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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熟悉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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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熟悉的套路
  高国。
  灵溪宗派。
  天下宗门分为,甲乙丙三等,而灵溪宗门勉强算做乙等。
  灵溪宗门按时给杂役发放银子以及下品聚气丹,期待在杂役中挖掘出天赋异禀的弟子。
  下品聚气丹,一种帮助加速聚集天地灵气的丹药,对于杂役弟子来说几乎等同于圣药。
  韩亚非,微胖,身形臃肿。
  灵溪宗编号为四三九九的一个小杂役。
  他胸无大志,好吃懒做,欺软怕硬,最大的乐趣就是欺负同为杂役的赵至。
  说他坏,倒也算不上。
  他对赵至做过最过分的事情,就是让他每天给自己捶腿按肩。外加从他手里坑几两银子,抢些有助修行的丹药。
  这个世界,拳头就是硬道理。
  强者的眼中,从来都没有弱者的席位。
  弱小,本就会被人欺负。
  说句实话,如果赵志不是韩亚非忠实狗腿子的话,恐怕下场会比现在惨很多。
  因为很多人都说赵志有个童养媳,名叫苏雪儿,是个倾国倾城的绝世美人。
  她只要随意看别上人一眼,就能轻松勾走那人的心。
  据说那个童养媳是赵志死去的父母在一个大雪夜捡到的弃婴。当时她身边空无一物,除了一块印着苏雪儿三个大字的玉牌。
  虽然谁也没有亲眼见过赵志的童养媳,不知道那个苏雪儿是否像传说中那么美艳绝伦,但起码有一点是真的,赵志真的有个童养媳。
  杂役弟子都是一群单身狗,要身份没身份,要能力没能力,说白了就是一介奴仆。日后娶妻或许只能以“老实人”、“接盘侠”这样的身份娶妻。
  反观赵志,年纪轻轻,有个童养媳对自己忠心耿耿,可谓人生巅峰。
  这样的人,这样的赢家,又怎么可能不会被欺负?
  嫉妒,往往是一个人厌恶另一个人的动力。
  再者说。
  这个世上,又有几个人从未受过欺负?
  赵志,懦弱无能、胆小怕事,十足的废物。
  由于傍上了韩亚非的关系,杂役弟子们在欺负他时,收着几分力,并没有下狠手。
  韩亚非身高八尺,虎背熊腰,身形巨大。
  单凭体型所散发出的压迫感,就让绝大部分杂役弟子连靠近他的勇气都没有。
  赵志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才乐此不疲的讨好韩亚非,甘愿受他使唤。
  然而,现在。
  一切都变了。
  ……
  “完了……完了……”
  “我们竟然失手把他给打死了……”
  “快跑!!”
  “快走!!”
  伴随着一阵嘈杂的脚步声,喧闹的世界渐渐安静了下来。
  寒风肆虐。
  雪花飘飘。
  天地间的一切都已被风雪掩盖住,一眼望去,只有令人心烦意乱的白色。
  寒风怒吼,雪花在寒风的呼啸下,不断的在空中打着旋。
  “呼!”
  “呼!”
  天已黑。
  雪,更大了。
  “轰!!”
  突然间,积雪炸裂,碎雪漫天。
  一名布衣少年,缓缓从雪坑里爬了起来。
  他的身子看上去很是瘦弱,脸上毫无血色,白的渗人,简直就像是个活死人。
  “呼!”
  冷风如刀。
  寒风吹过,少年的身体猛地颤了颤,眼皮也随时翻了两下。
  他看起来就像是风中摇摆的烛火,随时都有可能倒下,随时都将死去。
  或许风再大一点,或许天气再冷一些,他便会撒手人寰。
  “有点意思……”
  少年语气淡漠,仿佛根本没有注意到身体上的疼痛,说话时更没有任何的情绪变化。
  “这里,便是千百万年后的世界?”
  “在本座那个时代,所谓仙人也不过只是稍强一些的蝼蚁。”
  “至于这里……”
  似乎想起了什么可笑的事情,少年脸上露出不屑的冷笑。
  “连帝境都只是传说的世界,未免太无趣了。”
  “想不到,后人竟然堕落至此……”
  摇了摇头,少年迈开大步,漫不经心的向着风雪中走去。
  他走了六步,每一步落下,都有如湍急瀑布般狂暴、激烈的天地灵气倒灌、涌入他体内。
  走到第七步,附近的灵气如潮水一般纷至沓来,将少年团团围住。
  地上、天上,周遭的一切都被灵气淹没,而少年所散发的气势也以恐怖的速度飙升着。
  “赵志,你的愿望本座会替你实现,你安心去吧!”
  少年皱起眉头,他沉吟片刻,眼中闪过一丝摄人心魂的寒光。
  在他吸收天地灵气时,总感觉身体有些不听使唤。
  如果猜的没错,应该是前身赵志残魂作祟,对方心中的不甘和愤怒,影响了这具身体的行动。
  “果然……”
  片刻之后,原本少年察觉到的不适感随之散去。
  “放心,胖子韩亚非会死,欺负你的人都会死!”
  “至于苏雪儿,本座也会替你照顾好她的!”
  “从现在开始,本座就是赵志了!”
  此时此刻。
  在赵志头顶,隐隐出现一轮火红的太阳虚影。
  隔着虚影看过去,似乎隐隐能够看见一只长着三只脚的烈焰火鸟。
  虽然只是虚影,但虚影散发的那种夸张灼热并不输于岩浆。一股股令人头皮发麻的灼息喷发出来,使得四周的温度徒然增长。
  恐怖而令人压抑的气息如潮水般向着四周涌去,原本飘舞的雪花在那股气息的笼罩下,顿时蒸发,消散在天地间。
  冰雪融化,化作无数水汽升空。
  寒风吹过,它带起的再也不是冷冽刺骨之感,而是足以烫伤肌肤的火热。
  赵志头顶三足怪鸟,怪鸟双翅打开闭合所释放的火焰灼灼焚烧。
  惶惶烈焰散发的光芒落在赵志平静的脸上,使他看起来如神如魔,高贵无比。
  “吟!!”
  “吟!!”
  尖锐而高昂的鸟鸣声此起彼伏,诡异的鸣叫声连接在一起,充斥着一股难以言语的气息。
  赵志双眼蓦然释放出前所未有的精芒,他仰天长啸,原本消瘦孱弱的身体顿时爆发出令人灵魂战栗的可怕气势,仿佛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来自远古的通天巨山。
  孤高,霸道。
  他如同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充满压迫感,任何人看见他都会不由自生生的出骇然之感。
  就在这时,赵志周围的温度突然又增高数倍,一只接着一只的三足怪鸟虚影凭空出现在他的头顶。
  一、二、三、四……五……
  赵志头顶足足有着五只三足怪鸟,磅礴的热浪如山海决堤,向着四面八方扩散。
  三足怪鸟不断的翻腾、咆哮,散发出强横无比的威压。
  “咔嚓!咔嚓!”
  刚刚化冻的地面直接裂开,露出一条接着一条的巨型沟壑。
  “咔嚓!咔嚓!”
  一道道深坑如蜘蛛网一般,向着四周不断扩散。其速度之快,简直骇人听闻。
  在热浪的烘烤下,就连天地灵气也开始慢慢蒸发,使得赵志原本所站的地方布满了氤氲水雾。
  ……
  百万年前的天地和现在相比,完全就是两个样子。
  在那个时候,天上有着十颗太阳。
  当时的天地灵气,至少比现在的浓郁一百倍。
  即使是刚出生的婴儿,都有圣阶实力。
  为了适应环境,生存在那个时代的人,不修功法,不参神功。
  他们只凝练灵魂,只修炼肉身。
  判断一个人实力的强大与否,一般都是看他头顶太阳的数量。
  刚开始人们本意是为了将灵魂与肉身炼成太阳,如骄阳一般,不死不灭,永世长存。
  结果没曾想出现异变,反倒是练出了三足怪鸟意象。
  虽然看起来和太阳一般无二,看起来却十分的诡异。
  由于三足怪鸟并没有对修行产生不良影响,所以世人久而久之也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为了彰显怪鸟的霸气与尊贵,也为了掩盖那份让人不适的心悸之感,众人称之为:三足金乌。
  ……
  赵志睁开双眼,磅礴如海的气慢慢收敛。
  “天地大劫降临,整个世界都随之湮灭,可本座却活了下来。”
  “赵志……真该谢谢你呢……”
  他看着自己的双手,幽幽长叹:“既然你想杀他们,那就杀吧!”
  他缓缓走下山崖,拾级而下。
  不远处。
  一位面容清秀,风度翩翩的年轻人冷哼一声:“强者重生流?”
  “在哥面前,别整花里胡哨的,没用!”
  林轩满脸不屑,他很讨厌这种恶俗套路,一点戏剧的张力都木有。
  什么是戏剧张力?
  打个比方:战神回家,发现五岁女儿住狗窝!一声令下,十万退役将士奔来!”
  而戏剧的张力则是:
  战神回家,发现五岁女儿住狗窝,一声令下,十万退役将士奔来,给战神也造了个狗窝,最后一人砍了战神一刀。
  “前朝大兵摇今朝人?战神大人,你好大的官威呀!”
  众人嬉笑而去。
  ……
  “人间,又污秽了啊!”
  林轩负手而立,衣袂无风自动。
  他摊开双手,淡然一笑:“人间的小神,你们尽力了,接下来的剧情就由吾掌管了。”
  林轩捂脸,依稀记得自己还在水蓝星的时候,记得夕阳下的奔跑,那是他逝去的青春啊。
  “唉!”
  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里没有会倒卡布奇洛的阿姨,没有窃书不算偷的孔乙己,更没有喜欢唱跳rap且为之练习两年半的练习生。
  这是一个更为残酷的世界,同时也是强者的世界。
  “如果当初好好干,不用多久,我就会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
  “现在想想,还是有点小激动呢!”。
  “可惜啊……”
  林轩唏嘘不已,他甩了甩衣袖,向着山下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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