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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章 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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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头花花白的中年人满脸愁容,快步从屋子里走出来,见到方书亚后,眼前突然一亮,笑道:“方书生你来了,巧了,我正想找你呢!”
  此人便是韩府的管家,钟管事。
  “钟管事,有什么事需要小生为你效劳?”方书亚问。
  “倒不是什么大事……”钟管事摸了摸胡子:“老爷的书房里有一本手稿,不知道你有没有印象。”
  方书亚心里咯噔一下。
  “韩家主文采绝佳,平日里著书无数,不知道管事说的是哪一本手稿?”方书亚定了定心神,反问道。
  “一本看上去颇旧的手稿,是老爷当年还是八品儒修的时候写的修炼心得。”
  “哦?”方书亚故作沉思状,许久后摇头道:“抱歉,书房内藏书上千,小生只顾抄书,未曾见过你说的手稿。”
  “这可就麻烦了……”钟管事露出愁容,脸上的皱纹挤到了一块:“老爷的书稿我都会妥善保存,为何偏偏这本找不到了……唉,人老了不中用了。”
  方书亚心头有些过意不去。
  钟管事命途多舛,也是穷苦人家出身,韩府在找抄书匠的时候,有不少儒生觊觎这份美差,其中不乏小有名气的儒士,跟他们相比,方书亚没有任何优势。
  但钟管事看在方书亚家境贫苦的份上,最后还是把这份活交给了他。
  对于家里已经快揭不开锅的方书亚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恩情。
  “钟管事,书房内藏书众多,兴许您只是记错了位置,不必自责。”方书亚连忙劝说到。
  “说的也是,我再找找吧。”
  “小生帮您一起吧。”说着,方书亚走近书房里。
  “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钟管事感激道。
  于是两人就在书房里翻找起来。
  钟管事是真找,方书亚则是有些心不在焉。
  手稿现在就在他身上,但刚找没多久就直接掏出来的话,未免太过明显了些。
  总要假装找上一番。
  “钟管事,家主为何突然要找那本手稿?”趁着这个空档,方书亚问道。
  “还不是因为二少爷!”说道二少爷的时候,钟管事咬牙切齿,满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那顽童不学无术,整日跟些狐朋狗友混在一块,正统的儒道不学,偏偏要学些奇技淫巧……再过不久就是白鹿书院的期末会试,老爷怕他成绩不佳,所以让我翻出以前的手稿,给他临时抱抱佛脚。”
  白鹿书院是江城最大的私塾,书院里的老师全都是小有名气的儒修,实力颇为雄厚,但只有达官贵族的子弟才能进入其中学习。
  像方书亚这种没有任何背景的,只能自己在家死记硬背,自己摸索。
  “没人能管管他吗?”方书亚问:“少家主和少夫人呢?”
  方书亚所说的少家主和少夫人,就是二少爷的亲生父母。
  “唉……少家主是靖陈关的镇边大将军,一年到头都见不上几面;至于少夫人,从小就把二少爷视作的掌上明珠,对他百依百顺,更别提管教了。现在整个韩家,除了老爷以外,哪有人管得了他。”
  方书亚点点头,表示理解。
  因为儿子在外镇守边关,作为家里唯一的主心骨,管教孙子的责任自然就落到了韩老爷子肩上。
  一个本应在退休年纪颐养天年的老人家,还要帮儿子照看留守的孙子,整天还要操劳家里大大小小的事务,说来也挺不容易的。
  方书亚走到一个书架身后,瞟了眼钟管事的位置,从怀里掏出仿造好的手稿,轻轻仍在地上。
  “钟管事,你要找的是不是这本?”方书亚假装捡起手稿,拍了拍上面的尘土,问道。
  钟管事连忙走上前来,拿起手稿端详起来。
  “没错,这字迹是老爷写的,上面的内容也对得上。”
  钟管事哈哈笑道,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方书亚心头暗暗松了口气。
  钟管事从小就跟在韩员外身边当书童,对韩员外的字迹可以说是如数家珍,若是连他都看不出仿造的痕迹的话,那么基本上就没有人能看得出来了。
  “方书生,真是太感谢你了!”钟管事拍了拍方书亚的肩膀,笑道。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方书亚拱手道。
  “哈哈,既然手稿找到了,我也不耽误你干正事了。”言罢,钟管事三两步离开了书房。
  于是,书房里便只剩下方书亚一人。
  书房里摆放着一个巨大的铁箱,铁箱里堆着上百本书籍,它们就是方书亚要抄写的书籍。
  这些书籍大多被虫蛀啃咬、亦或者是因为天气潮湿,墨迹变得模糊,难以辨识,只能通过人工抄写,恢复其原来的内容。
  “干活吧,打工人!”
  方书亚给自己打了股劲,开始忙活起来。
  韩府书房虽然素雅,但该有的东西应有尽有。
  方书亚从柜子上取下几本空白的书册,然后再从铁箱里挑了几本要抄的书,放在了书桌上。
  抄书是一件费心费力的活,为了保证抄写的质量,不出差错,方书亚必须要提起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所以抄写的速度并不快。
  一个下午的时间,一般只能抄三到五本。
  桌子上摆放着一块墨玉制作的砚台,经过一晚上时间晾置,砚台里的墨水已经干了。
  方书亚从桌子的抽屉里取出一小块煤烟,混合着水加入砚台中,轻轻研磨了一会,待砚台里的水全部变黑之后,才提起毛笔。
  毛笔的笔尖呈淡灰色,而毛笔头却是灰白色,摸起来十分柔顺。
  “好笔!”
  前一世的方书亚精通书画之道,整日也跟笔墨纸砚打交道,见识颇广,在提起这支笔的时候,他一眼就认出了这种笔是上等的狼毫笔。
  翻开一本被虫蛀的书籍,方书亚略微扫了几眼。
  书本的年代应该颇为久远,书上被虫蛀的地方不少,几乎每一页上都有几个小孔,孔洞上的文字读起来虽然费劲,但勉强也能够辨识。
  “幸好发现得早,再是再放个一两年,恐怕要被书虫啃成一堆纸屑了。”
  方书亚感叹一声,提笔开始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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