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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雄兵连之被追杀的男天使 / 番外 那朵蔷薇花在我心头绽放

番外 那朵蔷薇花在我心头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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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葛小伦,我是一名普通的大学生,也就是俗称的屌丝。
  但我自己对这个屌丝称呼不往心里去,因为我看得挺开。
  曾经相处时可能有些女性喜欢我,称我是什么雅撒西,虽然好像是日语温柔的意思,不过这并不是什么大事。
  那时我并不在在意,只想完成学业,回家看望父母,种个地当个老师啥的,这一辈子就过去了。
  可是有一天,突然有个黑衣人把我绑走,说是什么银河之力,要我们保家卫国。
  我对他们所有的条件都不感兴趣,只有那个有点紧张,居然被拿来当女色的蔷薇感兴趣。
  第一次看见她时候,确实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看见最美的,美得让人心动。
  然后黑衣人杰斯最后问我要什么要求的时候,我说,我想和蔷薇同一个寝室。
  虽然她没有反对,黑衣人杰斯还同意了。
  然后等我搬去学院宿舍的时候,她就变了一个模样,凶我还拿飞刀威胁我,出于不和女人计较之后,搬去男生宿舍。
  在男生宿舍我认识了一生中的两个基友,一个自称是骑士精神的赵信,也就是街头的小混混。
  一个说他只是普通的农民,看起来有点憨憨的,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前诺星王子,一个可怜人。
  我们一见如故,立马成了像失散多年的好朋友。
  然后我说起苦心事,他们都愿意支持我一起为我讨个公道。
  我以为我真的能有帮助,结果是三个屌丝跪着唱了很久的征服。
  我喜欢蔷薇,这个事情整个雄兵连都看得出来,因为我一天天都盯着她看。
  不明白她为什么讨厌我,难道是我很屌丝吗?
  我常常坐在星空下想这个问题想不出答案,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认为只要功夫到铁杵磨成针,我的心意天地可鉴。
  然后就是开始训练了,我居然没有任何的能力,如果说能让闭嘴和身体够硬也算能力的话?
  他们像赵信快如闪电,还能操控闪电的力量,不过常常在雷雨天气才能操控,我们都叫他阳痿男,硬不起来。
  刘闯力大无穷,扛着一把斧头舞得虎虎生威,和我一样够硬,不过比我为人混蛋。
  程耀文,前诺星王子,大地之心,操控大地移山倒海,像极了小说的那种翻天覆地的仙人。
  女神蕾娜,烈阳星主神,人形恒星,拥有无数的能量,我们一般都私下称她为充能娃娃。
  杜蔷薇,我喜欢的女孩子,时空之心,操控空间改变空间。
  记得有一次和她一起训练,结果改变空间把我盔甲带走了,就剩一个大裤衩,然后记得那天她脸红了很久。
  琪琳,神河狙击手,比我还厉害,起码她能超距离作战,甚至无视空间,能用微虫洞进行攻击。
  我,葛小伦,就是够硬,能挨无数坦克轰炸不死,我是最差的一个战士了,这是我自己认为的。
  开始打天河战役了,国难当头,我也是服从命令和他们去。
  但是第一波就把我们打散了,各个生死不知,我承认我害怕了。
  当我找到蔷薇时候,我劝她和我一起走吧,这不是我们打的战争,她已经红眼了,强装镇定说要进行反击。
  我骂她,第一次舍得骂她,蔷薇,你已经红眼了,你这是平白无故的去送死!
  然后她说,你要走就随便走,我也不要你这个叛徒!
  她拿出一把手枪,当着信爷和很多人的面,“击毙”我!
  虽然不疼,但我心里更疼,也不明白我是不是真的全错了。
  她带着赵信重新去找雄兵连其他人,我咬咬牙就厚着脸皮继续跟上。
  但后面找到了蕾娜大姐他们,但打得异常艰难,我像蕾娜大姐说的那样,就算撞也要给她撞坏饕餮战舰。
  但我撞到了也没用,我掉了下去,摔得七荤八素,头晕脑胀。
  然后我害怕了,害怕得哭了,为什么我要来这里?
  这根本不是我们的战争,不属于我的战争,我宁愿是个普通人,养条狗陪在父母左右也行。
  我捡起一个还能使用的手机,把它当成父母,哭诉了很多很多。
  当我找到自己的勇气时候,有个人带走了蔷薇,那是一个和我一样有着翅膀的战士,不知道是什么文明的战士。
  然后当着我的面,他敢带走蔷薇?我愤怒的跟上去了,却始终跟不上那速度,后来他把蔷薇放在另一边,飞走了。
  我冲过去检查蔷薇有没有哪里受伤,她很傲娇,像一朵高傲的蔷薇花。
  蔷薇骂我,一个刚刚觉醒超级基因的战士都比我有勇气,说那个人带走蔷薇只是为了激起我的勇气。
  我以为我在她心里还比不上一个陌生人,转身欲离去。
  才听见蔷薇留住我,说,那个人只是为了激起蔷薇男友的勇气,说我是蔷薇男友,我心情不知道如何描述,像过山车一样,高低起伏。
  她还说,想当她男友还没那么容易,一点付出都没有就想当逃兵,是没那么容易的。
  我很开心,努力这么久总算有点回报,还有那个战士的帮助,我都很感谢。
  后面这场战役打了几个小时,从中午打到下午夕阳西下。
  我们雄兵连全体都在欢呼这个战役的胜利,我甚至开心的抱了一下蔷薇,她都没有反抗挣脱开我。
  我反应过来,不好意思才放开她,其他人都在起哄在一起什么的。
  当我回头,我却看见那个战士想离开天河市,都飞得摇摇晃晃。
  他飞着飞着就落在废墟里躺下了,那身奇异帅气的盔甲也消失了,只剩下那身随意的休闲装,休闲装也是破破烂烂的,手里还拿着那把厉害的长剑。
  我过去才知道,这位战士看起来比我还小几岁,应该是还在高三年纪,可能才准备上大一。
  他甚至连战友的帮助都没有,我不敢相像他是不是很孤独,一个人在天河市战斗,连个队友都没有,起码我还有他们。
  就是这么一个孩子,扛下来比我们还多的压力,消灭了那么多饕餮,还能及时帮助琪琳脱困。
  我觉得很惭愧,比他年龄还大,却想着逃跑还拉着喜欢的人逃跑。
  他才刚刚觉醒的超级基因,他跟蔷薇说过,信爷救过他,那时候还是普通人。
  才堪堪觉醒自己的超级基因,却没有人叫他的情况下,依旧义无反顾的来天河市为这个国家而战。
  战役胜利了,也没人跟他欢呼,只能孤独的一个人回去,结果还累得睡着了,我带着他回去郊外避难所。
  一路上雄兵连的各位都鸦雀无声,看他的眼神都是敬佩,大概和我一样,怕打扰到小英雄睡觉。
  我想,这次和他们回去后,不管杜卡奥同意不同意,我也要杜卡奥上将同意,把他加入我们雄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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