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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那书生和那女子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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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海商着实从番外带回来许多神奇的种子,玉米、红薯、土豆,还有大南瓜等,这些作物普遍高产,自从正式在本国扎根繁衍后,大范围的饥荒也随之远去。
  孟阳很喜欢。
  
  昨天王大娘的亲戚又来了,这次捎给她半车南瓜,半是欢喜半是忧愁地抱怨道:“太能结了!一个又这么老大,墙头都被爬满了,哪里吃得完!”
  王大娘挨着左邻右舍分了个遍,孟阳也得了一只,约莫有六七斤沉。
  
  大南瓜摘下来几天后表皮逐渐变得坚硬,屈指敲时砰砰作响,但只要不泡水就可以存放好久。吃的时候用刀剖开,就露出里面橙红色的厚实的瓤来。
  南瓜子很多,孟阳将它们全都掏出来,一部分埋在粗陶小花盆里育苗,顺利的话开春后挪到墙根儿底下,这样来年他也能有新鲜南瓜随吃随摘。
  剩下的都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干,等过年的时候正好嗑南瓜子吃。稍微在锅里翻炒下,薄薄的皮,水滴形的披着绿褐色薄膜的瓜子仁,香喷喷的。
  
  南瓜很大,孟阳简单计算了下,决定用三分之一分几次熬粥,三分之一做南瓜发糕,剩下的三分之一么,则可以加入面粉和金贵的红糖,用猪油煎一点嫩呼呼的南瓜饼吃。
  
  他刚把大块的南瓜瓤倒入煮粥的沙煲中,却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他愣了下,扶着门框探出脑袋去,“谁呀?”
  门外传来一道好听的声音,“邻居。”
  
  邻居?
  邻居!
  他心心念念的大胡子好汉邻居!
  孟阳还没回过神来,身体已自动冲过去,吱呀一声开了门。
  
  哎哎哎?!
  是个戴着眼罩的年轻姑娘!
  
  孟阳傻眼了,下意识又往她身后看了看:空无一人!
  来人微微扬起眉毛,适当的流露出一点疑惑,也顺着他的动作扭头看了眼,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
  
  孟阳隐约觉得自己闹了个乌龙,可还是不死心的问道:“敢问姑娘,可有同伴居住?”
  那姑娘神色不改,“没有。”
  “那劈柴声?”孟阳干巴巴道。
  姑娘爽快点头,“我。”
  “那兔子?”
  “我。”
  
  呀!
  孟阳再次瞅了瞅来人,见她身量高挑、纤腰束束,心中原本对新邻居“身长八尺体魄雄健,脸上还带着一圈大胡子”的幻想瞬间破灭。
  
  他求而不得的大胡子呀!
  
  “你似乎很失望?”姑娘是个直性子,直接开口道。
  她发誓自己分明看见对方眼底某种诡异的期盼破灭了。
  
  孟阳刷地闹了个大红脸,朝她做了个大揖,“这位姑娘,小生孟阳,这厢有礼了。”
  姑娘盯着面前圆滚滚的后脑勺看了会儿才道:“白星。”
  张嘴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又对陌生人行此大礼,这书生果然好呆啊!
  
  孟阳直起身来,老实巴交讲述了自己的误会,全程低头,宛如犯错的孩童。
  他一直都觉得真正的男子汉应该长一点像康三爷那样的络腮胡,看上去真的好有气魄。奈何他家从祖上开始都是斯斯文文的唇边胡须,于是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他写的每一本话本里都有一位络腮胡好汉的,这是底线!
  本来听新邻居沉稳有力的劈柴声、看新邻居深秋逮兔子的好本事,孟阳就先入为主的认为人家是个好汉……没成想,竟然是位姑娘,还是跟自己年岁差不多的漂亮姑娘!
  唉,真是太失礼了。
  
  络腮胡……
  白星近乎本能地抬手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并在回味起大包子的美味后,隐约升腾起一股危机感:
  我没有胡子,那么他会不会拒绝我的请求?
  
  江湖中人多怪癖,好像谁没有点异于常人的爱好就没脸自称高手一般,白星觉得书呆痴迷大胡子没什么不对。
  
  尴尬的沉默在两个初见面的邻居间疯狂蔓延。
  
  “对了,”简单的忏悔过后,孟阳才想起来问,“白姑娘,你来是有什么事么?”
  白星哦了声,朝他院中抬了抬下巴,外强中干的问道:“小书生,你的粥卖不卖?”
  卖,快说你卖!
  
  然而下一刻,就见那书呆摇了摇头。
  白星一颗心骤然沉入谷底,同时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一个荒唐的想法:
  不知现在回去从阿灰身上剪点毛贴一贴脸还来不来得及?
  
  “邻里邻居的,谈什么卖不卖。”谁知小书生却大方地让开门口,“白姑娘请哇啊啊啊你流血了!”
  
  约莫一刻钟过后,脑袋上结结实实缠着纱布的白星左手拿着大包子,右手端着盛满南瓜粥的大碗神游天外。
  我是谁我在哪我到底在干什么?
  
  孟阳还在一边心有余悸地唠叨,活像碎嘴老妈子,“唉,白姑娘,莫怪小生多嘴,那么老大的伤口,”他用两根手指拉出一段相当夸张的距离,神情惊恐,“就算天冷不易化脓也该好好包扎啊!”
  白星埋头喝粥,“嘶溜嘶溜……”
  
  “女孩子家家的,留疤就不美了。”
  “嘶溜嘶溜……”
  
  “那伤口真吓人,是打猎弄的么?”
  “嘶溜嘶溜……”
  
  南瓜很嫩,虽然是大块入锅,但不一会儿就完全煮透了。表层已经彻底融化,将整个沙煲的粥都染上橙红色,很漂亮。剩下的不成形状的大块也不足为惧,稍微用舌头一抿就完全化开。
  甜丝丝的,真好吃。
  
  当白星沉默着去添第三碗粥时,孟阳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大事不妙,于是赶紧闭嘴,抢走了最后一点锅底子。
  邻居虽然不是大胡子好汉,但在饭桌上时,可真是位可敬的对手!
  果然人不可貌相。
  
  饭后,白星一抹嘴,“书生,会做狼肉么?”
  正吭哧吭哧刷碗的孟阳惊讶道:“莫非?”
  白星点头,两片红菱唇间露出一点野兽般雪白的牙齿,“稍等。”
  说罢,孟阳就眼睁睁看着新邻居如同烟花一般拔地而起,视那两人多高的院墙如无物,嗖地翻了过去。
  
  过了会儿,再次传来敲门声。
  孟阳:“……谁呀?”
  白星:“邻居。”
  孟阳:“……”
  
  他重新小跑过去开门,看着邻居的表情很有点一言难尽,小声道:“你都翻了墙的。”
  再翻回来呗!
  白星诚恳且认真道:“义父说过,去别人家要敲门。”
  她要做个知礼的人。
  说完,她将一整条剥了皮的狼举起来,露在眼罩外面的单眼疯狂闪动着渴望的光,“狼肉,会做吗?”
  
  狼虽瘦,可连肉带骨头少说也有几十斤,见新邻居只用一条细胳膊提着还很游刃有余的样子,孟阳不由一阵胆战心惊,再次惊叹起对方的力气来。
  这就是习武之人么?
  好羡慕呀。
  
  他还是第一次见狼肉,禁不住凑近了细细观察,不过马上又捂住鼻子后退一步。味儿真大啊。
  可当他看到白星仅剩的一只眼睛黯淡下去时,又下意识喊道:“既然都是肉,多多的用些酒和姜蒜去腥……应该可以吧?”
  于是白星的眼睛又亮了,并立刻跑去街上买了一大包香料和一坛黄酒回来。
  
  这匹狼真的太瘦,扣去骨头下水也不过几十斤,再去掉筋膜就更少了。孟阳仔细研究了一回,也只从上面割下来约莫不到三斤捎带肥膘的,其余的真的太瘦,就算勉强炖了也很柴,还不够本钱。
  至于内脏,常言道“狼心狗肺”,狼常年吞吃腐肉,内脏还是不要吃的好。
  
  只要能吃,白星就没有任何意见。她老老实实抱着膝盖蹲在一边观看,只一颗脑袋随着对方的动作摇摆,整个人犹如雨后林间钻出来的随风摇摆的大蘑菇。
  她好奇地看着孟阳拿出来一只造型奇特的木锤,疑惑的眼神宛如实质。
  
  觉察到火辣辣的注视,孟阳将木锤递给她看,“提前捶打下,把肉里面的筋脉都打断,炖的时候就很容易酥烂,方便入味,也能省很多柴火的。”
  所有省钱的诀窍他都烂熟于心!
  白星用指腹蹭了蹭木锤表面颗粒分明的凸起,对他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赞叹不已,还回去的动作都隐隐带了几分敬畏。
  
  她自问于刀术一道天赋惊人,打一百个书生不成问题,眼前这个一指头就能戳倒;可一旦涉及到厨艺,书生纤细瘦弱的身体竟好像瞬间变得高大,宛如绝世高手般令人不敢逼视。
  他高高挽起袖子,露出白皙纤长的小臂,将处理干净的狼肉平铺在案板上,小木锤舞得虎虎生威,带着神奇的韵律击打在暗红色的肌肉纹理间。
  
  “哒哒哒哒哒哒……”
  
  分明只是捶肉这样简单枯燥的活儿,可在书生手里却宛如有了生命一般,只这么看着就觉赏心悦目,白星甚至有点手痒,很想找机会试一试。
  锤肉什么的看上去一点也不难啊……
  她显然忘了自己前两天蒸馒头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
  
  随着木锤敲打,原本结实方正的狼肉逐渐转换为崭新的柔软的质感,在白星眼皮底下一点点垮塌,声音也从清脆变得沉闷。
  筋脉断了。
  光看着它软趴趴的样子就不难想象入口即化的温柔触感。
  此时的书生看上去真像高处不胜寒的绝世高手,而灶台和案板之间就是他的主场,所有人都要退避三舍。
  刚吃过早饭不久的白星已经觉得有点饿了。
  
  事实证明,只要厨艺好,差不多的食材都能变成美味:
  锤烂的狼肉切成四方大块,以清水反复冲洗后加入足足的黄酒和葱姜蒜等大料腌制一个时辰,空锅煎出部分本身油脂倒掉。等到了这个时候,狼肉本身的腥臭也已经去的差不多。
  再以宽油滑锅,葱姜蒜爆香,冰糖炒出糖色,大火滚开后小火慢炖一个半时辰,汤汁浓郁、肉质酥烂绵软,棕红色的酱汁泛着可爱的油光……筷子轻轻一戳就透了个大洞!
  
  两人就着一锅红焖狼肉,吃掉了所有剩下的豆腐鸡蛋粉丝木耳大包子!
  
  事后孟阳却有点懊恼,“唉,要是有米饭就好了。”
  那锅底的一点肉渣浓汁正好浇饭的么!
  失策,失策了!
  
  白星偷偷打了个嗝儿,暗自记下:
  米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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