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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我本山野一耕夫 / 第三章 暂居洪家村

第三章 暂居洪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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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百村民围在门口,洪大海一家也是很无奈。山中日子过的清苦,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荤腥,洪大海就将打来的老虎当场剥皮拆骨,一家分了二斤虎肉。
  直至中午村民才渐渐散去,而一头水牛大小的斑斓巨虎只剩下一堆虎骨和一张虎皮。
  直到此刻,洪大海才拉着姜晨,朝着自己的家人和孩子介绍道:“夫人,这是姜兄弟,在山里认识的,别看姜兄弟瘦小,正经的读书人。”
  姜晨上前半步抱拳躬身一礼道:“小弟姜晨见过嫂夫人!”
  “姜兄弟不必多礼,即是相公的兄弟,自然是自家人。”洪夫人微微还礼道。
  洪夫人娘家姓陈,年约二十许,许是久居山野,皮肤略显黝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上几岁。
  相互见礼之后,洪陈氏将虎骨和虎皮收拾起来,而洪大海却领着一双儿女走到姜晨面前,随后道:“铁头,二妮,叫叔叔!”
  “叔叔!”虽说有些认生,可是两个孩子还是甜甜的喊了一声。
  这一喊不要紧,姜晨却是懵了,记忆中他现在才十七,怎么就当上叔叔了,不是应该喊哥哥的吗?
  姜晨尴尬的笑了笑,在身上摸了半晌,发现自己空无一物,最后只能取下腰间的匕首递给了过去,“初次见面,叔叔送你一件礼物。”
  这把匕首虽然有些老旧,但是古朴大气,更兼锋利无匹,也算得上一件宝物,只是姜晨都不知道这匕首哪来的,完全没有印象。
  洪大海连忙推辞,“姜兄弟误会了,俺不能收!”
  洪大海不收,但是小家伙却是喜爱的紧,一把将匕首抱进怀里,死活不撒手。
  然而,老子终究是老子。洪大海硬是将儿子铁头手中的匕首夺了回来,塞到姜晨手上,并且道:“姜兄弟,山野之间,不能没个防身之物,这个哥哥真不能收。”
  就在二人相互推让之间,洪大海猛然一怔,一双环眼直勾勾的盯着手中的匕首,神情透着一股惊讶和疑惑。
  这时姜晨也察觉到洪大海的异常举动,不由问道:“大哥,这匕首有什么问题吗?”
  洪大海没有搭话,只是深深的打量了姜晨一眼,道:“姜兄弟这匕首从何而来?观之不似凡品啊!”
  “床底下捡的,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除了锋利些,没啥特别的啊!”
  姜晨接过匕首,翻来覆去的查看了一遍,没办法,除了上面雕刻着一些古怪的图文,啥也看不出。
  看到姜晨满脸的嫌弃,洪大海不由摇头苦笑道:“姜兄弟有所不知,此匕首由百炼精钢所铸,上铭刻青龙,名为青龙匕,。”
  其实洪大海这句话只说了一半,在齐国,但凡佩戴青龙匕之人,皆为皇族。
  “青龙匕!名字倒是挺威风,就是小了些!”
  洪大海不收,姜晨也没有勉强。
  接下来的几天,姜晨一直住在洪大海家,洪大海一家对姜晨也是很照顾,只是姜晨总觉得自己一个单身男子住在别人家里,多少都有些不便,所以在数天之后,姜晨决定搬出去。
  得知姜晨有意搬出去住,洪大海劝说几次后便随了姜晨的意愿,都是男人,彼此也都理解。
  既然决定单住,就要选个好地方,为此,洪大海在自己家东南面方的一处山腰选了一块地。
  地方不错,依山傍水,风景秀丽,视野开阔,姜晨很满意。
  选好了地方,接下来就是盖房子。有了洪大海这个巨汉的帮忙,姜晨沦为帮忙打下手的小工。
  两间茅屋,一圈篱笆院,也就是五天的时间,姜晨搬进了新家。
  乔迁新居,姜晨亲自下厨,请洪大海一家吃了一顿。山野乡村,没有太多的食材,不过对于姜晨这个拥有异世灵魂的人而言,这些都不是问题。
  一盆红烧兔肉,一盆小鸡炖蘑菇,一坛果子酒,就已经让洪大海一家赞不绝口,尤其是铁头和二妮,吃的更是满嘴流油,直呼比娘亲做的饭好吃多了!
  这话也只有小孩子能说,虽说几人中只有洪大海吃的最多,可是面对洪陈氏锐利的眼神,洪大海硬生生的将夸赞姜晨的憋回了肚子。
  旭日东升,破开山林间的重重迷雾。
  小院中,姜晨正在挥舞着匕首削砍树枝,准备做几杆标枪用以捕猎。本来是想做一把弓箭,奈何没有上等的竹子,姜晨也就打消了念头。
  “二弟,你这是干啥子?”篱笆院外,洪大海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两个小尾巴。
  “大哥来了,快坐!”姜晨放下手上的活计,搬了一把小木凳,递了过去,“随便做点东西,准备进山打点野味。”
  洪大海微微点头,倒是没有多少什么,可是两个小家伙就不一样了。姜晨做的标枪通体笔直光滑,外形精美,两个小家伙一人抓了一根撒欢儿的满院子疯跑。
  “大哥好福气啊!”
  看着两个小家伙,姜晨不由得想起前世自己的小棉袄,如今也应该上学了。
  “二弟有心事?说出来会好受些,不要憋在心里。”
  洪大海虽是憨厚,可仍旧看出姜晨的心情有些低落,于是出言劝慰道。
  姜晨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随后问道:“大哥今天有何事?”
  “是有事,上次打回的老虎还剩下一张虎皮和一只虎鞭,我准备拿到城里卖了,买些粮食回来,所以想喊你一块去。”洪大海道。
  “进城?”姜晨一愣,是啊!不知不觉自己好像与世隔绝了一样,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姜晨沉吟少许道:“行,我陪大哥走一趟!”
  现在的姜晨已非当日的山中懵懂少年,对外界一无所知。
  通过洪大海口中得知,此地为齐国崂山县境内,洪家村只是崂山县下辖的一个偏僻小村落,距崂山县城足有百里之遥。
  一百里,在现代是不远,无论是开车还是骑车,也就一两个小时。
  可是在这个时代,姜晨真是没底,一百里,还是山路,来回至少十来天,想想都觉得腿疼。不过,为了能走出去,尽量的多了解一些这个时代,姜晨还是决定走一趟,正所谓: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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