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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吸引人的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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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林星给她吃的是用精米煮的小米粥,精米都是只提供给贵族吃的,产量非常稀少,大多有钱的商人吃的只有粗糙的小麦,她以前吃过粗糙的小麦,但没有这次林星给的精米好吃,林星是用仓库制造出来的,精米比贵族吃的还要好上几倍。
  “那个啊......”林星故意拖着长音道。
  “嗯....嗯。”飞鸟双眼发亮,不停的连连点头回答道。
  “那个小米粥,明天早上在吃了,米粥还是早上吃比较好”林星拒绝道。
  飞鸟听到后,失望情绪直接凸显在她的小脸上,“中午,我们吃更好的。”林星打了一下响指道。
  听到林星这么说后,吃更好的,她的眼睛又一次发亮,心里期待着会是什么好吃的。
  她想起身跟着去帮忙,可是,被林星拒绝了,让她继续休息,而且还邪恶的威胁了一下,要是不听话跑出来,吃的就没她的份。
  她无奈的,只好继续睡着,心想林星和大多贵族商人,真太不一样了,除了亲人这样关心过她以外,也只有林星这样关心过她,她可以感受到林星是真心实意在关心着自己,明明是花钱买来的,林星却没有把她当做奴隶看待,她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林星,向旅店老板娘借用了厨房,顺便付了5枚铜币,算是借用厨房的费用,从仓库拿出了精米,然后用厨房内,用树藤编制篓子,把米倒入当中,清洗了几遍,用铁锅,用制作的打火机,点火,放了干柴,就这样持续大火加热。
  煮了半小时,终于把生米煮成了香喷喷的米饭。
  接着林星,用来炒菜的铁锅,还拿出来各种酱油,花生油,以及各种香料,他把从仓库里制作的猪肉,反复清洗了几遍,然后菜刀切开好几块,很快装满了盘子都是瘦肉。猪肉是用了2枚银币制作出来的
  之后,先取出了制作好的红辣椒,生姜,把花生油倒入锅内,加热后,把生姜用花生油翻炒了几下,然后又把整盘猪肉倒入了锅内,加入了少许水,持续翻炒,接着倒入些酱油,在翻炒了一会,很快猪肉变的通红,随后放入了红辣椒,还有香料,用大火炒着,很快,红烧肉的味道蔓延到了整个旅店。
  店内老板娘和她的女儿,都闻到了香味,追着香味来到了,厨房,同时一脸惊讶看着“香喷喷”的红烧肉。
  他们都没闻到过这么诱人的香味,最重要的是,厨房里居然有肉,老板娘开着旅店,虽然吃过肉,但是绝对半辈子都没见过这么香的,光是闻着香味,就能让人口水直流。
  林星忽然听到门外的吵闹声,打开了厨房门一看,他才发觉,原来是红烧肉的香气引诱过来。
  他也没有吝啬,直接把红烧肉分开来一半,给他们几人品尝,还有一些在大厅坐着吃着中午饭的人们,也都闻到了香味。
  很快在这里吃饭的商人追问道:“老板娘,厨房里面是在做什么菜呢,怎么这么香,关是闻到香味,就已经让人控制不了想吃的冲动。”
  “是啊,老板娘快拿出来,让我品尝一下,气味实在太诱人了。”有人立马跟着说道。
  这么香的肉,老板娘自己都还没吃到,怎么可能给外人吃,她果断的拒绝了在吃饭中人的要求。
  林星则是,端着米饭还有红烧肉回到了房间,没有刻意去理会外面的喧哗声。
  林星快到房间时,飞鸟也被红烧肉的气味深深吸引住了,她马上就猜到了,是林星带着好吃的上来了。
  林星把装满米饭的罐子和红烧肉放在桌子上。“飞鸟吃饭了”林星朝着她道。
  香味扑鼻,她很快速的从床上起来,坐在桌前,林星给她盛了一碗米饭,她看到米饭后,也有些惊讶道:“好白的米饭。”
  然后她又一脸惊讶之色接着问道:“主人,这么雪白爆满米粒,肯定是用的精米才能煮出来的?您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白米饭呢?”
  说完,她又一顿胡乱猜想,脑中闪过了各种的可能性。
  帝国的人都知道,精米是只提供给帝国的上层贵族食用,数量稀少,贵族都不得不,省着吃,也不是每天都能吃上精米的。
  “难道,主人是帝国贵族?”飞鸟喃喃自语道。
  林星看到她,在发呆没有动手吃,在头脑袋上轻轻敲了下道:“别乱猜想了,我可不是什么贵族的,更不是什么贵族的高层。”
  “主人,您不是贵族,那这么好的精米那是怎么弄来的呢”飞鸟依依不饶地问道。
  林星直接选择不回答,一直吃着米饭,这丫头这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节奏。
  “先吃饭,再不吃,我就全吃了,这么好吃的红烧肉,不吃完都可惜了。”林星手指了指道。
  听到林星这么说后,她马上闭嘴不问了,也跟着动用手上的筷子,夹一块红烧肉,吃了起来,红烧肉刚吃进嘴里,就感觉到一股浓浓的辣味。
  接着吃了一口红烧肉,又吃了大口的米饭,嘴里时不时发出好吃的满足声。
  听的林星好一阵发笑,嘴里发出了,咯咯响的笑声。
  吃完了午饭后,收拾干净了桌面,飞鸟.艾丽卡被林星继续被迫休息。
  时间到了下午,此时,上午猎人说的15枚铜币就能买到野猪肉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那头野猪被猎人们,拉到了城内的中央空地,林星刚到时,中央空地上已经挤满了人群。
  在空地的最边缘,一排排摊位,分散在周围,摊位是用木头制作成的木板,两旁靠平着放,简易形成的。
  一旁,林星听到了很多都在议论这次的事儿,经过打听后,才知道猎杀野猪的猎人队,原来,是叫洛斯猎人队,成员19名,长期在距离阿斯城150里地的丛林活动,那里的丛林经常有野兽活动。
  摊位上,摆满着野猪肉,上午带回来的野猪,中午时,已经被猎人请来的屠宰工,用刀给分开了好几份的量,这时候猎人那边的人已经来了,人们看到猎人队伍之后,纷纷都从两边让开了道路。
  洛斯猎人队头领,到了最中间位置,然后左右看了看群众,胸有成竹的说道:“各位,这次我们有幸猎杀到了这么一头野猪,我们把这头野猪价值好几百枚银币的,以前所未有的低价,出售给各位,大家生活的都比较艰辛,但我希望,各位至少能吃一顿好的。”
  猎人队头领一说完,全场欢呼声不断,热情高涨地喊着:“洛斯猎人队威武,洛斯猎人队好样的,猎人队的成员,也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猎人们也是第一次受到这样程度的热情支持。
  之后,很快就开始了野猪肉的出售,猎人队的成员,为了防止发生哄抢,全部都进入到人群当中,维持秩序。
  就在人们,还在为了买到野猪肉高兴着的时候,突然来了一群穿着铁制的盔甲,手里拿着长枪的士兵,一排排的出现在了众人当前,后面还跟随者一群骑着马的骑士,中间有一辆装饰很豪华的马车。
  从表面阵势来看,就知道这次来的人,身份不低,出行都有骑士护航陪同,最少都是有爵位身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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