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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不是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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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是?”
  阁楼之中。
  李煜从地板上坐起来,摊手双手,惊恐的瞪大双眼。
  修长的手指,清晰的掌纹!
  “变……变回人了?”
  一时之间,李煜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出于本能的,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身体和五官,眼睛、鼻子、嘴巴、耳朵,该有的东西全都有。
  “你爷爷的,不会又是在做梦吧?”
  李煜光溜溜的坐在地上,看了看自己身体,喃喃自语的说道。
  毕竟这段时间,他已经做了无数次这样的梦了。
  有了上一次在河边的教训。
  李煜生怕,突然间耳边就响起那嘴贱鹦鹉的叫声。
  “不行!”
  “试一下吧?”
  想到这里,为了证实自己是不是做梦,李煜狠下心用右手掐了掐自己的左手小臂。
  “嘶~!!”
  顿时,一股剧痛传来从皮肤上涌了起来。
  定睛一看!
  左手白皙的小臂上,一道红印清晰可见。
  “嘿嘿~”
  “会痛?会痛?”
  “那……那就不是做梦了?”
  “哈哈,我变回人了!”
  “哈哈哈,我变回人了!”
  “yes!我终于变回人啦~!!”
  阁楼之中,李煜望着手臂上的红印,兴奋的嘴角都快裂到耳后根了。
  原本他以为。
  从今以后,自己永远都会成为只母喵,依靠出卖色相,在郑家苟且的过一辈子。
  可是谁能想到……
  他现在,居然又重新变回人了?
  这简直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哈哈哈~”
  “太棒了!太棒了!”
  李煜光溜溜的从地上站起来,握紧拳头,清澈的眼眸中兴奋无比。
  且先不管发生了什么。
  对于现在的李煜来说,没什么事情,会比重新变成人,更加让人激动了!
  来到明朝这段时间里。
  他曾经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上辈子做了什么缺德事儿,所以,老天爷才故意惩罚他,将他从二十一世纪,重生到了六百年的大明朝。
  而且……还变成了只母猫。
  虽然平时李煜不说。
  但是这几个月以来,他曾经有过无数次想要轻生的念头。
  毕竟从一个人,变成了只猫,这种心理落差,有谁能理解?
  虽然郑家的人,对自己可以说是极好。
  可是这几个月来。
  李煜每晚在玉陵河边喝酒的时候,曾经都一度想过,不如直接跳进河里淹死算了!
  如果不是因为从小接受的现代教育,告诉他,轻生是懦弱的行为。
  估计,此时的李煜早就跳河死了……
  但是,现在他终于变回人了!
  以男儿之生,重生到这六百多年前的大明朝~!
  他这段时间以来,那些所谓的从文、从商、或者从政,等等无数的幻想。
  从今以后,便再也不仅仅是幻想了。
  如今李煜,他终于也可以和其他小说里的穿越者一样。
  终有一天,他也能踏碎凌霄,屠神证道了!!
  “哈哈,哈哈哈~”
  阁楼之内。
  一想起自己恢复了男儿之身,李煜简直乐的合不拢嘴。
  然而……
  还没等李煜从兴奋中缓过神来。
  “快!那边,那边!”
  “那采花的贼人,就在小姐的阁楼之中。”
  “快,快快!”
  “呔~!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跑到郑家来采花,看我不宰了他!”
  阁楼下的走廊中。
  伴随着小莲的招呼声,郑武领着群护院,风风火火的赶了过来。
  一阵阵喧闹的吵杂声就响了起来。
  ……
  “啧~!”
  “糟糕!”
  闻声,阁楼上的李煜不由得暗骂一声。
  因为这件事儿实在来的太突然了。
  从刚才到现在。
  他一直沉浸在恢复了人身的喜悦之中,早就把莲儿见到自己的事情,给抛到九霄云后去了。
  “嘻嘻,采花贼……?”
  说着,李煜便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某个部位。
  因为变回人的时候,他根本就没穿衣服,所以现在还是光溜溜的。
  像他这般模样,也难怪莲儿把自己当成了采花贼了……
  不过嘛~
  李煜现在对于这个称呼,倒不怎么反感了。
  毕竟,这明晃晃的大鸟,可是他作为男人的基本象征啊?!!
  只不过,李煜明白,现在可不是看鸟的时候。
  虽然久别重逢,但是也要看时间和地点。
  如今,他以这般模样出现在郑家。
  如果被郑武他们抓到了,还是在小姐的闺房里,那就真是百口莫辩了,以郑家人护主的性格,非死即伤啊!
  现如今,还是赶紧想办法脱身才是。
  “郑武!”
  “那贼人就在二楼!”
  说话之间。
  大厅之中,莲儿惊慌的声音已然传了进来。
  “呔~!”
  “众护院,随我上去,将这贼人乱棍击毙!”
  一楼的楼梯口处。
  郑武手持红缨枪,对着身后的七八名护院打了个招呼。
  “诺~!!”
  一时间,众护院手中长棍掷地有声,气势凛然。
  听到楼下传来的动静。
  李煜眉头微皱,在房中巡视一圈。
  最终,目光落在屏风旁的那套白色长衫之上。
  这里是郑婷儿的闺房。
  今天照顾完李煜之后,郑婷儿和小婵就去店铺巡查去了。
  这套长衫,乃是郑老爷子的遗物。
  如今距离老爷子去世没多久。
  这段时间以来,每到深夜,郑婷儿睹物思人,经常对着这套衣衫默默流泪。
  想不到……今天居然给李煜派上了用场?
  “嘿嘿,还是先跑为妙~!”
  李煜暗自盘算一下,迅速穿上郑老爷子的长衫。
  经过这几个月的摸索,对于郑家的地形,他脑中已经很熟悉了。
  而且李煜的熟悉,还和普通人的熟悉不一样。
  因为他当猫的时候,总是飞檐走壁,从来不走寻常路。
  郑婷儿的闺房是在二楼,推开阁楼的窗户,就能上阁楼房顶。
  绕过房顶,从另外一边跳出去,就到了北城大街。
  如果想要从这里逃跑出去,可以说是非常容易了。
  “哒哒哒~”
  二楼的楼梯处。
  郑武等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眼看就要冲上来了。
  电光火石之间。
  李煜迅速穿好衣衫,抓起靴袜,推开阁楼的窗户,翻身一跃,立刻就跳上了房顶。
  来不及多想。
  按照计划好的路线。
  李煜绕过房顶,跑到另外一边的房檐,朝着北市大街的街道就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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