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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高地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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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恺撒要走了,之前六年时间,他算是认清了这个世界,圣克托王国位于洛坦大陆东北部,北面是伊拉湖以及伊拉大草原,再往北就是冰枯高原,西面接壤着宿敌伊比斯王国,他被分配的就是最靠近东南的边疆郡,松岗郡。封给他“历练”的是前子爵凯恩子爵的领地,领地南边是卡拉苏森林,传说这里是暗精灵的隐居之地,说到暗精灵,这世界人类信奉曙光女神,各个城市充满了曙光女神的教堂,但精灵族,称之为神的宠儿,极强的元素亲和力,之前恺撒看到的两个一大一小的月亮,大的称之为银月,小的暗月,精灵正因为信奉银月女神与暗月女神,而分为两派,银月精灵在大陆中部的银月森林中,传说银月森林充满着各种魔兽,越靠近中心,魔兽越强。
  领地的东面是托台大草原,一望无际,据记载,托台大草原最东面是大海,人鱼族的故乡。凯恩子爵死于托台大草原兽族的进攻而死,当然,恺撒的那个便宜父亲,肯定不会让他死,再怎么“白痴”也是自己的儿子。这不,把仅次于阿尔法的贴身侍卫沙拉木充当了自己的护卫,送了十个精锐骑兵当亲卫队,还有二十个卫兵,但怕死的恺撒认为这完全不够,这不,大早上的来到了奥依曼城最大的奴隶市场。
  “玛德,快跟我走!”玛德应了一声,毕恭毕敬的跟在恺撒后面,目的地繁星大斗场。繁星斗场是城里大大小小十几个斗场中很普通的一个,对于恺撒而言却不是,因为这是他便宜老爹名下的,临走倒是坑一把!
  “先生,今天是休息日,请改日再来吧。”
  斗场管事矮矮胖胖的,五官倒平平无奇。只是下巴上长着个很醒目的大痦子,密密麻麻探出十几根又长又粗的黑毛,居然被别出心裁地匝了个银箍束成一绺。
  恺撒把伯爵府的手谕递给管事,他一边捋着那撮毛一边仔细核对了印章。
  “我要一批高地蛮人”!
  “高地蛮人,当然没有问题。”大痦子管事点点头,带着客人走进斗场。
  今天没有角斗可看,里面一片冷清,只有几个仆役在打扫。繁星斗场可能只对平民阶级开放,观众席上只有拥挤的平价座位,并没有一般更受贵族偏爱的那种独立包厢。
  “说实话,把他们带走也不错。他们打伤了不少其他斗士,还把湾鳄宰掉吃肉,完全是劣迹斑斑。”胖管事两手一摊耸了耸肩,“我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两名名男仆结伴走进一条深邃的甬道,出来时身后跟着几十个精赤上身的蛮子。
  众所周知,越是向北寒冷地区的原住民越是高大健硕,反之则趋向矮小瘦削。
  众所周知,高地蛮人居住在极北方的冰枯高原上,有资格把除自己外所有人类分支都叫作南方人或者低地人。
  所以他们理所当然的拥有最高大的身量和蛮牛般的体格,如果说肌肉也是种美德,高地蛮人肯定个个都是圣徒。
  恺撒身高大概一米六,人虽然文文弱弱的在十三岁的年轻人里是很出众的身架。但是和这些平均高近两刃的壮汉比起来,活像一堆南瓜里掺进个土豆凑数。
  蛮人们盯着面前的小屁孩,目光很冷。波澜不起的眼神里,仿佛还带着极北之地的森森冻气。
  他们是最杰出的武士,纵横冰原难有敌手,所以骄矜、傲慢、蔑视一切!
  “大个子们,我叫恺撒,萨墨伯爵之子,我买下了你们,以后我就是你们的主人。”恺撒展开那张羊皮纸,短暂公示了一下萨墨的手迹,然后继续说道,“所以根据圣克托律法规定,现在你们都是我的奴隶了。”
  蛮子们跟没听见一样,沉默得像是死寂的大理石雕塑,对此完全无动于衷。
  萨墨买下他们曾想作为振兴角斗场的王牌,但最终对这种桀骜不驯毫无办法,如今又轮到恺撒来啃这块硬石头。
  胖管事突然觉得腿有点软。
  在这个充满血腥气的地方,狠人从来不稀罕,但跟这些高地蛮子一样狠的另当别论。
  “但我觉得没人会喜欢做奴隶,所以我想和你们打个赌。如果我输了,就给你们自由。”恺撒打了几个响指,“但是如果我赢了,你们就得为我作战。”
  一个蛮人分开同伴的肩膀走出来,站在恺撒对面。
  即便以高地蛮人的标准,这人也实在魁梧的不像话。身高至少有两刃一,整整高出恺撒半个身子,肩膀也要更宽一半。按照最保守的估计,他的体重也是恺撒的两倍以上。
  更可怕的是,这位肉山一样的蛮人走动时脚步居然显得很轻盈,似乎在力量和敏捷之间找到了均衡,绝不是坊间那些痴肥大力士可以媲美。
  “听起来不错,赌什么。”
  他身上有道贯穿咽喉和左胸口的恐怖伤疤,也许是因此伤了嗓子,声音很沙哑低沉。
  “摔跤,怎么样?”
  一直不苟言笑的高地蛮人之间,突然爆发出一阵足以掀翻大斗场穹顶的哄笑。
  他们都是真正的行家,明白摔跤是力量和体格的直接较量。矮小的圣克托人还比不上部落里那些永远吃不饱的半大小子,如何能有勇气挑战最优秀的“雪熊猎手”?
  那可是赤手空拳搏杀冰原上最危险的雪熊才能得到的称号!
  “摔跤?我喜欢摔跤。”肉山蛮人一咧嘴,轻轻跟李察对了下拳,“冈瑟,高地人。”
  “恺撒,圣克托人。你们要来挑战我的侍卫,沙拉木!”
  “少爷!”,沙拉木拱了拱手道,沙拉木一身武技惊人,但站在冈瑟前还是矮一头。
  “好,没有问题”,冈瑟笑了笑,仿佛看到自己把他按在地上锤。
  看着两人已经谈妥,管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由自主地拽着下巴痦子上的毛绺,额头上肉眼可见的沁出豆大汗珠。
  他是平民出身,奋斗了半辈子才有今天的显赫位置,资产甚至比一些破落贵族更丰厚,但平民仍旧是平民。
  如果有大脑明显发育不健全的贵族故意找茬,在这一亩三分地上被蛮子砸成肉酱,管事不可避免要承担部分责任,半生的努力也许都会因此付诸东流。更何况来人是他顶头上司的儿子!想到这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爵爷”轻轻拽了拽恺撒的衣袖,他小声提醒道,“这蛮子只要三拳两脚,就能活生生打死一头公野猪!何必跟他们较劲。”
  野猪身披石子和松脂混成的天然铠甲,是比老虎还难缠的野兽。大痦子的建议诚恳切实发自内心,但有没有用也得看对象是谁。
  “三拳两脚?沙拉木一拳就能打死!”恺撒完全不顾手下的尴尬,大声说到。
  大痦子手一抖,硬拽掉了毛绺上的银箍,连带着几根黑毛一起。他很绝望,心里大骂着某个不可救药的拗蛋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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