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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雄城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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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在这阵前,李长乐已然出尽了威风,气势上压过了那金吾卫一头,此刻听李长乐自报家门,一副丝毫不惧强权的少年英雄模样,心中更是愤恨。
  “好,伍文义,我记住了,今天你有种!等到日后若有机会。。。。”
  “有机会什么?”就在这时山字营中军的士卒退让到两边,穆云星从人群中走出,语气冷冽,对着身旁那个文官说道:“沈大人,我久未归京,竟然不知道现在的金吾好大的威风,可以威胁到我的人了?”
  这沈大人本只是礼部的一个小小办事,今日被派下来在这京城前先率先迎接穆帅,自是心中暗喜,他知道穆云星是当今圣山最为依仗的将军,是朝廷的大红人,刚刚还在帐中拍了老久穆帅的马屁,希望就此在穆帅面前混个熟,若以后有机会可以在朝堂上多多美言几句,哪料刚一出账,就听到这里的异响,随同穆帅一起赶到,正好听到那金吾卫威胁李长乐。
  此时此刻,这沈大人心中已经把这金吾卫骂了几百遍猪头,头上冒着冷汗,陪着笑脸对穆帅说:“误会,都是误会,自家儿郎过过招就行,别伤了和气,今日穆帅你班师归来,咱们还是早点动身,免得误了时候,让陛下等久”这沈大人在官场摸爬已久,自然也是个人精,此时反应到快。
  穆帅听了后,点点头,挥了挥手:“今日之事到此为止。”话锋突然一转:“若是以后让我知道你们金吾再在我的军营里作威作福,一律军法处置!”
  那金吾卫的军官抱拳谢过,在其他人的搀扶下走进自己的队伍,他今日吃了暗亏,此时狠狠的看了一眼李长乐,要将他的名字和模样铭刻在心底,回到帝都后,再来算账。若是他知道此时又被李长乐耍了一遭,不知心中作何感想。
  李长乐看到他这样子,心中觉得好笑,这些京城里的人原来和咱们那儿也没什么不同,吵架吵输了,到头来灰溜溜的走了,也是表现出一副你等着的表情。
  这时,穆帅站在前方向他挥了挥手,他皱了皱眉头,跳下马,跪到了穆帅身旁。
  “待会婉儿就要随着那使节先我们一步进京了,这里有她给你的信,今后她回了家,你想见到她就更难了。”说完穆帅从衣甲内拿出一封信纸交给李长乐。
  李长乐摸着信封,只见上面写着李长乐亲启,字迹娟秀,笔墨刚干,想来是今日早上写的,心中只觉一痛,将信件贴身放着。把头低了下去。
  穆帅看他这个样子,心中也叹了口气,看着少年这样子,仿佛就像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只是他早已决定,一定不会让这对年轻人再走自己的老路,他开口说道:“我早已和你说过,初来京都,首先要保持低调,逞一时之快,只会误了大事,若那队伍中有有心人注意到你,以后在这京城给你使使绊子还只是小,你刚刚当众羞辱他们,甚至得罪了整个金吾卫,你可知道执金吾掌管京都城防,飞扬跋扈已久,万一你就此丢了性命,可曾想过婉儿?”
  李长乐知道穆帅是做为一个长辈的建议,心中淌过一片热流,低头抱拳道:“穆帅,你的建议我收下了,可是虽然我是小人物,但是小人物也不许别人随意踩在脚下的,这次来京,我是要去那青藤学院,是为了婉儿来的,不是为了受气来的。”
  “哼,若是你真是如此自傲,刚刚怎么不报自己的名字,偏偏拿着伍文义的名字在这招摇撞骗!”穆帅轻哼一声。
  李长乐见原来穆帅早就听到了,低着头摸摸后脑勺,笑的有点不好意思。
  穆云星在这几天的路上,和李长乐接触多了,对这个小子又爱又恨,今日到了京都,也是离别之日,心中也有分伤感,轻叹一声道:“待会我派人和你留在镇上,等我们大军先行面见陛下,你再进城,此去一别,希望下次我们见面,你已经是学院的学生了。”
  李长乐知道此时以是分别之时,心中一酸,双膝跪在地上,五体投地,缓缓的行了三个跪拜大礼,他此生第一次出了十里城,这一路上是穆帅一直照顾他,给他解疑答惑,这几日的相处他早就将穆帅当成自己的老师,这份大恩当得起这份大礼。
  “喂,我说伍文义,你就别这么小气吗?想想今天过后,你的名号就可以传遍京城的执金吾口中,你给他们取了个这么好听的外号,他们感谢你都来不及呢!”李长乐背负长枪,嘴里含着刚刚在小镇上买的小食和伍文义走在去往京都的官道上。
  伍文义翻了个白眼,今天在镇上,李长乐和那些金吾卫的争执他已得知,此时正在气头上,一听李长乐这安慰,怒骂道:“我真是倒了霉了,怎么那天在十里城偏偏就要和穆帅去听那天桥下的说书,若不听那说书,我就不会认识你这白眼狼,现在倒好,今日阵前,你是把威风都出尽了,老子的名字却要被那些执金吾的嚼烂了!”越说越悲伤,这个快三十的汉子委屈的就是个小姑娘一样。
  李长乐摸了摸鼻子,被他这么一说,饶是他脸皮再厚也禁不住了,小心翼翼的说道:“你看小弟我人生地不熟的,这第一次来京都,若是就让人惦记上,那岂不是以后日子更难过,我想你是个做哥哥的,又是穆帅身边亲卫,自是不怕那金吾卫,所以才借了哥哥你的名号杀了杀他们威风。”
  伍文义心里哀叹一声,只道今日送他进了城,将他安顿好,就赶紧离这个小狐狸远一点。
  这时,在官道上已经可以看到那座天下第一的雄城,大云的京都,应天城。
  无数的文人墨客曾经在诗句中描述过这座天下第一雄城,
  而用的最多的形容就是一条巨龙了。这座古老的雄城坐落在中州的平原上,西面依靠着地势险峻的六龙山,南面是天下第一长河天水江,而北面则是大云的雄关盘龙关,向东就是辽阔的中州平原,这座帝国皇冠上最美丽的珍珠就如一条巨龙坐落在大陆的中心。
  应天城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气候适宜,物产丰富,在城内还有一条运河直通天水江,富饶的物资和四通八达的交通,使得应天城成了大陆上最繁华的城市,每日都有数不尽的商船和车队从这里出发,不同地方的货物汇聚在这里,数不尽的黄金在这里聚集,说应天是整个大陆的商业心脏也不为过。
  而经过一代又一代帝王的苦心经营,应天城终于变成了现在这样一座巨兽,盘卧在中州平原上。
  “好大的城门!”应天城东西南北,各有四道巨大的城门,此时李长乐和伍文义正在排队通过南城门。城门口正有几个金吾在检查过往行人。
  “包里是什么?”李长乐进城前,特意找了快厚麻布将枪身包住,以免惹得不必要的麻烦。可此时还是引起了这几个金吾的注意。
  李长乐两手作揖,苦笑道:“这是家叔生前留给我的遗物,小侄一直带在身边做个念想。”大云好武,天下武道繁荣,每日这进城的人中十个有八个都会身带利器,所以也没怎么为难李长乐,再问了几句就放行通过,倒是伍文义看着这几个金吾,心中有点发虚。
  过了门洞,终于正式进入了应天。
  李长乐看到第一眼,就被这座城市的繁华所吸引住了,他原本以为十里城就很大了,而应天虽早有耳闻他的繁华,心底里认为的应天城或许就是比十里城大上十倍,繁华十倍,可是到了今天,当他真正的走在这应天府的街道上,他知道自己错了,这座城市比他梦中所见还要繁华百倍不止。
  街道上充斥这各色各样的行人,成群的汉子抗着货物正向码头赶去,几个小孩正围在一个糖果摊前叽叽喳喳,看要选哪个小食,街边一对看起来像是大户人家的夫人正在闲谈,身后的家仆手上拿着各式各样刚刚采购来的布匹,几个年轻的书生提着裤子从他身边跑过,大喊道:“再不快点,夫子就要生气了。”不远处,一个西域人正在那着火把表演喷火的杂技,不少人围在旁边叫好,前边还有一家酒楼,一名分神俊朗的剑客穿着雪白的衣裳,手握着宝剑缓步走入,街道上执金吾正打着哈欠,靠着墙角,懒散的看看四周。
  人太多了,多的李长乐看不过来,他进城已是饭点,可此刻街道上的人数比十里城的元宵灯会上还要多出许多,街边的商铺更是让他应接不暇,光是在路边设摊的商铺中摆出的货品他都没几个叫的出名字,锦州的织布,青州的美酒,云州的砚台,东州的珍珠,天南地北的商品在这里你都可以找到。
  只是再好,这些终究不是自己的,繁城再好,却无佳人相伴,李长乐摇了摇头,深沉的叹了口气:“人生啊!”
  伍文义听了,到是一脸纳闷,摸了摸他李长乐的头,狐疑的说道:“我说李长乐,你小小年级天天感叹什么?”
  李长乐笑道:“伍兄,你不懂?你这模样太寒碜,等到了你爱上一个人,就知道此刻小弟我的心情了。”
  伍文义瞥了瞥鼻子“酸,真是太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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