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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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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都域,全称应为洪都域,只因疆域内主城名为洪都,故得此名。
  洪都域疆域辽阔,除洪都城外,还囊括大大小小百余个城池,以及数以万计的小镇,云溪小镇不过是数万城镇中极普通的一个。都域内部,城池之间往往隔有山川湖泊戈壁沙漠,大小城池的发展极不均匀,有的高楼广厦、车马川流,有的虽叫城池其实依然是未曾开垦的不毛地,经济不振,政令不达。
  洪都域究竟有多大,几乎无人知晓。
  云溪小镇虽然不是荒地,但是小镇内产业、需求单一,商贸往来不频,能够或者愿意跳出小镇、去往上级璎珞城定居者并不多见,真正能够跨越数十城池去往洪都主城的更是少之又少。
  洪都域以外的疆域,小镇居民和学塾师生听得最多的,便是帝魔花,既帝都域、魔都域以及花都域,这三个都域就像它们自身的名字那样,威严、玄妙、风华,只存在于游商口口相传的故事之中,几乎没有人真正去过。
  想要去主城甚至去帝魔花三个都域,目前来说,除了投身游商,最好的办法,就是考学入仕,只要足够优秀,获得主城或者其他都域高等学府的录用资格,璎珞市管理者会安排日行千里、近乎有腾云驾雾之能的骏马,一路护送抵达。当然,考入主城高等学府的难度很高,每隔几年,格物学塾才能出现那么一个考入洪都城的天子骄子,而想要通过考核获得帝魔花三都学府学籍,难如登天,近二十年,也不过出了一名叫王宁的学兄,幸运地进入帝都稷下学宫。
  易歌的课业成绩不仅仅名列前茅。
  其尚在知礼学塾时就已名声在外,升入格物学塾一年级仅数月,其他学生还在入门适应期,易歌已通学经史天文、地勘术算,便是三年级的学兄,也仅能望其项背,可以说是近些年来,最有希望考入高等学府的学子。叶先生身为格物学塾一年级的授师长,对易歌抱有厚望,若是真能培养出这么一名学生,师以生贵,他说不定就能一脚踹开那位厌恶已极的家屋悍妇,一下跃居枝头,扬眉吐气。
  这样的好学生,叶先生当然要百般宠爱,易歌也没有让他失望,沉稳上进、观点独到、尊师重道,就是有一点,他明示暗示数次,希望他远离姗姗和游记之流,“智者与庸者、愚者应该保持距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是无论怎么劝说,易歌全然不顾,还将案桌从学堂中央最好的位置搬到姗姗案桌旁,与游记门神一般守在姗姗左右两侧,叶先生不想逼迫易歌,没有责令他搬回,但是每每进入学堂看见三人闹作一团,都忍不住压不住气恼,胡须抽动,直想冲上去将他们分开。
  “易歌,你呀你!”叶先生转身关上书房木门,惩戒学生重塑威严后,他心情比先前好了不少,望向易歌,眼中怒意已基本消退:“你倒是说说,为师训诫姗姗那厮,做错了吗?”
  “先生没错。”易歌垂首,神情低落,“……可姗姗也没错。”
  叶先生听得前半句,轻轻捋了捋胡须,甚感满意,又闻其后面半句,脸色一沉:“姗姗没错?她身在课堂,心在黄粱,不思进取、目无尊长,为师训话,她还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她没错,难道为师错了吗?”
  易歌抬头有心辩解,想想还是低头作罢,姗姗有姗姗的情况,先生有先生的考量,这种事情,根本就辩不清楚。
  叶先生盯着易歌,肚子里准备了连篇的圣人名言,只要他一开口辩解,千军万马立刻汹汹涌来,管教他心悦诚服,没想到易歌嘴唇动了动,居然理智地选择缄口不言,叶先生长篇大论被堵在胸口,一时有些措手不及,愣怔好一会儿才回神,轻咳一声道:“易歌,你自己的家庭的情况,应该最清楚不过。父亲在你幼时决然离家,母亲孤身将你养大,为师见你懂事,也把你当半个儿子,学塾但凡有减免学费一类,都尽全力帮你争取。你要知道,为师并非念你飞黄腾达后惠及往日师长,只是不忍心看到一块珍贵的无瑕胚玉,为浊色所染,你懂吗?”
  叶先生的话语直达痛处,易歌闻言脸上露出内疚、痛苦之色,不过,对叶先生胚玉和浊色的比喻,依然固执地不认同:“姗姗身世也很可怜…她不是先生您想的那样…”
  “哼,姗姗!”叶先生一声冷笑:“无父无母,活着的那个满身草腥味的糟老头子,也对她不闻不问,你说她可怜,倒也没错。”
  易歌心中轻叹一口气,姗姗爷爷曾在学堂教室外与叶先生有过争吵,两人未谈多久话不投机,姗姗爷爷给叶先生丢下一句:“之乎者也酸腐低弱、算学格物还有些意思,总体而言,与小娃儿扮家家无异,小计尔。”一语说毕,带着姗姗翩然远去,当时易歌和游记清楚地看见叶先生口鼻眼耳七窍生出袅袅青烟,从此厌屋及乌,对姗姗横眉冷对、多有偏见。
  叶先生见其默然,声音稍稍缓和道:“易歌,我不惩罚你,是因为惜才,为师不忍心伤害你这双执笔成经的手,但是,我也不能放任你走入迷途。一会儿回去,你把案桌从姗姗那里搬离,就和…就和李井然坐一起吧,还有,旬休结束,把你母亲叫到学塾,我要与她谈谈。”
  易歌低低地应声好,又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叶先生…”
  叶先生眉毛一扬:“怎么?”
  易歌脸上纠结,咬牙道:“先生,能不能不把我的座位调离?”
  叶先生不知为何,无名火起,声音骤然拔高:“无可救药!你、你,你真是无可救药!”
  先生训完话时已是凉月初升,姗姗和游记一直等在门外,待易歌其愁颜不展地从先生书房走出,姗姗笑嘻嘻地递上一枚起死回生丹,又指了指游记,以表一视同仁。易歌强自笑了笑,接过丹丸二话不说吞了下去,经历了课堂掌诫及书房训话,其心情显得有些低落,至于姗姗和游记,一个长期与先生不和,另一个因为成绩平庸被先生忽视,两人心情倒是没受多大影响。
  姗姗爷爷不知出于何考量,对姗姗在学塾表现全然不在乎,游记父母没有姗姗爷爷那般心大,也许是因为经营杂货铺接触过一些四海为家的游商,他们并不认同先生的“万般皆下等惟有读书高”,当然,面对先生的责问时,他们也不会与先生冲突。对待游记的功课,游记父母大致秉持着无为而治、顺其自然的理念,当然这个无为而治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过多地干预,只希望游记过着小镇大多数人那样安平的日子,或者让他选择自己的想要的生活。
  “游小记,你不会是装的吧!”姗姗半信半疑地看了游记一眼,狐疑道:“你和易歌服用我的起死回生丹已经十年了,易歌基本没有不适反应,你怎么还会失去味觉,而且还半月之久。”
  “我骗你干嘛,姗姗!”游记对姗姗强行灌药的行为大声抗议,谁没事好好的会吃药,还一吃就是十年,“这种每天吃饭如同嚼蜡,还要装作很好吃的模样给我母亲看,你以为我愿意嘛!易小歌,你真的完全没有感觉了吗?”最后一句,游记不死心地向易歌发问,悟性、功课大有不及就算了,连耐药性也都不如易歌,这也太打击人了。
  易歌性格开朗,能与游记、姗姗成为好友,自不是什么伤春悲秋之人,半段路途,基本将先前郁闷消化干净,听到游记问话,笑着摇头道:“游小记,也不是你想的那样。吞下那枚丹丸后,我至少……”说到这里,故意把话拖得很长,引来游记期待地目光,“至少有一刻钟,舌苔完全没有知觉吧!”
  “一刻钟!”游记表情瞬间由期待转变为郁闷:“而我要十余日,你还是别告诉吧……死易歌,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哈哈哈!”“哈哈哈!”姗姗与易歌大笑,游记大呼小叫,“太欺负人了!”,冲上前与易歌一顿追打,你一记手刀切我胳膊,我一脚蹬你小腿,好一会儿两个少年脸带笑意跑回姗姗身侧,易歌似想到了什么,止住笑问道:“姗姗,小时候你的服药频率是半年一次,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变成一月一次,如今,你几乎每天都要吃上一粒,否则浑身虚脱、萎靡不振,我总觉得,这不是什么好兆头。”
  游记经易歌提醒,也发现此问题,不禁有些担心地忘了过去。
  “游小记、易小歌,你们看什么看,姐姐我好着呢,这种小病,哪里难得住我爷爷!”姗姗被两双古怪的眼睛盯得浑身不舒服,没好气地啐骂一声,见两人大松了一口气,又半真半假地低声叹道:“不过,我的时间也不多了…”
  “姗姗,你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游记先沉不住气,不满地嚷嚷。
  “就是,什么叫你的时间不多了!”易歌觉其话语前后矛盾,同样大感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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