往钢铁邦国谈判,在返回王都的路上途径瓦尔镇。瓦尔镇很乱,因为正闹着饥荒,灾民很多,我和回程的队伍走散了,想独自一人走捷径返回,谁知路遇强盗,他们不但劫去了我的随身物品,还打算杀我灭口。
  “我被他们扔下山崖,谁知我命硬,在坠崖的时候挂上了一根树枝,让我下坠的速度减缓了许多,最终我只是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后,就发现一个少年坐在我旁边,他就是亚丁·珀罗斯。他告诉我,昨天早上他在发现我躺在这里,奄奄一息,他本想带我去镇上找牧师,但是他力气太小了,背不起我,也不敢回镇上叫人帮忙,生怕来不及,我就此死去。然而,他碰巧学过一些简单的治愈术,我也没有受致命伤,他帮我接好了几处骨头,然后用治愈魔法给我疗伤,找来山泉水给我解渴,脱下衣服披在我身上——就这样照料了我一天,直到我苏醒过来。”
  “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啊。”哈维感叹道。
  “对。”雷曼点点头,“也许这就是天意吧,神明保佑让我碰到了那个孩子,一天后,我恢复了行动能力,他带我去镇上找来了最好的牧师疗伤——他的养父,乔治·珀罗斯。
  “我在瓦尔镇修养了五天,在此期间,我把我的身份、事情经过告诉了他们父子,并且写好信,委托乔治寄给王都。五天后,王都那边派人把我接了回去。”回忆结束,雷曼叹了口气,继续说:“可惜,我得到消息,大概半个月前,乔治牧师已经去世了。”
  “那真是太遗憾了。”哈维摇摇头。
  雷曼继续说道:“他们父子都是善良人,作为答谢,我帮亚丁写了一封介绍信,让他去王都牧师协会学习治愈术。事实证明,亚丁没有辜负我的期望,他在一年前通过了王都牧师协会的考核,成为了大牧师。”
  “大牧师……也就是说,他应该是这次作战准备的征召对象!”哈维突然想起来,国王刚刚批准了与钢铁邦国联军的方案,开始全国性地征召士兵、牧师和骑士以及自由武士,作为全国仅有三百余人的大牧师之一,亚丁·珀罗斯是绝对会被王都征召的。
  “这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警告他,绝对不能让他接下征召。”雷曼点头,“这次我们面对的敌人可能会很强大,昨天那个名为‘枪’的武器你见识过了吧,我已经劝不动国王了,真要与之作战,我们的骑士团和钢铁邦国的魔法师联盟暂且不谈,其他一般的士兵、前线牧师大多数都无法在这种武器下活命。假如亚丁被征召去了前线,并就此丧命的话,我的良心可过不去。”
  哈维若有所思,拿起第二块仙礼糕,咬了一大口。
  雷曼看着哈维一言不发,笑了,说道:“好吧,看来还是哈维了解我——我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趁这个机会,把亚丁牧师招到我的家族。”
  “恕我直言,大人。”哈维放下仙礼糕,道,“亚丁牧师固然是心地善良,但是您已经助他成为了大牧师,每年邦国分配给他的俸禄就足以让他生活得很不错,根本没必要再将他拉入您的家族,依我之见,您对珀罗斯父子的恩惠太过了。”
  雷曼用没抓食物的左手重重拍了拍哈维的肩膀,笑着问:“吃醋了,是不是?”事实上,哈维当年就是被雷曼看中其过人之处,而招之入史密斯家族的。
  “您这么说的话,也没错。”哈维一副很不服气的样子,道:“他只是一个大牧师,除了治愈魔法其他什么也不会,他根本没有资格加入您的家族——也许我的治愈术还比他更高明呢。”哈维说的也没错,王都的贵族都会或多或少地招募一些外族人加入自己的家族,但要求都很高,要是没有在某一方面脱颖而出是没有资格抓住这个机遇的。
  “诶,哈维,你确实一位很出色的魔法师,别的我都不说了,亚丁肯定比不过你,但在治愈术这方面,我敢说,你绝对不如他,而且我敢说,亚丁的治愈术,就算放在整个王都牧师协会,都能排进前十名。”
  没错,真正意义上来说,哈维其实是一名高明的魔法师,但由于宏伟邦国对骑士的狂热推崇以及对魔法的过分贬低,魔法师在宏伟邦国的地位几乎与庶民一样,甚至还时常受人排挤,因此,在宏伟邦国具有魔法天赋的人要么抛弃其他魔法,专心修炼治愈术,成为疗伤的牧师,要么离开,前往更加重视魔法师的钢铁邦国谋生。然而,雷曼总觉得重骑士轻法师的观点是错误的,他认为邦国很有必要填补魔法师的空缺,这也是他看中哈维的原因。
  哈维是一个流浪的魔法师,早年在钢铁邦国触犯法律而逃到宏伟邦国,由于其剑术也很高超,平日里便以自由武士的身份生活。雷曼偶然发现了哈维精通魔法的秘密后,主动将之拉入史密斯家族,任命其为自己的贴身护卫。除了雷曼,知道哈维是魔法师的也只有管家班妮一人,其余人都只道雷曼收容了一个自由武士。
  “前,前十?”哈维很是惊讶,追问道:“假如亚丁牧师真的能排进前十,那他为何不留在王都?我相信王都牧师协会也不会轻易放过这样的人才。”
  雷曼叹了一口气,答道:“因为当时乔治牧师病重,而瓦尔镇只有乔治一位牧师,所以亚丁在获得大牧师的头衔之后选择回到瓦尔镇,继任下一任牧师及瓦尔修道院的院长——当时我就出面劝过他,希望他留在王都。然而那时乔治牧师已经很虚弱了,亚丁便拒绝了我,回到瓦尔镇照顾他父亲。如今乔治牧师已经去世,希望这一次我能劝动他。”
  雷曼终于吃完了一整块仙礼糕,他掏出随身的手帕擦了擦嘴巴,道:“我吃完了。”
  “嗯。”哈维也差不多吃完了第二块,虽说心中仍有疑问,但自己说到底也只是个护卫,雷曼能告诉自己这些事情已经算是很给他面子了,哈维也不再得寸进尺。他两三口把剩下的一小块囫囵吞了下去,迅速收拾好背包,系好长剑,站起身来:“大人,今晚有什么安排吗?”
  雷曼想了想,说:“没有,哈维,我不比你们年轻人,我现在只需要一晚上的休息就行了,明天我们起早一点,争取后天一早赶到瓦尔镇……”他突然发现,哈维的左手拇指摩挲着剑柄,便问:“怎么了?”
  哈维从背包里掏出一颗半个拳头大小的红色水晶,交给雷曼,道:“大人,看来今晚应该是不太安宁了。”雷曼皱起眉头,不语,默默接过水晶,收入怀中。就在这时,雷曼听见天花板传来“嚓”的一声轻响,紧接着又是窗户被撞开的声音,哈维一跃至窗前,剑已出鞘。
  “咔嚓!”就在哈维出剑的同时,房间的窗户被击碎了,一把黑色的斧头伴随着劲风破窗而入,正好被哈维一剑截住,挡了回去。木屑随之溅射进来,雷曼本能地挡住眼睛,耳边传来两人的打斗声,待雷曼睁开眼睛,只看见窗边一个人影向远处疾退而去。
  “大人,怎么办?”哈维立在窗前,右手持剑作防御状。
  “杀。”雷曼冷冷道。
  哈维点头领命,随即跳出窗去,跃上房顶。他迅速向四周扫视,很快就发现有一人背着一柄巨斧,骑着马向东狂奔——正是那名刺客。
  “风。”哈维默念一句咒语,一股强劲的气流一瞬间涌上屋顶,将哈维包裹于其中,哈维操纵着气流,借其力推动自己,如离弦之箭般,以破空之势朝着刺客追去,所到之处,屋顶飞屑四溅,硬是被强风磨出一道深深的印记。
  刺客见状,双腿狠狠一夹马肚,左手把缰绳缠上一圈,右手转而抄下背后的斧头,准备迎敌,同时,缰绳一扯,马头一调,逃入了左侧的一处树林。
  “嗖——”划破空气的声音尖锐刺耳,刺客一惊,脑袋本能地微微侧偏,脸颊顿时感到火辣辣的疼,一根细小的冰锥就离左眼分毫之差,连着细密的血珠,下一瞬便钉进了马的头颅。马一声嘶鸣,喷出一团血沫,向前栽去。刺客连忙松开缰绳,握紧战斧,双腿用力一蹬,借着势头往前翻滚,稳住身形。
  下一秒,哈维的身影已然出现在眼前,宛如死神降临,右手微颤,一道银色的剑芒狠狠甩出。刺客抡起斧头,硬着头皮往前挡去,只觉手腕一麻,斧头不由脱手,待其回过神来,哈维剑芒已至,“唰”的一声,刺客缓缓倒地,其头颅在地上滚了滚,鲜血开始从脖子的断口涌出。
  “本该饶你一命,但你却听了不该听的东西。”哈维收起长剑,看着躺在前方的无头尸体,叹道。
  树林静悄悄的,刺客的尸体仍一点一点地抽搐着,消耗着身体最后的生命,唯有几只乌鸦飞跃在树梢,传出淅淅索索的声音。
  “躲在树丛的几位,是想给你们同伴报仇吗?”哈维朗声问道。
  话音刚落,远处的灌木丛窜出几人,黑面黑袍,皆是刺客打扮,为首的一人清了清嗓子,回应道:“阁下的身手高超,我们远不能及,恐怕我们一齐动手,也伤不了阁下分毫,更别谈报仇了。”
  “哼,你们心中有数就行。”哈维道,转而大喝一声:“快滚吧!”
  为首者一听,赶紧向哈维鞠了一躬,喜道:“感谢阁下不杀之恩。”嘴角扬起一丝奸笑,对死去的同伴竟是看也不看一眼,转身便欲带着其他人离去。
  “果然是渣滓。”左手闪现寒光,数十根冰锥瞬间凝结浮空,哈维猛地一挥,冰锥如雨点般密密麻麻顺势而去,只听几声惨叫,那几名刺客已然倒下,被扎了个透心凉。
  “看来你们指望着还在旅馆的那位同伴与你们汇合啊,真是天真呢。”哈维摇摇头。
  “如何,老头?看样子你还是个王都贵族,这身穷酸打扮差点就骗过了我们。”与此同时,旅馆房间里,雷曼正与另一名刺客对峙着,这名刺客的刀正架在雷曼地脖子上——他一开始便躲在楼上,并未离去,在哈维追逐其同伴不久后冲了进来,控制住了雷曼。
  “这就是你们团队的思路吗?故意引开我的护卫,而暗中埋伏另一人来搜刮钱财?”面对随时可以杀死自己的刺客,雷曼从容自若,不慌不忙地问。
  “别废话,把你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交出来!”刺客恶狠狠地低吼道。
  雷曼默默掏出了怀中的红水晶,递了过去。刺客眼睛一亮,伸出左手去接,谁知雷曼微微一笑,反手把水晶向刺客右边用力掷去。刺客反应也很快,不由撤下了刀,飞扑过去,然而还是慢了一步,“啪!”红水晶撞在墙上,顿时四分五裂,化作星星点点的碎渣。
  “你,你敢耍我?我宰了你!”刺客又惊又怒,正欲抄起刀子杀了雷曼。突然感觉右臂一痛,“嚓!”骨肉已然分离,刺客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右臂已滑落脚边。他强忍剧痛,急忙转过身,一瞬间竟瞪大了双眼——那个本应该被引开的护卫哈维,现在站就在自己身后,对着自己冷笑。
  这便是这个刺客生前最后看到的画面,下一秒他的脑袋便脱离了身体。
  简单地处理了尸体、擦拭过血迹之后,雷曼问:“他们是什么来头?”哈维道:“不过一伙无名山贼罢了,欺负手无寸铁的百姓还行。”雷曼点了点头,表示了解。
  “大人,我先回房间了,您还是收好这个。”哈维临走前,再次递给雷曼一块相同的红水晶——红水晶内其实蕴藏着哈维施加的传送魔法,当水晶破碎后,其中的魔法释放出来,使得哈维能在一定范围内瞬间赶回来解围。
  哈维走后,雷曼靠在床上,将水晶放在一旁,眯起眼睛开始沉思。
  哈维的确算是个聪明的人,自己也对其十分信任,然而,雷曼还是不想过早地告诉哈维自己的计划。事实上,自从新国王继任不久,雷曼便开始为这个计划做准备。
  “约翰陛下,请原谅我……”雷曼自语,“你我戎马半生,才换来的宏伟邦国——我绝对不能让邦国毁在他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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