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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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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
  陶小院。
  陶小院是陶乐给自己的小窝取的爱称,说是小院,其实不过是两间简单的小屋,一个不足五十平米大的院落,院落中还种着各式各样的菜,甚至还有一只长相丑陋的大花猫,以前的陶乐给它起名为...小陶。
  还真是个毫无情调的名字。
  与其他九品官员的小府邸比起来,陶乐的家实在是寒酸到不能再寒酸了。
  陶乐一个人静静的坐在一张木凳上,思考着明天的计划。
  除掉马奇,势必会引起马东德的报复,而自己又是个很担心被别人报复的人。
  所以就只能连他们父子给一起除掉。
  对于这么做,陶乐的心中毫无愧疚感。马东德是个彻头彻尾的恶人,除去一个恶人就相当于拯救了一百个好人。
  其实陶乐感觉自己的思维很矛盾混乱,有时候看不得任何一个渺小的好人被冤枉,但有时候却又有‘宁愿我负天下人莫要让天下人负我’的气魄。
  虽然在前世,气魄并没什么用...还是要上班赚孩子的奶粉钱。
  “喵。”背后传来了一只熟悉的猫叫。
  陶乐回过头,小陶正坐在地上瞪大双眼看着自己,陶乐笑着对它拍了拍手,小陶乖巧的爬到了他的身上,伏在了双腿上。
  轻抚着小陶并不柔顺的猫毛,陶乐这才回想起来,小陶已经是只老猫了,虽然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但姐姐将这只可怜的流浪猫抱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时候陶乐还是个小孩子。
  “想什么呢?”背后声音传来。
  陶乐回过头,微笑:“姐姐怎么还没睡?”
  陶云清慵懒的伸了个懒腰,浑身曲线尽数暴露,前凸后翘的身材令陶乐看的口干舌燥,视线不自觉的向下滑去,一双修长浑圆的大腿格外曼妙。
  “本来是睡了的,但被这只猫给吵醒了。”陶云清狠狠的剜了一眼小陶,小陶发出了抗议猫叫。
  陶乐点了点花猫脑门,笑着说:“我已经帮你打过它了。”
  “弟弟真好。”陶云清随手提了只竹椅,坐到了陶乐的身边,看着漫天星辰悬挂在夜空中,喃喃自语:“多美的景色,我们已经有很久没有没有共同看过星星了吧...”
  陶乐回忆起了以前的事,小的时候由于没有银子,也没有什么朋友,就只能坐在这个父母遗留下来的小院中看星星看月亮,大展宏图的讨论自己将来要如何如何,成为什么样的人。
  “是啊,自从姐姐那年高中状元,进京做官之后,就很少一起看星星了。我还记得,姐姐以前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一名胭脂水粉店的老板呢。”陶乐调笑着说:“没想到摇身一变,现在竟成了赫赫有名的大人物。”
  陶云清笑着摇头:“不是以前,现在的理想也是。”
  陶乐有些惊讶。
  “其实进京做官并不是我的本意,虽说被万人敬仰听起来似乎极好,但可能我天生是一介女流的缘故,对于权力本身并没有什么追求和渴望。”陶云清低着头:“但我也不想过以前那种受尽白眼和讥讽的穷苦生活。”
  陶乐叹一口气,沉默了。
  确实,这是一个有钱权就可以为所欲为的时代。
  正如陶乐不知道从哪部电影中看到的一句话,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没有钱权就只能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在一个小小的永安县,钱权所带来的能量便已经得到了体现。
  从恶霸乡绅变成县官县令,有钱权的马东德在永安县可以说是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强抢民女、打砸摊贩都是基本操作,更有甚者甚至当街杀人还逍遥自在,百姓任人鱼肉却无可奈何。
  马奇骑马在街道上连踏死数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我不想成为锐利的矛,但也不愿承受矛的锋利。”陶云清轻声说:“所以只能化身为矛,隐藏寒芒。只为了能够在需要的时候,有能力保护想要保护的人。”
  陶乐喉头滚动一下,他知道姐姐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
  虽说此自己非彼自己,但陶乐依旧十分感动。
  感动到考虑何时准备以身相许。
  “若是这次没有姐姐的帮助,我不是马东德的对手。”陶乐认真的说。
  陶云清笑着揉了揉陶乐的头:“你已经做的很棒了,你的这种作风就像是一个九品武士在向一个七品武士挑战,其中的差距犹如鸿沟般巨大,几乎不可跨越,若是不找帮手,怎么可能有胜算?”
  陶乐低下了头,有些愧疚:“对不起姐姐,是我鲁莽了...”
  陶云清叹了口气:“我还是和以前一样的观点,对于正义感十足的你,我很欣赏,但也不愿你成为所谓的青天大老爷,一心为民做主。”
  “虽说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感情却要比亲人还要浓厚。如今的你只是一介小小判官,官场中的条框可能还不太能理解,但若是你继续向上攀爬,等到了三品甚至二品之时,你就会知道路见不平的正义感是一个多么糟糕的东西。”
  陶乐点头,心道其实我已经很能理解了...
  “那姐姐认为,我该成为一个事事只为求明哲保身的人吗?”陶乐问。
  陶云清苦笑着摇头:“这个问题是没有标准答案的...”
  “就在今天的闲暇时刻,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了已经死去的戚氏一家,得罪马东德真的有必要吗?其实我有很多次想要放弃,毕竟只需要勾勾手就能获得几千两白银,对于一贫如洗的我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
  陶乐深吸口气:“可每当我回忆起戚氏一家人惨死的景象,她们的面容,我真的无法放弃,无法昧着良心说话!我仿佛看到她们在对我下跪磕头,请求我为她们做主...不只是她们,以往所有被欺凌冤枉过的百姓,都是如此!”
  陶乐并没有乱说,这是身体的原主人所遗留下来的意识,作为这些意识的继承者,这些事情就像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模一样。他感觉自己就是以前的陶乐,至少思维上已经受到了他极大的影响。和传统意义上的彻底替代不同,他们的思想渐渐中和,由二为一。
  “想到百姓们热烈的拥护,想到死者们绝望的诉求,我无法拒绝,更没有退路!”陶乐原本随和的表情渐渐凌厉:“我要做一个真正的好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好一个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陶云清鼓掌,赞许的看着他:“既然你已经决定,那就认真加油,不要辜负百姓们的期望。这已经是你心中的标准答案了。”
  陶乐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弟弟真棒!”
  陶乐眼珠一转:“那姐姐能给弟弟个奖励吗?”
  “什么奖励?”陶云清面露警惕,直觉告诉自己,这个色胚弟弟肯定又在打坏主意。
  要是打坏主意,要不要让他得逞呢...
  哼!
  不行!
  “就...就挺简单的,”陶乐嘿嘿一笑:“就让姐姐以身相许...啊!痛!”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陶云清敲了个暴栗:“姐姐早就知道你,又想占姐姐的便宜!”
  “哪有!我冤枉!我是真心的!”陶乐揉着头,大喊冤屈。
  “我才不信,我可是你姐姐。”陶云清傲娇的说:“姐姐是不可以和弟弟结婚的哦。”
  陶乐小声嘟囔:“又不是亲的...”
  “不是亲的也不行!”陶云清站了起来,朝着自己房间走去,步伐略显急促:“不和你说了,我要去睡觉了。”
  表面镇定自若,内心却是泛起了一些涟漪...
  不知为何,陶云清心中居然升起了丝丝庆幸:还好自己是陶叔叔捡来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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