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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重生之皮鞋设计师 / 第9章;班主任

第9章;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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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说李老师胡说八道?人家堂堂一个老师怎么会胡说八道?——再说,既然李老师胡说八道,那他为什么不说是别人?偏偏要说你?”
  母亲涨红着脸,十分生气的指责杨风。
  在这个才文化程度只有小学二年级的农村妇女眼里,一定是自己的儿子错了,一定是自己的儿子跟老师过不去,也一定是自己的儿子偷了同学的饭盆。
  否则,人家堂堂一个老师,又跟自己家一无冤二无仇的,怎么会偏偏指定自己的儿子?而不是指定别人的儿子?
  除此之外,在这个文化程度只有小学二年级的农村妇女眼里,老师是正义的化身,是神圣的代名词。
  自然,老师所说的一切,也就是真实的,是正确的。
  而作为老师的对立面,自己的儿子自然而然就是错的一方了。
  作为一个重生者,杨风很了解母亲的观念。
  但杨风实在感到很无语。
  如果在重生前,他定然会和母亲争执。
  但现在不会。
  因为,他是一个从二十多年后重生过来的重生者,他的真实年龄已经四十出头,他就仿佛是高尔基笔下的那只海燕,在他的人生中,经历过太多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见识过太多形形色色的人和事。
  他早已懂得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什么时候该伸,什么时候该缩,什么时候该主观、什么时候该客观。
  所以,他知道,此时此刻,跟母亲说什么都不管用。
  都不会击毁老师这种职业在母亲心目中所产生的神圣得不可亵渎的形象。
  说白了,其实就是;母亲维护的并不是李海无老师这个人,而是老师的这个完美形象。
  即便换上另外一个老师冤枉自己,母亲还是会固执的认为;老师是对的,自己是错的。
  这就好比在老百姓心目中形成了数千年之久的观音菩萨的那种善良仁慈的形象、突然崩塌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无法相信,更无法接受。
  不过,杨风确确实实是被冤枉的。
  天地良心啊,在谭府中学念初中的时候,他根本就没偷同学的饭盆子。
  而且,除了当混混的那几年之外,他也从来没有干过任何违法的事情。
  任何有损道德的事情,也一样没干过。
  所以,杨风很冤。
  真的很冤。
  不过,学生时代的那次导致他直接辍学的‘饭盆子事件’,细思一下,杨风其实自己也觉得蛮奇怪的。
  怎么说呢,无论换成任何一个老师,恐怕都会将他定为最大的嫌疑犯。
  因为,那天下午放学后,是他和一个女同学值日搞卫生。
  然后,正好是在那天下午,他和另外三个同学一起合伙在饭堂蒸饭的饭盆子就不见了。
  搞完卫生后,那个女同学比他先离开。
  然后,就在那天下午,那个饭盆子不见了。
  也就是说,他不但有作案条件,还有作案动机。
  再加上班主任李海无老师是个福尔摩斯迷来着,平时很喜欢看侦探小说,为人也很自负,以及他作为一名老师在学生中所能够产生出来的巨大影响力。
  所以,杨风成为了一个偷饭盆子的小偷。
  接下来,班上的各种嘲笑、谩骂、讽刺,不绝于耳。
  就连很喜欢他的那些美眉们,也不再理他。
  于是,杨风这个三好学生变了。
  变得没有心思念书。
  变得开始逃学,要不就是在课上跟这位害得他身败名裂的大侦探老师怼。
  于是,他彻彻底底的成为了一名坏学生。
  再加上其它因素,他辍学了,‘光荣’的成为了一个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半文盲。
  仔细想想,很可气,也很可笑。
  一个老师,亲手毁灭了一个学生的未来。
  要知道,杨风很喜欢画画,他颇有画画的天赋,每次比赛,都是全校第一名。
  他的画,在学校里能够卖钱。
  那些校花和班花,都为了得到他的一幅画而不惜大献殷勤。
  他不但会画画,还会编动听的故事。
  于是,他在学校里还自编自导的画了几本连环画,在学校里风靡一时。
  其中,他创作的那本最受欢迎的武打连环画《大战牛不死》,还引起了乡联校的关注。
  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画家。
  家里虽然条件普通,可父亲望子成龙的心情非常强烈。
  他是家里这一代唯一的男丁,全家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
  可结果没想到,因为那个蒸饭的饭盆子,因为班主任的固执己见,使得所有的希望,都被扼杀在摇篮之中。
  可有什么办法呢?
  都是命。
  杨风觉得,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冥冥之中,都是命中注定的。
  就像许多悲剧,在没有发生之前,你可以尽量的去避免。
  但当你尽量的去避免之后、如果还是避免不了,那么,就是命中注定的了。
  民谚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在重生前很年轻的时候,杨风绝不会相信这样的鬼话。
  可作为一个活到四十出头又重生了的中年大叔,他——相信。
  ……
  母子俩沉默了须臾后,外面进来一个人。
  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长得很瘦,个子不高,头上是中分发型,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米黄色西服和一条蓝色的萝卜裤。
  这个少年一进屋便对杨风喊道;“风哥,听我奶奶说,你回来了。”
  “呵呵,是啊。”杨风笑道。
  然后杨风问这个少年;“萝卜丝,你不是在学校里寄宿吗?”
  “没寄宿了,学校里的饭菜太难吃了,浪费钱。”
  这个少年不是别人,是杨风的四爷爷的孙子,外号叫萝卜丝,他比杨风小一岁半,现在在念初二。
  作为重生者,杨风知道,这个堂弟很有出息,后来,他不仅考上了县重点高中,还考上了名牌大学,最后到德国留学。
  说完后,萝卜丝擦了擦脸上的汗。
  接着,他好奇的问杨风;“风哥,你不是在亚姑姑那里学做皮鞋吗?怎么才几天就回来了?”
  “哦,回来有点事。”杨风忙道。
  “哦。”萝卜丝若有所思。
  接着,萝卜丝问杨风;“风哥,学做皮鞋好不好玩?”
  “哪里会好玩,徒弟徒弟,三年奴隶,老古话都是这样说,你觉得会好玩吗?不但要学艺,还要帮师父干其它的活,像挑水、洗碗、洗菜、扫地、煮饭、这些,哪一样不做。”
  “我靠,这不是成了打杂的么。”
  “差不多吧——所以萝卜丝,你要好好念书,不要像风哥一样,没出息。”
  “嗯,我知道,爷爷经常说,好汉要书打底,这个年代,像咱们农村人,想在城市里面安家落户,就要多读书,否则,即便成为了城市人,人家也瞧不起,听我爷爷说,城市里的人都念了很多书,至少都是高中和中专,大学生多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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