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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天然是金银!”
这是李宁从初中就被政治老师灌输的一条理论。
李宁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尸体,立刻眼前一亮,心说:“能坐飞机去美国的,应该不会穷到哪里去吧?”
“虽然机场都要安检,但是不限制戴首饰啊!这些人身上总应该有些首饰吧?”
“再不济,总应该有个婚戒吧?”
李宁顾不上那么多忌讳了,毕竟活着才是硬道理。
“各位大哥大姐,大爷大妈!”
“李宁今天对不住各位了啊……”
“不是我稀罕你们这些首饰,而是我要活下去!从今以后啊,我每年一定给你们多烧纸……”李宁跪了下来,一边磕头,一边嘟囔道。
李宁心想:“死者为大!自己跟他们相比,的确是太幸运了!多磕几个头也不算什么!毕竟自己拿了人家的东西,求个心安吧……”
李宁磕完几个响头,就哆哆嗦嗦地向第一位死者走了过去。
之前,李宁虽穷,但却是非常地有骨气,从来不干那些小偷小摸的事情。
自己想要什么东西,也都会靠自己的努力去得到。
但是现在第一次干这种事,即使是周围空无一人,李宁也总感觉浑身不自在,总是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
“卧槽!金劳!发财了!发财了……”李宁把第一具尸体翻过身来,就看到他手腕上的黄金劳力士。
李宁这屌丝,从小到大就有一种英雄梦。
香港的警匪片看了一遍又一遍,知道这黄金劳力士不便宜!
虽然不知道这里流行不流行戴手表,但是材质总是黄金的啊,总能值上不少钱吧?
另外,还有两个宝石戒指,一蓝,一红。
虽然李宁对宝石没什么研究,但是戒托是黄金的!
“这位三哥!我磕过头了啊,那我就不客气了啊!”李宁说着就把这些戴到了自己手上。
“我这可不算是盗窃啊!最多算是提前消费,因为我以后还会给你们烧纸的,还会多给你们烧一些!”
“而这些首饰,反正你们在那边也用不到了!”李宁看着眼前血肉模糊的印度三哥,格外的亲切,一丁点恐惧的感觉都没有。
此时此刻,宁仔恨不得这死的几十位都是印度三哥。
“这三哥一定还有金项链!他们都好这一口……”李宁回想了一下印度宝莱坞电影里的那些土豪三哥。
李宁也顾不上那么多了,直接解开了这三哥满是鲜血的粉红色衬衣。
这三哥还真没让李宁失望,一条小拇指粗的金项链。
李宁仔细看了下这项链,绝非中空的样子货,起码六十克。
李宁越捡越兴奋,翻了十几具尸体,李宁发现两个手腕已经戴不下那么多名表了。
在这个“淘宝”的过程中,李宁遇到哪些电子表都懒得捡了。
“哈哈哈……我现在最起码也是百万富豪了吧?!”李宁心中一片欣喜,看了看自己双手上二十多枚戒指,满手臂的名表,插着腰憨笑了一阵。
“艹!没想到这么快就要走向人生巅峰啊!”李宁看着身上的这一切,心中有点犯二,自言自语道。
但是李宁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心想:“在这混沌大陆人生地不熟的,想要活下去,一定要低调!低调!再低调……”
其实李宁现在如果要是放在地球上,这何止百万富翁啊!
因为李宁发现这些名表里不止有金劳,还有百达翡丽、江诗丹顿等世界顶级名表。
虽然李宁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穷屌丝,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另外,李宁还直接忽视了那些钞票,因为李宁觉得不管是欧元还是美钞,在这里大概率没有任何价值!
因为就算山姆大叔手再长,他也无法把手伸到混沌大陆来吧?!
李宁本来想丢弃哪些普通品牌手表的,但是幸运的是,他找到了一个LV牌的大提包,正好可以把这些首饰全都装进去。
说起来也奇怪,好像这里只有乘客的尸体,而那些大的行李箱和飞机残骸,却不知道哪里去了。
李宁想了想,这可能是因为那些行李当时都不在大家的手上,所以在大家掉入混沌大陆时,那些行李可能被传送到其他地方或者其他空间了。
而这个LV包,当时可能就拎在某个乘客手上,所以才出现在了这里。
李宁也不想多去思考这些问题,因为这些对此刻的他来说,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意义。
一个小时之后,李宁终于完成了“捡尸”。
意外的是,从这次捡尸,李宁还总结出了一个结论:那些来天朝掘金的白人,都特么是一群穷屌丝!身上连一点值钱的玩意都没有!
戴个名表还特么是A货!
很明显,都特么是从七浦路淘的地摊货。
李宁开心地看着他人生的第一桶金,心说:“人生无处不惊喜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正当李宁想要离开的时候,突然从远处传来一阵隐隐约约的马蹄声。
“不好!还有人过来?”李宁大惊,此刻他不敢有任何托大,立刻朝着那黑鸟的巢穴方向跑了过去。
李宁从刚才那些黑鸟的攻击方式看来,它们应该是群居鸟类,而刚才神使安迪刚好把它们一网打尽。
“真臭!”当李宁跑进那片树林的第一感觉就是臭气熏天,看来这些黑鸟在这里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但是没办法,只能忍着,毕竟活着才是硬道理。
没过一会,只见五位身穿白色长袍之人,骑着高头大马,手中还握着一把阿拉伯标志性的月牙弯刀,抵达了李宁刚才“捡尸淘宝”的地方。
其中四个马仔迅速下马,对着那些尸体就是一阵乱翻。
“也是来捡尸的?同道中人啊!也不对死者磕个头?!真是没素质!”李宁心中默默地鄙视了一翻。
李宁瞪大眼睛仔细一看,发现这五人头戴白色阿拉伯头巾,这头巾把他们面部也裹得严严实实。
“大哥!被人捷足先登了啊!没发现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看来这一趟咱们是白跑了……”一个马仔失望地向马上之人汇报道。
“卧槽!在这里,阿拉伯人都开始讲汉语了?!啧啧……汉语真牛逼!”李宁心中又惊又喜。
就在刚刚,李宁还非常担心自己在混沌大陆,语言交流会不会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此刻,李宁在心中默默地把语言这个难题轻轻地擦去了。
“从尸体衣着打扮和死亡的时间上看,应该是同一批人!“
“既然我们从沙兰城过来没遇到他们,那么他们很可能去了洛珑城,那些东西在洛珑城的黑市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马上之人抬头望了望西南方的岔路。
“锵!”
马上之人立刻横刀立马,大喝道:“兄弟们,上马!拔刀!把属于我们的东西,都给我抢回来!”
骤然间,平静的土路上立刻尘土飞扬……
李宁一直待到再也听不到马蹄声,才从丛林中跑了出来。
李宁感觉如果再多待几分,自己一定会被熏死在这片丛林里。
另外,幸好自己刚才捡尸捡的干净,才让那一行人走的那么决绝。
不再纠结,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李宁撒腿朝沙兰城的方向跑去。
…………
恩公!
且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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