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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寝室,寝室只有室友小秋在收拾东西,其余的两人已经走了。
小秋看着我回来了,先是怔愣了一番,仿佛在找着我们的语气,最后也只是语气平淡的说了一句。
“真的要说再见了呢?”
“一路顺风。”声音没有丝毫的起伏,我说出的话语仿佛面对的不是生活了四年的室友,而只是一个陌生人。
是啊,我们现在不就像是最陌生的陌生人吗?
再见,真的是个不错的话题,我在心里这样想到。
小秋看着我有些凉薄的笑了,半是玩笑半是嘲讽。
“想不到我们现在连说句话都是如此的场合,冷莫然,然然,其实当年的事你还记着,你一直没有忘记,是吧?”
“自从辰风走了之后你就变了,不近人情,冷漠得让人恨不得剥开你的伪装,看看那心肝究竟有多么的寒凉。”
“可是,我又有什么资格呢?以前,终究是我欠了你,所以我受着,但是,当年的事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茵茵和大胖说过,你们是天造的一对,只是,却没有相守的缘分。”
“呵呵……没有缘分,这是我的事,与你们又有什么关系?人啊,就是这样的自作多情。”
打断她的话,声音控制不住的失控。、
我一边推着她走,一边踉跄着流泪。
我感觉我疯了,像着了魔一般不知所措。
……
小秋走了,拖着行李箱,向我道了一句珍重。
我像是失去了支撑一般跌落在地上,心里再也控制不住的苦涩源源不断的冒出来,顿时不觉已泪流满面。
是啊!我又有什么资格责怪别人呢?一切都是我自找的不是吗?
收拾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看着空了的寝室,大胖的床位的靠墙面,那些美食版面还是原来的模样。
只是人去楼空,终究是物是人非。
明天我要正式去上班了,今天必须把东西搬进公司。
说来也是好笑,我一个梦想着当一名美术工作者的人居然去学了法律,毕业之后投了莫寻的简历,竟机缘巧合的被莫寻给录取了。
这不知道该要红了多少人的眼。
说起莫寻,是这几年崛起的黑马,用两年时间就成了本市的巨头公司之一。
有的人说它是因为有强硬的后台,也有人说它黑白通吃,但是无论是什么,毫无疑问的是它发展得很成功。
不一会儿我便收拾好了,我本来就怕麻烦,所以该扔的,也给扔了,就在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
原来是爸爸打的电话,爸爸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着调。
“然然,收拾好了吗?”
”嗯。“
“以后啊,你就住在你建斌叔叔家,没问题吧,那老东西,是你老爸发小。”
“我们也好多年没有见面了,你上班的公司好像就是你建斌叔叔的儿子所开的,今天你就直接过去吧!”
“见到了他,给我个电话,好的,那就这样,宝贝女儿,我要去和你妈培养感情了,拜拜,爱你哦!”
“老爸,你能不能别这么肉麻,每天腻歪在一起,真是叫人眼红,走吧,妻……管……严。”
我说完便挂了电话,生怕听见老爸的河东狮吼,想着老爸跳脚的样子,我不自觉的笑出了声。
也许只有在家人面前,我才能展示出最初的自己。
准备出门的时候,我还打了个电话给大澜,告诉她我的去处。
我的电话簿里只有几个电话号码,爸爸妈妈和辰风,现在又加了个大澜。
爸爸妈妈的电话倒是经常打,可是辰风的我却一个电话也没有打过。
也许是因为害怕,所以不敢。
从学校到建斌叔叔家需要很久,所幸交通还算便利,而且叔叔还差了司机来接我,倒也省了打车的麻烦。
叔叔家住的是文心区,那是许多名流聚集的地方,不过说真的那地方的风景还真是很好,下车之后,入目的是一栋精致而又大气磅礴的别墅,真的很壮观。
“小姐,到了。”司机停下车说到。
“谢谢。”
道完谢后,站在叔叔家门口,我望了望外面的天空,阳光静好。
我想‘辰风,我这次是真的要忘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