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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踏羽前行 / 活着

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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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是乌蒙蒙的,如同盖着一张巨大的幕布。这时传来一阵悠扬的吉他声,节奏虽然慢悠悠的,但入耳却异常动听。其源头是一座社区的门房,里面的灯光透过窗户撒了出来,保安正趴在书桌上呼呼大睡,这吉他声正是从保安的收音机中传出来的。
  门房边便是社区的大门,门上面没有太多的花纹,像监狱的牢门那样单调。一个男人正倚在大门的边上,因光线太暗,看不清那人的相貌,但从身形来看,他极其壮实,并不亚于健身冠军或拳击高手。他从衣兜中掏出一支烟,上面没有任何饰物,显然不是什么好烟,手又在兜里摸索着,像是在找打火机,找了半天,也没摸出什么,只好又将烟塞回了兜里。
  社区里的房屋十分简陋且破旧,最高楼层也不过6层,如同末世电影中的贫民窟一样。接着,一位少年推门而出,肩上负着一个背包,看不清他的模样,但急匆匆的。那男人注意到了少年,便不紧不慢地起身,整理好衣襟,抬起手瞧了瞧手表上的时间,是4点30分左右。
  车站上,那位少年正立在那儿,时不时左顾右盼。在车站的路灯下,可以看清少年的面貌:头发梳理得不太整齐,前额上一簇头发用粉色的皮筋束起,面孔十分白净,眼珠子颇大,像硬塞进去的大珍珠,蓝色的上衣,橙色的裤子,都非常整洁,还扣着对应形状的别针,上面刻着“Z”字。装扮很是新颖。没过一会儿,一辆大巴车缓缓驶来。车停下来后,少年等其他人上车后才慢慢上去。大巴车是很常见的类型,有2行座位,一行有2个座位。少年环顾了一下四周,在后排随便找了一个左边的位置坐了下来,将小包放在一旁的座位上。车内人不多。车像一头睡醒的大象缓缓启程。
  少年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大巴车很快便来到了下一站,车缓缓停了下来,一个男人不紧不慢地上了车。他的短发蓬松,绿色的外衣上贴着一张“S”形状的标志,但有些廉价。步伐极其大方,如同不羁的富家少爷一样,这位正是刚刚在社区门口的男人。
  少年仍酣睡着,他似乎梦见有人在偷东西……
  少年突然从梦中惊醒,他还未清醒过来,便已瞥到那男人已从他的包中摸出一支羽毛!那羽毛也非凡物,白得像冬日的雪花,像晴日的浮云。
  少年愣住了,他心中装满了惊讶,还有怒火。他觉得匪夷所思,一个人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偷东西!再者,那支羽毛可是他父亲的遗物呀!
  少年名为钟作奇,是世界上妇孺皆知的「逃兵之子嗣」。18年前,曾发生过一场“神魔战争”,天神为讨伐恶魔在人间招募人类作为士兵,钟作奇的父亲便在这时加入了天神的队伍。
  战争一触即发,天神占据优势,眼见告捷在即,军队中却出现了逃兵。“逃兵”不是别人,正是钟作奇的父亲!这逃兵不但临阵脱逃,更是加入了恶魔的阵营。这使得恶魔得到天神的情报,暂占上风。但最终天神仍以人力众多的绝对优势使恶魔败下阵来,被俘虏的父亲也按法律处以死刑,连其妻儿孩子也不例外。恰好这年正逢他的儿子出生,天神的处刑官冷笑道:“小孩成年后处刑!”
  有人说天神等孩子成年后处刑,是仁慈的;也有人说父亲犯错与孩子无关,天神是残忍的……
  而那支羽毛正是他父亲最后的遗物!可怜的孩子,一出生就没要背上这“莫须有”的罪名。但钟作奇并不悲观,也不怪父亲,这也许是他注定对抗的命运吧!
  钟作奇异常气愤,这男人简直太大胆,难道不怕其他人报警?但令他大吃一惊的是,周围竟无一人注意到这个“小偷”!且这些乘客竟全是清一色的目光呆滞、面无表情,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最令钟作奇震惊的是,司机居然也似恐怖片中的僵尸一样呆滞,且双手竟未握方向盘,但大巴车仍以正常的速度行驶。耳聪目明的钟作奇很快便已明了,这一切绝对是这男人在捣鬼!
  钟作奇偶然瞟向了车窗外,前方正有红绿灯,现在显示着红灯,不少交警也在那儿踱来踱去。此时那男人已然移到后车门前,钟作奇抄起一旁的背包用力向那男人扔去,可他却轻松闪避过去。钟作奇心中很是不爽,不禁撅起嘴,皱起了眉头。男人扶着车门偷笑了起来,像是在笑钟作奇的表情。
  还没等他笑完,诡异的事情便发生了:只一瞬间,他竟站在前车门边!还没来得及惊讶,他就已发现车竟停在他上车的车站上。还有更令他更惊讶的,车上的乘客上一秒还沉入呆滞中,下一秒就变得若无其事。那男人甚是疑惑,他的心像被数吨写满疑惑的岩石死死压住,异常难受且压抑。最令他疑惑的是那一瞬间所感到的犹如电影回放的感觉。
  司机厉声呵斥:“喂,你还上不上车了!”
  他并未回复,因为他已然陷入思考的无声海洋:首先不提为什么会从后车门瞬移到前车门,大巴车是如何在瞬间回到我上车的站点呢?是有人有使物体瞬移的能力?不,如果这样的话,车为什么会停下来呢。难道是时间回溯了?等等,这么说也合理,车停在那个站点上时,我的动作刚好是在前门上车!没错,就是这样,一切都漆桶底脱了。就是时间回溯!
  那么,时间回溯从何而来,这一点他已清楚了,当时只有钟作奇和他是正常的,其他人都处于呆滞状态,能够让时间倒流的人就只有钟作奇!
  他不禁得意地笑了。
  突然,一位乘客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说道:“快上车呀,司机一直叫你呢!”此时他才如梦初醒,从思索之海中探出。一边望着司机炸药桶一样的脸,一边连声道抱歉。
  上车后,他的目光立刻移向了钟作奇。果然如他所料,钟作奇似乎并未对时间回溯产生疑虑,说明钟作奇对此早有所知。
  的确,自从钟作奇第一次碰到他父亲的遗物开始,他身边就常出现疑似时间回溯的事情,然而他并不知道这其实乃是他自身的某种能力。
  其实在那男人思索前,钟作奇便觉察到了这一点。因为他注意到他之前扔出去的背包又回到了他身边,所以他便认定时间又回溯了。也就是说羽毛又回到了他钟作奇的手中!
  作奇暗叫一声“Great”。
  而那男人也推理出现在羽毛应在钟作奇手中。
  对峙又一触即发!
  那男人等到车速达到正常时速,又以大方的步伐迈向钟作奇。
  作奇早已像警戒猎豹的羚羊一样谨慎起来。
  “这次我要做绝了!上次我只是见你酣睡正熟,不忍心打扰罢了。这次我要做绝了!”他的语气如同部落首领的警告一样。
  钟作奇大惊失色:难道他要杀我?可恶!他长叹了一口气,叹声中充满了不甘、遗憾、可惜……
  18岁即是成年,对钟作奇来说,成年即是终焉。今年作奇17岁,距18岁只差60余天,但他还想,可以续写梦想,可以探索未知,可以享受生活……他之所以会踏上这辆大巴车,就是为了寻求生存之道,他绝不能死,不行!不行!即使命运踏着他,他也要奋力抵抗!
  只见那男人一挥手,乘客连同司机都再次变得“行尸走肉”一般。钟作奇也不得动弹,但意识还在,作奇这才松了口气。
  他立在钟作奇旁,拣起背包便开始搜索。
  钟作奇更加确信男人拥有某种控制物体能力,但为何他要等车开始行驶才发动能力呢?上车前就发动岂不更好?难道是他只能控制运动中的物体?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大巴车在运动中时,车里的人具有惯性,其实也会以与车相同的速度运动,所以他才可以控制车里的人。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
  此时钟作奇心中萌生了一计。
  “唉,你……你不好奇为何车会回到前面的站点么?”作奇故作随意地问道,他的第一步就是尽量拖延时间。
  “哦!让你失望了吧,我已经知道了,是时间倒流吧!”那男人呲呲嬉笑,眼眯成了条线。
  “嗯……好吧。你不怕我再回溯一次?”其实作奇都不知道如何使用能力。
  “怕什么,无论你倒流多少次,只要我还记得我的目标,你就一直会失败。”他似乎得意洋洋的。
  钟作奇不善言谈,一时间没话了。
  他思索了许久,才勉强抽出话来:“你……叫什么?你的能力有名字吗?”
  “吾名为「斯科特·格林」,能力为「圣箭之弦Stringofholyarrow」。”回答这个问题,斯科特显得格外自豪。
  但他很快便察觉到不对劲,他为什么会问我「能力叫什么」,而不是「能力是什么」呢?难道他知道我的能力是什么了?所以才会只问「叫什么」。
  不过----除非停车我的能力才会解除,到下一站至少还需30分钟,我赢定了!
  此时,斯科特已将羽毛搜了出来,正准备离开。
  钟作奇望见红绿灯就在前方,又暗叫一声“great”。
  “既然你如此厉害,那你一定料到自己要败北了吧!”钟作奇的语气突然变了,变得傲气凛然,颇具气势,犹如川剧中的变脸一般,他强压着自己得势的笑容,用尖锐的眼神盯着斯科特。
  惊讶与诧异像天外来客一样砸在斯科特的头上。
  “快看看,前方可是红灯,还有交警,要是闯了红灯,责任可全在于你!”
  按常识来讲,敢于偷东西的人,绝不会在意闯红灯这种小小的违法事件,但斯科特却不同。一个常常犯法的人怎会「不忍心」打扰别人?一个常常犯法的人怎会说出“我要做绝了”这类话时仍不起杀心?只有斯科特才做得出来,因为他仁慈,是极纯净的仁慈,他本就不适合做一个「罪犯」,他会盗窃,也仅仅纯属他人指示。钟作奇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
  大巴车此时已然驶到斑马线上,斯科特毫不犹豫地解除能力,当然他也不想这样做。大巴车如同射在钢板上的子弹一样骤然停止。因为斯科特同时解除了对大巴车和乘客的能力,所以车上的人并未受到惯性的影响而撞个狗啃泥。
  正是好机会!重新能够动弹的钟作奇抬脚便向斯科特踢去,斯科特却早已料到,准备举拳还击,但似乎很快又放弃了这个念头。只见作奇一记飞踢正中斯科特脸颊,斯科特被踢倒在地,再起不能。
  天已蒙蒙亮了,朝阳将他亮堂的额头摆了出来。金黄的朝霞像倾盆的大雨似的洒满人间。它也透过车窗,毫无遮掩地洒在笔直立着的钟作奇身上。这阳光真是如此温暖,如此舒适,如同励志书籍中讲到的「希望之光」,使人羡慕,使人向往;最重要的是它的明亮与耀眼,犹如命运之道上闪烁着的无尽光芒,使人心生敬畏。
  钟作奇垂着头,全身沐浴在这耀眼的光芒之下:“就像青蛙永远生不了蝾螈的卵,你也永远夺不走属于我的东西!”
  斯科特·格林从小就是一个放荡不羁、我行我素的「男子汉」。他身体健硕,热爱拳击运动,拥有一个他几乎从不关心的“美满”家庭,他从来都只是家庭这棵大树上缠绕着的藤蔓而已。他的父母支持他所热爱的拳击运动,毕竟哪个父母不支持孩子热爱的东西呢?斯科特喜欢看灾难片,因为他喜欢那些浩大的场景,但他却从未对剧中呈现出意外消亡的生命而感到同情。
  他20岁那年在他家乡发生过的一场灾难彻彻底底地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那一天,正是他去一座远方城市参加一场拳击比赛的时候。他如愿以偿地赢得了比赛的冠军,他十分激动、喜悦,就像是成为了首领的狒狒一样,但他却浑然不知在他的家乡正被一场名为「地震」的灾难肆无忌惮地入侵着。当他捧着奖杯“凯旋归来”时,却没有看到家人欣慰的神情与邻人羡慕的眼光,因为他再也看不到了,在他眼前的只是家乡的废墟,家的废墟,和被地震无情夺走生命的家人们。无论一个人对待家的态度如何,但他对家的「爱」却是永存的。他已欲哭无泪了,他无法相信与自己最熟悉的生命居然如此简单地消逝了,他第一次认识到了家人的重要;第一次学会了同情,并且是同情他自己;第一次意识到了「生命易逝」。
  从那时起,斯科特再也没有看过灾难片,再也没有参加拳击比赛。他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保护好他人的生命,珍惜一切生命。他凭借他的身手和能力搏得了无数富豪大亨的青睐,他也乐意为他们工作,但他有一个原则:决不「杀人放火」!
  “我认输了。”斯科特扶着痤椅缓缓站了起来。
  “你要是早杀了我,说不定现在就可以去领工资了吧!”
  斯科特皱起眉头,从兜里摸出那支烟,用不知从哪位乘客身上借来的打火机点燃,深吸了一口气。
  “不可能,因为「生命诚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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