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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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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曹寿捂着脑袋痛呼着。
  他觉得脑袋像是被人用刀斧凿开,又把滚烫的热油倒入其中。刹那间,一阵阵剧痛传来,仿佛灵魂在被撕扯一般。
  过了许久,就当曹寿的神智将要被摧毁的时候。
  那股岩浆般的热流,像是活了一样,热流从他的头顶流向身体各处,像是游龙一般,在他的身体里四处纵火玩乐。
  “啊!啊!”
  随着热流在他身体中肆虐,他整个人都像是被点燃了一般,痛苦地嘶声吼叫着。
  痛苦在持续。
  在极度的痛苦中,他没有了时间的概念,每一秒都像是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人类身体有多种保护机制,当痛感超过人体承受能力时,人就会晕过去。
  很明显,曹寿此时感受到的痛苦,已远远超过了身体承受能力。
  奇怪的是,他的意识却格外清醒,完全没有要昏迷的迹象。
  他能清楚感知到体内有一团火焰,这团火焰正以某种奇妙的路线在他身体中游走着。
  不仅如此,这团火焰本身也在以奇异的韵律跳动着。随着它的跳动,一道道能量从火焰中传出,那些能量不断向外扩散,浸入他周身所有细胞中。
  不知过了多久,火焰行进的速度逐渐变缓,跳动的频率也随之变慢。痛感也不再那么强烈。
  在转完整个身体后,那团奇异的火焰似乎在曹寿的左胸停了下来,仿佛对他的心脏比较感兴趣。
  就当曹寿准备长吁一口气的时候,异火又再次动了。
  从他的胸口处,不断向下滑动。
  一寸。
  又一寸。
  卧槽!你这是要去哪?
  曹寿有种不祥的预感。体内的变故,让他神色大变。
  可无论他祈祷也罢,控诉也罢,咒骂也罢,异火还是不断向下移动,痛苦也随之增强。
  又是一寸。
  异火已经到肚脐下方了。
  火大哥,火爷爷。别再往下了,再往下要出大事了。
  我还是只是个孩子,我还没交过女朋友。
  可那异火偏偏不听他的,还在继续向下移动。
  肉体上的痛苦,远比不上精神上的痛苦。
  此时,曹寿恍惚间听到了鸡蛋倒入油锅的滋滋声。
  不要啊!
  突然,异火猛烈地跳动了一下,一股强横的能量激发而出。一瞬间,曹寿身体内部仿佛飓风肆虐,到处都是一片狼藉。
  曹寿只觉眼前一黑,终于晕了过去。
  雪夜,风雪在肆虐,荒原中到处都是游弋的凶兽,时不时传来几声兽吼。
  玉城第38号岗哨站,位于木图雪原东南方边境,距离玉城九十公里。
  这是一个小型的岗哨站,说是岗哨站,它更多是担负驿站的作用。因为距离玉城不远,偶尔也会进行物资供应、紧急救援等工作。
  说起岗哨站和驿站,就不得不介绍一下人类目前的处境。
  2333年,人类世界与一个奇异世界交配……呸……交汇,两个世界莫名其妙地重叠在一起。
  一夜之间,人类发现自己熟悉的地球,变得无比陌生。地貌大变,江河湖海再也不是之前的江河湖海,到处都是未知。
  城市被陌生的荒野所包围,世界格局被彻底打碎。甚至有人猜测,地球被某个巨大的未知世界给吞噬了。
  荒野中,到处都是恐怖的生物,它们强壮嗜血,它们力量绝伦。以往人类认知中的老虎狮子猎豹鲨鱼,只能沦为食物链最底端的存在。
  荒野中,一切科技都失去了作用,机甲、宇宙飞船、核武器都只是一堆废铜烂铁。
  人类龟缩在城市中苟延残喘,等待最后的审判。
  可随着人类不断探索,一个令人疯狂的消息从荒野传来——荒野中存在某种奇异的能量,这种能量可以让人类进化。
  而且是全方位的进化,力量、敏捷、思维,甚至寿命!
  对武力的追求,对生命长度的追求,点燃了整个世界。
  至此,一个完整的、无法想象的、充满致命诱惑的世界,向人类张开了大腿。什么火星移民、殖民太阳系,什么星辰大海,统统靠边站。
  在之后的一千多年里,人类前赴后继前往荒野,并因此建立了大量城市。
  玉城就是因此而诞生。
  与祖地那些古老的城市不同,玉城是建立在荒野之上的城市。荒野没有科技,只能依靠古老的防护手段,来抵御经常爆发的兽潮。
  玉城有八个卫星城,各个卫星城又有大量属于自己的岗哨站。这种多层次的城市结构,共同组成了荒野城市的防御网。
  玉城第38号岗哨站,就是众多岗哨站中的一员。
  在荒野除了城市以及附属城市的岗哨站以外,还存在大量庇护所和聚集地。与前者不同,庇护所和聚集地都是武者们自发形成,相对比较混乱。
  第38号岗哨站坐落于一片小山坳里,三面环山,高大厚实的城墙依靠着山体拔地而起,足有十几米之高。
  城墙上布满了重型机弩,一队队士兵在城墙上彻夜巡逻。
  这哪里是个岗哨站啊,分明就是一座武装到牙齿的堡垒。
  “队长,你看那边。”城墙上,一位士兵突然指着远处,惊呼道。
  那队长转头朝士兵指向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瘦弱的少年,正使出浑身力气拖动着一具巨大的凶兽尸体。
  在凶兽尸体面前,少年显得无比弱小。
  曹寿双手拽着雪狼王的尾巴,拖着它在雪地上蹒跚而行。突然脚下一滑,狠狠地摔倒在地,半天都没能爬起来。
  躺在地上喘着粗气,曹寿已是筋疲力尽,此刻他有些后悔,早知道就不那么贪心了。
  几个小时前,曹寿从昏迷中醒来,发现神秘黑鼎不翼而飞,狼群也不知所踪。只狼王硕大的尸体,留在地上。
  奇怪的是这狼王全身上下没有半点伤痕,该不会是被吓死的吧。曹寿在心中嘀咕着,不得其解。
  而更让他惊喜万分的是自己的伤势竟神奇般的恢复了,内腑调和、气血旺盛,双臂也恢复如初。
  曹寿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兄弟,又一脸忐忑地在原地撒了泡尿,这才长出一口气,“还好还好,没被烧出问题。”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说起来还真得感谢一下侯大少。要不是他,自己怎么可能得到一匹狼王的尸体。
  啧啧,这可是狼王,至少相当于炼体三重的武者,甚至还不止。
  要知道,凶兽身上到处都是宝,食用凶兽的肉可以强身健体,骨头可以炼制丹药。要是走了狗屎运,从凶兽脑袋里找到魂珠,就更不得了了。
  魂珠的用途很广,不仅可以用来修炼,也可以用来入药,效果堪比奇花灵草。
  但相对于魂珠的另一个用处来说,这都不算什么。
  魂珠中,有可能蕴含魂技或者魂器。。
  天与不取,反受其咎。
  把珍贵的狼王尸体丢在荒野上,这种事曹寿是做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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