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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末世之诡秘魔术师 / 第十四章 跑路

第十四章 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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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像是直升机螺旋桨的声音,曲哲好奇的一扭头,便想动身去察看。
  可还没等他迈步,阵阵猛烈且连贯的枪声就在天空响起,紧接着,一声震耳欲聋的高吼便响彻整个商贸城。
  那直升机似乎在攻击什么东西,吼声也是从外面传进商贸城的,好似粗重的狼吼,而且十分愤怒!
  曲哲眉头一皱,赶忙从服装店窜出,随后迅速跑到商贸城的三楼窗口向外察探。
  左右看了看,他虽然没见到是什么东西在嚎叫,但却看见东南方向一千多米的地方冒起了浓浓的黑烟,应该是刚刚飞在天空的直升机坠毁了!
  丧尸能把天上的直升机打下来吗?不太可能,除非学神剧丢石头把直升机打下来。
  等等,丢石头?
  曲哲蹲在地上琢磨了一下,忽然想起了那只喜欢搞事情的巫尸,那家伙精通念力,不会是它用那些黑石把直升机弄下来的吧!
  话说时间也过去很久了,倒是不排除巫尸从宁垣市第三医院那边转移过来。
  “那也不对啊,之前在商贸大楼挨打的时候没见它喊叫过,难道是没被激怒?”
  曲哲仔细想了想,好像还真有这个可能,因为他当时只有3级,飞牌术也仅仅才2级,完全属于挨打的一方。
  而他攻击黑色墓碑的时候也都被拦了下来,不存在激怒这一说。
  呼,要是巫尸真的过来这边了,曲哲可得赶紧跑路,怂不怂的丢一边,能把命保住才是最重要的。
  想着,曲哲迅速搜刮了一遍四楼五楼,还真在四楼的一家东北菜后厨找到了十三袋大米,又在五楼的酒吧寻到了足足十个冰柜的精酿啤酒。
  都被曲哲一瓶瓶的丢进装备空间,粗略数了一下,大概有800瓶左右。
  虽然曲哲不喝酒,但要是他手里的四箱矿泉水喝完,这些啤酒也能顶替很长一段时间。
  不过他不知道这些啤酒离开了冷藏会不会变质,便问了系统一句,得到的回答是不会。
  原来,在装备空间中的物品处于类似时间静止的状态,就算是放一块冰,过个一百年也不会化掉,除非宿主挂了。
  搜刮完物资,曲哲马上开溜,为了避开巫尸,他连主干道都没敢走,直接从商贸城后的小巷子绕了出去。
  遇到墙壁拦路,曲哲便一个踮脚跳上墙头,随后跃下去继续跑路,多亏了30点敏捷加持,要不单论翻墙也要费很多时间。
  这要是让国内外的极限运动者看到,都得惊呆个几分钟。
  足足跑了十多公里,曲哲才在一个小区门口停下,他取出矿泉水喝了几口,便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浓烟都有些模糊了。
  “呼,差不多了。”
  曲哲耸了耸鼻子,随后直接走进小区,随意挑了栋离得近的居民楼,便直接走了进去。
  他也不想往上爬,便在一楼挑了一家开着门的住户,直接走进去锁上了门。
  屋子里一片狼藉,能看出来主人走的时候很匆忙,曲哲忙走进浴室,打开花洒发现这里并没有像比贵园一样停水,但是水是冰凉的。
  没办法,曲哲只能脱了衣服,就这么洗了个凉水澡,直冻的鸡崽子倍儿凉,洗完后他便穿上一条搜刮来的内衣,赤身坐在了客厅沙发上。
  随后自背包取出从第三医院得到的药物,开始处理自己身上的小伤口。
  这些伤口大部分都在手臂和后背上,很多老伤都已经自动痊愈,新的伤口则是来源于保安室的那场战斗,也都明显有愈合的迹象。
  曲哲不禁摸了下自己的后背,这才发现淤血红肿的后背已经痊愈了。
  他不由得感叹了一下职业者的恢复能力,若是正常人挨那么一下早就卧床不起了。
  用纱布包好双臂和后背,曲哲又从装备空间中取出一件水蓝色衬衫和牛仔裤,并套上一件黑色西装马甲,搭配上礼帽还真有点魔术师的样子了。
  不过曲哲这个魔术师只会飞扑克和变兔子,其他的啥也不会,只能期待以后能领悟其他类型的技能了。
  他摘下兔子礼帽,想躺下歇一会儿,但看着放在茶几上的礼帽却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系统,在不在?”
  “在,有什么问题?”
  曲哲组织了一下语言,说道:“你看哈,我每次只使用兔子礼帽的禁锢技能,但是白兔子我一次都没有使用过,你能不能给我增加点异能量上限?”
  “疑惑,听不懂。”
  曲哲叹了口气。
  “唉,白兔子的技能不是能瞬间增加50点异能量上限吗,但是使用兔子礼帽就需要30点,里外里就加了20点异能量,还没有黑兔子的作用大!”
  “……”
  系统沉默了两秒,随后给出两个回答。
  “第一,兔子礼帽耗费你自身的异能量使用后,黑白两只兔子都可以使用,白兔子的加持技能属于主动而不是被动,是宿主的理解有问题,你自己不用还怪我,委屈。”
  “第二,本系统只起辅助作用,宿主的一切都是源自于你自身的血脉,系统只是将你本身的各种资料,数据化的展现在你面前。
  比如丧尸死后进入你体内的“经验”其实也是一种异能量,包括等级制度以及获得的物品,我只是将其化为数据,规整化的让你方便变强。”
  噢,原来是这样,曲哲不禁露出笑意,之前还一直以为自己是依靠系统,原来这些都是自己的力量!
  至于兔子礼帽也令曲哲感到遗憾,要是早问系统,他也不至于在保安室的时候被打的那么狼狈。
  就好像是有两个苹果放在你面前,都已经洗过了,但你却只知道其中一个是洗过的,另一个却迟迟不能吃。
  “系统,用不用我给你取个名字,要不这样叫着显得太陌生严肃了。”
  “期待,请自便。”
  “那就叫你小爱同学怎么样?”
  “……”
  比贵园小区中,白西服渐渐醒了过来,睁开朦胧的双眼,乍一看到邋遢长发的余槐,便猛地跳起来将其扑倒在地。
  “干,你这家伙敢害我!杀了你!”
  “老大,淡定,你身体现在有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余槐淡然的摊开手,任由白西服扑腾。
  “有~我踏马肚子疼!”
  白西服嚎了一嗓子,随后就要继续殴打余槐,老耿和小侯连忙将其拖到一边。
  “干!抢个银行带上你们三头蠢猪!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不愧是老大!知道带着我们会倒血霉还硬挺着,虽然咱们连银行都没开始抢就被丧尸困住这里了,但我还是服老大,对了老大,我不属猪,我属猴儿,老耿属猪。”
  小侯对着老耿扬起下巴,白西服也瞪着眼睛看了过去。
  “我也不属猪,属牛,本命年,红裤头儿我都穿了,不信我给你们看看?”老耿憨笑道。
  “呵呵。”白西服对着老耿微笑了一下,随后猛然开始挣扎。
  “滚!放开我,我要杀了他!”
  “咳咳,老大,其实未必是坏事,你昏迷的时候身上长了些东西……”余槐起身说道,并指了下白西服的双手。
  听到余槐的话,白西服愣了一下,停止挣扎看向自己的双手,只见他的手背上已经长满了乳白色的鳞片,而拉开西服的袖子,手臂上也有一些。
  “这啥玩意儿?”
  “不知道啊,我也吃了一块儿,但身上没什么变化,只是脑袋两边痒痒的,劲儿也比以前大了,而且十分想耕田!”老耿咧着嘴举手说道。
  嗯?
  白西服狐疑的一愣,握了握拳头,发现力量确实比以前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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