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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欲阳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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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爷跳下马车,激动的看着并开颜大笑起来,脸上这才有了喜悦。
  不远处的黑烟让他很兴奋,他那个真正熟悉的地方回来了!
  随后,没等宋辞怔过便坐上马车准备欲扬长行,却万万没想到马车下的轱辘丝毫不离开半步,这……
  野爷不耐烦的跳下了马车,下面所见到的景象让他惊讶不已!拉车的黑马早已瘦的不成马样,只能说皮包骨头没有肉,肚边上的肋骨看的一清二楚,四条马腿时不时的发抖,难以离开半步,野爷这才想到现在已经三天四夜没给它吃饭,一直都是天黑路行,所以并没有注意到,一个小心狡诈的野爷看到此景也软下了心,更别说马车里的那两个人看到如此景象该说他是何人了。
  野爷有些难做,在原地犹豫半刻,还是选择了不昧良心,便苦苦地弯下腰拍了拍清可见骨的马头,一边说道自己的苦衷一边解开缰绳,“马先生啊,我真不是有意如此,没想到你竟能瘦成这种模样,本想在城里给你大吃一顿,可是我看你撑不到那会了,我放了你,你潇洒荒原吧!”
  不知说这句话的时候,野爷脸不脸红,他们三个人吃饭都何等困难,再加上给马买粮草,口袋里的钱都不够用,将缰绳解开之时,马儿还是站在原地颤抖着双腿,强烈的表现出想去却不能去的心情,如果这条马能变成人的话,早已把野爷杀了个千刀万剐。
  野爷略些尴尬的一笑,随后……自己扛起马上的缰绳,往城门边大步跑去,简直比马还快!……回头望去那条马还是征征的站在原地,过了不久,才轰然倒下,去了西方极乐世界。
  ……
  一坎巨大的城门前,等到敲响第九道钟声的时候,才移动巨大的城门缓缓打开,城外的人陆续不断地向其中前行,蜂拥而上。
  里面有荒野流失的难民,有着一番事业的商人,也有一些平民百姓,各种百姓现状,在这里都已经体现得完无体肤,这几年却还打着北宋是王道的名号四处宣扬,内行人看来早已是外强中干。
  野爷抹了头上一把汗,心中愁想:还是老了,放在以前年轻的时候,别说拉,就算扛起来也能跑上个五六里。把马车放在了一处,上去摇醒了两人,宋辞在刚刚磕在石头时都已经醒来,而燕余柔则跟着他一同而起,野爷似乎白费了条心。
  “这是哪里?”燕余柔看了看远处的城墙和黑漆漆的大门,不禁问道。
  “欲阳城,以后就在此地扎住,伢城就不要多想了。”野爷收拾一番,戴上了斗笠,葫芦瓶,一把匕首和一把长剑,可那腰中的刀鞘始终背在后面不用。
  燕余柔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也并没有再问下去。
  宋辞走出马车展了展腰,这才发现拉车的马儿不见了,难道是放任了?但凭野爷的性格岂会如此,便对着马车内说到“野爷,咱家的马丢了,你知不知道?”收拾一半的野爷停下了手中的活,“知……道。”口吃的说道,顺即又低下头捣鼓着,“我放的,和你没关系的不要多问。”
  宋辞开天荒的感觉到了野爷还有正直的一面,这才舒服的点了点头,收拾好车厢里的东西后,便丢了马车,三人踉踉跄跄的走向城门去……
  附庸着城外的百姓一同跟上,走向了城内。
  此时,一团江湖气息一拥而上,瞬间人耳目一新,这欲阳城丝毫不比伢城差了多少……
  “绿竹巷,幽径长。纤手如玉,净琴为君张。弦挑流水洗客愁,眉间心上,千千结丁香。”
  欲眼望去,一名戴着白色面纱的娇滴女子正坐在城中双手抚摸着古筝,富有节奏的弹奏起江湖风云。
  一阵南风起,一个披头散发的学士正独自在一边摇头大晃的念叨千古名句,这若是放在北宋盛期,围观的人绝不少于两百以下,可惜现在没落了文学,也只有这些人站起来稍微反抗,“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山映斜阳天接水,芳草无情,更在斜阳外………”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谁的诗句,当年盛世鼎名的范仲淹,他的岳阳楼记简直就是名传天下,之后他便已经成为世间所知。
  当年的一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能在京城换上两口饭吃,可谓极致。
  野爷似乎又回到了从前,宋辞更是享尽了江湖之风,则燕余柔……却没有丝毫反应,脸上也没有多大的表情变化,而是一脸平淡的看着,似乎对她来说一切都很习惯。
  野爷在人山人海的闹市中摆了摆手,示意着他两人跟着他走。
  终于过了喧闹的街市,这才得以安静下来,“你们两个跟着我。”野爷门布袋中取出一支火把,四处杂草丛生,看起来好像很久没人住过了,野爷点燃火把,烧开了挂在屋角的蜘蛛网,这间屋子的墙壁都被爬山虎所侵占,野爷若有所思的说道:“我曾经给它取名绿意山庄,如今却太过于绿了。”宋辞疑惑的问道:“你曾经来过这?”
  野爷微微点了点头,心中刚想有感而发的时候,燕余柔打破说道:“该不会以后我们就住这里吧?”
  野爷一颦一笑,又是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若不是还能看出来大概的轮廓,都已经不知道它是个房屋了,或许这间屋子里最值钱的就是门外的青石了,宋辞并没有感到什么,而是高兴着有房住了,他生在贫穷之地,有这种待遇早已经很满足,而且还带着一个练武的院子,并没有很差。
  燕余柔也难为情的点头同意,野爷看两人一致,便扔给了一个火把和一把匕首,“既然这样,那我们就开干,先把院子里的草清除了。”
  话音刚落,宋辞就满腔热血的走向里面,举起手中的火把烧着枯草,野爷嘿嘿一笑“果然是老子看中的人”也举起了火把和他参与其中,只剩下燕余柔还在一旁犹豫不决,过了几刻,也只能勉强加入。
  转眼间便是中午,院子里的枯草已经烧的差不多,呈现出一副还算是家的味道,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得清,这里以前的确是一个武院,里面还悬挂着沙袋和木桩,另一边摆放着兵器库,上面的刀剑都已经生锈,野爷推开久违的屋子,一阵死寂的味道扑面而来,扑出了许多飞蛾,唯一让他激动的是,那个铺满灰尘的桌面上还放着他临走时的一件极为重要的东西,“岳气山功”他曾经最喜欢的一本武林秘籍,如果此书放在江湖必定是一场腥风血雨,过了整整十几年却还完好无损,正是天意。
  还有墙上挂着的一块透明玉佩,据说这是由晶石所造,一个喝酒的朋友送给他的,被他称叫什么琉璃,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个念想罢了,也没再管就挂到了墙上。
  野爷铺好了木板,摆好了所带的东西,便叫来宋辞指着地上的木板说:“你把他收拾一下,这今晚就是你的床。”相反宋辞并没有矫情,很是兴奋,长途跋涉几天终于有地方住了。
  “那我的呢?”燕余柔地上仅有的两个木板说道。
  野爷对着角落里的大炕撅了厥嘴:“那不就是嘛。”
  燕余柔直皱着眉头,要不是是她的救命恩人早就动手了,“我不住。”转过身去,气呼呼的说道。
  野爷并没有给她面子,“住就不住,像是我请你住似的。”
  燕余柔气无可发,转身就向外走。
  野爷喃喃道:“给你脸了,还是。”
  随后又对宋辞说道:“小子过来!”指着墙壁的一把黑剑说道:“这把剑我就给你,你自己把它弄好。”
  随后扔给了宋辞,上面生满铁锈,但宋辞也凭着功夫也能磨成针的信念不一会就坐在院子里打磨起来。
  野爷这才舒心的在屋子里拽了把木椅,躺在院子之中翘着二郎腿,抿了口酒,又感叹道回到了以前的生活。
  转头日落而下,宋辞也早已磨好了铁剑,在院子里凭着自己的三招两试练了起来,让他出奇意外的是,这把剑非常的称手,而且看起来很是漂亮,野爷眯了一下午的盹,这才醒来,看着宋辞嘿嘿哈哈的练着,皱着眉头眯着眼睛,连忙说道:“停下停下,别丢我人了,就你那三招两式连猴子都打不过,可别糟蹋了我那把守龙剑。”
  野爷从袖子里掏出一本泛黄的武林秘籍,毫不关心的扔给了宋辞,“你先拿着这个练,不懂的就问我,还有!院子里的东西看到没有?每个练习上五百遍。”
  宋辞虽然很是精疲力尽,但还是痴笑着点头,点翻开手中的那本“江湖绝剑”装模作样的装弄起来……
  到了傍晚,一阵晚风徐徐吹过,宋辞满脸滴着汗拼命的打着沙袋,而放在一旁的“江湖绝剑”被风吹的沙沙响,旁边躺在木椅上野爷嘴角却露出了一丝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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