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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势均力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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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桌上,沈希然看着林琅,又看了看舅舅,老成地叹了口气,“舅舅,你一定要娶林姐姐当老婆吗?”
  沈终南拿起筷子,瞧都没瞧她。
  沈希然还不放弃,调转炮头,“林姐姐,我认识超级多的好男人,又帅又有钱还体贴,你要不要考虑考虑,不要当我舅妈了?”
  林琅看她小大人的样子,觉得有趣,顺着杆回道,“好啊,你说给我听听,有多好啊?”
  忽略了沈终南黑成锅底的脸色,小姑娘当真一板一眼地说起来,“嗯,韩伯伯家的二哥哥,比舅舅年轻,长得也不错;唐叔叔的弟弟,家里还是开餐厅的,做的饭可好吃了;还有还有,胡爷爷家的小孙子,脾气特别好……”
  良好的教养彻底崩溃,沈终南啪地将筷子放到了桌上,“吃饭不许说话!”
  这个小东西,好不容易娶到了老婆,她还在这里挖他的墙角,万一林琅真的动心了怎么办!
  沈希然缩了缩脑袋,深深地叹了口气。完蛋了,看来林小霖是自己小舅舅的身份是无法改变了,心塞塞的。
  而主要原因林小霖小朋友,却一点都没有引发战斗的自觉,只是盯着毛团傻笑。刚刚帮着萨摩耶理了毛,给那些小伤口上了药,瞬间变身香喷喷的美狗一只。虽然毛团还有些爱理不理的样子,不过已经允许林小霖靠近自己了。
  趴在桌上,林小霖用小奶狗一样湿漉漉的眼睛,看向了林琅,“姐姐,我能养狗狗吗?”
  林琅摸了摸他的小脑袋,“霖霖,我没有办法答应你。你需要上学,姐姐也要开始工作了,要怎么照顾它呢?”
  最关键的一点,林琅却没有说出来。这里还不算是他们的家,他们最多是借住的客人,不该徒增麻烦。
  小家伙的倔脾气又上来了,这回小脑袋居然转得快起来,朝沈终南看去,“哥哥,你愿意帮我们照顾一下狗狗吗?它会很乖,不会吵到大家的。”
  沈终南扭头看了大狗一样,出乎意料地,那狗也在看着他,倒是一脸事不关己。它才想做个家养的笨狗好吗,要不是为了小呆子,它完全不稀罕留在这里。
  有意思,沈终南挑挑眉,说,“没问题。”
  只有他嫌弃别人的份,哪有狗挑剔沈家的?
  林小狗两眼发光,“哥哥好人!”这一下,让沈终南的形象分嗖嗖上涨,从凶巴巴的怪大叔到有点吓人的哥哥再到好像很善良的哥哥,一下子跨越了三个台阶。
  吃完饭后,两个小家伙带着大狗去散步,林琅回到房间里,拿出下午贺航给的剧本揣摩起来。
  这部《势均力敌》是一部现代都市的偶像剧,讲述的是一对欢喜冤家的爱情故事。男主角是个冷都男,为人冷漠不相信爱情,女主角则是女强人,两个人在作上针锋相对,偏偏却因为意外的一ye情,两个人结了婚。在先婚后爱的基调下,两个人棋逢对手,闹出了很多好玩的事情。
  林琅所竞选的女三号,就是男主角的初恋女友。正是因为初恋受挫,所以男主角才会变成后来冷淡桀骜的模样,可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文件后面弄到了演员表,果然像贺航所说,从导演到制作团队,都是非常精良。演员方面,都是有潜力的年轻演员,尤其是主角,固定的粉丝群不容小觑。不过男主角写的是待定,照这个条件来看,一定是大神级的演员来演。
  明天导演徐长征举办一场试镜会,提供三个角色进行竞争,能够搞到试镜机会的人,多少都有些门路。无论如何,都将是一场硬战。
  翻找出徐长征导演过的电视剧,林琅认真地看了一下,拿出纸笔,记录下他的偏好和抓拍角度,这些东西虽然比较细小,但关键时候,就是这些细小的东西能够起到作用。虽然拿下这个角色的几率不大,但是在导演心里留个映像,才是最重要的。
  拿着单场的剧本,林琅一遍一遍地排演,对话全都背得滚瓜烂熟,偏偏还是不得门而入。这些知识放下了两年多,她连基本的走台步都悬悬乎乎,更别说其他。
  越是急着看见成果,林琅就越着急,最后猛地钻进了被子里,使劲地滚来滚去。
  怎么破怎么破,谁来救救她啊!
  歪着头枕在枕头上,林琅自顾自地出神。一般这个时候都该是沈终南出现了,他总是能够像天神一样降临,将她解救出来。或许那么多那么多糟糕的事情里,唯独这一件,显得还不赖。
  叩叩叩。
  听到叩门声,林琅扭头过去看,就沈终南站在门口,表情淡淡。
  “需要我帮忙吗?”
  抓了抓自己乱七八糟的头发,林琅看着正襟危坐的沈总裁,磕磕绊绊地解释起来,“嗯,就是,我们两个人第一次见面,你做出在看书的样子,到时候配合说台词就行。”
  沈终南依言,从桌上拿了本杂志,当真开始翻看起来。
  看着他笔挺的背影,林琅真心欲哭无泪。这个男人就是穿着一身家居服,还是有股强烈的疏离感。不是故意为之,而是从骨子里冒出来的,高贵和平凡之间的差距。
  深深地吸口气,林琅慢慢走过去,接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从现在开始,他是颜路,她是莫昭,这里变成了十八岁,安静而熟悉的青春里。
  “同学,这本书能够先给我吗?”
  颜路看着面前的人,冷淡地说,“我正在看,稍等。”
  少女有些犹豫,还是开口,“那个,这本书是我的,这个才是你的。”
  说罢,少女将另一本书递了上去,两本书并排躺在那里,一模一样。
  颜路打开手中书的扉页,果然在右下角处用蝇头小字,写着莫昭两个字。
  这个名字,他倒是熟悉得很。每一本他借的书前,都写着这个名字。
  莫昭,莫昭,莫昭。
  饶是他这样冷感的人,都萌生出了想要见她一面的想法。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读着和自己一样的文字,然后萌生出或同或异的感慨。
  玄妙些说,他们分享了那一段生命。
  合上书,颜路说了声抱歉,正要递过去,书却不小心掉到了地上,掉落了一张雪白的纸片。
  莫昭吓了一跳,清秀的脸上一急,“别动!”
  话说完已经迟了,颜路弯腰捡起来,那纸片上用铅笔仔细画上了人像,眉眼口鼻,看上去似曾相识。
  “这是我,对吧。”颜路看着她说,语气笃定。
  莫昭连脸上涨得通红,一个字都没有回答。莫昭拿过书想走,却被那人一把按住。
  “你画得太丑了,”颜路低头靠近她,“下次坐在我对面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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