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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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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碗老酒下肚,师徒二人脸都变得红扑扑的。
  陶黎继续请教:“广陵和江南两地为鱼米之乡,百姓富足,世家豪阀林立,需要江陵军来镇场子,离不开。那为何不考虑荆楚道的白羽军和南疆道的南平军呢?”
  “你真不知道?”
  “真不知道!”
  “不知道就算了吧,以后自然会知道,可以的话,还是永远不知道的好。”隋简之一边摇着头吹着方才因为煮过了而变得滚烫的酒水,一边说道。
  见老师不愿说,陶黎也不再问,抓起一把花生米,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窗外。
  雨更大了些,黄豆般的雨点儿簌簌落下,天地间仿若挂着无比宽大的珠帘,迷迷蒙蒙一片。让人难以看清前方的景象。
  “莫急!静心!”
  “是,只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不能不急啊!”
  “不要把局势想的太坏,如今定北军还剩五三万,再加上逐鹿军和玄甲军,以及北方各道州的援兵,近五十万的兵力,只要不主动出击,只是守城应该是差不多的。就是不知道北元的粮草能坚持多久。”隋简之分析道。
  “这次北元明显是有备而来,定然是做好了长久作战的准备,也不知道他们这次是谁人领军,要是像都烈一样的人物,咱们宣平就真的危险了。”
  一百年多前,大梁王朝在历经三百余年的统治后,走向衰落。
  随着大梁王朝最后一位皇帝自缢于平安城内,中原大地顿时乱成了一锅粥,各地诸侯纷纷自立,藩镇之间相互征讨。
  旷日持久的连天战火,让整片中原大地满目疮痍,古迹摧毁殆尽,百姓流离失所。哀鸿遍野,赤地千里的人间惨象让后世史官的笔都拿不稳。
  北方部落首领都烈看准时机,用了五年时间迅速统一草原各部。后五年厉兵秣马。最后带领着部落的精锐们,骑着高头大马,踏上了征服之路。
  他们在都烈的带领下,长驱直入,一路南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占领了整个中原,整片中原大地被游牧民族的马蹄征服,自此,中原陆沉。
  攻占昔日大梁皇都平安城后,都烈改国号北元,平安城改名大元城。
  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王朝,将人分四等,扩大了族群尊卑性,让人生出反抗之心,再者南下入中原时。大肆屠杀中原百姓,加上北方部族善攻城略地,但治国能力差的太狠,注定了它将会是一个短命的王朝。
  后来事实也的确如此,仅仅十几年的时间,在都烈去世后,北元帝国便被推翻,结束了统治。被赶回了北方草原老家,中原大地的原主人从新归来。
  陶黎每每想起那段混乱的岁月,都悲从中来,不能自已。他真的不想惨剧再一次发生,不想宣平的儿郎再像北定城外的那些将士们一样,埋骨他乡。
  记得五年前的冬天去安息城看望兄长之时,碰上魔族袭营,那是他第一次亲眼看到战争的残酷。
  一位将军带着两个营的将士出击迎战。士兵们挥舞着长枪利刃向前冲,一个个悍不畏死,
  惨叫声,咒骂声,哀嚎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长枪与狼牙棒,利剑与斧头激烈碰撞,火花四溅,将士们和魔崽子都杀红了眼,每一次挥动手中的兵器都使出全身的劲儿,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刀断了,枪折了,就去抢敌人的兵器,抢不到,就徒手和敌人干,用拳头打,用手撕,用牙齿咬,用脚踢,掐脖子,抠眼睛,扯头发,无所不用其极。
  士兵们的脚下血肉模糊,那是战死的尸体,也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战友的。
  空气中满是血的味道,红色的鲜血和绿色的魔血交织,断臂残肢与空中的雪花共舞。将士们的嘶吼声与兵器的碰撞声共鸣。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逝。
  战斗持续了近两个时辰才结束,雪越下越大,最后战场上只剩白茫茫一片,所有的所有都被掩埋。
  陶黎帮忙收拾战场,将一位还有气息的士兵抬回营帐后,准备去找军医,士兵拉着他的衣袖,虚弱的说道:
  “兄弟,别忙活了,我快要死了,听我说说话吧!”
  陶黎点了点头,尊重他的意见。
  “兄弟,你是从皇都来的,第一次见到这场面吧!很厉害了,我从军十年,第一次上战场时,吓得都站不稳,可是没办法,咱得活着啊!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
  一次,两次,十次,这好像是第六十三次还是第六十二次了吧!我也记不太清了,总之,够本了,杀了几十个魔崽子了,这辈子,不亏。
  我家乡是江南道宁城的,那地方可美了,每年中秋,桂花开时,我总喜欢吃娘给我做的桂花糕,再配上一碗桂花茶,真是人间绝味。
  那儿基本人人都会做,最有名的就是桂花楼的,可是我还是觉得没有娘做的好吃,兄弟你有时间可一定要去尝尝,也不贵,寻常老百姓都吃得起。
  陶黎握紧士兵的手,随即力道又松缓了些,好像是怕弄疼了他。陶黎呜咽着说道:“你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我这就去给你找军医,等你好了,咱们一起去吃你家乡桂花糕,喝桂花茶。”
  士兵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我是去不了了,兄弟帮我多吃几块便是,兄弟,别哭,人啊,生老病死是常态,我一辈子,真的够了。
  生前杀了几十个魔崽子,死后能葬在安息城外的碑林,有那么多同袍陪着,不寂寞。哈哈哈哈!”
  士兵发出爽朗的笑声,不一会儿,笑声渐渐变小,他伤感的说道:“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再吃娘做的桂花糕了,兄弟,有机会一定记得帮我多吃几块啊!真的,真的很好吃,不骗你!”
  陶黎不停的点头,张大嘴巴,想要说些什么,可什么也说不出来,地上的血泊随着晶莹液体的落下,贱起朵朵血花。
  士兵的眼神逐渐变得涣散。在留下此生最后一句话后,与世长辞。
  “阿娘,我回来了,我要吃你做的桂花糕和桂花茶。”
  那个士兵叫潘太平,在陶黎松开他的手之后,一块风干的桂花糕从他怀里滑落,掉进了地上的血泊。
  “轰隆!”一声巨响,雷声将陶黎的思绪拉回,他伸出衣袖擦了擦脸。又将碗中的酒一口喝完。
  隋简之想让他慢点喝,但还是作罢,喝吧!喝吧!但愿这陈年老酒能盖过他心里的陈年往事。
  陶黎放下碗,心中的悲痛仿佛被酒水冲散了一些,对隋简之说道:“弟子失礼了!”
  “又说这种屁话,记住,我是你师父,咱们是一家人,咱们永远不用客气,在我眼里,你永远都和隋意隋颖一样,都是我的孩子,儿子在父亲面前流露最真实的情感难道不应该么,又何来失礼一说?。”
  陶黎开心的笑了,是啊!他们是一家人,他和隋意,小颖一样,都是隋简之的孩子。视如己出的孩子。
  “你啊,别太过于着急,事情已经发生了。再着急又能如何?还是要静下心想着应对之策。
  那北元铁骑是厉害,可几十年前还不是被太祖皇帝赶回老家去了。
  咱们宣平是少了点骑兵,但我们有万里疆域,有名山大川,有坚固的城池,有忠君爱国的百姓,有赤胆忠心的武侯,有奋不顾身的将士,还有那些战死的英魂守卫着我们,我们,又何惧之有?”
  一字字,一句句,好像当头棒喝,深深刺入了陶黎的心间,此刻,陶黎的眉头总算舒展开来,对啊,我们宣平还有这么多呢,是自己怯懦了,还没正式较量一场,怎么能就想着自己一定会失败呢。
  陶黎端起碗与自己师父碰了一个,又是一口饮尽。
  “驴饮,驴饮啊!以后可绝对不能给你喝了,这么好的酒,白白给你糟蹋了。”
  陶黎嘿嘿一笑,嘴硬着说道:“不就是酒嘛,回头买两坛送来不就是了。”
  隋简之气极,瞪着眼睛说道:“买两坛?那你真买不到,我这可是十几年的女儿红。你去哪买?谁卖给你?”
  这下让陶黎惊呆了,十几年的女儿红,怪不得这般惹人陶醉,还真是自己糟蹋了好东西啊!陶黎一边想着,一边赶紧将壶里所剩不多的酒倒进碗里,反正都是一家人,客气什么嘛!
  隋简之看着陶黎的表情动作,有些好笑的说道:“我不和你抢,这酒啊,本来就是给你准备的,以前想着你和小颖大婚时再拿出来,可眼下战事生起,你又一心想着去前线,再回来时,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我这把老骨头还能不能等到那一天咯,索性这次就拿出来吧!”
  陶黎刚把碗端在嘴边,听着隋简之的话,顿时愣住了,再看看老师的容颜,已是苍老了许多,眼前这位宣平王朝的天官大人,养育了自己十几年的恩师,未来的岳父,真的青春不复了。
  他为了这太平盛世,奉献的太多,陶黎就这么端着碗静静看着隋简之。
  碗中,一层层涟漪轻轻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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