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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帮我看看家乡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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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州历九七零年十二月一日,对人族来说是将要载入史册的日子,宣平王朝主动向魔族开战,于安息城外斩杀魔族士兵共十八万,己方伤亡不到十万。
  消息传回宣平境内,有人载歌载舞,有人肝肠寸断。
  以十万换十八万,宣平这一战可谓是大获全胜,最主要的是骑兵部队,尤其是重骑兵和大戟士伤亡不大。
  两万重骑兵伤亡三千不到,轻骑兵损失两万,二十万大戟士少了三万,这样的战绩,总体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即使是六百年前的那位兵家始祖来,也不一定能做的比这更好,这场仗,拼的是国力。
  首战告捷,宣平的将士们退回安息城内,安息城内并无欢呼,养精蓄锐是此时唯一的主题,他们知道,今天不过是开始,路还长着呢。
  九十五万大军,最后能回去的又能有几人?五万?还是十万,将士们知道,安息城东边那片碑林多半是自己最后的归宿,
  可这又有什么呢?自己不留在那,自己的兄弟,父亲,儿子以后也会留在那,一日不把魔族彻底打疼,打的再不敢出天堑山,一日就不得安宁,他们不死,他们身后的人也不会好过。
  夜,寂静无声,雪也无声的下着,安息城外白茫茫一片,根本看不出这里白天进行了一场千年未有的惨烈大战。
  安息城作为防御魔族的第一要塞,规模宏大,比第一关还要更加的雄伟壮观。宣平四代君主不断的加强稳固扩大。到了姚宏这一朝,论其规模之大,隐隐将要超过皇都平安城,因此百万大军驻扎在安息城也不会显得拥挤,
  已至子时,安息城内平乱军士兵居住某个房间内。炭火轻轻跳动,让整个房间都暖烘烘的,宣平为了这次战争可谓是不遗余力,百万大军的粮草,衣物,兵器都是最好的,精细的食物。厚厚的冬衣,锋锐的武器,这次出征,宣平真的可以说是耗尽国力,四代人的积蓄,就此一空。
  从太祖统一中原,结束战乱建立宣平王朝开始。一直到姚宏这一代,宣平对北方的北元帝国都是时不时敲打一番,对西方的魔族则是采取防守的方略。对内发展经济,积蓄力量。
  百十年的时间,连续出了四代明君,宣平王朝已经极度强盛,尤其是姚宏在位的这十几年,国力发展到巅峰,政通人和,路不拾遗。时间能让人遗忘太多,但没有一个人会忘记对魔族的仇恨。
  一个庞大的国家,四代人近百年的积蓄有多少?普通士兵睡觉都有炭火供应就能看的出来,这可不是三五万,而是整整九十五万人,还不连非作战军在内。
  房间内住着五人,他们是关中军中一个伍的士兵,靠门的床位传出鼾声,是这五人的伍长,刘富平。今天他一人干掉了一个魔族,自己并无多大伤害,着实累了。
  再往里的两人呼吸均匀,挨着刘富平的叫王升。旁边的叫田乐,他两参军已有五六年,一直配合默契,协同作战,今天也合力拼了一个魔族第十军团的士兵。
  靠窗位置的两个年轻人是来自荆楚道某个村落的同乡,最里边靠窗的那个小一些,才二十岁,叫赵盛,大一些的也不过二十有二,名字唤作李荣,去年才参军,经验不足,今天并没有什么斩获。
  赵盛将双手背在脑后枕着,双眼直视屋顶,压低声音说道:“怎么不睡?”
  “睡不着,你不是也没睡?”赵盛旁边的李荣轻轻翻了个身,用手撑着头朝赵盛小声说道。
  “想家了?”李荣问道,两人参军离家一年多了,从未曾回去过。
  赵盛依旧是双眼瞪大盯着屋顶,回答道:“不想,我跟你说过的,不混个将军当当。绝不回家。”
  李荣知道自己的这位同乡兄弟有些好胜,对今天在战场上没能杀到魔族士兵而耿耿于怀,夜不能寐。其实他自己也是一样,只不过他比赵盛想的开些,自己不过参军一年的时间,缺少经验,初次与魔族交锋,没讨到便宜也正常。李荣没有劝赵盛,下次开战自己再拼把命就是。
  “哥,哪天你要是回咱们村了,帮我看看咱家那边的那座大山上呗,我还没看够呢,还有大河里的那条大红鲤鱼,就是最粗的那颗杨柳树下边,那是它的窝,我抓了好几次也没抓到。”赵盛小声嘀咕道,说了一大堆。
  又是一阵寂静。李荣没有回复赵盛,他不希望他回去帮赵盛看,他更想他和赵盛一起荣归故里之时一起去看,去看家门口那座山上的映山红,去看大杨柳树下的那条快成精的大鲤鱼。
  可战争无情,自己也说不定哪天就死在魔崽子的手下,他真的不敢保证,李荣翻过身,平躺了下来,许久后才说道:“等打完仗了,咱们一起去看。”
  “希望吧!”赵盛说完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很快便传出均匀的呼吸声。
  五日后,大雪已经开始融化,西方气候严寒,融化的雪水不多久就被冻结,安息城外的地面变得寸步难行,十分不利于宣平将士作战。魔族开始主动进攻,他们皮糙肉厚,不怕冷,不怕冻,坚厚硬实的脚底踏在冻土层上丝毫没有被影响,一列列魔族士兵向安息城方向前进。
  可宣平的高层既然选择在冬季这种对人族没有任何优势可言的季节出兵,自然是有其道理,已经做好了防护措施。
  安息城城门打开,一队队士兵走出,个个脚穿深黑军鞋,这种军鞋与普通军鞋不同,是宣平为了这次作战而专门打造而出的,鞋底加入特殊的金属,士兵们穿上在冰层上也可轻易行走,
  今日交战并不同于首战,宣平仅是出动普通军队。宣平要做的就是和魔族拼国力,和魔族熬,三个冬天,只要三年时间,这场仗只要坚持三年,魔族就会撑不下去,胜利就会到来。
  宣平也不想真的就一下子和魔族拼完老本,首战的胜利不代表整场战争都会胜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胜利会向魔族慢慢倾斜,这是种族优势,三年不短,但宣平等得起,也耗的起。
  上了战场就只有两个结果,生或死,即便作战规模再小,也是如此。
  赵盛所在的军队被派了出去,依然是场惨烈的厮杀。如愿以偿的赵盛异常勇猛,手上的快刀不断向着一个魔族士兵挥舞。可魔族士兵也非善类,两人战作一团。
  人族的体魄比起魔族还是差了一截,大戟士还能与魔族士兵拼个旗鼓相当,普通的宣平将士和魔族杀起来,刚开始或许还能靠着那股狠劲儿缠斗一番,可架不住长时间消耗,慢慢的,赵盛开始落入下风,由攻转守,步步后退,虎口被震裂,拿刀的双手都微微颤抖起来。
  眼看赵盛招架不住,李荣舍弃正在交战的那个魔族士兵,向赵盛的方向奔跑而去,想要支援赵盛。
  与赵盛对战的魔族看对手越战越弱,顿时气势嚣张,让人作呕的大嘴咧起,狞笑着对赵盛发动猛烈的进攻,巨大沉重的狼牙棒对着赵盛的头顶砸去,赵盛一边后退抬起手中的刀抵挡,可他这时的力量和速度哪比的上对面的魔族士兵。
  说时迟那时快,在狼牙棒即将到达赵盛头顶之时,一把快刀从魔族士兵的侧面出现,狼牙棒和粗壮的绿色手臂一齐掉落。出手之人正是李荣。
  失去手臂的魔族士兵倒在地上捂着伤口哀嚎,李荣对着赵盛笑了笑,可赵盛眼睛瞪的老大,然后冲向李荣,将李荣扑倒在地,李荣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股滚烫的液体浇在脸上。
  起身抬眼望去,原来是和自己交战的魔族士兵追了上来,自己将地上的那个魔崽子砍掉了胳膊后,身后追上来的那个魔族士兵也向自己挥起了屠刀,赵盛将自己扑倒在地挨了魔族士兵一棒。
  赵盛的后背被魔族士兵的狼牙棒打的血肉模糊,眼看活不成,李荣目眦欲裂,怒吼着冲向凶手,同时耳边响起赵盛的虚弱的声音:“哥,我说的事你别忘了啊!”
  王升与田乐看到赵盛战死,悲痛欲绝,可也腾不出手来帮李荣,自己的对手也强大无比,难以应付。
  战况愈演愈烈,伤亡在不断增加,李荣最后也没能完成赵盛托付的事情,死在了另一个魔族士兵的斧头之下,王升在魔族士兵的铁棍落下之前对着田乐大吼了一声:“别忘了赵盛的事啊!”
  那天夜里王升和田乐也没睡,或者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赵盛和李荣的谈话他两都知道。
  田乐刚想出声答应,却发现自己的腰部发凉,“老大,我知道你那天也醒了,交给你了。”这是田乐被腰斩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他的伍长刘富平说的。
  一年后的春天,荆楚道某个不知名的村庄前的小山上迎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他看着漫山的映山红,眼神中布满哀伤,许久之后,他又来到河边一棵老杨柳树旁,俯身向河中观望,一尾大红鲤鱼在水中带着一群小红鲤鱼游来游去。
  这位陌生的客人名叫李衡,是刘富平,王升,田乐,赵盛,李荣五人的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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