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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赶夜 / 第十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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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载入甘农高中校史的天才任晨也比不上那些变态啊。”中年人半打趣半感叹说道。
  “废话,我可不是变态。”年轻人回击道。正如之前孙辛觉得他眼熟,如果说岑溪是现在甘农高中之星,那之前的甘农高中便是任晨的天下,体能学习方便都呈现卓越的天赋,在高二就被国家武装看上,高三还没读完就离开学校,进入了国家武装,成为了甘农高中的传说,而岑溪也曾可能变成这个载入校史的人,不过他拒绝了。
  整个球场依旧人山人海,观众席上人挤着人,但大部分人都已经找到了位子坐下,等待着比赛的开始。
  “你喜欢看橄榄球比赛么。”中年人似乎对之前的话题觉得有些无聊,还是谈些和现在处境有些关联的话题。
  “不。”回答简洁。
  “那我面子很大啊,任晨都因为我特意来看比赛。”中年男子打趣道。
  “不,我是自己要来的。”任晨无情反驳道。
  “你以前没打过橄榄球吧。”钟叔道。
  “不,我打过,我是跑卫,真正的得分手,那时候我们的进攻组完全围绕我组成,四分卫只需传球给我,其余人则是帮我突破。而我,负责达阵,当然我也几乎没有失手过,曾经连过五人跑出七十码达阵。”任晨说着他的骄人战绩,但语气中却没有一丝骄傲或者得意,很平淡,甚至还有一丝失落。
  “之后呢。”钟叔的语气也没有了打趣的态度。
  “我们组有个学生,防守组队员,但一次比赛中撞的很严重,当场就倒地上了,后来据说好像是脑震荡,你知道的,现在的医疗条件可不比以前,没了电,能做的措施太少,所以他休学了一年。”任晨靠在椅背上懒散说道,双眼盯着自己的帽檐,好像有点出神,钟叔也没有说话。
  “过了一年,他回学校,结果他还是要加入橄榄球队,可我总感觉他并不是那么热爱橄榄球。真的,看着他的眼睛,我就觉得他不是很爱橄榄球,身边的人人好像也是。他们明明好像并不热爱橄榄球,我,好像也是。”
  “不觉得挺有趣的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打橄榄球,知道会受伤,知道治疗很难,但依旧前赴后继的扑向橄榄球,就好像,一个一个毫不畏惧的送死,这群人好像就是这个时代的产物,无神失落,甚至不自知地寻求死亡。看着他们,就好像看到这个时代在给我展示这些东西,让人难受。”任晨淡淡说道。
  钟叔一直仔细听着,粗糙硕大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胡渣,“任晨,如果让你选择保护热爱生命的人和厌恶生命的人,你选择哪一个。”
  “当然是热爱自己生命的人了,难道钟叔你不是么?”
  “不是,不是我不是这样,而是我们都不是这样,不管他们是否热爱自己的生命还是厌恶这些想要去死,我们都保护他们。”钟叔笑着淡淡说道。看着前方拥挤的人潮,“任晨啊,你知道整个金城对政府有想法的人有多少么,甚至私下有行动的人又有多少?”
  还没等任晨回答,就紧接道,“不说这整个金城,即使是眼前这几万人,又有多少对生活政府失望,有多少想自杀,有多少真正热爱生活呢?”
  任晨没有回答,也不知该怎么回答。
  “即使是旧时代那种安全安逸的时代,都有着无数病态的人啊,任晨。但那些都不是我们考虑的事情,那是他们自己要度过的人生和心路历程。”钟叔缓缓说道,“我们做的,从来只是保护,守住这座城,无论这城中的人是想死,想活,有异议,有附和,我们都保护,这就是我们所做的。”钟叔依旧穿着那件颇有岁月的棕色皮衣,脸上有着胡渣,但气质却已经截然不同,挺起的脊背好像在说着这个男人的刚毅。
  任晨扭头看了眼这个中年人,然后撇嘴一笑,“这么大年纪了,还在年轻人面前甩帅。”
  钟叔也笑了笑。
  “那个是你之前看上的人吧。”任晨把视线转移到了赛场中,而这场比赛早已开始。任晨下巴所指的方向正是一名球员,穿着白蓝交加的球衣,上面的数字是12,12这个数代表了很多,也是甘农高中校队的队员给岑溪选的,就如旧时代时拥有完美战绩的汤姆·布兰迪和阿隆·罗杰斯一般,岑溪就代表着他们这支的大将,有他在,便能赢。
  中年人随着任晨的视线看去,自然也看到了岑溪,穿着12号球衣,身为四分卫,正在进行跑阵,动作迅捷,思路清楚,即使在紧急的情况下依旧能用大脑准确地下达命令,并让身体精确快速的完成命令。
  在钟叔第一次看到这个青年时,就觉得他的不同,能完成对身体的绝对控制十分难,这需要太多太多的磨砺,甚至还不可得,在此上还要加上脑子的判断便更是难上加难,能达到这种条件,足以进入那群变态之中。
  看到他,仿佛自己面前的不是一个青年人,而是一个足足活了两辈子的人,那天赋让他惊艳,所以代表军方告知学校,学校代为转告军方的想法。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岑溪拒绝了,他不觉的岑溪是那种会惧怕的人,上次在下棋的时候他又看到了他,看着那双笑着变成一条缝的眼睛,他觉得,可能那种生活不是他想要的吧。
  场上的岑溪如同游龙一般,带着橄榄球如入无人之境,四方的防守队员一个接一个冲来,或以加速直接掠过,或以极为迅速而精妙的假动作闪过。
  足足跑了三十码才被地方联手擒获,要知道对面可是霸主金城高中的橄榄球队啊。
  “怎么样,你觉得当年的你橄榄球和他比起来怎么样?”钟叔问道。
  “你觉得燕十三和三少爷在没有比剑前他们知道是谁更强么?”任晨反问道。
  钟叔笑了笑,“但最后还是燕十三更强,不是?”
  。。。。。。。
  战况很焦灼,虽然己方有着岑溪这样的大将,但对面的防守咬的很紧,攻击也很凌厉,分数一直没有拉开。
  暂停时间。
  岑溪摘下头盔,脸上爬满了密密的汗珠。“继续野猫阵,乘着这段时间尽量多的分。”岑溪说道,一旁围成一圈的队员纷纷点头。
  季有敌在一旁看着,可以说上半场之前的时间内,甘农高中用的都是这种阵法。野猫阵,是一个战术极其诡异的阵型,几乎所有的主力进攻球员都不在自己的位子上,跑锋站在四分卫的位子,四分卫变成了外接手,而外接手变成了跑锋。战术上多变,出人意料,让防守队员防不胜防。
  是的,季有敌就在场内,周围的观众席上人山人海,而他就位于这人山人海中,身旁就是防守组和特勤组的人,正全神贯注地看着战况。
  看着这场比赛,季有敌不免觉得自己之前打的那场是什么狗屎比赛,真正的比赛就如同一场象棋,既有明的进攻,又有暗的密谋。让观看者不仅肾上腺激素分泌加速,还为多变的战术而呼喊。
  不过季有敌却不能专心看比赛,因为身后有个大叔在不停的吼叫,“哇哇哇,那个那个是什么,怎么四分卫不在自己的位子上,我去,那个外接手怎么跑起来了。”听到这些,季有敌只能无奈蒙脸,然后转头耐心解答,为此,他都快贴近观众席第一排座位了。
  而这个大叔自然就是文大叔,今天不是他看守,又有这种比赛,自然跑来看了,还抢到了第一排的位子,而在他身旁坐着千思意。
  钟叔当然认识千思意,他还知道季有敌与千思意之间的变化,但他从来都没有跟季有敌谈过这事。
  而就在刚才入场时,他遇到了钟叔,钟叔带着千思意,手上还拿着一大包瓜子。季有敌靠在场边,虽然不停地回答着钟叔的问题,却不愿回头,因为回头就会看到千思意,当他眼睛对向千思意,千思意会笑,但季有敌却会觉得很难过,好像有什么东西梗在心头。
  哄的一声全场又欢呼了起来,如同惊雷炸开了锅,就看到进攻组的人员都在欢呼,而岑溪差点被扔了起来,显然,岑溪又一次得分了,而且是达阵。但分数依旧很焦灼,且岑溪得分也变得越来越艰难。一个人的体力是固定的,长时间超高速的跑动让他的疲惫快速堆积。
  看着被队友围在中心的岑溪,季有敌笑了笑,他本该就是如此耀眼的男人啊,整座球场的焦点,球队大将,即使说这里有许多人就是为了他来看比赛的也不为过。
  突然,季有敌发现岑溪朝着这个方向走来,也就是其他未上场的队友方向,但季有敌很莫名地觉得岑溪完全就是朝着他的方向走来的,他的眼睛在看着自己,虽然他根本看不到岑溪的眼睛,但他就这么觉得。
  岑溪喊下暂停,摘下头盔,汗水浸湿了他的大半头发,但那双剑眉下的眼睛依旧那么炯炯有神,毫无波动。走到己方队友面前,伸出手,立刻有人从他手上接下头盔,“换人。”岑溪淡淡说道。
  这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整个上半场都快结束了,岑溪运动量太大了,要知道,所有进攻基本靠他完成。更何况下半场还需要他上场。此时,他必须休息。
  王可宇一下子就站了起来,他身上已经穿好了护具,他身为校队四分卫的替补,也就是岑溪的替补,他期待这场比赛很久了,要知道这可是一场整个城市都瞩目的比赛啊。他早已为此心动很久。
  “王可宇,赶紧去。”周围的队友说道。
  “好。”王可宇笑了笑,准备跑过去。
  “不,不是你。”岑溪淡淡说道,人直接穿过人群走向一个方向,留下一群队友摸不着头脑。而王可宇的心,却一下子下沉。
  一个体型强壮的防守组队员一脸茫然对身边一个特勤组的队员说道:“我们还有别的四分卫替补么?”
  对方立刻答道,“你傻啊,岑溪的体力整场踢下来都没问题,只是不能保持良好状态罢了,这样我们怎么可能还有别的四分卫,就找了王可宇一个。”
  王可宇在一旁紧握着拳,是啊,他明明是唯一的四分卫替补,那,还有谁呢,当他抬头看向岑溪走向的方向,却呆住了,而整个队伍的队员都在看向岑溪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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