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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该不该去聚魂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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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凉的群山里,远近横着几个小山村,群山中充斥着荒凉与远古的气息。
  其中一个小山村中,一个老人背着一个少年在缓慢行走。毫无疑问,这便是叶眠与来老头,他们穿过了界点,来到了莽荒界。
  ...................
  翌日。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撒进小山村其间一个房间的窗户时,叶眠缓慢的睁开了双眼。
  “我.......这是在哪?”叶眠望着面前的土泥巴堆成的房子,心里不禁疑惑,难道自己来到莽荒界了?
  穿好床头有人已经为他准备好的兽皮衣,随便洗漱了一番,便走出了房间。
  这里尽是远古的气息,所以很原始,因为这里十万里荒山,到处都充斥着野兽,野兽横行,人们活下去要么去猎杀野兽,要么就种植草木五谷,而显然是前者好一点,因为后者容易被野兽侵袭,庄稼坏了就前功尽弃了。
  出门之后,有一条黄泥小路,叶眠径直顺着黄泥小路走了下去,他不担心迷路,因为这里的构造十分简单,不易迷路。
  顺着黄泥小路走了小半个时辰,到了一个椭圆型场地,毫无例外,也是黄泥地铺成的,只不过中间有很多奇异的图案,纹路特别怪异。
  而那场地中有很多老头和老太太,洽谈风生,似乎是在他们风烛残年的岁月里怀古。
  那些老太太老爷爷脸上充满着风霜的气息,似乎是经历了很多艰难的生活。在套上兽皮衣,给人一种质朴和蔼的感觉。
  “小伙子,你醒了。你可是昏迷了一天一夜啊。”广场上传来一个铿锵有力的声音,似乎有着老当益壮的感觉。他高高的个儿,宽宽的肩,别看他已年过古稀,可说起话来,声音像洪钟一样雄浑有力。
  “这里是?莽荒界?”叶眠微笑着问道,因为从小的教养决定了他对陌生人的态度。
  “严格来说,这里是莽荒,至于你说的‘界’,我们还没有认识到这个概念。”另外一个矮矮的老头答道,嘿嘿一笑。笑起来下巴颏高高地翘起,因为嘴里没有几颗牙了,嘴唇深深地瘪了进去。老头子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得像老了的鱼鹰。这老汉,头上戴着一顶破草帽,露在帽沿外边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肩上搭着一件灰不灰、黄不黄的褂子。整个脊背,又黑又亮,闪闪发光,好像涂上了一层油。下面的裤腿卷过膝盖,毛茸茸的小腿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连着。脚上没有穿鞋,脚板上的老皮怕有一指厚厚的茧子。
  “那我是怎么在这里的呢?”叶眠疑惑道,自己既然穿越过了莽荒界,那来老头不应该跟自己一起吗,为什么没看见他?
  “有一个花甲年纪的年轻人送你来的,后来,也就是今天清晨,他出去1猎捕野兽了,话说他胆子可是真大呀!”那干瘦老头咳笑道。
  “你身体好些了吗?我看你神魂虚弱,就给你头上敷了一层魂归散。不知道你现在好些了没。”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太太开口问道,面部上尽露着关心之色。
  “好些了,头上是不是的有些清凉的感觉,很舒服。这是什么灵药?”叶眠轻喃道。
  “这是我们荒村十里之内独有的魂归草,泡成粉末,有凝神养气之效。”那皱纹老太太缓慢解释道。
  “这些原始部落的人看样子不像那么坏。还是有些纯良的。”叶眠心里这般想到。
  “对了,你还没有觉醒命魂罢?觉醒了命魂你就可以修炼到炼血境了。”干瘦老头慧眼如炬,一眼就看出了叶眠的身体状况。
  “?也对,这里的人常年跟野兽与天命搏斗,还是要有些本领的,只是我该不该在这地方久留?”叶眠在心里想到。
  “嗯,还没觉醒呢,只不过,这炼血境是?我从未听过。”叶眠疑惑道。
  “咳咳,听我给你细讲,你一定是某个原始国的贵族吧,我们虽然是荒村,但也有自己的‘灵’,灵是我们村的守护神,他教我们修炼,给我们修行资源,前提是我们必须信奉它。而原始国的‘灵’便更加强大,通俗来讲是这样,但是不免有些特殊的‘灵’异常强大,但他们喜欢简简单单的村子。大道本源,殊途同归,修行一途,本就是窃造化,夺阴阳,修行要先开脉,而要开脉则必须要先觉醒命魂,命魂觉醒之后便是开脉,有些天资异禀的人,觉醒命魂便自动开脉了,只不过这种人万中无一。”干瘦老头干咳到。
  “而修行的境界,开脉后便是炼血境,这个境界需要炼化兽血,炼化的兽血品质越高,获得的巨力越多,这个境界最多可积攒九万斤巨力。”紧接着,干瘦老头便又继续讲道。
  “哦哦,懂了。”叶眠茹毛饮血的品读这段话,对莽荒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我们有这先祖给我们留下的聚魂阵,在这阵中你可以参悟觉醒命魂,至于参悟多久,便要看你自己的造化了。”干瘦老头故作高深的捋了捋胡子。
  “我该不该去这聚魂阵呢?来老头说我有自己的凝聚命魂的方法,可他又把我丢在这里,什么意思呢?”叶眠露出为难的表情。
  “当然要去!”
  正当叶眠为难之时,一道声音打破了宁静!
  这声音有一种磁性,让人难以抗拒的魔力,有桀骜不驯,有爽朗豪迈,这声音一响,叶眠转瞬间就想到了来认是谁!
  来老头!
  他回来了!
  他的双眼到双颚有两条血线,身穿一身绿衣,那紧而不皱的衣纹就是对他最好的描写,仿佛身上有什么神秘之物,一千种光泽琉璃于其中,给人一种乱世邪王的感觉。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来老头反倒成了他最信任的人了,一天一夜不见他就已经慌了。
  “来老头!”叶眠激动得大叫!
  “你说说你着什么急啊!!”来老头没好气的说道。。
  “我给你们抓了一头英招,上古神兽族的半血后裔,用来给你修炼炼血境最好不过,为了增强村里人的体质,我每隔三天抓一次神兽遗种。”来老头摆了摆手,无所谓的摇了摇头,感觉好像是再说:都是些小问题!
  PS:我更新可能不稳定,因为学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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